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路军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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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路军战记-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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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军警不得抵抗,须将军械存入库房。当日军进攻消息传来时,立时又下令收缴军械,不得作报复行动。故当日军开枪与机关枪,并用炮轰击北大营与其它各处时,中国军队并无有组织之报复行为”6 p494…495这段话中“余令部下不得抵抗”,“当日军进攻消息传来时,立时又下令收缴军械,不得作报复行动”,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是张学良本人下令不抵抗的。   
  作品相关 蒋介石向张学良下过不抵抗命令吗?(五)
  五 澄清之五:国民政府处置事变方针可简单归结为“不抵抗”吗?   所谓张学良执行蒋介石“不抵抗主义”方针的观点,   是以蒋介石和国民政府处理事变的方针即为不抵抗为前提的。   但是,果真蒋介石和国民政府处理事变的方针可以简单归结为“不抵抗”吗?九一八事变发生后,蒋介石和国民政府中央究竟以何方针处理事变,因情况比较复杂,对此要作专门研讨,这里只能作简略的分析。   蒋介石于9月19日到达南昌后,方得知沈阳发生日军武装进攻之事变。他立即致电张学良。电报全文为:“限即刻到。北平。张副司令勋鉴:良密。中刻抵南昌。接沪电,知日兵昨夜进攻沈阳。据东京消息,日以我军有拆毁铁路之计划。其借口如此。请向外宣传时对此应力辟之。近情盼时刻电告。中正叩。皓戌。”33从此电看,蒋氏是从上海方面的信息来源得知九一八事变发生的消息,可见张学良于九一八之夜请示蒋介石,蒋命令不抵抗云云,没有根据。蒋氏此时只知日军在沈阳发动进攻,似尚不知日军已占领沈阳等地的消息。蒋氏对于如何应付日军进攻,东北是抵抗还是不抵抗,并未置词,他只是指示张学良与东北当局,要力辟日方散布的所谓中国军队有拆毁铁路计划之谣言。   蒋介石于9月21日下午2时返回南京,即召集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紧急会议,商讨对日方略。蒋氏同意19日中央常务会议之处置意见,主张以日本侵占东北的事实,先行提出于国际联盟与签订非战公约诸国,诉诸公理,同时团结国内,共赴国难,忍耐至相当程度,乃出于最后自卫之行动。会议决定:“(一)外交方面,加设特种外交委员会,为对日决策研议机关;(二)军事方面,抽调部队北上助防,并将讨粤和剿共计划,悉行停缓;(三)政治方面,推派蔡元培、张继、陈铭枢三人赴广东,呼吁统一团结,抵御外侮;(四)民众方面,由国民政府与中央党部分别发布告全国同胞书,要求国人镇静忍耐,努力团结,准备自卫,并信赖国联公理处断。”13 p281 这次会议作出的几项决定表明:1,重视并加强外交方面对日斗争。2,军事方面,停缓国内军事争斗,包括对粤对共两个方面。此前国民党中央对各级党部的指示中,已表示对粤要团结之意,但仍然强调“赤匪必须根本铲除”,而蒋氏回南京后,明确连剿共也要停缓了。3,突出的是国内政治方面,要与广东方面统一团结。4,对于日本武力侵略东北采取的方针,大致是两个方面,一是诉诸国联,一是准备自卫。过去一些著述通辄即谓蒋介石奉行“攘外必先安内”方针,故九一八事变时对日采取不抵抗方针云云,并不合事实。当时他在国内着力解决的是宁粤对立问题,竭力想弥合双方分歧。终因粤方坚持要他下台,后他不得不辞职下野。   前述几位论者所引国民政府告民众书的内容,只引了其“避免冲突”的内容,而对国民政府处理九一八事变的方针还有诉诸国联、准备抵抗的内容未曾述及,似不全面。9月23日,国民政府《告全国同胞书》中是这样声明的:“政府现时既以此次案件诉之于国联行政会,以待公理之解决,故已严格命令全国军队对日军避免冲突,对于国民亦一致诰诫,务必维持严肃镇静之态度然为维持吾国家之独立,政府已有最后之决心,为自卫之准备,决不辜负国民之期望。”34这里所谓“避免冲突”,并非专对东北军下令,而是命令全国避免再发生中日冲突,包括对日侨保护,防止日军借口寻衅,扩大事态。   或者可以说,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国民政府采取了忍痛含愤,诉诸国联,弥合分裂,准备抵抗的方针。这一方针虽然不仅没有对日军侵占东北立予抵抗的内容,并且还令全国军队对日军避免冲突,但是,它与“不抵抗主义”是有区别的。其关键在于“准备抵抗”。此点固为11月举行的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采取的方针及其后下令锦州抵抗的史实所证实,同时亦为事变之初,蒋介石指示对日军可能在国民政府直辖部队及其守卫地区发动进攻,应进行自卫的方针,以及开始考虑准备全国抗战之史实所证实。