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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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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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听得懂中文,但他那凶恶的喷人表情别人倒是看得懂的。族人就嬉哈大笑,嘲笑纳鲁被自己的弟亲骑在头上。
  纳鲁只是笑,半点没有被孙志新压过一头的意识,也一点儿也不觉得没面子。别人笑他,他也跟着呵呵笑,一边笑着一边蹲下来开始行使职责分配猎物和蘑菇。
  猎物还好分,蘑菇散不拉嗒的实在不太好分,总不能一只一只的数吧?倒是布库机灵,把孙志新给他做的小双耳柳条筐拿过去,让他用这个来分。
  纳鲁拿着柳条筐惊异的左右翻看,下意识把眼光看向孙志新,无声的询问。孙志新点点,示意是自己做的。纳鲁就又笑了,深深的看了孙志新一眼,开始一丝不苟的分配。
  分配结果表明,今天大家伙的收获比猎人们强大,每人只分到一斤左右的肉,蘑菇却按人头每人分到了两筐。因为蘑菇的形状无法将筐子填实,一筐的重量估计在三斤半左右,也就是说众人劳动的结果,一整天的时间收获了蘑菇八百余斤!
  所有人都喜坏了,这可是个难得的大丰收!
  而纳鲁家今天也沾到了好运,一人两筐分完,还余接近一筐的量在那里。纳鲁还待将剩下的重新分配时,所有的人都在阻止他,让他把这接近一筐的蘑菇拿去。纳鲁还在觉得不妥而犹豫,孙志新厚颜无耻的跑过来,笑嘻嘻的将这剩下的蘑菇装进柳条筐里提着走了。纳鲁于是失笑,周围的人则善意的哄笑起来。奥瑞克站在远处观看,也有些受不了的失笑摇头,这个毕达拉察阿苏果真脸皮比别人厚。
  早上所有人都看到孙志新是怎么熬制的食物,这个不难。所以当天晚上整个营地都飘着蘑菇和肉类煮制到一起的浓烈芳香。
  布库嘴馋血肠,宰杀野兽的时候他就在旁边收集肠子,半点都没喷得一身血后躲避的自觉。此时纳鲁已经知道兽血不能像以前那样白白喷洒掉,还能做成美味的血肠,宰杀时都换了方法,先剌出一个血口,等布库来接。布库只示范了一次,别的妇女立即学会,换掉这个力气小的小孩,其它人上来将血装进肠里。然后再将可以食用的内脏剁碎,和血液一起灌进肠里制做成血肠。
  族里就又多了一种食物,将猎物利用得更加高效,变相的提高了猎人们的收获。坏处就是现在做的血肠要由纳鲁进行公道的分配,不能再像前一阵那样胡吃海塞。
  当晚,所有人都吃上了用新方法做出来的血肠,整个营地一片叫香的高兴声音。而纳鲁家的血肠则没有吃,被孙志新挂在帐蓬后用风吹,等干了制做另一个风味。
  现在纳鲁已经知道孙志新爱洁,自己带着奥格和布库都下河扑腾干净了才回来。
  他一手拎着鞘套和小皮裙,父子三人全都光光溜溜的从河边回来。孙志新一抬头,就看到三根大大小小的棒子在三人的胯|间甩来荡去,只差点一口气接不上来。光是看到纳鲁的就已经很尴尬了,再看到奥格的,那已经是成年人的尺寸,其雄伟度直追父亲,无论形状还是大小型号很难让人忽略,剌激得孙志新立马就想变身为喷火龙狂喷这对厚颜无耻的父子两人。他奶奶的,所谓小人藏鸡鸡,君子坦蛋蛋也不是这个坦法……整个就是两位有暴露僻的溜鸟侠!
  至于布库,他一向都光着,又是小屁孩,忽略。
  “都给我把皮裙围上!”孙志新用才开发出来的汤勺指着两位溜鸟大侠,目不斜视的避开那个让人长针眼的部位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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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鲁嘿嘿笑了两声,把湿淋淋的皮裙上。奥格不满的哼哼了两声,虽然无视孙志新瞪得像铜铃一样的眼,可却无法无视父亲的铁拳,只好心不甘情不愿的把那个让人很不舒服的湿皮裙围上。
  布库奔过来,大着胆子抱住孙志新的脖子:“毕达拉察阿苏,我要吃血肠。”
  “叫吉玛。”
  吉玛是弟亲里的称呼,娶的叫鲁玛,嫁的叫吉玛。换个角度来说,就是小攻叫鲁玛,小受叫吉玛。孙志新同学很不幸,被纳鲁随手一划就分到吉玛的群体里。后来孙志新知道自己居然被划作受方,自然是大怒,扭着纳鲁上演武斗。但那时候已经被人叫习惯了,早已经尘埃落定成了改变不了的事实,只能多做纳鲁几次泄愤,称呼则改不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小布库啊,你从小生活在这个君子坦蛋蛋的环境里,迟早也会被培养成溜鸟侠啊……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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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盐的来历 。。。 
  “吉玛,今天吃什么?”布库注意到了孙志新烹调食物的方法又跟前一阵不同。
  “蘑菇烧肉。”孙志新答道。
