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戬之神仙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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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戬之神仙难为-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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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沉香,需要一个绝对不会背叛他的人来给他作缓冲之用,如果他不能瞒敖春一辈子的话……
  窗外的风越来越强,雨声也愈加滂沱。龙王死得不甘,自然不肯善罢甘休,双方缠斗许久都没个结果。沉香挥手拦□后箭雨,执斧而上,与那龙王恶斗上百回合,最终卖了个破绽,让他长尾一扫,内伤吐血。众将士见状,便都护着沉香后退,直被龙王逼到凌霄殿外。王母吓得浑身发抖,无奈李靖哪吒均不是发了狂的老龙王的对手。最后还是沉香抓住机会,用开天神斧将他的魂魄彻底劈散了。
  龙王魂散的那一刻,凡间的大雨也慢慢停了,谷中繁华早被大雨淋得倒下了一大半。杨戬站在窗前看着这模糊而潮湿的景色,眼前忽然浮现出第一次看见沉香时,他那天真无邪的笑容来。
  他说,他要当个员外。当时哮天犬还嘲笑他,杨戬也有些不甘,觉得自己的外甥不该这么没出息。
  然而到了今天,你看看他的手段,他可算得上“有出息”了,杨戬?你,满意了?                    
  作者有话要说:周末就是勤快!!!


☆、第五十一回·帝王心,话凄凉杨戬饮鸩

  半个月时间;就算日日忙于公务;也慢得好似龟爬。沉香再也按捺不住对杨戬的思念;终于偷偷下凡去看杨戬。这时候凡间已经过去了整整十五年;霜临也已从一个小婴孩长成了十五岁亭亭玉立的女孩子。沉香从屋后的小窗看进来,只见她坐在简陋的书桌前,一笔一划地低着头写着什么。沉香不认得她;但马上就认出她不是凡人;对此处也很是熟悉,怕是杨戬的友人罢。他本打算去别处找找杨戬,脚步还未移开;小屋的门便被推开了,杨戬穿了一身褶袖白衣,慢慢走了进来。
  为了照顾霜临这女儿家;此处已经扩建了许多,但杨戬自始至终都还是住在这个房间里。前面被遮挡了一部分,冬季风大,白日里阳光也不甚好了,但他偏就是不肯搬走。
  ——大约是不希望沉香回来后,看见当初他特意给杨戬安排的住处已经面目全非,因此而感到失望吧。
  “杨大哥!”霜临一听见动静便迎了上去,拉着杨戬的手,“你看,我又画了你!”
  如同杨戬不肯认她做女儿一样,霜临也从不喊他爹。杨戬乐得如此,由着她把自己拉到书桌前,微眯着眼细细看来。他的眼睛可算是已经好了,只是光线过强或者过暗时,视野仍旧会变得非常模糊。
  纸上的男子,果然就是他。沉香虽然看不清楚,却还是猜得出来,画上的杨戬是怎样安然的姿态,怎样绝美的容颜。
  少女清脆的嗓音如远钟一般,在沉香耳旁回荡了一圈又一圈,终是慢慢散去了。他只听见杨戬的低笑:“我真有这么丑?”
  “你要真的这么丑就好了,”霜临撅着嘴,“我也想变丑一点,越丑越好。”
  我们都变得丑一点,是不是就能永远生活在这里,再也不必分开?
  杨戬抬起手在她头上宠溺地轻轻拍了两下,却是笑而不语。沉香死死盯着他那骨节分明的白皙漂亮的手,眼前忽然涌上一阵酸意。
  杨戬……你该是我的,是我的舅舅,也是我的爱人……你怎么能对别人……
  沉香已经不记得,上一次杨戬这样对他笑,是什么时候了。
  他的手捏紧了窗沿,整条胳膊都在止不住地颤抖。他伤心,伤的是十五年不见,他仿佛已经走不进杨戬的生命了;他痛苦,痛的是杨戬把这份疼爱,本该给他的疼爱,尽数给了这个不知身份的女孩。
  “杨大哥?”霜临微微愣了一下,顺着杨戬的目光,看向屋后的那扇小窗。而现在,那里空空荡荡,唯有曾为她遮过风挡过雨的那株老芭蕉还依稀在风里摇曳。
  她不知道杨戬在看什么。或许他所看见的那个世界,对她而言根本就是全然陌生的。但她愿意为他去尝试,为他去融入——就算付出性命也在所不惜。
  “……你画得很好,”杨戬再度抬起手来,却是轻轻落在了她肩上,“帮我个忙,将砚台下面压着的那封信送去给你三姐。”
  霜临走后,杨戬便叫来了哮天犬。看着他摇头摆尾的傻样子,杨戬轻轻摸着他的乱发,自语一般:“时候差不多了。只要找到丁香,敖春那小子到底是什么心,一试便知。”
  终于要跟着主人出门,哮天犬自然是高兴得不得了,化作原形在他脚边吐着舌头直打转。杨戬抚摸着它的皮毛,又在它下巴上挠了一圈,良久才道:“连你都这么大了……三千多岁了吧。把你拣来时,你的个头简直比霜临小时候还小……”说着说着,声音便渐渐低了下去,俄而轻声叹息,似是想起了什么,却终是对此缄口不言,“走吧,去找丁香。”
  自从被杨戬杀死,魂魄从开天神斧中溢出之后,杨戬便安排她转世投胎,进了个大户人家做千金小姐。而那时至今也已经过去七十年了,丁香已经轮回了第二世,芳龄不过十五,已粗粗有了长大后的娇美之态,对情爱之事亦有通晓。杨戬找到她时,她身着碧衣,正大摇大摆在街上晃荡,身后还跟着好几个觊觎她美色的富家公子,一个个的都在想尽办法讨好她,以博取美人一笑。
  “主人,”哮天犬嘻嘻笑着,“看来这丁香过得不错啊!”
