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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暧昧兵王-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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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

    “踏!”

    “踏…”

    步枫的步伐很有节奏,奏合的就像是一种伤感的音律,对于守在门口的蜀南港派出所两个民警的讨好熟视无睹,自顾自地将砸乱的摊位收拾,也没有理会夏千沫,关好房门后,一个人上了顶楼。

    步伐,依然沉重。

    等到夏千沫尾随跟上,来到露天坝子坐在步枫躺椅旁边的时候,正看见他的手中拽着一条项链,那条项链所装饰点缀的事物让夏千沫惊诧不已,因为——那是一颗子弹。

    在皓月星光的照耀下,这颗子弹闪烁着的寒光中,肉眼清晰可见上面干枯殷虹的血迹,她倒不认为步枫有着怎样的恶趣味,凝视着那道伤楚的脸颊,心中叹谓:难道,这就是他痛苦的根源吗?一颗有故事的子弹。兵王,难道步枫,曾经是军区的军人或者是政府的高级警官么?能够被评为兵王的男人,真是荒诞啊,我怎么可能和他同居?呸呸呸,是合租…

    冷风,习习吹拂。

    两个小时,步枫不言不语,夏千沫却受不了这种孤寂,她宁愿步枫这个家伙喋喋不休的吵闹个没完,这种安静实在太诡异了,鼓足勇气:“能…能不能告诉我,关于她的事情?”

    “不能!”

    步枫不假思索的直接拒绝,仰望着星空凝视了半晌,将那条项链死死地拽在手中,闭上了眼眸。

    思绪,回到了三年半甚至是更久以前…

    遥远的非洲大陆,这是一个充满石油、黄金、饥饿和贫穷的神秘天地,这里充斥着战争和水资源的残酷掠夺,为了生存,任何一个国家、部落、种族、民族的人民,都在斗争。

    四年前那个萧索的冬天,这片大陆上突然涌现一个无名雇佣兵兵团,人数不多,仅仅只有九个人,其中,为首的一个人就是步枫,另外一个女孩就是蓝筱蝶。

    对于任何一个十八岁的男孩女孩来说,这个花一般的年龄,原本应该在大学校园里醉生梦死,或是在父母的庇护下享受现代都市人所必须经历的一切,但是步枫不同,那个时候的他已经带着蓝筱蝶以及其他七个成员,在非洲大陆上浴血拼杀。

    时间的推移,这个佣兵团因为任何一次执行任务的零失误率,而成为耀眼的明星,名声大噪,无名佣兵团也被赋予了一个神圣的名字“兵王”。

    没错,就是兵王佣兵团,而步枫,正是当之无愧的兵王。

    三年半以前,又是一个冬天,兵王佣兵团终于引来非洲大陆上最强势力的挑战——黑圆桌骑士团。

    如日中天的兵王佣兵团原本势不可挡,就连黑圆桌骑士团都感到莫大的恐慌,被杀得节节败退,但是在那场最强碰撞的激战中,仅仅因为一个疏忽,改变了一切,那就是烟。

    在与黑圆桌骑士团团长丛林搏杀的时候,那一天步枫带着蓝筱蝶,如同往常任务一样,开战之前都会点上一根香烟,尽管二人都知道,对于真正的高手来说,这是致命的一个缺陷。

    因为步枫的骄纵和孤傲,或许也是因为他太过自负,香烟所燃烧的星星之火,成为了蓝筱蝶的夺命钩,心性失常的步枫,在撒哈拉沙漠中狂追七天七夜,最终将黑圆桌骑士团团长狙杀,却也成为兵王佣兵团的最后一次战斗,心灰意冷的步枫将佣兵团解散潜回华夏,立下誓言从此不再出手,再不吸烟。

    这是一种自我的惩戒,也是一种感情的追忆…

    “如果…如果那天没有吸烟,筱蝶或许就不会死了吧?”

    用凄美来形容一个男人的笑容的确有些过分,但是夏千沫再也找不到比这个字眼更加适合的词汇,因为此时的步枫的深邃瞳孔,深邃、柔情、温暖而又伤感。

    “想喝酒吗?”

    突然,夏千沫说道,至少在她的认知当中,当一个男人痛苦到无法自拔的时候,好像只有酒精可以麻痹这种潜在的意志,如此沉沦的步枫,让她感到可怕。

    “酒?好啊!”步枫凝视着手中的项链,轻轻一吻:“蝶儿也曾经这么说过,想喝酒吗?好熟悉的声音太残酷的记忆啊。夏千沫,你说你怎么会跳进我的世界里来,打乱我的一切?”

    “你以为姑奶奶想么?”搬来一打啤酒的夏千沫正听到步枫的话,怒不可揭地喝道。

    步枫沧然一愣,拾酒而饮,哈哈大笑,某位MM莫名其妙:这家伙难道伤心过了头,疯了?

 第017章 气质男人!

    “笑什么?傻乎乎的。”

    夏千沫打开一罐啤酒,对视而饮,好奇地问道。

    仿佛从悲伤中走出来的步枫笑着说道:“没什么,就是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很奇妙,为什么会有长得那么相像的人,如果说是筱蝶投胎转世的话,你这个年纪也未免太大了一点吧。”

    “我真的和她长的很像么?”

