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他,回来过[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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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他,回来过[米花]-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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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曾经的有天,坐在他对面,银色的小勺搅拌着一口没喝的咖啡,失去刚才的激动,他又恢复了平静如水的外表,他低头一笑,抿着鲜红的嘴唇,软软的,笑得很好看,当初就是这样的笑容彻底吸引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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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同样的笑容却化为致命的打击! 

他笑着摘下手腕上崭新的银色手镯,笑着翻过白皙的手肘,笑着把手臂摊在他的眼前,用不带丝毫笑意的眼神笑着看着他说:“这就是跟你去英国留下的纪念,你可满意了吗?” 

看着温软的手腕上狰狞的伤痕,昌珉的喉咙像被堵住似的窒息了,他不可置信的看着对面带着微笑面具的有天,颞颥着的嘴唇,可抖得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你去英国的那天,并不奇怪我没去机场送你,因为我们在前一天晚上,才用一场激烈的性爱作为告别,可你真的很粗心啊,昌珉,在你从我睡衣口袋里叼出保险套的时候,怎么没咬到我为了让你惊喜,所以放在口袋里和你同天的机票呢?” 

“ 好吧,即使这样,我拖着累得要死的身体,连贤重都没有通知就跑到了机场,你当然已经走了,我坐在冰冷的机场候机厅等着,虽然身体难受得要死,可是我心里真的很高兴!我想,这次我到伦敦之后,一定要耐住性子先不去找你,因为你刚到英国,身边一定有你父亲很多眼线,等我找到能养活自己的工作,等时间缓一缓,等你身边的人都放松警惕的时候,我们就可以重新在一起了,我们还会像在首尔一样,一起吃一起住,一起去伦敦的街区公园散步,喂鸽子,伦敦到处都是红火的玫瑰,好在都是阴天,所以花粉不会扩散太快,我也不会过敏,要是生病了,一定会很麻烦你的……” 

“ 就是抱着这样的想法,现在听起来很可笑对不对?可当初我真是那样想的。为了控制住想你的情绪,也为了不被你身边的人发现,我住到伦敦的贫民街区,那里很便宜,于是也有和价格相等的环境,很脏很乱,住的房子也很糟糕,我甚至可以透过我的卫生间看到旁边喜欢裸体在屋里呆着的白种?女妓?晃来晃去,每天我打工下楼的时候,她都会跑出来对我说;‘嘿,朴,今天可以吗?我给你折扣的!’我总是很有礼貌的笑着跟她打招呼,然后离开。我工作的地方是个餐馆,什么菜系都不是,要是索菲餐厅的大厨听说他如此出色的业余学生居然到那样的贫民餐馆打工,一定会被气得半死。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除了写小说,我只对做菜这个手艺有自信,可谁又能相信一个韩国人能做那么好吃的意大利菜呢?” 

“ 我每天在餐馆里切洋葱,切胡萝卜,切土豆,那家餐馆供应的也是英国最普通的炸鱼和薯条,这些,你都没吃过吧?可是我天天都要吃店里剩下的,于是到伦敦的第一个月,我居然胖了五公斤,要是让贤重看见了,他又要说我是肥胖症患者了。可不管怎样,我还是得到了一个机会,那天那个比我胖一圈的厨师生病了,结果我又切菜又掌厨,大概是客人觉得我做饭比厨子还好吃吧,从那天开始,老板就辞退了厨师,让我一个人做所有的事情,虽然比以前更累了,但是我想,能拿到更多的薪水,再去看你,一定会更骄傲吧!” 

“ 三个月后,我拿到了第一笔薪水,这些钱足够我在你学校附近租房子了,临走的那天我请旁边的?女妓?邻居吃饭,她欢喜的拿着钱,只买了两个牛油面包,就拉着我使劲的跑。原来,转过贫民窟的破楼,旁边竟是一片整齐的绿地,有一块儿圆圆的花圃,里面种着火一样燃烧的玫瑰,对着这丛美丽的玫瑰,那个老女人头一次在说话的时候没对我抛媚眼,她只是深沉的说着:‘孩子,我知道你早晚要离开的,你不属于这里,但是你要记得,即使像这里一样肮脏的地方,只要转过街角,就是全英国最美的花园……’” 

“我记住了她的话,带着一卷行李,搬到你学校的旁边,只有半年的租期,所以我一边找工作,一边在学校里找你……可是这次我显然没那么幸运,工作还没找到,我就已经找到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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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在学校的后门,欧洲雕刻的石狮子旁边,你和一个年轻的女人接吻……不!昌珉,不要辩解,不要告诉我你只是儿戏或者是什么,我跟了你一个足足一个月,每天身上涂抹的香蕈精油浓得可以把动物熏跑,有一次,我和你只是擦肩而过的距离,可是你还是没有发现我,你沉浸在另一段感情中了,已经把我忘记了……” 

“我跟着你们,每天从学校走到你们同居的地点,看着你和她拉着手进去,早上再一同上学,我透过你们的白色窗帘,看见你和她在窗口接吻,仿佛故意炫耀似的,给全世界的人看,那时候,我心里已经痛得失去了知觉……” 