  杨戬冷声笑道:“的确不错。我看她衣食不愁,就是还缺个如意郎君。”说罢,竟然摇身一变,换了一领淡鹅黄落在了前方不远处的河中小舟上。丁香无意一瞥,但见潋滟水上施施然立着一位容貌清秀、气质非凡的贵公子,登时眼前一亮,赶忙把身后那群人全都打发走了,施展轻功跃上小舟,大大方方与杨戬搭起话来。
  “哇!你还养了一条狗!”丁香一看见哮天犬,便惊喜地叫了一声,蹲下丿身摸着它的皮毛,“原来你还喜欢小动物啊?”心道,长得好看,为人温柔,而且很有爱心,真是个好男人,标准的好夫婿!
  杨戬微笑道:“我还养了一只鹰和一条蛟龙。”
  此话一出,丁香的注意力便全都被“蛟龙”二字吸引过去了,连声问:“你骗人的吧?真的有蛟龙这种东西?我爹说那都是说书的编出来骗我们的!你该不会也是个说书的吧?也不对,说书的哪有你这么好看又文雅的……”忽然又捂住了嘴,“我说你好看,你不会生气吧?我们镇上啊有个男人很奇怪,长得不错,可就是受不了别人说他好看……”
  杨戬还是那一成不变的笑容:“不生气。我的确不丑,我有自知之明。”
  “你这人真好玩!这样吧,我们交个朋友怎么样?”丁香大方地主动报上了姓名,“我叫丁香!你叫什么?”
  就这样,两人说着说着,竟也慢慢熟络起来。唯一让丁香不高兴的就是,她已经把自己的事大半和盘托出了,可问起杨戬来,他却偏偏死咬着不肯透露半句。也罢,这人现在和她不熟,难免会有点害羞,再多相处相处就没事了——丁香蹦跳着转过身来,身后丁府的灯笼已经点亮:“杨二郎,我很高兴认识你,我们什么时候能再见面?”
  杨戬轻笑道:“有空就来。快回去吧,别让你爹娘等急了。”
  丁香一走,哮天犬终于再也忍不住,变回人形在地上笑得滚作一团:“主人,主人你真有一手!这丁香好像真的喜欢上主人……”
  “喜欢不喜欢倒是另一回事,”杨戬脸上虽然是笑着,眼底却始终是阴沉沉的,不见一丝笑意,“敖春是个长情的人,就算他不喜欢丁香,表面上也和她有过一段情,不会就这么放着她在凡间不管。只要让他知道丁香在凡间有了新欢,他一定会很感兴趣。”
  他感兴趣,并且会为丁香作出必要的判断,避免她像从前那样走上邪路。所以当他看见丁香的情人变成了杨戬的时候,那种表情,想必会非常精彩。
  “可是……可是主人,我们为什么不干脆抓了丁香?”好不容易止住笑的哮天犬刚刚问完,头上便已挨了一扇子:
  “那样太打草惊蛇了。今时不比往日,沉香在天上做事,我们的行动必须要比任何时候都要谨慎……你可明白?”
  二人回到谷中的时候,白虎精告诉杨戬说东华帝君又来了。杨戬并不觉得有什么奇怪,让他们在门外看守,自己则进到房内。然而,昏黄的烛光中,哪有什么东华帝君?那一身黄袍,不是张百忍,还能是谁?
  “坐吧,”玉帝在桌边慢慢地为自己斟着一碗酒,“杨戬,许久不见,朕真是有些想你了。”
  杨戬根本不坐,只是远远地站在门边,施了一礼,连头也不曾抬:“请陛下恕杨戬礼不能失。”
  “礼不能失?好一个礼不能失……”玉帝笑道,“杨戬,你知道么,就是因为你的出卖,娘娘她如今是越来越防着朕了。就算现在下凡一趟,也是元神出窍之功。”
  “陛下明察,杨戬当时也是迫于无奈啊,”杨戬轻飘飘地说道,“难道陛下要看着小神被娘娘杀掉么?小神要是死了,陛下的筹码要往哪里押?”
  玉帝缓缓说道:“亏得你这么有自觉。但也正是因为你太过懂得天庭的局势,太过摸透我们的心理,所以你这个人才留不得。不错,现在的天庭日渐衰颓,真正拿得出手的,也不过就是杨戬和哪吒而已。但哪吒年纪太小不足为靠,故而你杨戬真是当之无愧了……自然,朕说的是沉香还未成才之前。
  “现在沉香已经不是以前的沉香了……你这个舅舅总算是把他教得有那么点意思了。可惜他又被娘娘用去,朕却连个面都见不着。然而娘娘这辈子,胜过朕最多的就是她大胆用人,当年她可以把你传上天做司法天神,今天她又可以把处于对立面的沉香拿去用……但是朕也可以说,娘娘恐怕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罢。”
  杨戬却并不发表看法,只附和道:“陛下所言甚是。”
  “杨戬啊,”玉帝忽而抬高了声音,唏嘘一般拉长了声调道,“朕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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