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天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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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天仙- 第3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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寥落无垠的大草原,在下午迎接来了他的客人——一只麒麟和一个大活人。
“陆地!陆地!我真的正大光明的走出了陆地!”凌霄看着满地的青草特别的激动,一个仰头,太阳耀花了他的眼睛。“地下的日子真是太可怕了,真是太可怕了。”
也不怪凌霄会如此激动,放在以前,菲利克斯是绝对禁止凌霄随意出入地面的。他在小时候倒是尝试过偷偷跑出去过一次,结果回来之后被几个维京武士给抓住,来了一顿结实无比的胖揍。从那之后,凌霄明白了一件事情,母亲说的其他话可以不听,这一句绝对不能不听。
也许凌霄是一个混帐的小瘪三,但是对于菲利克斯的话还是上心的,除了害怕被挨打之外——现在甚至除了老威廉能收拾得了他,这个收拾还是五五之数之外,还是怕做出让母亲伤心的事情。
谁说小屁孩不懂事了?凌霄听着自己那混帐老爸的事情长大,虽然从来不知道他去了哪里,从来没有听过他的声音,但是他在羊皮影像纸上见过自己的老爸长什么样子。
要说英俊的话,这个男人无疑是非常英俊的。线条硬朗的脸庞和强壮的身体,坚硬的肌肉就犹如钢铁一般泛着古铜色的光泽。身上皮肤光滑无比,看不出有一点征战过后留下的痕迹。这样的皮肤本来应该出在一个小白脸或者一个胖子贵族身上,可是他却拥有着这么一身皮肤。
这只说明一件事情——那就是这个人的强悍程度已达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能在无数对手身上留下伤痕,而绝对不会让对手有伤害自己的时候。
从他的经典案例就可以看出来,无论是扫荡荒原强盗还是对战死灵大军上,他从来没有过受伤的事情发生过。虽然凌霄从心里比较鄙视这两个案例,因为在他看来,这些都是不堪一击的东西。不过无论怎么说,在自己母亲的心里,这个男人的确是非常重要的。
菲利克斯不知道,薇仙不知道,地下世界的居民全都不知道,现在红月帝国的大军铁蹄已经将拉普拉塔河的河堤给踩得千疮百孔。
一百一十年的时候,红月帝国的战争机器已经将大荒原的前哨,最后一座城市暴风城给碾成了碎片。暴风城的居民全部被押送充当奴隶,反抗的军人被全部屠杀,暴风城这个昔日繁华的城市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块死地。
凌霄临走的时候,老威廉应该是想将外面的形势告诉他的,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没有开口。这老头来在凌霄走之后,也告别了地下世界的生活,走的犹如来的时候一般忽然一样。当侍女去叫他吃饭的时候,才发现他的房间已经空空如也了。
地下世界在一天只内走了两位最为热闹的家伙,这下免不了多多少少都会沉闷许多了。
“老师在那个小王八蛋临走的时候,到底想说什么。。。。。。?”薇仙和菲利克斯此时正站在了老威廉的房间中。这个老头来的时候忽然,走的时候更是连一句话都没有留下。他房间里的东西——一根备用的魔杖和几大块魔法水晶,好好的摆在了床上,没有动地方。这个老头向来嗜宝如命,若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情,他绝对不会将自己的家当给留下的。
说是备用的魔杖,事实上这也是一根品质无与伦比的东西。老威廉的交游广阔,在从莫蓝娜那里混到了一块堪称极品的魔法水晶之后,他用一段生长在龙牙山上的断龙木制作成了魔杖,在上面篆刻了无数的微型魔法阵。一个大魔导师的杰作,无论如何也都不是赝品一级可以比拟的。
至于那几大块魔法水晶,也是老威廉在游历的时候带回来的极品。虽然在档次上比不上艾伯伦魔法水晶,但是其效果却是各有神通,每一块都堪称极品。
“我也不知道。或者。。。。。。”菲利克斯皱了皱眉头,“或者他是有什么想告诉凌霄的事情。我从来没有见过老师这样子。他从来都是大大咧咧的。”
薇仙点了点头,这个老头的确是心里都不藏心事。所谓的老小老小,越老越小就是指的老威廉这样的老头。老威廉平时从来都不会有什么正形,除非事情非常严重的事情,他才会正经起来。今天凌霄走出地下世界是一件非常大的事情。在这事情上,老威廉应该有自己的意见该发表才是。最起码,得按平时一样的习惯,使劲的敲打他两下才罢手。
“我总是觉得老师这一次回来有些古怪,具体是哪里古怪,我也说不上来。”薇仙点头同意这个看法。“以前这个老头虽然有点讨厌,但是人很直,现在我甚至看不出他在干什么。神神秘秘的,若不是他以前那个圣玛奇拉斯院长的身份,一个大魔导师的头衔,我还真怀疑他叛变到魔族去了。”
