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朝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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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朝实录- 第5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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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冀为皇太子。朕惟据理、毅然独行、以定国家大名、正君臣大义耳。允禩自幼、性奸心妄。其纠合党类、妄行作乱者有故。伊乳母之夫雅齐布之叔厩长吴达理、与御史雍泰、同出关差、因雍泰少与银两、雅齐布诉之允禩、允禩借端、将雍泰痛责。朕闻知、将雅齐布发翁牛特公主处。伊因此怨朕、处处诳人以窃名誉、邀结苏努为党羽。苏努自其祖相继以来、即为不忠其祖阿尔哈图土门贝勒褚燕、在太祖皇帝时、曾得大罪、置之于法。伊欲为其祖报仇、故如此结党、败坏国事。再允禩素受制于妻。其妻、系安郡王岳乐之女所出。安郡王因谄媚辅政大臣。遂得亲王。其妃系索额图之妹、世祖皇帝时记名之女子。其子马尔浑、景熙、吴尔占等、俱系允禩妻之母舅、并不教训允禩之妻、任其嫉妒行恶、是以允禩迄今、尚未生子。此皆众阿哥所知者。众阿哥当思朕为君父、朕如何降上□日、尔等即如何遵行始是为臣子之正理。尔等若不如此存心、日后朕躬考终必至将朕躬置乾清宫内、尔等束甲相争耳。

○丁未。上幸畅春园。

○镶红旗汉军副都统赵世芳以病乞休允之。以内务府郎中海章、署内务府总管事。

○先是、奉差查审大岚山贼吏部侍郎穆丹押解贼犯朱三、即王士元等父子六人至京、下九卿詹事科道会审。至是九卿等覆奏朱三供、伊系崇祯第四子。查崇祯第四子、已于崇祯十七年前身故。又遵上□日传唤明代老年太监、俱不认识。朱三明系假冒。朱三父子、应凌迟处死。得上□日、朱三即王士元、著凌迟处死伊子朱□土儿土儿□、朱山□主、朱壬朱在朱坤、俱著立斩。

○己酉。升内阁学士二鬲、为礼部右侍郎仍兼管詹事府詹事事。

○升正黄旗护军统领图思海、为正红旗汉军都统。正红旗满洲副都统戴米纳、为正黄旗护军统领以侯陈泰、为镶白旗护军统领。

○升多罗信郡王王府长史和礼、为镶黄旗蒙古副都统。

○以原任云南布政使佟国勷、为湖南布政使司布政使。升直隶守道金世扬、为河南按察使司按察使。

○辛亥。偏沅巡抚赵申乔、遵上□日回奏、缘康熙四十二年、内阁学士宋大业、奉赍碑额、两次至楚、多方需索、臣曾借司库俸工银九千两馈。伊此次来楚臣以南岳庙工余剩银两、报部充饷、彼不得染指。又仅馈伊银五百两、以此蓄忿、是以捏造轻亵。御书等款。将臣参劾。得上□日、此回奏情节著该部一并察议具奏。

○壬子谕吏部、内阁学士阿世坦、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江蘩行止不端俱著革职。

○癸丑。升内阁侍读学士黄秉中、翰林院侍读学士色尔图、侍读学士孙柱、俱为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

○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劳之辨、为左副都御史。

○调镶红旗蒙古都统车纳福、为镶蓝旗满洲都统。

○免湖广益阳、武陵、二县、长沙等四卫、本年分水灾额赋有差。

○甲寅。以翰林院侍读黄叔琳、提督山东学政。

○乙卯。上回宫。诣皇太后宫、问安。

○调刑部尚书王掞、为工部尚书升河道总督张鹏翮、为刑部尚书。

○丙辰。上奉。皇太后、幸畅春园。

○以翰林院编修季愈、为顺天武乡试正考官钱名世、为副考官。

○户部议、江南浙江所属被灾州县、奉有截留漕粮平粜之谕。江苏应截留十万石、安徽应截留五万石、浙江杭嘉湖三府应截留八万石、俱令减价平粜价银贮库、于来岁收获后、买米还项又山东、河南二省、奉有年岁薄收、酌量改折之谕。应将本年额徵漕米每省各留八万石。余俱令照例折银解部。得上□日、著漕运总督桑额作速会同江浙督抚、将何州县被灾、并应截米谷查明、一面截留、一面奏闻。余依议。

○丁巳多罗贝勒允祉奏、臣牧马厂蒙古喇嘛巴汉格隆、自幼习医能为咒人之术。大阿哥知之传伊到彼同喇嘛明佳噶卜楚、马星噶卜楚时常行走。上命将明佳噶卜楚、马星噶卜楚、巴汉格隆并直郡王府护卫啬楞雅突等锁拏、交侍郎满都侍卫拉锡查审。巴汉格隆等供、直郡王欲咒诅废皇太子、令我等用术镇厌是实随差侍卫纳拉善等、掘出镇厌物件十余处命交和硕显亲王衍潢等严拟具奏。

○戊午。谕户部、朕屡次南巡、见闾里殷阜之象、远不逮于旧时。虽不时蠲免额赋、停徵积逋、仅可支吾卒岁、绝无余蓄。朕每念及此、未尝不为恻然去年江南浙江两省、俱被旱荒、多方轸恤、民力稍苏。台今岁复报潦灾、旋经照例蠲赈、并留漕资济。但岁再不登、生计益匮、欲令办赋、力必难供。康熙四十八年除漕粮外、江南通省地丁银四百七十五万四百两有奇浙江通省地丁银二百五十七万七千两有奇、著全行蠲免。所有旧欠带徵银米、仍暂行停止。此朕因江浙二省、为东南重地、特于外施仁、用弘休养之至意。该督抚各饬有司、张示遍谕、务令穷乡蔀屋、咸共知悉。倘或别借事端、侵冒征派、事发、定从重治罪。

