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求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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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求生记- 第2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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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喇那拉氏欲又止。
    “什么事?”康熙看了看她,“你说吧。”
    “儿媳是担心,寿一直吃惯了她的奶水,换了别人的会不适应。”乌喇那拉氏小心的回话。
    “不会有事的,”四阿哥看眼乌喇那拉氏,然后对康熙说道,“回皇阿玛,元寿很乖的,再说只有一天,应该不会有问题的,就算是有问题,多找几个奶妈,总会有合适的。”
    其四阿哥这话说的有点不合逻辑,元寿乖不乖,跟能不能适应奶妈的奶水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不过他不想让康熙认为云锦要自己喂元寿,是有什么其他想法的。
    “这样就好,”康熙点点头,“皇额娘刚回,让她老人家先歇息些日子,你们也回府准备一下,过几日再宣你们带弘历进来吧。”
    “是。”四阿哥与乌喇那拉氏同应着。
    “还有那个刘胜芳,也不知是受了谁的挑唆,”康熙淡淡的说道,“这么不晓事,是应该小小的惩诫一下的。”
    一国皇帝说要惩诫,那肯定是不一般的,即使是小小的,也够人喝一壶的。就象刘胜芳,这次小小的惩诫就让他降了四个级别,不过这个事儿已经不在云锦关心的范围之内了,她现在要解决的是元寿的肚子问题。
    四阿哥和乌喇那拉氏带回来康熙的意思,让云锦多少有些失落,她本以为自己可以抱着孩子进宫去给太后和贵妃娘娘请安呢,哪怕是化着妆也行啊。不过康熙既然不想让她现在就进宫,肯定也是有他自己的考量,说不得也是为了自己好,算了,不去就不去吧,只要太后和贵妃娘娘高兴就行了,想来元寿是不会让她们失望的,现在自己还是赶紧想想元寿进宫的饮食问题是正经。
    四阿哥说的那种找几个奶妈来试的方法,云锦有些不太想用,她觉得在自己奶水充足的情况下,犯不着让儿子吃别人的,与其找奶妈,不如做奶瓶呢。
    说到做奶瓶,奶嘴还算好办的,说出样式和要求来,让四阿哥找工匠去解决就是了,材质什么的,也让他们去考虑,自己就不用费什么心,而瓶身呢,自然最好是玻璃的了,只是这个东西现在太金贵,做来给孩子吃奶用,怕四阿哥又要说自己遭贱东西。
    果然,云锦跟四阿哥说了自己的设想之后,四阿哥冲口就说用玻璃的太过浪费,或者可以换成其他材质的,他说了好几种,都让云锦给否决了,只有说到用瓷器来做奶瓶时,让云锦心动了一下,不过瓷器其他方面都还好,可就是能见度差,一来看不见还有里面多少奶水,二来清洁起来也不容易彻底。经过云锦的据理力争,再加上这次是为了让元寿进宫见人用的,最后四阿哥还是同意去找人订做玻璃的了,但也是只做两个,多了不行。本来他开始还想只做一个的,但云锦说怕万一在宫里不小心打了一个呢,怎么也得有一个备用的。
    不过说到备用,四阿哥倒还准备了几个瓷器的奶瓶备用着呢。这倒不是怕那两个玻璃的都打了,而是要给康熙看的。因为云锦劝四阿哥做玻璃奶瓶时,就提出一个观点,说这个也可以用来经营的。四阿哥当时就给了她一个大大的白眼,说有几个家里可以这么奢侈的用玻璃来给孩子喝奶用,再说能用得起玻璃的人家都有奶妈,哪里用的上这个。云锦当时也说,东西不怕贵,只要宣传的好,也许会供不应求呢,雍亲王府里的阿哥都用的东西,那么多的达官贵人们会不效仿吗?就算不为了孩子,为了跟风,也会买的。
    “云锦啊,”一番话说得来看元寿的十三阿哥大笑了起来,“你真不愧是个财迷啊,为了赚钱,居然连自己的儿子都可以用来当噱头,真是不服你都不行了。”
    “十三爷,”云锦冲十三阿哥翻了个白眼,“您别光笑啊,倒是说说看,云锦说的对不对啊?”
    “四哥,”十三阿哥虽然收住了笑声,但脸上的笑容却还是灿烂,看来这次出去,他跟老康的关系处得还是不错的,“其实云锦说的也不无道理,不如这样,店里可以做成批的瓷器奶瓶来卖,至于玻璃的嘛,可以订制,先付订金,后提货。”
    “十三爷看来做生意真是做出经验来了,”云锦笑着看看十三阿哥,又看向四阿哥,“怎么样,爷,您觉得十三爷这个主意如何?能做吗?”
