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刹那芳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重生之刹那芳华- 第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于是,林征宇的班主任和体育老师都建议他在填志愿的时候再报考个提前录取的体育学院,就算理工大学考不上,体院的文化成绩分数线低,还是有可能上的。林家觉得这样等于是上了双保险,也就同意了。

    不料最后考下来,这孩子竟然人品爆发,理科也上线了,当然体院也没问题。但是最后的结局却不是林家原来设想的那么理想。因为体育是提前录取的,这时的录取政策使得体院先调走了林征宇的档案,于是林征宇就只能上体院,要么就上不了大学,还得再复读一年重考。他不想复读,自然只有一条路可走了。

    总之,因为林家父母对招生政策的不熟悉和对儿子实力的不自信,使得林芳华的大哥最终上了这个不被军工人看得起的专业。要说林征宇一开始也有点憋屈,毕竟他本来的成绩上正牌的理工大学都是没问题,结果学了个一般人都认为没什么用、只是用来“玩”的专业,说不憋屈是不可能的。

    但是木已成舟,好在他的运动天赋和对体育运动的热爱,很快也就让他接受了事实;而且体院的学子大多豪爽仗义,也让他结识了些不同类的朋友,对他的性格和处事也有很多影响。总之,现在的他倒是还挺喜欢体院的学习,至于毕业后的事情他还没有多想。

    倒是重生后的林芳华为哥哥思考过将来的发展。本来的林征宇毕业后,象大多数同学那样就到了中学当体育教师,过得比较平淡。而林芳华觉得未来体育事业其实是大有可为的。

    自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成为首届赚钱的运动会后,体育就加快了走向娱乐化和商业化的步伐。此时国外的职业化体育产业已经发展的很成熟,如欧洲足球五大联赛、美国NBA等赛事在中国也都拥有大量拥趸。而中国还是在几年后,才从足球开始了职业化道路,虽然十多年后中国球市很失败,但在刚开始的几年可是非常的火爆啊。

    如果林征宇能进入地方体委或者继续深造体育管理等专业,在体育相关的事业方面发展,未必不能有一番作为。不过,林芳华觉得此事也不急,以后再慢慢地影响哥哥,让他对自己的职业人生有更好的规划吧。

    多日没见的兄妹自然有很多话说,话匣子一打开,聊到直到快吃晚饭的点了还没结束。

    这时,同宿舍的王菊、廖珊、黄丽霞、孙艳春等四人陆续回来,准备去食堂打饭。于是,林征宇做东,邀请了她们一起去校外的小吃店吃饭。虽然只是便宜的小吃,林征宇也给同寝室的姐妹们留下了热情细心的好哥哥的印象。

    第二天是周日,林芳华也跑到体院去玩了大半天。林征宇带她转了校园,让她认认路,以后有事也好来找自己。

    林芳华就这么逛了一会体院,就不禁感慨:体院的帅哥美女真多啊。而且个个身材健美,可不是什么小白脸、病西施之类的柔弱病态。很是养眼!

    中午就在体院的学生食堂吃的饭。体院学生都有国家给运动员的补贴,食堂的饭菜水准也很高。林征宇读的体育教育,还有师范生的补贴,再加上家里给的生活费,他的零花钱可比妹妹多得多。

    作为大哥,他很慷慨地说给妹妹买衣服。就在体院后门有一条街都是卖的体育运动用品、器材什么的,而卖运动衣的特别多。林芳华就在这里逛了半天,挑了两套仿阿迪达斯和温宝的运动服。这里虽然卖的都是假名牌,但是质量和款式都几乎以假乱真,更主要是便宜很多。体院的学生基本也都是在这里买衣服,极少数很有钱的才去买正版。

    晚上,林征宇和他同宿舍的好友——藏族学生达瓦次仁一起陪林芳华在体院外面下馆子。

    这个达瓦次仁身材高大、皮肤黝黑、头发略卷曲,一看就是藏族同胞,但其实他是汉藏混血,还有个汉名叫周启峰。因为他长的高高壮壮的,年龄却是同宿舍最小的,就被起了个外号叫“小胖子”。林芳华不好意思叫他的外号,藏名也叫不习惯,就规规矩矩地叫他“周哥”。

    周胖子有着藏族男子特有的豪爽、热情,还有风流。林征宇私下里告诉妹妹的,这个周胖子在体院内外,还有成都市几个大学里都有好几个“好妹妹”,包括华西医大里都有两个。

    不过,林征宇已经暗示过小胖子不许打自己妹妹的主意,所以在饭桌上林芳华只感觉这个周哥很健谈风趣。直到以后又和他及其“朋友”多接触后,才发现周胖子真的很口花花,特别会哄女孩子开心。

    林芳华暗暗好笑,自家哥哥是个对女生木讷腼腆的男生,居然和周胖子这样的人物能成为要好的朋友,也挺神奇的,大概他们正是那种互补型的朋友。

    饭后,林征宇用自行车驮着妹妹,送她到医大女生院门口,就告别回去了。林芳华左手一包新买的衣服,右手一包周胖子送的水果,满载而归地回了宿舍。当然,水果当晚就请姐妹们分享了,于是再次得到大家对她有个如此体贴的好哥哥的羡慕。

    (晚风:连续两天晚上带学生实验课,回家都九点多钟。白天的课也多。所以更新缓慢了,敬请关注我的朋友们体谅!还有本书已签约,我想不管怎样我都会坚持写下去的!所以,请大家放心收藏!)