  今天分配到的肉块比较肥,他才被触动产生这个想法。
  以前这家子里吃肉仅是先将兽毛随便刮刮就下肚,那些粗毛中的大部分倒是去掉了,就是留下无数的毛根、毛桩……他们能吃,孙志新可不行。他的步骤是先将肉块去毛,再放到火上去将有皮的那一面微微烧成黑焦色,既是除掉毛根、毛桩,也为了后一步的上色。然后再拿到河边洗净,切割成小块。这个过程不太容易,关键是生产工具太落后,用石刀来对付它们着实费时费力。
  切着手底下软绵绵不着力的肉块,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无比怀念原来时空家里的劣制菜刀。就算是为了省钱买的劣质菜刀也比石刀强一万倍。这哪是在切割啊?根本就是在锯,又像是在磨,没准儿扑上去咬两口都比这个强。
  纳鲁在帐蓬里等了孙志新半天不见回来,不免心里担心。出来寻他时看到他在那里咬牙切齿的和肉块搏斗,忍不住笑了一阵,接过石刀将它切割成孙志新要求的小块。纳鲁可是个孔武有力的武夫,石刀再钝也耐不住他力大。孙志新看得泄气无比,难怪自己会老是被他压,这武力值就不在一个级数上……
  回帐蓬将肉块扔进锅里翻炒,待煎炒出肥油以后再放少许盐,放进撕成小片的蘑菇进去炒香。一直炒到肥油大部分流出,肉色变成金黄并整体卷缩。这时再加第二次盐,再将洗净的蘑菇放进去,加上水,一直加到刚到淹没到整锅食材,才找张大叶子来锅口盖住,让它们在里面慢慢焖。
  在整个焖制的准备阶段,冒出的香气就引得父子三人口水直流。那香味跟往常闻到的又是不同,是一股子浓重的油香,和着肥油煎炒过后的蘑菇香气,简直又香又浓,让人开始无尽想像锅里的东西做好了后吃到嘴里的真正味道。
  奥格开始情不自禁的对孙志新的做饭手段佩服无比,倒不敢再去招惹他,就怕吉玛生气不肯做饭,又要倒回去吃布库做的可怕东西。
  布库见孙志新并不排斥自己亲近,一个劲儿搂着孙志新脖子叫吉玛。可怜娃孙志新没听懂,叫一声便应一声,只当是什么很随便的称呼,更加坐实的了吉玛的位置。
  纳鲁则在看孙志新炼制的盐,用手指拈起它放到两个手指头间搓动,又放到嘴里尝了尝,确认它就是盐。和原先食用的相比,它已经略微显出晶体粉末状的外形,虽然还因为含着杂质而泛黄发灰,模样又比精制之前可爱许多,微微显露出它原来该有的样子。而且味道浓咸,把原来苦涩的咸腥的味道大改,味道变得纯正许多。
  “这个还是盐?”
  孙志新点头:“我用透析法……呃,我把原来的用水煮,盐水倒出来,把泥沙去掉,再把盐水倒回去煮干,多来几次就做成了这样。它可比原来的粗盐味道好得多。”
  纳鲁把指尖的盐放回去,惊异的看着孙志新:“你懂得真多。”
  孙志新嘿嘿一笑,不解释。解释也解释不清,做为一名现代人,他当然懂的很多。
  纳鲁又想了想,问道:“可不可以把这个方法告诉大家?”
  “可以。”孙志新满不在乎的答道。
  对孙志新无心之下表现出来的无私纳鲁极是欢喜,很想伸手过来搂抱孙志新,看着他像剌猬一样警戒的盯着自己的手,只得讪讪退开。
  干嘛喜欢随便扑人?果真跟只大型犬一样。孙志新摇头叹气,又想起一件事,道:“盐不仅可以拿来做饭,还可以化成盐水清洗伤口。你记住了,以后要是有人受伤,尽量用盐水赶快清洗伤口,它能清毒……嗯,可以保护伤口,让人更容易活下来。记住了吗?”
  纳鲁用心记在心里,忽听孙志新又道:“对了。就像保护伤口一样,它也可以保护肉块让它可以放很长时间而不会腐烂。”突然眼睛一亮:“对!要找大量的盐!这样你们以后猎来的食物就可以腌制了保存,也就是说,只要有大量的盐,从明天开始就可以着手准备过冬的食物,而不必等到天气转冷。”
  “当真?”纳鲁大喜,虽然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方法,但孙志新即然说了,他就相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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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我,到时候我教大家怎么腌制肉食。要作腌肉就必须有大量的盐。对了,族里的盐是怎么来的?”
  纳鲁道:“山那边挨着大海,离我们最近的其它的部族就居住在那里。那个部落叫海风部族,他们会制盐,也会腌鱼,只是从来不教其它的部族制做。部族里无论男女老少都还很擅长钓鱼,鱼类是他们的主食。而他们打猎人技远远比不上我们,海边也不出产果子,我们部族需要盐时就拿兽皮和肉食,还有偶尔采摘到的果子去跟他们换。因为他们最缺乏果子,所以果子换的盐更多。”
  会制盐的部落?孙志新听了很兴奋,道:“尽快准备人去换大量的盐,能换多少就换多少。不如这样,下次换盐的时候我跟着去!”
  纳鲁立即摇头:“你不能去。”
  “为什么?”
  纳鲁脸色微红,犹豫了半天才道:“你记得你来的时候么?”
  “记得。”孙志新点头。当时自己掉下来的时候被一圈人围着,中间有两个男人在决斗,其中一个是纳鲁,另一个是长得像维京海盗的男人。呃,对了,自己还扑死个肥女人。也不知道这位肥姐姐投胎了没,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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