    “嘿,不说这个。已经好几年了,也是时候该忘记了。”

    “忘得了么?”

    “大醉三千场,一定能忘。”

    “要是还忘不了呢?”

    “那就别无选择,只有动绝招了,把你娶到我步家,做步家的媳妇。话说回来,这是我们相处的第二天吧?够久了,什么时候爬上我的床?小妹妹要是太羞涩的话,暗示我一下,让我爬上你的床也行。”

    “大叔,你很大吗?”

    “废话,不信你摸摸看。”

    “……”

    阳台喝酒,终究不是一件过瘾的事情,又是两个小时过去,此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多钟,两人准备转换阵地。

    蜀南港号称不夜港,通宵达旦的营业屡见不鲜,两人找了一个摊位,距离步氏风味并不远。

    “小枫,怎么这个时候来吃宵夜?”

    经营路边摊的是一位老大爷,饱经风霜,也是有故事的人,看见步枫和夏千沫前来,笑着吆喝道。

    步枫说:“陶大爷,生意还好么?”

    “还不错呢,全靠街坊邻居看得起。”

    “嘿嘿,那就按照老规矩,来个两份。另外,再来点啤酒。”

    “好!你小子有两天没来了,大爷给你打折。”

    “陶大爷,你不能偏袒小步步,也要给我们打折,不然明天晚上我们不来了。”

    “好好好,打折打折都打折。”

    “……”

    夏千沫看得目瞪口呆,惊异道:“房东大人,蜀南港的街坊都是这样的吗?”

    “当然了。”步枫笑着说道:“蜀南港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没有错,灰色产业和红灯区并存也没有错,但是这里却养活了蜀南市三分之二的底层平民,这里的团结程度,超过你的想象,时间久了你就会发现,其实这里就是一个蒙着一层灰的桃花源。”

    “在这里,无论是小商小贩、坐台小姐或者是有着正职的公务员,哪怕是报刊亭的大婶大叔,都非常友好,无论哪家有事都会同时帮忙。”

    “嗯。”

    夏千沫缄默,尽管她不想承认,但是短短的两天时间,她已经见识到了这种‘团结’的强大,其他人或势力根本无法渗透进来,无论这其中有没有肥龙的震慑作用,至少这些朴实的民众,比起她在苏杭的时候所接触的所谓的上流社会的勾心斗角,实在好了太多太多,甚至…如果步枫不是那么恶趣味的话,她会选择爱上这个地方,至于长相对不起观众的步枫,直接从她的脑海中筛选过去了。

    “哎呀。”想到报刊亭,步枫“蹭”地一下站起身来,拍了拍脑袋恍然大悟。

    “怎么了?”夏千沫吓了个半死:“混蛋,没事的时候你一惊一乍的做什么,会吓死人的。”

    步枫咧嘴苦笑道:“我现在才想起来,还欠廖大娘三斤五花肉。当初刊登合租广告的时候我就承诺过她,无论她是坑蒙拐骗还是巧舌如簧,只要能帮我拉到一个房客,就会送她五花肉的,这都过了两天我还没有送去,不知道她会不会杀了…我…”

    说道这里,步枫便感觉自己的背后凉飕飕地,才恍然大悟,你妹的说漏嘴了啊,顿时转头一看…

    只见对面的夏千沫双眸圆蹬,如同做怒的小老虎一样,歇斯底里大喝:“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样。我说当初为什么那位大娘怎么那么好心,将你吹捧得天上唯一地下独二举世无双,没想到居然就被三斤五花肉给坑害了。步枫,我要杀了你。”

    步枫暴汗,见到小妮子发飙,出招就是一个刚猛有力的弹腿,快速躲闪。

    “三斤五花肉,那是事先就说好的交易,我怎么可能毁约呢?再说了,又不是故意针对你,难道你认为你自己连五花肉的价值都不值?”

    “什么?你说我连五花肉都不比了?我和你拼了。”

    “…我的意思是说,你真的比不了五花肉…不对,五花肉的价值比你重要多了…也不对。我本来要表达的意思是,五花肉怎么可能和你相提并论,最少你也是夹缝肉啊…”

    “搞了半天,我在你的心目中就跟一头猪差不多,那你要把我娶回家干嘛,过年宰了吃了?步枫,你个大骗子。我问你,当初那份合约上所说的‘环境优美风景宜人,人民善良、思想纯朴、老实憨厚,交通便利;房东热情好客,大方豪爽,礼遇待人,是您选择合租的不二地方’,这些事项具体体现在哪里?”

    “我家是小洋楼,号称蜀南港第一别墅,背靠涪江,前临馨蓉娱乐城,无数MM花枝招展,左靠蜀南国家森林公园,右临蜀南水上乐园,风景自然宜人。”

    “这里团结万分,和和气气,就算和小姐都能称兄道弟,鸡鸣狗盗之辈都不敢乱来,吃饭有打折,买套套都有折扣,人民当然善良,思想纯朴、老实憨厚。”

    “再加上出了蜀南港就是汽车站和火车站,距离蜀南财经大学、农业大学、音乐学院,连坐公交车都只要一块钱,怎么不是交通便利?”

    “然后说我这个房东。你说说,这世上哪有房东有我这么纯澈忠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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