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修正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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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修正人生- 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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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丽心疼的说,‘薛总,你最近跑东跑西的,太累了,好好休息一下吧。再说,你现在的身体……’孙丽不由得把眼睛望向了薛芷若的小腹。

薛芷若顺着孙丽的视线。看了看自己的小腹。然后伸出右手。轻轻地按在了自己的小腹上,脸上露出了神圣的光辉。‘谢谢你关心。’

‘这个……要不要叫林枫来陪陪你?’小丽很小心的说。

‘小枫难得来一次北京,叫他多陪陪芙蓉吧。我的事就不要告诉小枫了,也不是什么大事。’

‘薛总,你怎么能这样!’孙丽有些来气了,‘你可是他的妻子,他倒好,一来到北京看也不看你一下,就知道和别地女人玩,没见过他这么大胆花心地!薛总,我真不明白,你怎么就这么任着他花心啊?’

薛芷若微笑地看着为自己的事而发怒地孙丽,孙丽是她一手赔养出来的,虽然跟着自己的时间不长,可是感情却很深厚。

薛芷若的事孙丽也是多多少少知道一点的,可是又知道的不多,只知道我和薛芷若已经结婚,却不知道我除了薛芷若还有别的女人;见到我跟别的女人在一起,还以为我花心——额……这确实也叫花心……不管怎么说,不知道其中错踪复杂关系的孙丽,确实非常生气,为薛芷若不值。

等到孙丽发泄完了,薛芷若才笑着说,‘好啦小丽,有些事你不懂的,这事就不要再提了。’

‘我是不懂,可是我心里就是气这没心没肺,年龄这么小就这么花心了,再过几年还得了?薛总,我真为你不值。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会嫁给这条白眼狼。’

薛芷若有些好笑的看着孙丽,她知道孙丽是为她不平,可是有很多事还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解释,所以薛芷若只好打断了孙丽的愤怒。

‘小丽,我想好好休息一下。

孙丽愣了一下,才明白过来现在可不是她发脾气的时候,只好悻悻说,‘哦,那好,薛总你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你了。

孙丽正要出门的时候,薛芷若叫住了她,‘小丽,小枫的事你不要对别人讲,很多事不是你想像那样的。’

孙丽虽然很不明白薛芷若为什么那样护着我,不过她还是点了点头,走了出去。

正在长城上搂着王芙蓉,看着壮丽河山的我,忽然感到一阵恶寒,不由自主的打了一阵哆嗦。

‘你没事吧?’王芙蓉在我的背上轻轻的抚摸了一下,疑惑的问道。

‘忽然背皮有点发麻……该不会是有人在恶毒的诅咒我吧?’

‘那怎么可能嘛,这又不是玄幻小说。’

‘嗯……也对。’

我的手轻轻的抚摸着长城那古老的石头,感觉着那历经着沧桑的岁月。只有亲身站立在长城之上,才会真正明白‘不到长城非好汉’这句话的意思。

是的,当我站在这用石头筑成的巨龙上面,看着下面那壮丽的山河,心里涌出一股无尽的豪气——那是一种骄傲,一种身为炎黄子孙,华夏儿女的骄傲。这是一种无法用语言形容的激动,让人忍不住想高声呐喊,呐喊着那沉睡在血液中的记忆。

那一刻,我的血液似乎在沸腾着!

仿佛听到了那来自天际的叹惜,声音由低到高,慢慢呤唱起来。

苍苍,白露为霜,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溯洄从之,道阻且长,

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诗经秦风》

当我登上那古老的城墙。当我抚摸着腐朽的柱梁,当我兴奋地倚栏远望。总会有一丝酸涩冲上喉头。总听到有一个声音大声的说……记得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有人跟我说,曾经有一条大鱼,生活在北冥那个地方,它化作一只巨鸟,在天地之间翱翔。巨鸟有如垂天之云般的翅膀,虽九万里亦可扶摇直上。圣贤赋予我们可以囊括天宇地胸襟,为我们塑造一个博大恢弘的殿堂。

那时候。有个怪异地青年名叫康,他临刑前,弹奏了一曲绝响,那宽袍博带在风中飞扬,他用了最优雅地姿态面对死亡。几千年过去,依旧有余音绕梁。只是他不知道。真正断绝的不是曲谱。而是他的傲骨,乃至他身上的衣裳。

我也曾梦回大唐。和一个叫李白的诗人云游四方,他用来下酒的是剑锋上的寒光,他地情人是空中的月亮。我曾见他在月下徘徊、高歌吟唱,长风吹开他的发带,长袍飘逸宛如仙人模样。

可是后来换了帝王,他用一杯酒捧起了文人,摒弃了武将。他的子孙最终躲进了人间天堂,把大片的土地拱手相让。然而在寒冷的北方,正有一支军队征战沙场,敌人都说,有岳家军在,我们打不了胜仗。可叹英雄遭忌,谗士高张,一缕忠魂终于消散在西湖之傍,一个民族地精神就这么无可逆转地消亡。然而血色夕阳中,我依稀见到,有人把它插进土壤,那是将军用过地,一支宁折不弯的缨枪。