    “那就这样吧,”四阿哥想了想,点点头说道,“不过现在皇家生意已经不归我管了,还是把这个建议跟皇阿玛说下,让他老人家自己决定吧。”
    “爷,”云锦愣了,“云锦的意思是想让咱们府或者是十三爷府里来做的。”
    “算了吧,”四阿哥挥挥手,“小孩子的东西,怕也是赚不了多少钱,还不够琐碎的,就放在皇家生意里,和那些个东西一起卖,能赚点儿算点儿吧。”
    赚不了什么钱?云锦心里有些不服,你是不知道,在后世孩子的东西有多贵。不过再想想,四阿哥说的话也是不无道理的,清朝的情况与现代确实有些不同,这里的孩子都是用人体自带的天然奶瓶的,穷人家用自己的,有钱有权的用别人的,而人工制作的奶瓶这个新生事物会不会有市场需求还真是不好说。如此看来,四阿哥能同意跟康熙说说这事儿,怕也是不想扫自己兴的缘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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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这衣服也是太值钱了些
    雍亲王府找工匠研究奶瓶的时候,康熙那边的政务却进行的,福建农民起事因为镇压已经取得了成效,所以处理起来倒也简单,起义的主要领导者陈五显躲过了朝廷军队的搜捕,带着一些人员隐藏到了大山深处,康熙于是下旨让范时崇采用剿抚并用策略,派人带领牌照,到深山进行招抚,答应免除死罪,最后陈五显等二十一人归降了朝廷。
    福建的事儿虽然处理的很快,但康熙还是没有马上处理太子的事儿,因为有人叩~了。
    叩~,从字面上来看,意思就是扣击宫门,其实是指古代有人受到冤狱,而各个部门均不能公平而断,受冤者或其家属甘愿冒死直接向皇帝叩诉冤屈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告御状”。只是在清朝,这“告御状”却并不单指“叩~”而言,还包括了“京控”在内。
    “京控”,顾名思义,就是指在京城里提出控诉,也就是说当事人非但是“越级”控告而且还必须得是到京城里的京师都察院、通政司或步军统衙门等处呈诉,才能被叫做“京控”。而“叩~”则不然,“击登闻鼓”(登闻鼓,在顺治初期时立于诸都察院。十三年,改设到右长安门外,每日由科道官一员轮值,再后来移入通政司,单独设置了鼓厅)或者是拦皇帝出巡的车舆呈诉的,才能叫做“叩~”。也就是说“叩~”的发生地点可以是在在京城,也可以是在皇帝秋的路途之上,还可以在皇帝南巡的驿途间。这次的“叩~”就是发生在康熙回京的途中。
    实际上朝廷对采取京控和叩~的方式的人还是要有所惩罚的,只是各有不同而已。如果“叩~”是发生在御驾途上,按《大清律例》“凡皇帝车驾行处,除近侍及宿卫护驾官车外,其余军民并须回避。若有申诉冤枉者许于仪仗外俯伏以听。若冲入仪仗内而所诉事不实者,处以绞刑可免罪”,又规定“圣驾出郊,冲突仪仗妄行奏诉者,追究主使,教唆捏写本状之人问罪,各杖一百,发边卫充军”。由此可见,对“叩~”者的处罚是很弹性的,如果是所告属实的话,有时也是可以免罪的。
    而“京控”就不同《大清会典事例》规定,“凡军民词讼,皆须自下而上陈告,若越本管官司、辄赴上司呈诉者,得实亦须‘笞五十’”。就是说“京控”的人即使所告属实是要挨打的。不过到了乾隆时期,对“叩~”论以重罪的越来越多,反而对“京控”处罚相对轻些以慢慢的人们“告御状”大多就选用“京控”了。
    当然啦,如果不是身怀奇冤者是惊天大案的“叩~”廷也是不会受理的,在顺治十七年刻于鼓门的《登闻则例》就规定:“状内事情必关系军国重务、大贪大恶、奇冤异惨,方许击鼓。”可是这次山东百姓班汉杰叩~,却是为了控告山西陈四等聚众抢劫,抢的东西也是什么金银财宝,而是他们的衣服。
    按说这事儿,应该是不属于叩~范围之内的,可是康熙却是受理了,并着刑部官员查实,那些官员经过审理后得出结论,“伊等无军械,且于地方并无滋事,至于班汉杰等人衣服,亦未抢取”,因为陈四等供称因康熙四十四、四十五两年本省欠收,故于四十六年自山西带领妇人、子女、亲戚一百三十余口逃荒卖艺,于陕西庆阳府居住两年半,康熙四十八年至河南,又由河南流移至湖广、贵州。所以刑部议,将该案发往湖广,由总督会同河南巡抚查明严审,陈四等妇人子女发回原籍取保安插。
    没想到康熙听了刑部所议之后,却得非常荒谬。他说,山陕等省每年都获丰收,陈四等何曾遭遇饥?如果是流移饥民,自应徒步荷担,沿途乞食,到有良田地方就应停下耕种,养瞻妻子,为何又乘骡马,手执刀枪等器械绕行各省。似这样十百成群,越界远行,该总督并不上奏,不知是何居心?况且如此多人飘流几年,每日需要许多口粮和喂马草料,都从何处取来?这种人怎么可能会是流民!以前有伪朱三太子事件,许多人都知道,一些富豪大户还把他迎至家中,供其酒食,请人教他读书,此等事情朕都知道。
    康熙因此责备刑部尚齐世武、永誉办事草率。刑部见康熙这种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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