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骷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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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骷髅- 第2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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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莲芳握了握匕首,眯缝着眼表情复杂的看着我,像是在考虑动不动手。我大大咧咧的把手枪插进腰里,压根不去看她,我相信她是一个聪明人,能分清形式。我能反抗成功是因为只要打掉了她手中的枪,我就能制服她。而她仅凭一把刀就想和我斗,太做梦了点。

我们两人快速穿过石门,来到了青石小路的尽头。一进入神坛,我即闻到了一股血腥味,我暗叫一声不好,忙拿着手电筒四处探查起来。

“啊”一声尖叫,我握着电筒的手一抖,差点把电筒扔了出去。呕吐声响起,邓莲芳扶着神坛内的柱子狂吐了起来。

长长的粗气从我嘴巴里冒出。刚才看到的一幕。实在太过于震撼,以至于身经百战的我,都感觉到了一丝恐惧。我颤抖着身体,来到墙边,把墙壁上的万年灯点燃。麻木的走到狗剩和蛋壳的尸体旁,如果这还能算尸体的话。

我见过许多血淋淋的场面,可狗剩和蛋壳的死状。还是让我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我的眼睛扫过地上的一滩滩血迹,又扫过墙上贴着的人皮,和角落里堆成一圈圈的肠子,双眸慢慢变得血红。

杀人不过点头地,可狗剩和蛋壳死的太惨了。他两的尸体就横躺在女蜗娘娘的雕像前,脸部、胸口、胳膊、大腿。被啃食的依稀可以看到骨头,肠胃掏空,手掌和腿腕处的骨骼有多处裂痕。

若我没有猜错,当那怪物在啃食他们两人的血肉时,他两尚没有断气,还在尝试反抗。这也就是说,他们两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被怪物啃食,饱尝了难以想象的恐怖痛苦。一口口的活活被咬死。

我的身体julie颤抖。牙齿都陷进了肉里。我猛然站起身,举着手枪道:“出来。给我滚出来,杀死两名孩子算什么本事,有种来杀我。”

“出来,我知道你就在这里,给我出来。”我歇斯底里的狂喊,但四周依然没有任何声响。我刚把举枪的手臂放下,突然感觉到脖子后面一凉,顿时顾不得地面有血污,下意识懂得一个前滚滚了出去。

我转过身,坐在地上举着枪,冷冷瞄着身后,可身后空无一物,我低头看了看衣服上沾染的血污,眉头拧成一团。尼妹的,刚才我明明感觉到有人对我脖子吹了口气,怎么转身后啥都没有呢?

我缓缓从地上爬起,看了看站在柱子旁的邓莲芳。她早已停止了呕吐,呆呆的站在那。我朝她问道:“你刚才有没有看到什么东西在我背后。”

她低着头不言不语,我一时有些奇怪道:“你怎么了,吓傻了吗,女人真没用。”

我大步走到她面前,伸出手抬起她的下巴,发现她目光呆滞,眼球泛白,面sè微微发绿,顿时皱了皱眉头。

我擦,不至于吧,虽然说这里血腥了点,可也不用直接吓成傻子啊。这素质还女军官呢,估计上了战场当炮灰都嫌碍事,战场上可比这血腥多了。

我扶着邓莲芳的胳膊,让她先坐在柱子旁,然后把神坛内仔细检查了一番,没有发现可疑的痕迹,顿时有些气妥。难道说这怪物吃饱了睡觉去了?大爷的,还挺会享受的吗。

我叹了口气,缓缓点上了一根烟。经历过太多的生离死别,我对于死亡已经有了一种难以想象的免疫力。那感觉怎么说呢,打个比方讲,若一个男人失恋了一次,可能会非常伤心,但若失恋上十次,那第十一次失恋的时候,基本不会有太大感觉了。

烟雾缭绕,一根烟抽完,我还是没有离开神坛的打算。我不是一个报复心极重,眦睚必报的男人。但我绝对是一个为了兄弟,不顾一切的疯子。狗剩和蛋壳不能白死,我要对他两有个交代。

一个女人的影子慢慢浮现在我面前,不知何时,邓莲芳站在了我背后。她双手紧握住匕首,高高举起,猛然一刀插向了我的后脑。我忙低头出腿,右脚狠狠踹中她的肚子,把她踹了出去,然后缓缓转过了身。

我面sè铁青道:“我和你说过,只要你敢逃跑,我一定宰了你。”

我瞳孔抽搐,冷冷的举起枪。她披头散发的低着头,喉咙里突然发出一阵咯咯的古怪声响,我从没听过这种声音,但我可以保证,这绝对不是正常人能发出的声音。

我皱了皱眉头道:“怎么了,别以为装疯卖傻我就会饶了你,把头抬起来,你有话就直说。”

她缓缓抬起头,露出了一双血红的眼睛。两股鲜血从她眼眶中涌出,在她面庞上画出了两道血痕。我下意识的打了个冷战,隐隐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我试探道:“邓莲芳,你没事吧。说话,快点和我说话。”

她歪着头,疑惑的看着我,突然张了张嘴,露出了满口洁白的牙齿。她的嘴巴一张一合,像是在说什么,但偏偏没有发出一点声音。我皱了皱眉头,聚jīng会神的盯着她的嘴巴一瞧,身体julie颤抖起来。

我支援贫困山区的时候,没少做居委会大妈的工作。山沟里由于穷,营养不良,加上通婚超生严重,很容易诞生畸形儿,也就是傻子和残疾人。这造成了我多少懂一点点唇语,邓莲芳嘴里赫然说得竟是:“你。怎么知道我就是。邓莲芳?”