时间地车轮悠悠荡荡,终于在甲申那里失了方向。于是瘦西湖畔,梅花岭上,为纪念这个悲剧建起一座祠堂。那个叫史可法的文弱书生,他不愿散开高束的发髻,更不能脱去祖先留给他的衣裳,于是他决定与城共存共亡,丢了性命,护了信仰。残酷的杀戮,如山的尸骨,并不能把民族的精神埋葬,有人相信,千百年后,它依然会在中华大地上熠熠发光。

就在千百年后的今天,我坐进麦当劳的厅堂,我穿起古奇牌的时装,我随口唱着myartll,却莫名其妙的心伤,因为我听到一个声音大声的说……忘了吗?你的祖先名叫炎黄。

我记得了,一群褐发篮眼的豺狼,带着尖船利炮,拆了我们的庙宇,毁了我们的殿堂。于是百年之后的今天——

我们懂得民主自由,却忘了伦理纲常,我们拥有音乐神童,却不识角徵宫商,我们能建起高楼大厦,却容不下一块公德牌坊,我们穿着西服革履,却没了自己的衣裳。

在哪里,那个礼仪之邦?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为什么我穿起最美丽的衣衫,你却说我行为异常?为什么我倍加珍惜的汉装,你竟说它属于扶桑?为什么我真诚的告白,你总当它是笑话一场?为什么我淌下的热泪,丝毫都打动不了你的铁石心肠?

在哪里,那个信义之乡?在哪里,我的汉家儿郎?

我不愿为此痛断肝肠,不愿祖先的智慧无人叹赏,不愿我华夏衣冠倒靠日本人去宣扬。所以,我总有一个渴望,有一天,我们可以拾起自己的文化,撑起民族的脊梁。

记住吧,记住吧,曾经有一个时代叫汉唐,曾经有一条河流叫长江,曾经有一对图腾叫龙凤,曾经有一件羽衣——

当我高声吟唱完这首诗篇,早已经是热泪盈眶。也许在我心里,还有那么一点点身为炎黄子孙的血性,所以每次想起这首诗的时候,都有一种欲哭的冲动。

身后响起了一片‘啪啪’的鼓掌声,我转身一望,却不知什么时候,我们的周围已经围了不少的人,除了大部份跟我一样是黑发黄皮肤的炎黄子孙外,还有不少金发碧眼的外国人。

我不知道那些老外是否能真正明白那诗篇的意思,可是看到他们为我竖起了大拇指,我想他们多多少少还是明白一些吧。

只听‘咔喳’的一声,一个老外竟拿出照像机,给我和王芙蓉拍起了照。也许是那一声提醒了大家。好多老外拿出照像机,不停的给我们拍起照来。

额……这还真出人意料,我和王芙蓉对望了一眼,我拉起她柔软地玉手。一个猛冲,冲出了人群。老远的。我还不忘回头冲那些老外叫了一句‘Thankse=ciation’。

直到跑了好长一段距离。我和王芙蓉才停了下来。我倒还没什么,王芙蓉却已经喘起了粗气。我和王芙蓉对望了一眼,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那些老外真有意思,他们拍我们干什么?难道是拿回去做纪念吗?’

我话音刚落,只见王芙蓉一目妙目深深的凝神着我,然后只见她双手放在我的胸膛上,轻轻地说道:‘小枫。你是我的骄傲……’

我胸中了然一笑,正想说些什么,却见我地对面迎面走来五个人。这五人当中,有三个是中年人,还有两个已经是白发苍苍地老人——虽然已经是白发苍苍,可是看他们挺得笔直的腰身。哪里有苍老的状态?

这五人颇有一些文人的儒家风范。又有一些让人不敢直视的硬派做风的大将风范。他们漫步在长城之上,指指点点。谈笑风生,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当然,真正吸

光地却是那五人当中,有一个我竟然认识,虽然已经见过面,可是岁月好像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的痕迹,所以我一搭眼就认出来了。

如果是在平时,我倒是想上去和他打声招呼,可是……我望了望眼前的王芙蓉,马上否定了这个念头。

这几年来,我的变化很大,虽然知道他多半已经认不出我来,但我还是很小心的扶着王芙蓉转过身,面向长城外的风景。

当他们五个人从我背后走过去地时候,一句引起我注意地话传进了我地耳朵里,‘……我儿子刚好也高一,怎么样?凭我们这么好的交情,你女儿……’

我还想听听他们说话地内容,可是他们已经走远了,再加上风比较大——是顺风还好,可是偏偏却是逆风,后面的话再也听不见了。

该死的——心里喑自骂了一句。我心里马上涌出了一个疑问:他怎么会在这里?虽然他来北京好像也不是好奇怪的问题,可是……我心里还是觉得怪怪的。

摇了摇头——算了,不想了,反正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虽然我脑子已经转了好几个念头,可是却只是过了很短一段时间,王芙蓉并没有发现我的异常;我也把这跟我毫无关系,意义又不大的事忘在了脑后,陪着王芙蓉四处游玩起来。

北京某酒吧。

这里的环境还算优雅,并不像一些酒吧那样,哄哄闹闹的,与其说这里是酒吧,倒不如说是水吧来得更贴切一些。

长条形的木桌很有艺术感的分配在不大的空间里,桌子上铺了一层带着花边的布,每张桌子上都摆放了各色的鲜花;一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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