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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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天-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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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Tzimisce可以通过异能改变自己的外貌,这使得他们周围的血族总是心神不定。“魔王”这个外号就
  是那些受到惊吓的血族给Tzimisce起的。但事实上Tzimisce是所有血族中最具学者气质的,其中的成员大
  都受过高等教育。他们对于知识有着极强的渴望,年长的Tzimisce成员可能是世界上知识水平最高的生物
  之一。Tzimisce对于魔法就像对于科学一样的精通,不过,水平比不上Tremere。Tzimisce为了了解吸血
  鬼的本质,做了数不清的可怕试验,试验的对象包括了人和其它吸血鬼。
  中立氏族
  Assamite
  来自中东荒漠的Assamite是血族中的杀手。Assamite成员为给那些他们酬劳的雇主工作,而酬劳通常
  就是雇主的血液。在接受雇佣后,他们就开始追踪目标,直到把目标杀死,或者发现雇主欺骗了他,比如
  说雇主告诉他这目标是个第9代血族而实际上是第6代。如果受雇的Assamite成员反而被目标杀死,那么
  Assamite氏族并不会找他复仇,以后也不会再接任何以他为目标的暗杀合同。
  由于他们特殊的背景,Assamite的信仰是多种中东宗教和吸血鬼神话的混合体。他们认为吸血鬼到达天堂
  的唯一方法就是要尽可能的接近最初的吸血鬼(‘TheOne‘),也就是努力降低自己与最初吸血鬼之间的辈分
  差距。这通过吸榨(Diablerie)别的比自己年长的吸血鬼来实现。为了证明自己行为的正当性和正确性,
  Assamite宣称他们氏族的创始者就曾经手刃过两个第2代吸血鬼。对于Assamite来说,吸榨别的吸血鬼的
  血就好象是在食用圣餐一般。
  ollowersoSet
  Set通常也被称为Setites。他们在吸血鬼社会中遭到的猜疑远多于其它氏族。这是因为他们的信仰。
  他们相信自己起源于Set-埃及的夜与黑暗之神。Set原本叫做Sutekh,是一个强大的吸血鬼,到达埃及后
  由于经常以可怕的形态在夜间出没而被人们当作夜与黑暗之神。后来Sutekh改名为Set,并且与另一个吸
  血鬼-埃及的司阴府之神Osiris展开了斗争。最后的结果是Set落败,追随者被杀死,他自己也被放逐。后
  来他又开始培养自己的势力,不断的吸引追随者,其中有埃及人,希腊人,罗马人,波斯人甚至闪族人。
  他的势力遍布西班牙山脉到黑海之间的区域。不过,在公元33年Set却突然消失,在消失之前他告诉追随
  者们自己终有一天会回到这个世界。而Setites-Set忠实的追随者们也在一直努力使Set复苏,而方法就是
  使整个世界笼罩在很黑暗下。虽然Setites认为Set在世界上存在的时间比该隐还要长,但其它的氏族认为
  Set其实是一个第3代吸血鬼,而他的突然消失则是为了避免在千年圣战(Jyhad)中受创。不过无论如何,
  Setites一直在努力把世界拉向黑暗以促使Set复苏。他们使用毒品在内的种种手段诱使其它血族或人类坠
  落,事实上现代海地的一些黑社会以及中东的几个恐怖组织就在Setites控制之下。
  盖范围和防御力都会增大。
  “翔封界”需要集中精力来维持,不要想让魔法师做空袭,即使莉娜。因巴斯也不能在空中使
  用“龙破斩”……
  011圣骑士'本章字数:13186最新更新时间:2008-04-1523:4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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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语:Paladin
  蛮族推翻西罗马帝国后,在其境内建立了一系列蛮族国家,其中对后来的欧洲格局影响最大的国家当数法兰克王国。三百多年以后,法兰克王国在查理大帝的手中臻于鼎盛。查理一生南征北战,历经过五十多次的战争,将西欧大陆的绝大部分土地纳入自己的版图,并由罗马教皇加冕为“伟大的罗马人皇帝”。这样在西罗马帝国灭亡三百多年以后,欧洲又出现了一个“罗马人”的帝国??查理曼帝国。
  “帕拉丁”(Paladin)与“palace”(宫殿)一词来源于拉丁语“palatinus”,意指“属于巴拉丁山的”;“Paladin”最早指代古罗马的12舞蹈祭司(Salii);由年轻贵族,受礼过的战士,神职者等组成。“paladin”一词包含3层含义:骑士精神、中世纪传说中的骑士或英雄、查理曼大帝的近侍。
