《等我成了武林高手就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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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成了武林高手就嫁你-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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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话未说完,爹突然起脚就踢过来。他摔倒在地,面上的巨痛是如此清楚,他却只觉得这是场梦。

是爹啊!他最尊敬的爹啊!最爱他的爹啊!

“不要再叫我爹,我没有你这种杂种儿子!我的儿子只有一个,就是苍雪!”

一切恍如梦中,爹的话,他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什么母亲炼巫术,想害死大娘……什么自己偷练邪门武功,想残害苍雪……什么叛徒!什么走火入魔!

什么什么!他们在说什么!

为什么他一个字都听不懂!

他,什么都没做啊,娘不是正妻,所以一直严戒他,跟他说不要逾越,凡事要尽力做得最好,爹高兴最重要。他不是一直都如此照做吗?照顾苍雪,尽力教苍雪武功,不惹怒大娘,不让爹失望。

他不是都做得很好吗?所以爹才说,他是越天城有史以来最优秀的继承人,他一定可以把越天城推上顶峰!

一夜之间,天地倾倒,世界反转。

他们都说,他已经练邪功练得走出火入魔了。

是吗?他已经神智不清了?所以才听不懂他们说得是什么吗?为什么这城中每个人可以变得如此快?昨天还恭敬得伺候他,昨天还开心地围着他说笑话,昨天还赞赏得抚摸他的头……

原来,原来,人心是如此脆弱的东西,一天的世界,便全部改变了。

他们都说他是疯狂地,他们都说他是着魔的野兽,他们都恐惧地看着他,不愿意靠近,不愿意和他说话。透露着湿重霉味的地牢,带着馊臭味道的食物,十二年来铁链枷锁贴身,终不见天日的黑暗,这样的地方,他的委屈,他的冤枉,向谁诉说?

反正,也没人会听他的话吧?

既然如此,就让他疯狂到底吧!

反正他们都说,他是疯子!他是野兽!他不是人类,早已不是人类了!他们只当他是个累赘,是个恐怖的怪物,只会恐惧地看着他,不愿靠近,不愿和他说话,却又不舍得杀他,因为他身上的高强武功——他们要利用他来获得胜利。

他过去所有的信仰,他过去所有的愿望,都成了黄尘中一粒沙,从今往后,他连生存的权利都不再拥有,还谈什么越天城的继承者,还谈什么将越天城推向武林第一!

十二年的春夏秋冬,他面前只有黑暗,无尽头的黑暗。

只有毛孔的感觉能让他知道季节的变化,春花、夏草、秋叶、冬雪,全部全部,从此都仅仅是一个名字。

他再也看不到。

谁才是着了魔?谁才是疯子?

……

是他吗?他们不都说是他吗?

可是,为什么他又能如此清醒得恨着?

娘的样子,早已模糊,只记得那冲天的火焰,与铺天盖地的绝望。

欲加之罪,百口莫辩!十二年来昏天黑地的不能叫活着的活着,是刻如骨髓的绝望!

所以,他也相信了,他真的是个疯狂的野兽,他是走火入魔的叛徒。

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如此说啊,每个人都如此说的。既然大家都这么说,应该不会错的。

对……吧……?

清岚抬起手,略为遮挡头顶的艳阳。长年黑暗中生活,实在不太习惯这么光亮。

虽然他已经遗忘时间的感觉,但他依然可以从太阳的移动略微猜测出,他真的已经在这里等了很久了。

他们到底什么时候才来找他啊?

就在今天早上,他和刀伯,还有那个苍雪的跟班(具体名字他实在想不起来),遇到了山贼。既然此番他是来斗那个什么白皓月的,那其他人就与他无关,也包括那堆山贼。尽管他知道只要他出手,瞬间就可以全数解决,不过给他讨厌的刀伯添麻烦,会让他淡如死水的心略为有丝快乐,于是他没有出手。

意外发生得很突然,他的不反抗并没有给他减少什么攻击,小毛贼乱喊着举刀冲过来,他轻松一跃躲闪过,居然一脚踩空,没骑在马背上,一路滚下了山。

果然,三年没骑过马,生疏了。

斜倒在坡下的草丛中,抹掉身上的杂草,他静静等候着。本以为那两个会大惊小怪地立刻来抓他,却久候不到。

是被毛贼围得分身不暇,还是算错了他跌落的位置?

算了,随便他们!

他并没有义务在此一直等候下去,至少此刻他肚腹空响,总要找点儿慰籍。

山林野地,只要不太挑,随地是食物。他从未把自己当人看待,自是未在意于此,随手扯下几把果子往嘴中塞,虽未能裹腹,还是可以抵挡一下饥饿感。

但既然在森林,当然是吃一顿鲜美的肉食最好。

无需张望,他武艺超群,只要静心一听,立刻判断出附近的野禽。气纵腿间,他转身一跳,扑向身后草丛中的白兔。

“啊!”

