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星蝴蝶剑之古商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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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星蝴蝶剑之古商大亨-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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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落昼出,温暖的初阳从木雕窗户照进叶翔的脸上,像是轻吻着他的脸庞,暖入心底,他一下子就醒了。又是一个晴朗的好天气呢。
  
  起身下床,走到院前的叶翔迎着阳光舒展了酸涩的身体,然后走到井边,把小木桶扔到井里,装满水后,用绳子拉上来,开始洗簌。
  
  之后,叶翔坐在院里的草地上静静地思考着。发战争财,是个好主意,可是他隐隐又觉得有些不对。现在他终于知道有什么不对了,他身体的年龄只有8岁,这样贸然请工匠打造出古武器,无权无势的,不是被人顶功,就是被人无声无息的除去,这样做的危险太大了。不妥,看来,只有等身体涨到15岁这个古时算是成年的年纪了,这样就不会有危险了,只是被人当作天才,而不显妖孽了。现在,是该看看院前的土地了。
  
  要说叶翔为什么在意这些地,是因为他发现这个地方竟然有红、土豆、玉米等及其好种耐旱又高产的植物,而这里的人们却不知道种植,更别提吃了。这也可能是闹饥荒的原因之一。只要他拿来种,拿来吃,拿来卖开了先河,就会在大庆国,迅速蔓延看来,提高知名度的同时,也不会有危险,因为这是一个饿极了的流浪乞丐饥不择食下发现的。给人一种聪明的印象,习惯之后,对他之后陆续发现“发明”的东西,只会有很高兴趣的接受度,而不会感到诧异和异样。
  
  院前的三块土地上涨着些杂草,他把院里放着的锄头拿来,除草松土,两个时辰之后,腰酸背痛的叶翔总算做好了。再把后山发现的红薯,土豆,玉米的种子拿过来。也是叶翔的运气好,正值秋季丰收,红薯,土豆,玉米正好留种子
  
  红薯的种子其实就是它的藤头,掐一只下来种下,就能生长出根须;玉米的种子就是玉米粒,直接种下就好了;但土豆就有些麻烦了,还要等土豆自己涨出孢牙之后,切出孢子的一边种下。叶翔知道这些还得益于,他爱看书的爱好,而且什么样的书都看。
  
  叶翔先把红薯和玉米种下,又花了两个时辰,已经是下午了,差不多是现代时间两点钟。
  
  到水井边打水洗了洗手脚,叶翔把挖来的土豆洗了,今天,他的食谱不再是馒头了。
  
  到厨房里切菜炒菜的叶翔动作一气呵成,颇具有大厨风范,只是踩在踮起来的石头上炒菜,怎么看怎么变扭。
  
  端着炒好的菜,放在石桌上,坐下吃。一缕微风吹来,他不禁有些惬意。
  
  吃好之后,叶翔准备去城外看看,对于他所处的地方,他总是想要了解。不了解,他总是有一种不在手中的无知感,所以这城外他是一定要去的。
  
  拿着在院里杂物房找到的弓箭,叶翔开始出发。
  
  一出城外,叶翔感到,宛然两个天地。成群的难民堆在一起,一个个衣裳破烂,瘦骨嶙峋,面黄肌瘦。不过,叶翔目不斜视的往树林里走去。
  
  正走时,叶翔的视野出现了一个小孩,他和那些难民一样衣裳破烂,瘦骨嶙峋,面黄肌瘦。只是两眼翻白,气如游丝。正挡在叶翔前面的路上,他看着他,静静地看着他。下雪了,雪飘落而下,很美却冰冻得难受,那种感觉就像被抛弃在世界孤独的角落,终将堕入荒芜的黑暗。因为这种难受,他把以防万一忘了时间挨饿的馒头,放在怀里的馒头递到了那个小孩的面前。
  
  胃很痛,痛到痉挛,当感觉不到痛的时候孟星魂觉得自己就快死了。还是小孩子的他不明白死是什么,可他知道死就是永远的睡下了,不会再挨饿了,更不会痛苦了,那里永远不饿,不冷;那里是个美好的地方;那里是个幸福的地方。
  
  他觉得他看见幻觉了,居然看见又大又白的大馒头飞舞在他面前,原来死后的地方真的很幸福。
  
  因为叶翔身影挡住了周围的人的视线,所以那些人并没有看到他拿出的馒头,不然看到一个小孩子拿着馒头,定要开抢了。但是停留久了,难保那些难民会注意过来。想到这,他眉头一皱,幸亏这小孩终于会过神来,接过馒头,凶狠而大口地咬着吃。
  
  吃着香软的大馒头,孟星魂才知道,原来他还没死,但幸福的滋味他却尝到了。很香,很香,很美味…这辈子他都不会忘了的美味,这混合着苦涩眼泪的美味,这几乎哽到喉咙的美味,刻骨铭心。
  