正文 十五、校园的早晨

    周一是正式行课的第一天。清晨六点钟,闹钟响起。林芳华赶忙按下闹铃,免得惊扰了其他还在好梦中的姐妹。她轻手轻脚地穿上运动衣,喝了几口水,就下楼跑步去了。

    从女生宿舍出来,是一条笔直的、两边种着高大香樟和银杏树的宽敞林荫路,一直通到大校门口。初秋的银杏叶子已经有几树微微的发黄,映衬着深色的香樟树影,有一种斑驳、零乱却又看着和谐的静美。

    校门左边就是标准的田径运动场,林芳华在四百米标准跑道上慢跑两圈半后,就在跑道一侧的体操器材场地那里放松放松,拉一拉韧带什么的。这只是刚开始的锻炼计划,林芳华准备过一阵子适应了,就增加运动量到每天跑四圈,如果体能允许就跑八圈。

    此时不过六点多钟,但在运动场上跑步的人已经不少了,主要还是男生多一点,林芳华也看到几位同年级的男同学。在年轻人的身影中还夹杂一些中年人,应该是学校的教职员工或家属。也见到几位鬓发斑白的老人,在学校的林荫路上散步,或在校园的草坪空地上打着太极拳什么的。

    清晨的校园是宁静又生气勃勃的。

    等林芳华回到宿舍并洗漱完毕,还不到七点钟。宿舍里的姐妹刚刚陆续起来。睡门口上铺的周玉从蚊帐里探出头来抱怨:“我说老幺,你怎么那么好精神?清早巴早的六点就起来,拜托!八点钟才上课好不好!七点半起床都来得及嘛!”

    林芳华不客气地把门口挂着的周玉的毛巾甩到她脸上:“老大,我也拜托你,早睡早起身体好,晓不晓得!谁让你半夜看,早上又起不来的!全宿舍就你起的最晚!你也有个大姐样子好不好?”

    周玉头顶着毛巾跳下床:“我啷个没得大姐样子咯嘛!昨天租的两本书,不是都给你们看了吗?”

    林芳华摇摇头,拿这个大姐没法子。

    周玉这人,说的好听点就是爱好文学的女青年,说的不好听就是个超级狂,中学就把金庸的反复看的不下三遍,席慕容的诗歌散文背的滚瓜烂熟。现在她迷的是古龙和温瑞安,晚上十点钟宿舍熄灯后还点上蜡烛熬夜继续看。

    林芳华冲门口已经收拾好的王菊点点头,正要一同出门。刚从盥洗室回来的杨茜撞进门来:“哇塞,早上卫生间的人可真多,干啥子都要排队……哦,老幺你们要走了哇?记得帮我占个二三排的位子哈!我怕晚了,没好位子了!”

    窗口桌前正在戴隐形眼镜的郭玲也忙说:“帮我也占一个哈!”

    林芳华头也不回地说:“知道了,我占八个,全寝室的都有了!”身后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

    林芳华和王菊先直奔食堂。

    食堂六点五十分开饭,刚开始打饭的人少,都用不着排队,她们两人买了稀饭馒头就着咸菜和腐乳,很快就解决了早餐。

    医大的伙食还是不错的,便宜实惠,而食堂自制的腐乳也很香,比外面商店卖的腐乳还要好吃。以前林芳华起床晚了时间来不及的时候,都是直接买个馒头,中间掰开、夹上半块腐乳,一路走一路就啃完了,经济简便又美味。

    唯一不方便的就是食堂不提供餐具,也没有在四周设置放餐具的柜子。而女生院离食堂较远,于是很多女生都要在书包里背个饭盒什么的,这样课前课后都直接去食堂打饭,不用再绕回宿舍楼拿餐具了。所以医大女生的书包普遍很大,里面还经常发出“叮里哐啷”的声音,也算一景了。

    当她们走出食堂时正是七点钟,远远传来了“叮咚——叮咚”的钟声。这钟声只在早七点到晚七点的整点响起,其它时间为避免影响人们休息而静默了。

    所谓“晨钟暮鼓”,学校有座钟楼是建于二十年代的中西合璧的建筑,是学校的标志建筑,它的剪影经常出现在代表学校的公文、明信片、信封、信纸上,医大临床医学院的院徽就是钟楼为核心设计的。

    据老华西人说,那钟声真的很美。但为了保护文物古钟,学校早就没有真的敲钟,而用电子钟声代替了古朴的钟声。好在电子钟声也很悠扬,每次听到它时,让林芳华不由在心里回想起那首《菁菁校园》——

    “校园的钟声叮当叮当,交织过多少美梦……园里的林茵郁郁苍苍,树下的梦知多少……唰啦啦啦拉唰啦啦啦拉,成长的岁月最是令人难忘……”

    等林芳华和王菊来到上大课的阶梯教室时,才不过七点十几分,居然就有十几个同学都已经坐在教室里面了。看来,这个一二三班组成的一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