○己未。以领侍卫内大臣辅国公、鄂飞、兼管宗人府左宗人事。

○庚申。免山东济宁邹平等二十九州县本年分旱灾额赋有差。

○辛酉。上幸南苑行围。

○癸亥。升湖北按察使徐欐、为浙江布政使司布政使。

○甲子。升正红旗、护军统领辛泰、为镶红旗蒙古都统。镶红旗满洲副都统莘泰、为正红旗护军统领。调镶红旗蒙古副都统禅布、为正红旗满洲副都统升护军参领吴书为镶红旗蒙古副都统一等侍卫伯王釴、为镶红旗汉军副都统。一等侍卫武格、为镶红旗满洲副都统。

○乙丑。圣躬违和、自南苑回宫。

○谕领侍卫内大臣、大学士等曰、自有废皇太子一事、朕无日不流涕。顷幸南苑、忆昔皇太子及诸阿哥随行之时、不禁伤怀因是今日回宫、已召见八阿哥、并将召废皇太子一见顷之、内侍传谕曰、朕适召废皇太子、亦既见之矣。自此以后、不复再提往事废皇太子、现在安养咸安宫中。朕念之、复可召见胸中亦不更有郁结矣。

○戊辰。上幸畅春园。诣皇太后宫、问安。

○以故领侍卫内大臣一等公福善子海金、袭爵。

○庚午。以浙江杭州、湖州等处水灾、命内阁学士黄秉中、前往会同督抚、动支库帑仓谷、速行赈济。

○壬申。谕领侍卫内大臣、侍卫等曰、大阿哥允禔、素行不端、气质暴戾、朕尝对众、屡加切责、尔等俱悉闻之。九月初四日谕上□日内、亦曾决绝言之。今一查问其行事、厌咒亲弟、及杀人之事、尽皆显露。所遣杀人之人、俱已自缢。其母惠妃、亦奏称其不孝、请置之于法朕固不忍杀之但此人断不肯安静自守、必有报复之事。当派人将允禔严加看守、略有举动、即令奏闻伊之身命、犹可多延数载。其行事、比废皇太子允礽更甚、断不可以轻纵也。

十一月。癸酉朔。谕领侍卫内大臣等曰允禔、著革去王爵。即幽禁于其府内凡上三旗所分佐领、可尽彻回给与允禵将镶蓝旗所分佐领、给与弘玉。其包衣佐领、及浑托和人口均分、以一半给与允禵、一半给与弘玉。

○丙子。予故礼部侍郎仍管国子监祭酒事孙岳颁、祭葬如例。

○丁丑。赐王以下内外文武大臣、清文鉴各一部。

○免山东德平等六州县、本年分旱灾额赋有差。

○己卯。予故致仕文华殿大学士张英、祭葬。又加祭一次。谥文端。

○庚辰。谕领侍卫内大臣等、近有为废皇太子条陈保奏者。朕前因灼见允礽行事颠倒、似为鬼物所凭、筹度周详、始行拘禁、并非听信人言而为此也。今允礽之疾、渐已清爽、亦自知其罪、谓理当拘执。其随从之人、亦以为允当。朕以父子之情、不能恝置、召见两次、询问前事。允礽竟有全然不知者。深自愧悔。又言我幸心内略明、犹惧父皇闻知治罪、未至用力刺人。如或不然、必有杀人之事矣。观彼虽稍清楚、其语仍略带疯狂、朕竭力调治、果蒙天佑、狂疾顿除、不违朕命、不报旧讐、尽去其奢费虐众种种悖谬之事、改而为善、朕自另有裁夺如狂疾不痊、仍蹈前恶。天亦不容也朕为君父、凡事皆朕真知灼见、当斩者斩之当罪者罪之、并未尝听信人言而为此也。且一切暗中构煽悖乱行事、俱系索额图父子。顷废皇太子亦奏言其向时悖乱皆自伊等为之。此等情节、小人不知妄意朕召见废皇太子、似非无故、欲致殷勤于废皇太子而条陈保奏者、甚非也。凡事皆在朕裁夺、其附废皇太子之人、不必喜。其不附废皇太子之人、不必忧。朕自有定见。十月十七日、查出魇魅废皇太子之物。服侍废皇太子之人奏称、是日废皇太子、忽似疯颠、备作异状、几至自尽诸宦侍抱持环守、过此片刻、遂复明白。废皇太子亦自惊异、问诸宦侍、我顷者作何举动朕从前将其诸恶、皆信为实。以今观之、实被魇魅而然无疑也。

○辛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劳之辨、上疏保奏废皇太子允礽。得上□日、劳之辨将朕下上□日已行之事、作为己功、行事甚为奸诡。著革职、交刑部责四十板、逐回原籍。

○调广东琼州总兵官范时捷、为陕西宁夏总兵官。升贵州铜仁副将孙成龙、为广东琼州总兵官。

○升护军参领篇图、为镶白旗蒙古副都统。

○壬午。冬至。祀天于圜丘。遣领侍卫内大臣公阿灵阿行礼。

○遣官祭永陵、福陵、昭陵、暂安奉殿、孝陵、仁孝皇后、孝昭皇后、孝懿皇后陵。

○停止次日朝贺。

○癸未。升山东巡抚赵世显、为河道总督。甲申。予故京口左翼汉军副都统蔡毓茂、祭葬如例。

○乙酉。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丙戌。上召满汉文武诸大臣、齐集畅春园命先到之内大臣、都统、护军统领入见面谕曰、朕躬近来虽照常安适、但渐觉虚弱、人生难料、付托无人、倘有不虞、朕此基业、非朕所建立、关系甚大。因踌躇无代朕听理之人、遂至心气不宁、精神恍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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