  看着眼前的小孩吃完了这个馒头,没有了被抢的危险,叶翔才越步走开。
  
  吃完馒头的孟星魂,看着给他幸福味道的那个人要走,想要留下他,可还六岁的他不知道该怎么留下他,只能发愣。那人人是比他大,比他高的孩子,在他心里的形象却前所未有的高大,他想要跟着他,他发誓他会吃得很少;如果不喜欢他吃他珍贵的粮食,他也发誓,他会自己找东西吃的,不会碰他珍贵的粮食一粒。他穿得那样干净,他会不会嫌弃脏兮兮他?可是,即使会嫌弃这样的他,他依然会坚定不移的想要跟着他,心里空洞洞的他,非常迫切的想要抓住这一抹幸福的阳光。六岁的他唯一的办法就是尾随在离他远远的身后。
  
  十三岁的高寄萍,看着那个快要饿死的孩子,心里有些不忍和同情,他让她想起了一个人流浪无依的生活;一个人在空茫而痛苦的生活中艰难的活下去;一个人忍受着无助与绝望的心情。她想把怀里唯一的馒头,又黑又硬的半个馒头,这能使她活下去的馒头,给他。可又矛盾着,给了他,她可能会死,她不想尝受死亡的滋味,那种一个人在孤独中慢慢发酵,无人问津的滋味。
  
  当她看见一个干净整洁的孩子,比她小的孩子,挡住众人的视线,拿出又大又白的大馒头的时候,她咽了咽口水,同时松了一口气。她的馒头保住了。看到她同情的那个孩子想跟在那人的身后,她的心思也活跃了起来。她心里有种预感,隐隐的告诉她:跟上他,赖上他;只有跟上他,赖上他,她就不会再过一件完整的衣服都没有的生活,就不会再有那些贪婪而无赖的眼神在她部分裸露的肌肤上搜索。她要过好的生活,她要抓住机会,她要奋起。就算这会压错宝也没关系,她还有时间,还有青春。况且她的感觉从没出错过,她偷过,她抢过.她骗过,都是她聪敏的感觉救了她,从来没有偷过不该偷的人,抢过她不该抢的人,骗过不该骗的人,这是她活下来的秘诀。
  
  她立马跟上前去尾随。
  
  当叶翔在青城外逛了一圈之后,他发现,他多了两条尾巴。正巧,树林飞过一只迷路的大雁,他停了下来,眼疾手快的用削好木箭射了下来,但他不急去捡,他等后面的两个尾巴跟上来。
  
  孟星魂停留在叶翔身后十米远,他停,他停;他走,他走。
  
  “出来!”严厉的声音响起,孟星魂抿了抿嘴唇,他忐忑着,却一动也不敢动。
  
  “出来!不要再要我说第三遍!”这次孟星魂不能再假装听不见了,再不出去,他可能要讨厌他了,他不想他讨厌他,很不想。他慢慢挪步出去站在了叶翔一米处。 
  
  叶翔转过身,眼睛却对着别处说道:“我说过,不要再要我说第三遍!” 
  
  高寄萍知道这是对她说的,她很高兴。无论是射箭的气势,还是说话的语气无一都说明他不是一般人。她也知道,再不出去她可能就失去改变这种生活的机会了,于是连忙走出去。
  
  孟星魂心里失落极了,因为他已经出来了,但他却还这样严厉的说话。等发现,他身边又出现一个人时,他才明白,不是对他说的,心里松了口气,原来还没有讨厌他。现在,面对他审判般的目光,他又忐忑了。
  
  高寄萍同样忐忑着,她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同意她跟着他,这是个决定命运的时刻。
  
  叶翔看着这两个人,心里思考了起来。那个男孩,无非是出于一种感激、感恩的心态跟着他;但那个女孩就值得寻味了。
  
  “说,为什么要跟着我!”
  
  两人听到这个声音,都下意识一颤,好冷。
  
  孟星魂迎着叶翔如实质利刃的眼光,双眼坚定,怯生开口道:‘‘我、我、我想要跟着你,你放心,我发誓,我不会吃你珍贵的粮食一粒的,请、让我跟着你。’’
  
  高寄萍也随后说道:‘‘我、也是。’’刚说完,叶翔用冰冷的双眼直直的看着她,她下得够呛,知道,这个答案,不能让他满意,为了不放弃这个机会,她只能硬着头皮实话实说“我、我感觉跟着您的生活会过的很好!请让我跟着你!”
  
  看来,是一个心思敏锐的女孩子,值得培养。他的院子还缺一个打扫的,就让她去吧;至于这个男孩,就当劳动苦力养着吧,地里的庄稼的确很需要人。剩下的那群城外难民,就等把被当野草庄稼收起来后,收买人心,培养在这个时空的第一批班底。
  
  “叫什么名字。”这回叶翔用略显温和的声音问,脸上没什么表情。
  
  孟星魂和高寄萍欣喜若狂,这温和的语气,是让他们跟着了?连忙答道。
  
  “孟星魂”
  
  “高寄萍”
  
  这回叶翔的心里却泛起了波浪。孟星魂、高寄萍,有那么巧合吗!?这不是武侠小说《流星蝴蝶剑》的主人公和女配吗?看来他是穿越到了武侠世界,之前的猜测是错误的。这回得好好思量一下了。
  
  “叶翔,你们就叫我少爷。”阶级距离还是定下来好,不能让他们失了本分。
  
  “现在,小孟去把射下来的大雁捡来,我们回城。”天色渐晚,叶翔决定先回家再说。
  
  孟星魂高兴的捡来被射死的大雁,清澈的双眼充满繁星,快乐地跟在叶翔身后。最后两人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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