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种田之童养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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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种田之童养媳-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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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吃饭的时候,没有谁敢笑话邱振晔,可心里都偷乐着。邱振晔觉得白天的事太丢人,所以很快的吃了饭,在大黄葛树下挥着木棍子耍了一番后,再提了一大桶热水狠狠的洗了个澡,换上一身干净的衣裳躺在床上没多久就睡着了。

    晚间,杨初月把全家的衣裳收拾到水井边洗了,邱振晔今天穿的那套衣服真是奇臭无比,连她都有些受不了了,可想而知今天邱振晔有多么的狂躁。杨初月拿着捣衣棒狠狠地捶打那件被粪水泡胀的衣裳,觉得解气的同时,也佩服开始佩服邱振晔。

    也许是挑粪太累,邱振晔这一觉睡到了大天亮,起来后全身酸痛,伸伸手脚都觉得胳膊和大腿快要掉了一样。不过他一向爱逞强不服输,就算全身再痛,也没在早晨的时候伸张出去。

    邱振晔饿急了,早饭也不挑,端起粗碗吃了几碗稀饭和煮红苕。今天的活儿是挖旱田,先把田养肥,等着春耕的时候好耕种。

    邱振晔拿着锄头跟着挖田,本来还想着昨天劳作了一天全身酸痛,想偷一下懒,但看到杨兴年眼皮都不眨一下的挖田,心里想着,决不能输给这个乡下小子。于是挥舞锄头的次数比开始的时候多了些。

    几天劳作下来,邱振晔只觉得浑身都快散架了。他练武之时也没这般劳累疼痛过,这农活儿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

    在乡下,一两个月才吃一回肉已是奢侈的事,杨初月一直想这位公子会不会习惯?刚开始杨初月一时想要邱振晔吃些苦头,没拿银子买肉吃。

    半个月过去,邱振晔还是一声不吭。杨初月收了他的银子,若再起报复心理不改善伙食,她自己心里也过不去。现在正是农忙时节,正是劳累的时候,杨初月用那些银子买了三斤猪肉回来。

    晚上做的事蒜苗炒肉,和黄豆炖大骨头。邱振晔在邱家之时甚少吃猪肉,也讨厌吃蒜一类有异味的菜。不过现在在邱家,他已经知道穷人家过日子不容易,也没嫌弃,拿起筷子夹了肥肉吃了好几口,饭也扒了几碗。

    整整两个月做同样的农活儿,邱振晔觉得活着好没意思,如果他的一生就做除草挑大粪这事,还不如拿剑抹脖子!邱振晔问过比他小不了几岁的杨兴年:“你觉得这样做有意义吗?”

    杨兴年嘴角上扬,已经习以为常:“这就是生存。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哪来时间哪有心思读书谈论风月?我想大公子若站在我这个位置就明白了。”

    邱振晔望着漆黑的夜空出神,穷人的想法,他确实不用明白。若是他生在一户农家,只怕也得一辈子挖田种地挑大粪了。突然心生一种庆幸,他是忠毅侯府的大公子,不是乡下只知道种田娶媳妇的粗野汉子。

    不过他的忍耐力超过了杨初月的想象,无论家里的农活如何重如何多,邱振晔仍是一声不吭的坚持做,对她做的饭菜也不嫌弃,没了刚才到时那般犹豫。

    河边的风车把河水提到沟渠里灌溉各家各户的田,灌好水后的田还得深挖一次,等上一两天后,便可插秧。等稻秧插到地里后,春耕才算结束。

    杨兴年蹲在沙地边写字,邱振晔站在他身后。“想不到你一个乡下小子,居然会背《孟子》。”

    杨兴年没回头看他,边写便说道:“早些年读过书,后来流浪到这里,不想忘了夫子教的,所以就趁着农闲的空档写一写。”

    邱振晔穿着杨老三的灰布衣,两个多月的乡下日子,邱振晔身上和脸上的线条变得粗粝多了,也不复侯门少爷应有的白净。

    “倒是大公子让人刮目相看,你居然能在乡下待那么长时间。”

    邱振晔想起自己的肩膀到现在还是酸的,昨儿个他还帮着杨老三挑大粪了,相较于上次,这次轻车熟路多了。在杨家待了两个月,他对那种臭味没那么排斥。“我决定做的事,就一定会做到,绝不半途而废。不过是做农活儿,有什么了不起?”他说得颇不以为意。

    杨兴年说了一个“佩服“,两人的谈话就没了下文。

    杨初月管着一家子的伙食,邱振晔给了十两银子,该花就得花出去,杨初月拿了那些钱去买肉买米,家里的菜也扯来吃,绝不委屈了全家人的胃。除了邱振晔陷害她那次,这两个月,杨初月算是对他刮目相看,一个侯门公子能做到这个份上,确实不太容易。

    杨初月盯着邱振晔看了好一阵,邱振晔不屑的一笑:“怎么,没看过本公子这样好看的男人么?”无论是在京城还是向下,从来没人敢用杨初月这种眼神看他。

    杨初月缓缓地说:“大公子确实比我见过的所有男人都好看,但看你不是痴迷。我只不过在想,将来大公子回到京城后,回想起这段扛锄头挑大粪的日子,会不会觉得耻辱?毕竟你是京城忠毅侯府的嫡长子。”

