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金融五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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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金融五百年-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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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一年,世界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银行——阿姆斯特丹银行建立了。

16世纪的欧洲贵金属货币都含有铜,并由各家私人银行自己铸造,因此硬币种类繁多,价值不等。荷兰议会在一本1606年发表的《货币交换手册》中列出了341种银币、505种金币,其中荷兰本地产的货币就有14种之多。

此外,由于造假、打磨等种种方法,即便是相同的硬币,价值也不相等。打磨硬币早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就已经成为人们收集金银的一种方法。他们将很多硬币放在一个袋子中,用力抖动,让硬币之间相互摩擦与碰撞,可以得到少量的金银碎屑,而硬币拿出来仍然可以用。日积月累之后,这些金银碎屑的价值颇为不菲,但硬币本身却缺损了。

这些都造成了商人之间的交易极为不便。为了方便交易,阿姆斯特丹银行规定了荷兰全国通用的标准硬币的贵金属含量,并评估商人们储蓄的国内外各种货币的价值,全部换成一定数量的标准货币。荷兰标准硬币在质量上非常可靠,逐渐成为世界贸易中值得信赖的货币。

阿姆斯特丹银行主要业务是储蓄与汇兑结算,几乎没有倒闭的风险,安全性很高。商人在银行注册账户,就不需要面对面地进行笨重的金属货币现款交易,只要将应付账款转移到另一个账户上,这就是汇兑结算。有了汇兑结算的功能,人们把钱送到银行就可以进行异地付款,用汇票可以在异地银行提取现金,这为商人之间的交易提供了极大的方便。此外,该行不允许私人账户透支,也不向客户提供任何私人贷款。因此,它也被称为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

阿姆斯特丹银行还发行了纸质凭据——银行券,这些银行券保证了人们存放于银行中的一定数量白银的所有权。在任何时候,人们只要拿着银行券到该行去提款,都能即刻兑现金银货币。荷兰政府规定,凡是在阿姆斯特丹600荷兰盾以上的汇票,都必须要用银行券来支付。为了兑付外国汇票,荷兰商人们不得不与这些银行的汇票打交道。最终,银行券逐渐替代白银,人们很少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实物白银,而是直接用银行券买卖商品。

除了货币的可靠性,交易的安全性与便利性,使阿姆斯特丹银行具有很高的信誉。1672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率军攻打荷兰。当时兵荒马乱,银行储户惊恐万分,纷纷跑去提钱。阿姆斯特丹银行没有找任何理由拒绝客户的要求,未有任何拖延地将金银币发放给提钱的客户。结果,大家的恐慌顿时消失,储户们又将钱存回银行。

但是,最令人匪夷所思的一件事是,就算是敌国的储户,阿姆斯特丹银行也仿佛是中立方一样,依然能满足客户的要求,并从中赚取利润。1621年,荷兰和西班牙军队再次开战之后,敌对方西班牙人手中的白银竟然能够自由地从阿姆斯特丹银行的保险柜中流进流出。

按照常理,两国交战,敌国的金融资产应被冻结才对。阿姆斯特丹银行为什么能有这么大的能耐可以在战争期间通敌呢?

实际上,该银行本身就是阿姆斯特丹市政府与议会控制的。1602年创建臭名昭著的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董事们与信誉良好的阿姆斯特丹银行的控制者是一伙人,他们既是金融家又是议员和政府官员,相互之间又有姻亲关系,构成了强大的金融寡头门阀集团。归根结底,荷兰政权就执掌在阿姆斯特丹的金融家手中。

荷兰东印度公司:贸易遮掩下的海外掠夺

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建立之后的10年中都没有分过红利,人们之所以愿意持有股票的原因就在于,这些股票可以随时在市场上兑现。在阿姆斯特丹银行建立的那一年,全世界最早的一家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诞生。荷兰东印度公司则是交易所中第一家可上市交易的股份公司,也就是说股票可以在交易所自由买卖,随时兑现。

当时没有冰箱、冰柜这样的现代技术,食物不易长期保存,容易腐烂。胡椒和其他一些辛辣香料不仅可以掩盖肉的腐味,还能够杀死或减少那些促进食物腐烂的细菌和病毒。对欧洲来说,香料是一种生活必需品。从亚洲贩卖香料到欧洲的利润极为丰厚。东印度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殖民海外、贩运香料以及其他当地土产。荷兰政府授予了东印度公司特许状,允许它垄断从好望角到麦哲伦海峡之间的贸易权,并授予它开战或讲和、武力抢劫外国船只、建立殖民地、修筑城堡和铸币的权力。

1610年,一位出生于安特卫普的阿姆斯特丹商人联合17个荷兰金融家,收购并控制了东印度公司。这个寡头股东的联合在历史上被称为“十七人委员会”。而荷兰东印度公司招募的下层员工是来自荷兰语与德语社会的底层盲流。

东印度公司一开始先是占领了印度尼西亚,在巴达维亚即今天的印尼雅加达建立了第一个军事要塞。随后,在连续几任东印度公司总督的领导下,荷兰人成功地将葡萄牙势力从东印度群岛、马六甲和锡兰赶走,牢牢地将亚洲贸易权攥在手上。东印度群岛即今天的马来群岛,包括婆罗洲、爪哇、新几内亚、文莱及苏门答腊几座主要岛屿。锡兰即今天的斯里兰卡。