事变爆发之初,9月21日,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参谋长兼南昌行营参谋长熊式辉自南昌向蒋介石转报驻烟台海军刘珍年师长哿辰电:“闻日本于巧晚进攻辽宁,皓晚将省垣完全占领,军警尽被缴械。又,日军舰一艘开来烟港,海军有今日续来登岸消息。除饬严加戒备,究应如何态度,乞示方针。”13 p28122日,蒋介石批复:“烟台刘师长 日军侵略,已提出国联。此时我国应上下一致,严守纪委确定步骤,勿为日人借口。故先劝告民人,守秩序,遵公法,勿作轨外行动,以待国际公理与国内之团结。如果敌海军登岸,则我方划出一地严阵固守,以待中央之命令。此时须忍耐、坚定、镇静,谨守之。 中正养午。”13 p283   9月22日,熊式辉自龙华向蒋介石呈报请示:“淞沪为通商巨埠,日舰驻舶甚多,交涉万一不能迅速解决,日方扩大行动,对我要塞、兵工厂及重要机关施行威胁袭击时,我陆海军究如何行动?”23日,蒋介石批示:“应当防范。如日军越轨行动,我军应以武装自卫可也。”13 p285…286同日,蒋介石致电军政部长何应钦,指示对日方略:我应采取正当防范。如日军有越轨行动,我应以武装自卫。7 p132 军政部长何应钦亦于同日发布告诫全国军人书,指出:我同胞一方面应服从政府之指导,静候国际公道之解决,一方面,尤应恪守军人之天职,妥筹实力自卫之准备。35 9月25日,蒋介石致电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我军应在潍县多加兵力,以防日军出青岛或烟台,侵入济南。我军决在潍县附近与之抗战。全部计划容会颁发。”13 p288 10月3日,蒋介石开始考虑全国备战计划,决定“以西北为政府之第二根据地,而以洛阳与西安为陪都”。7 p1366日,他并手拟对日开战时之宣战大旨,要求各国元首应共负公约上之责任,以共同保持世界和平。7 p136…137   10月5日,上海市长张群电告中央政府:日本海军有于日内在上海华界登陆示威消息,请示应付方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特种外交委员会于10月6日议决:“(一)在此种严重形势下,惟有严令各地方军警当局,尽力维持秩序,不使住在内地日本人民生命财产有被侵害之危险,以免为日本海军陆战队在内地登陆及炮击沿海口岸要地之借口;(二)日本海军出动情形,如系为恫吓中国政府及示威之企图,无论提出任何条件,我政府决不为其屈服。在此原则之下,一切应付办法,请主席随时处办。”36 蒋介石于同日电示上海市长张群:“日本军队如果在华界挑衅,我军应规定一防御线,集中配备,俟其进攻,即行抵抗,希与天翼(熊式辉)兄妥商决定。”13 p290 据参加当天特种外交委员会的邵元冲记载:“关于日本近日军舰来长江之应付,决定令淞沪军警长官严为防御,必要时取自卫行动。又,对于日军侵犯首都时,亦决定坚持不屈,以期抵抗。”37   国民政府有准备抵抗的决心,也向各界有代表性的人物透露过。据报载:10月8日,上海各界知名代表人物曾应召到南京,闻听过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有关对日方针的说明。当问及:如果日方向沿江沿海扩大扰乱,则如何?蒋氏答:当然抵抗。当问及:抵抗有无相当准备?蒋氏答:当然有准备。38至11月中旬,马占山报告日军攻击江省,希望向国联报告,请求制止,蒋介石电告马:对江省抗战,“已急催张副司令派队援助”。13 p301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了蒋介石率兵北上抗日的决定(后因国民党内部矛盾,蒋氏北上未成,后又被逼下野)。12月当日军向锦州进逼时,国民政府又一再命令张学良不能从辽西撤兵,对日军进攻坚决抵抗。但张学良拒绝执行中央政府命令,擅从辽西撤兵。张学良与国民政府的对日方针明显有别,此处不细说了。   从上述一些资料可以看出,蒋介石和国民政府中央处理九一八事变的方针,并非如过去一些著述所说,可以简单地归结为“不抵抗”政策。正因为蒋介石与国民政府对九一八事变的处理有着准备抵抗的内容,尽管国民政府对于日本侵略者在上海的寻衅已竭力忍让,但日本侵略军在上海发起武装进攻后,中国军队(首先是十九路军)终于奋起抵抗。九一八事变时,中央政府无法驾驭而由张学良一手掌握的东北军实行不抵抗方针。然而,就在四个月后,国民政府直接掌控的军队在上海对日本侵略军作了英勇的抵抗。除第十九路军外,蒋介石让何应钦调动京沪线上的第八十七师、第八十八师合组为第五军开赴上海参战。39国民政府开始实行“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对日方针。这显然是与“不抵抗主义”有重大区别的。   
  作品相关 蒋介石向张学良下过不抵抗命令吗?(六)
  六张学良晚年澄清:不抵抗命令出自他本人,而非中央政府   有关九一八事变时不抵抗政策,张学良晚年多次谈及。   他反复说明,九一八事变时下令不抵抗者,是他自己,而不是国民政府中央。   1990年,日本广播协会采访张学良时,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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