少女的惊叫并没让他分神,只是他的目标被少女搂在了怀中。他收起手,淡而无神得轻道:“把兔子给我。”

少女略有惊慌,毕竟谁看到一个如此衣装随便满身杂草的大汉子突然从林中冒出,难免都有些怕。当少艾确定过对方无神的眼中并没有伤害她的意图,才略为宽心。

“你要兔子做什么?”她不过是途中看到一只可爱小兔,忍不住抱起而已,也许对方和她一样。

清岚绝对没有少艾那番闲暇无聊到极点的爱心泛滥,他简单吐出一个字:“吃。”

正准备递出的兔子被狠狠抱回怀中,少艾担心得看着对方:“不行!你不能吃掉它,它又没有得罪你,你为什么要伤害它?”

清岚略为皱眉。吃喝拉撒都只是活下去的方法,他没有那么多顾虑,对他而言,面前的兔子只代表食物,而非生命。如果有人阻碍,在他看来就是麻烦,要铲除。

但做额外的体力活,不是他的习惯,在经历过短时间的考虑过后,他决定再次向对方陈述,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饿。”

“啊?”少艾突然觉得自己在和外星人通话,怎么他说得话,自己都听不懂。

清岚指指兔子:“食物。”然后指指自己的肚子:“饿了。”

经过伟大的外星人不辞辛苦加多了三个字的解释,少艾终于明白到对方所言为何。可她哪里忍心让可怜的小兔惨变成兔肉褒,于是翻开自己的包袱:“你如果肚子饿了,先吃我的食物好吗?我拿我的食物跟你换小兔子吧。求求你不要杀害小兔子。”

清岚愣了愣,疑惑得看着她:“你要把……你的食物给我?”

“是啊……”少艾仰起脸笑道,话语间,突然发现他手臂上赫然一道重重的刀痕鲜血直流:“啊!天啊……你……你受伤了!”

清岚微微别过头,看向伤口。这是刚才和那群盗贼战斗时乱刀下被砍到的,虽然入肉三分,但他全无感觉,既不感痛也没有包扎的意思。

反正,他不是人,他只是一头野兽,是一个死人,又何必在意血液流光,他是否会死呢。

他不是人,他不是人类,越天城中的每一个人,都是如此说的。

他只是一个战斗的工具,他只为杀人而存活,其他的,什么都不是!

“你受伤了……”少艾看着那伤口都觉得钻心的痛,不明白此人怎会如此不在乎。她忙从包袱中找出干净的布,伸手要触及清岚的伤。

就在那一瞬,如触电般,清岚一把挥开她的手,纵身跳开。眼中全是戒备,没有了刚才的死气。

“不要碰我的伤口……”他咬着牙压低声音,全身处于备战状态,不允许任何人靠近。

少艾怔住,没料到他如此大反应:“可是你受伤了,如果不包扎,会一直流血,会死的。”

“闭嘴!”他吼道,全身毛孔竖起。十二年来,他已经习惯了在战场上的生活,他太清楚人的性子了——只要暴露出弱点,就是死亡。每次每次,只要他受伤了,只要他露出疲累的表情,他们就会群起攻之,每个人都想要他的性命!

所以,他跟自己说,不痛,他一点都不痛。他不是人类,所以,他不会痛的。

他不是人类,所以他不会死的!

他不允许自己有任何弱势流露人前,即使对方只是一名年幼瘦弱的少女。

他的伤口,不能被任何人触碰!

如果……如果,被看到了,他就一定要杀了对方!

少艾惊讶得看着他如此地戒备,看着,看着……突然她笑了。笑得那么天真,仿佛在她面前不是一头凶残的野兽,而是一个固执的孩子。她的笑容,似春天遍山遍野的花,不昂贵不稀有,却是如斯动人可亲,清风抚过,更是满心陶醉的飘香。

他看得有点儿痴了。十二年来,他见到的每个人都只会对他露出恐惧和厌恶。他知道,他们希望他消失,不存在世上。

有谁曾对他笑过吗?

有吗?

好像……太久了,久到他自己都想不起来。

“你好像一只野猫啊!”少艾吃吃地笑道:“不用这么害怕,我又不是要害你,我只是要帮你包扎伤口而已。”

他紧紧盯着,看她笑着走上前,靠近他,然后蹲在他身边,拿起手中干净的布条,轻轻触碰到他的伤口。他不禁颤了一下,却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拒绝她。

“你其实不用这么怕。”她拉起他紧绷的手臂,一边擦血迹,一边继续:“以前我刚认识华羽的时候,他也是这样,对每个人都有戒心,谁都不亲近。有人靠近了,他就摆臭脸。我就天天拉着他啊,去我家吃饭,陪他玩,还偷偷瞒着他师傅分糖给他吃。”

她仰起小脑袋,看向天空:“为什么你们男孩子都这么胆小呢?明明就不是真的要别人走开,却总是凶凶地赶对方走。”她又笑,平凡的脸上有着潮红的晕。

“华……羽……?”清岚喃喃重复了一句,依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对啊,华羽,他现在在京城,是我的好朋友。”

“朋友……”他才不知道什么朋友!他身边只有敌人,所有人都是敌人!他们每个人都希望他死,他们每个人都想看他露出失败,然后踩在他头上,让他永不复生。

不信!他绝不相信!

他摇摇头,企图将这么干扰他的思绪赶出脑海。咬着牙,他低吼:“从来没有人为我包扎伤口……”

少艾愣愣,继续手中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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