  最早关于圣骑士的传说来自《罗兰之歌》,指跟随查理大帝征战四方的近侍和近卫部队。“12圣骑士”中“12”这个数字取自基督教12门徒,并不单纯指具体的12位武士。后世广为流传的12圣骑士为:勇者罗兰,勇者蒙特班,罗兰的远亲莱拿多,大主教托宾,魔法师马拉吉吉,丹麦王子奥吉尔,不列坦尼国王所罗门,闻名遐迩的英格兰美男子艾斯托佛,法兰利亚公爵那摩,弗罗雷斯马特,斐兰巴拉斯,背叛者加尼隆。罗马教皇加冕查理大帝后,这十二名武士也自然而然地荣升为“神的侍者”,成为“圣骑士”的代名词。其实,查理曼手下的这十二名武士尚不能被称为骑士,因为他们所秉承的依然是蛮族人的战斗精神。
  真正意义上的骑士是从公元八世纪下半期、欧洲进入封建时代以后开始的。由于封建君主的武士必须装备齐全,拥有良好的坐骑和一定数量的随从,因此要有经济上的支持,于是那些大贵族便通过向武士分封土地,既满足了他们对土地这一中世纪最重要的财产形式的要求,也使他们成为大贵族的附庸。越来越多的武士在对土地财产的追求下,渐渐形成了一个附庸于大贵族的特定阶层??骑士阶层。
  此后骑士制度及在整个欧洲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是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为西欧的骑士阶层提供了一个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广阔天地。在这一过程中,蛮族人野蛮好斗的因素与基督教的神圣信仰融合在一起,使那些破坏和平、以刀剑为生的武士一跃而成为基督的卫士。“结果,骑士最终成为受到崇奉的人,他不仅发誓效忠于其主人,而且立誓成为教会的卫士、寡妇和孤儿的保护人……以这种方式,骑士脱离了其蛮族和异教的背景,而被整合于基督教文化的社会结构中。结果,骑士像神甫和农民那样,被视为社会不可或缺的三个器官之一。”剑士是中世纪的重装步兵部队。早期的剑士也被叫做ootman,意指靠腿走路的人,就是纯粹普通的步兵。这个时期的步兵穿戴全身锁子甲,兵器组合中以单手剑加盾的方式最为常见。
  随着时代的进步,剑士的装备越来越精良,训练和配备费用也越来越昂贵。
  锁子甲可以对付砍削和弓箭,但由于是软性装甲的关系,遇到敲砸型的武器就一点办法都没有,比如链锤、连枷或是那个名字很好听的晨星。双手剑用一招“力劈华山”迎头砸下,也能砸得锁子甲里的人筋断骨折。因此步兵防具发展成锁子甲再加胸甲,说是胸甲,其实也包括手臂和腿部的硬式护甲,关节活动部分才用柔软的锁子甲连接。
  对头部的保护从“披头士”式的锁子甲包覆改成配备头盔,且头盔向全面包裹型演化。发展到后来,剑士已经拥有不输于骑士的全身重铠,全覆盖型头盔仅在正面开了条细缝,虽然视野受到很大限制,用于防箭和其它尖锐兵器还算有效。
  盾牌由水滴形的KiteShield发展为接近三角型的HeaterShield,这个名字是由于其形状像老式的熨斗而来。这种盾亦经常被称为骑士盾。盾牌多用木制,外面包上皮革、帆布或是铁皮,并不是一整块铁板,那样拿不动。骑士盾带有一定的弧度,可以在受到骑兵枪突击时将枪导向一旁,有点类似现代的战车倾斜装甲。
  在步兵发展出足以对抗骑兵的长矛和重铠之后,不少骑士选择步行作战,以下马骑士的身份作为精锐步兵投入战斗。
  话说这矛与盾,攻与防的对抗从来都没有停过。最初的皮甲防御性能不好,因此发明了加铁钉、铁环或铁片的皮甲,攻击方则使用长枪、单手剑;防守方发明锁子甲的初衷,是为了弥补皮甲对诸如弓箭、刀枪斧钺等砍削穿刺类兵器的防御不足;攻击方的对应是战锤、链锤等敲砸类,对锁子甲绝对是要命的。胸铠、全身甲之类硬式铠的进化,有效防御了敲砸兵器;攻击方就使用长弓、十字弩、火枪等穿甲兵器;防守方用盾牌作为可以自由移动的附加防御;攻击方用投石车和弩炮加大了敲砸和穿刺的力度;
  再到后来,坦克算是重骑兵的进化,盾牌变成了附加装甲和反应装甲;攻击方制造了APSDS尾翼稳定脱壳穿甲弹;动力装甲(PowerArmor)是全身铠的改良,而攻击方发明了M72高斯步枪……啊,时代过头了……
  虔诚的宗教美德,扶弱济贫的道德精神,以及原来那种武士的荣誉、忠诚和勇敢的品质结合在一起,便构成了中世纪基督教文化中的骑士精神或骑士理想。它是中世纪人的观念和行为的最高标准和完美榜样。
  在十字军的时代还形成了一种与神圣节制的基督徒骑士理想相反、也与北方野蛮的英雄主义相距甚远的世俗骑士理想,其特征是爱情崇拜和礼节崇拜,表现为追求罗曼蒂克的爱情和高雅优美的言行。世俗骑士源于西班牙穆斯林社会,流行于法国南方世界,在这些骑士的眼中,爱情是一种纯粹精神性的、不掺杂任何**的神圣的感情,由此构成了中世纪盛期骑士文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格调。
  于是,武士的忠诚、基督教的谦恭、对理想中的女性的纯洁无暇的爱情,成为每个骑士必须具备的三种美德。“基督教骑士制的理想一直保持着它对西方思想的吸引力和对西方伦理标准的影响。”他们是力量与正义的象征。
  骑士八大美德
  “谦卑(H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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