菲利克斯哑然失笑,现在这个年代还谈魔族,魔族已经是几万年前的事情了。即便是有一个小虫洞,钻出来的也是一些小恶魔而已——这样的事情不是没发生过,是太普通的。在坎纳斯流传着一种叫做“羊头怪”的恶魔形象,这种恶魔好淫,看到女人便会上。在全面战争里对它们的描述就是典型的炮灰级队伍。
同样是炮灰,魔族的炮灰级士兵实力也一点也不容小看,所谓的炮灰,不过是指的在魔族军队中相对而言的实力来看。如果放在坎纳斯世界中相比较,一身蛮里的怪物相当于一个人类的中级骑士一般。而一个中级骑士要屠杀一百个平民,简直就跟吃饭一样简单。
这也就是为什么坎纳斯会对魔族深恶痛绝了,这些实力恐怖的怪物们一旦成了群,那绝对是恶梦。虽然在几万年前魔族大败退回了他们的老家,但是偶尔出现的小虫洞里会钻出几个类似羊头怪一样的生物,的确是不足为奇的。
要说到老威廉投靠魔族,根本是沾不上变的事情,别说是遇到一两个羊头怪了,便是遇到一大群样头怪,屠杀起来也只是时间问题——这种炮灰级部队除了力量强悍之外没有任何优点,最起码的是,他们不会飞。
对付一个风系大魔导师,首要的条件便是要会飞,如果不会飞,那只有等着挨打的份——以老威廉的实力,甚至可以三天三夜在天上不下来,除开了吃喝拉撒这些基本必要条件之外,他可以在天上悠闲的放着杀伤性魔法看好戏。
当然,如果算上吃喝拉撒这些必要条件的话,他也是不会介意从天上拉上一泡童子尿的。
“投靠魔族到是不会,只不过说不出来有什么地方不对。”菲利克斯沉吟了一阵之后说道:“不过以老师的个性,不会做什么叛徒,不想告诉我们的事情,也一定有他自己的顾虑。
“小王八蛋走了,我们这下的日子可清闲了。”薇仙一想也对,长长的伸了一个懒腰,然后一屁股坐到了老威廉的床上,接着以一种极快的速度跳了起来,并且伴随着一声尖叫。
“怎么了?”菲利克斯看着犹如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的薇仙,好奇的问道:“你被踩了尾巴了?”
就在薇仙屁股坐的地方,有一个尖型的凸起物,刚刚薇仙那一屁股就是被这东西给惊起来的。掀开床单一看,原来就是一个形状奇特,加上了一个普通封印的盒子——这种封印没有什么力量,大部分时间魔法师们用它来作为隔绝空气的封印。
“这是什么东西?”还没等菲利克斯说话,薇仙一把抢过了那个小盒子,解开了封印,一封盖着火漆的信封跃然跳入眼间。

8…10梦中一日竟千年 三百五十一 红月扬鞭
红月纪112年夏,战火已经将拉普拉塔河沿途炙烤成了一片焦炭,大部分在凌云时期迁入这里的居民要么被屠杀干净了,要么被充当奴隶。比起以前瑟雷恩政权时的极端宽松,现在可以算得上是人间地狱了。
距离一条拉普拉塔河,三十来米宽的河面加上涨水——夏季炎热的天气让琅玛雪山上的积雪融化的速度异常迅速,水流量暴涨了几倍不止。在春季的时候拉普拉塔河是可以站在河里捕鱼的,不少技术高超的渔夫在这里也没有丢下他们的本事。
在夏季的时候则不然,112年夏,不知道因为什么的缘故天气温度骤然上升,特别是行走在大荒原的前站的缓冲地区里,士兵们几乎都会被自己的铠甲烫起一个个的大水泡。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红月帝国的将领明令禁止了这样的做法,因为他们知道,这个大荒原之中潜藏着的危险还不是一点半点。
将领们严禁自己的士兵在休息的时候褪开铠甲——他们已经和一小股流窜作案的暗精灵们周旋了很久了。这一股小群暗精灵动作及其敏捷,而且还掌握着一些神奇的魔法。她们使用一种歹毒而且神奇的武器,四十五度的刀锋上长满了狼牙一般的倒刺,只要一被它们挂上一下,立刻就会掉落下一大块皮肉来。
红月士兵们的标准制式铠甲都是厚约半寸的精铁制铠甲、环甲,更为高级的将领们甚至在关键部位使用精金混合编织的锁链甲来作为防卫。可就是如此豪华的阵容,如此精良的装备,依然被这群暗精灵们打得没头没脑。从跨进这一片荒原草地开始,这一百人的红月斥候小队已经连续莫名其妙的死亡了几十个人以上了。
标准的斥候队伍一般都是以一百五十人位一个单位,前中后三路各司其职,每一路都有精通特种作战的高手在里面带领。比如前队的斥候要求非常好的察觉力,那么必定会有几个修炼鹰眼的家伙在其中混着。中路的斥候则是一个斥候队伍的智囊。至于后路,全国人民都知道这是拿来垫背的。
虽然是垫背,但好歹也是身穿着一寸厚的全覆形铠甲的帝国标准骑兵,不出声不出气的就被人直接干倒在地——暂时不说做斥候的人都是武力强悍身手机敏的家伙,单单是那两百个金币一套,足够十户三口之家幸福的生活一年的金币换来的武装来看,也不会这么不堪一击。
除了暗精灵们的骚扰之外,更多的食人魔、地精、强盗等等家伙们犹如麻雀一般整天唧唧喳喳的围绕在他们身边。这些荒原土著们或者里大无穷,或者身手灵活,或者又是两者兼有,比如食人魔这种荒原上最强悍的兽类,他们一棍子往往能砸得这些人类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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