“ 那个月的最后一天,我跟着你们到了学校附近的咖啡馆,那天天气很冷,伦敦的气候阴阴的,我抱着肩膀,躲在角落里,捧着冰冻可乐,看着你为她的咖啡里加糖加奶,看着你为她暖手……那个时候,我最想知道的,不是你现在爱她还是爱我,也不是你曾经有没有真爱过我,而是,我怎样,才能感觉到痛……” 

“我尝试了很多方法,最终选择了割腕,速度最快,在皮肤张裂的同时,还可以受到鲜血喷涌而出的视觉刺激,我想,那时候我是有些变态了,可我还是没感觉到痛……” 

“ 不记得是邻居还是警察把我送到医院了,总之,我似乎没有回到住处的理由,我不想让住在我周围的邻居觉得我是个疯子,也不想有任何还能看见你的可能,所以我又回到了贫民窟,带着手腕上的伤痕,重新坐在街心花园里,身边没有任何人,可火红的玫瑰花依旧芬芳美丽,全然不顾欣赏它的人已经没有痛的本能。我以为,我抬头一看,还可以看到曾经住在我附近的邻居,我果然看到她,她正在街头等客人,抽一支下等烟草,裹着可以随时敞开的风衣,她漠然的看了我一眼,又别开眼去,她已经不认识我了……在英国,已经没有人记得我,也没有人认识我了……除了这丛玫瑰花……” 

“我已经跌到最低谷的地方,我面对的结果,除了收拾好东西回去韩国,就是伤心又无意义的留下来,两种情况对于我来讲都是无意义的,可如果回到韩国,我的生活又将是是重复的从头开始,可是在这里,虽然也是重新开始,至少不用回到最初的起点……” 

“ 我不想让贤重心疼的反抗家里帮我,我也不想走过去的老路,所以我选择走下去,一直走到我可以面对自己那颗又笨又脆弱的心为止,所以,后来我是成功的了,在我回韩国的前夕,故地重游,当我再一次看到你和另一个女人拉着手走过学校门口的时候,我已经没有感觉了,清风拂面,我甚至能笑出来……” 

“ 昌珉,这就是我在英国的故事,四年时光,我没有胖也没有瘦,我过得很好,也先后交过不少朋友,有的做爱,有的只是生活,现在我回来了,我身边有了稳定的爱人,我靠自己的能力出书,过得很好。对于你,留给我的,除了这一道丑陋的疤痕以外,还有一屋子你原来的书,和陆续四年写给我的信,我是回来的时候才看到,一封也没看,都收拾好了,有时间你去我那里拿好了,哦,对,你的钥匙,在贤重那里,你去的时候,跟他说一声就行,贤重知道我的脾气,他会处理好的……” 

平静如水的语气,仿佛在描述一件极其平常的事。有天的表情一直很安宁,手指交叉的放在桌上,离那杯渐渐冰冷的咖啡只有一指的距离,却从未触碰,脱下来的手镯在叙述完毕后又原封不动的戴好,似乎刚才什么也没发生,两人只是单纯的坐在一起很长时间而已…… 

有天已经不再关心昌珉的心痛了,连刚才讲述自己的事情,情绪都没有一点波澜,于是昌珉的痛,只有他自己懂。 

只有一直眼看这段感情缘起,缘灭,再固执延续的昌珉才会明白,其中蕴涵的苦涩与伤痛。 

父亲派来的随从从到了伦敦就一直跟着自己,除了起到眼线的作用,还有搜罗同城大学韩国名媛的职责。 

分门别类的汇报给父亲后,再经由父亲挑选一二,通过带着“沈氏私家银行”徽章的橡木纸上等信封寄到学校,下指令一般的让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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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必须选,别无他法,因为他还不具备反抗家族的实力,因为他的选择关系到韩国恋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和有天在他想象中的将来…… 

沈昌珉是商人的儿子,他知道怎样在不伤害有天的同时将效能扩大到最大化,于是他一边虚情假意的和名门淑媛交往,一边暗示父亲趁此机会拓展家族生意,在目的达到后,随便找个理由,恳切的,不伤人心的,或者狡诈的和那女人分手,再在父亲的指导下接手下一个…… 

四年里,他曾经自嘲自己像妓男一样,送走一个又一个伤心的,或者同样游戏人生的名门女子,可他心中的目标却从未减退过一分,不得不说,他的社交手段和商务水平,在这场和父亲亦敌亦友的战争中增长不少,而起初对于有天的保护,则减退很多。 

可有天会保护好自己的不是吗?有天会等着自己回来的,会等着自己强大之后,两人在一起共渡余生的,这是当初临走时,有天答应他的! 

可为什么,当自己已经要达到目的的时候,竟没注意这一路上,自己的爱人早已离开,早走上了另一条路?早已经离得远远的,站在陌生人的角度,略带好奇和熟悉的看着自己,微笑再离开? 

而自己曾经为了应付父亲的行为,竟会给他的天使留下这么可怕的痕迹,可怕到,他的有天不会也不愿意理解他当初的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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