    说起忠毅侯府,邱振晔不屑的一笑,忠毅侯府世袭爵位近百年,靠着军功发迹,后代的子孙一代不如一代,现在的忠毅侯府,也只剩个空架子,名声听着好,里面早已经腐烂不堪,那里没的人,从老侯爷到最底层的丫环,没一个是干净的。

    若不是到乡下来过了这么一段日子,恐怕他还会争取继续回到那个糜烂又肮脏不堪的地方。不过他也不会在乡下待一辈子,京城,他一定会回去,为了自己的母亲和妹妹,为了找那个狐狸精和几个不安分的弟弟报仇,他一定会用自己的方式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

    “人,总不会活在一个地方。这段日子,我会一辈子都记得。”邱振晔说。

    杨初月坐在井边洗衣裳,问道:“大公子打算什么时候回去?”

    邱振晔对每天这样井边的谈话已经习惯,只怕杨初月不像面上那么老实好糊弄。听到杨初月再一次赶他走,不禁笑道:“你就那么希望我走?”

    杨初月很理直气壮的说:“大公子上次陷害我的事,我同样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难道你觉得我会喜欢一个曾经陷害过我的人待在我家吗?”

    邱振晔听了,嘴角微微扬了一下。杨初月倒了盆子里的脏水,“别忘了,明年春天就是进京赶考的日子。大公子若想翻身,就不该继续在乡野浪费时间。”

    邱振晔笑意更深,杨初月说话,总是一击即中,从不给他留任何情面。“你说得对,本公子是该回镇上准备明年进京赶考的事了。”

    杨初月说:“事不宜迟,明天大公子就走吧。”

    邱振晔蹲□来,问道:“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去?”

    杨初月细看眼前这张俊脸,说:“不要,你嫌我碍眼,我嫌你心计太深。”

    邱振晔哼哼了一声,说:“你以为像你这样没脑子的人在侯府能活下去?错了,在侯府,如果你不算计别人,只能被人踩。当年我娘就是太仁慈太没脑子,所以被一个青楼来的狐狸精逼得离家出走躲到乡下来。我外祖家忌惮邱家的权势,不敢为我娘出头,任由我娘在忠毅侯府受苦。当年就是我误信了书里那些所谓的正义,结果在侯府一败涂地。若不是最后我想通了,只怕现在我的尸体早在乱葬岗里被野狗啃得骨头都不剩了。”

    杨初月没料到邱振晔会说出这番话来,“你有你的活法,我一介乡野粗俗女子不能理解,所以忠毅侯府那趟浑水我自问没本事去淌。”

    邱振晔站起身,说:“没本事淌?你觉得一辈子在乡下种田有意思吗?我说你的志向能不能高远一些。”

    杨初月一愣,眼神黯淡了下来。这几年穿越后,她被这个时代的种种磨光了菱角,忘了自己的天性,也忘了自己是穿过来的这回事。想想她上辈子虽然老实本分,但同样性子不服输,想要的就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想过什么样的日子,就通过自己的双手争取?什么时候,她也开始自暴自弃了?

    只听邱振晔又说道:“我们做一笔交易如何?”

    “什么交易?”

    邱振晔双手抱臂,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说:“我原本不信命,但经历这两次,我不得不信。也许你真能旺我,助我发迹。若我明年真能借着你的运气和自己的实力高中,我便能保你一家荣华富贵。”

 第42章 回到丰莱镇



    杨初月笑着说了一声:“难道大公子不嫌弃我粗俗?不嫌弃我碍眼?不在意将来成为你的耻辱?”

    邱振晔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世人爱怎么说便怎么说。将来你大了想离开,我会放你走;我们两不相欠。为了你的爹娘和兄弟姐妹;好好考虑一下。若想通了,明天就跟我回丰莱镇;若不想去,就留在乡下一辈子当穷苦的农民。”他说得云淡风轻;好像已经不在意杨初月是他的“童养媳”这事。

    这九年,杨初月过惯了苦日子,家里从前发生的那些事均是因为家里太穷,没地位;人穷被人欺;为了一家子和自己的将来,杨初月决定赌一把:“不用考虑那么久,我跟你回邱家。只希望大公子翻身过后,不要忘了今晚说的话。我实话实说好了,我缺钱,所以请大公子以后给我一笔钱,别的我不多求。”

    “一言为定。”邱振晔伸出右手。

    “一言为定。”杨初月和他击掌为誓。

    杨初月回到家后,对柳四娘和杨老三说了这事。“五妹啊,万一大公子又像上次那样怎么办?”柳四娘无不担心地说。

    杨初月下定决心赌一把,邱振晔不像是说话不算话的小人,“娘,这次我相信大公子。为了我们家,无论如何,我也得赌上一把。你和爹也不想一辈子都在乡下辛苦的种田吧。反正,我是不想。”杨初月说出自己最真实的想法,种田太辛苦,她不想一辈子都围着一亩三分田打转,整天操心怎么吃怎么穿,杨老三和柳四娘均点点头。

    第二天一早,杨初月收拾好东西吃了早饭后跟着邱振晔回丰莱镇。柳四娘和杨老三一脸忐忑,希望邱振晔别再使坏折腾他们一家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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