“你,你到底是谁?”我举着枪,眯缝着眼盯着邓莲芳,脑海里瞬间浮现了鬼附体这三个字。

女人天xìng属yīn,尤其女人来例假的时候,更是yīn气最旺盛的时候。鬼附体有个前提,就是对方的yīn气必须足。像我这样火力尚算旺盛的壮汉,是不可能遭到鬼附体的。

不过,通常鬼魂第一次附体到人身上,时间不可能太长。但只要被它附体过一次,就有可能连续的、长期的遭到附体。这是因为正常人一旦遭到附体,会本能的抗拒赶走鬼魂,但身体却会元气大伤,而元气越弱越容易被附体。鬼魂可是喜欢欺负熟人的。

我拿枪的手有点颤抖,久久未能扣下扳机。我不在乎杀人,但杀人好歹要有个理由,哪怕为了一根香烟,一块肉杀人,那也是个追求。可什么理由都没,就把一个无辜的人杀死,那实在太变态了。

邓莲芳遭附体不是她的错,我要杀也是杀死那鬼魂,怎么可以因为害怕危险,就把她一起打死。况且,想要救出爪子龙和高胖子,她可是关键的人物。若她出点闪失,我能不能活着走出华夏国都是问题。我可不认为在炎黄大陆,得罪了一位首长还能活得下去。

或许是天可怜我,邓莲芳的身体突然julie地颤抖,身体一软,倾斜到一旁,缓缓瘫倒在地上。

我忙上前扶住了她的身体,她缓缓睁开眼睛道:“我刚才怎么了,我好像突然头脑发晕,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冷冷的说道:“你刚才被附体了,这里很危险,脏东西不少,不是我一个人能对付的,我们先离开这里吧。”

她点了点头道:“好吧,既然这样,那你跟我投案自首吧。”

她的话尚未说完,冰冷的匕首就架在了我脖子上。我倒吸了一口冷气道:“大爷的,都他妈什么时候了,还来这套。你爸爸的,rì防夜防,家贼难防,老子好心救你,你还不忘趁机抓我,你真是人民的好兵啊。”

她冲我冷笑一声道:“谢谢夸奖,我这次的任务,就是把你活着抓回去。当然,若你执意反抗,我只能带一具尸体回去。”

我面sè铁青的不再言语,大脑高速分析着自己目前的处境。我突然盯着她的眼睛道:“不用了,我决定投案自首,我跟你走。”

我的目光坚定,不像是在开玩笑,邓莲芳顿时愣了。她不明白我怎么会突然间转变这么大,难道我也被附体了,这唱的哪一出啊?(未完待续。

第二十二章冤案1

此一时彼一时,倘若狗剩和蛋壳没死,那我尚可垂死挣扎一番,但现在两人都死了。我一个外乡人,在这人生地不熟,路都不认得的鬼地方,还呆个毛劲啊。

即使我躲在地下密道当缩头乌龟,打死不出来,可我对这里的路并不熟,我也没有食物。呆在这不动弹八成会和狗剩蛋壳一个下场,被妖魔吃掉。而到处乱走说不定就迷路走不出来,活活饿死在这了。

再说,就算我能安然无恙的活着出去,我也没有能力去救爪子龙和高胖子啊”“。我一个大小老百姓,拿什么和一个国家斗。我必须要找到一棵足够粗的大树才好乘凉。所以,自首或许是我最好的选择。

当然,我不会傻到真的以为自首不会有事。华夏帝国五千年,所谓的儒家思想,仁义廉耻都是用来统治老百姓的。当权者学习的是如何勾心斗角、过河拆桥。我现在尚有利用价值,他们不会杀我。但这不代表他们不想杀我,这里极有可能就是我的葬身之地。

我已经基本可以确定,这里就是地图上的第五个地方,自首后他们一定会让我带路重新来到这,找到这里深藏的两具骷髅,然后把我杀死在这。不过,风险永远与机遇并存,我都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了,那想办法在找到骷髅前,让他们全死在这不就得了。

邓莲芳伸手就想下我的枪,却被我一把推开了。我不耐烦道:“行了,你不会真以为一把匕首就能制服我吧?给脸歹要,我都说了要自首,别再和我来这套。”

我脖子往后一仰,右手前推,从她匕首下解脱出来。或许有人会觉得奇怪,我怎么能这么轻易就逃脱呢?这就是会用刀和不会用刀的区别,事实上,杀人是一门技术。在rì韩两国。许多少年加入黑社会后,都要经过特训,训练的内容就是如何用刀。

邓莲芳是在我正面,用匕首的刀锋贴着我的喉咙,倘若他是在我背面,从我背后伸出匕首反贴着我的喉咙,那我即使强行逃脱。也要受重创,不死也失去反抗能力了。可正面她没法固定我的头部,我轻轻一晃就可以闪开,顶多划个口子不碍事。

我曾和爪子龙探讨过如何用刀,自认还有一定的心得。从正面用刀挟持对方,最好的方法是捅。把刀尖对准我的脖子,只要我敢有异动,直接捅进去,这样我必死无疑。邓莲芳确实受过正规的军事训练,可用刀还嫩了点。街头厮杀和战术训练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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