1604年,东印度公司占据澎湖岛,但好景不长,明朝福建都督同知沈有容不久便将荷兰人逐回巴达维亚。都督同知是正二品,相当于现在的大军区副司令。安徽宣城人沈有容,万历朝中武举第四名,素有将才,是著名的抗蒙名将,明朝中后期最著名的两位大将戚继光和李成梁都曾做过他的上司。台湾澎湖百姓为了纪念沈有容的功绩,特地竖立了一块高198厘米、宽28。7厘米,刻有“沈有容谕退红毛番韦麻郎等”的石碑,是全台湾最为古老的一块石碑。此碑目前收藏在澎湖马公镇的天后宫,成为中国台湾地区著名的旅游景点之一。

18年后,东印度公司再次占领澎湖岛。荷兰人抢走中国人600多艘渔船,强迫中国人为他们服苦役,有1300多名中国人被饿死、累死,还有270多人被掳往爪哇做苦力。两年后,福建巡抚南居益派军再次驱逐荷兰人。南居益是陕西渭南人,曾在万历年间中进士,后因得罪大宦官魏忠贤,被削职归乡。

当时的中国人称荷兰人为“红毛鬼子”,并深为荷兰人的坚船利炮所触动。明代文学家沈德符所撰的《万历野获编》描述了明军与荷兰海战的情况,书中记载荷兰人的火炮是“第见青烟一缕,此几应手糜烂,无声迹可寻,徐徐扬帆去,不折一镞,而官军死者已无算”。《广州府志》则将荷兰战舰描写为闻所未闻的庞然大物:“我舟高大,不及彼五分之一,而欲与争胜于稽天巨浸中,必无幸矣。”

1624年9月,拥有坚船利炮的东印度公司终于夺取了台湾,建立了“热兰遮城”和“赤坎楼”。荷兰人在台湾残酷奴役,大肆掠夺,血腥镇压中国人来维持他们的殖民统治。当时,中国台湾为东印度公司贡献了其总利润的25。5%,每年运回荷兰的财富达40万荷兰盾,相当于4吨黄金,以至于当时的一位荷兰总督称:“台湾是公司的一头好奶牛”。

东印度公司对各个殖民地的统治主要依靠屠杀。荷兰人用车裂、火烧、钉十字架等酷刑,镇压当地民众。东印度公司在台湾有一名职员叫做君士坦丁·诺贝尔,他亲手杀害的中国人就达100人以上。

鲜为人知的是,1633年,中国明朝正规军曾经与东印度公司打过一场大规模海战——料罗湾海战。荷兰派出13艘装备加农炮的当时最为先进的战舰,此外还包括50艘海盗船,偷袭福建厦门的明朝水师,明军大败,船队损失殆尽。明朝末代皇帝崇祯得知消息后龙颜大怒,下旨惩罚荷兰人。郑成功之父郑芝龙调集自己的私人海上武装,集结了149艘战船在厦门料罗湾与荷兰舰队决一雌雄。最终,荷兰惨败,从此以后,荷兰人只是龟缩在台湾岛,未能进一步侵入中国内地,直到郑成功收复台湾被彻底清理出中国沿海地区。

实际上,荷兰东印度公司与郑芝龙之间的战争,本质上是中、荷两国对亚洲贸易权的争夺。虽然中国暂时获取了地区贸易的控制权,但很快由于长期的政府海禁政策使得技术与经济的差距越来越大,最终还是丧失掉了。此后,荷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独自垄断了亚洲贸易权。

和东印度公司相比,1621年成立的荷兰西印度公司则是赤裸裸的抢劫。这家公司从来没有做过任何正经生意,而是劫掠满载着丰富物资的西班牙商船,贩卖奴隶甚至还经营毒品。阿姆斯特丹完善的金融服务与雄厚的金融资本推动了以东、西印度公司为代表的海外殖民掠夺的成功,殖民扩张又给予了荷兰金融资本巨大的投资收益,这都稳固地确立了荷兰国际货币与金融中心的地位。

荷兰:战争幕后的操纵者

在16~17世纪的欧洲,尤其在德国,人们语言不通,习俗不同,还没有形成民族的观念。只有不同的宗教才将欧洲人分成不同的群体。不同宗教群体之间却势如水火,不断发生冲突。分裂最为严重的是德国,当时叫神圣罗马帝国,总共有几十个小邦国。信奉新教的邦国组成了“新教联盟”,信奉天主教的邦国针锋相对地组成了“天主教联盟”。天主教联盟的大老板西班牙—奥地利的哈布斯堡王朝得到罗马教皇和波兰贵族的支持,而新教联盟则得到同样信仰新教的荷兰、英国和北欧瑞典、丹麦的支持。法国虽是天主教国家,但为防止德国的统一,同时削弱哈布斯堡家族的势力,也支持新教联盟。

在众多的邦国中,拥有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权利的只有7个,被称为选帝侯,他们分别是3个教会选帝侯和4个世俗选帝侯:美茵茨大主教、科隆大主教、特里尔大主教、萨克森公爵、勃兰登堡藩侯、普法尔茨伯爵和波希米亚国王。

1617年,奥地利哈布斯堡家族的斐迪南被德意志神圣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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