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罪系列 第七个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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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系列 第七个读者-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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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她就慢慢站了起来。
  “不……不要……再杀人……”
  孙梅的头发已经被全部烧光,脸上除了焦黑,就是翻开的皮肉,早已辨不清五官。全身的衣服只剩下丝丝缕缕,有的还在冒烟。
  她一步步向吴涵走来,口中喃喃自语:
  “不要……不要再杀人……”
  吴涵大张着嘴巴,却说不出一句话,脸上的肌肉因为恐惧而扭曲成一团。
  已经被烧得不成|人形的孙梅向他伸出双手。


  “不……不要……”
  “你别过来!”吴涵颤抖着说,眼睛瞪得似乎要突出眼眶。
  “不要再杀人!”
  孙梅突然发出一声惨绝人寰的尖叫,向吴涵扑了过去。
  吴涵被一下子扑倒在地。方木就势一滚,滚到了走廊的另一边。
  孙梅死死的抱着吴涵,吴涵拼命的挣扎,矿泉水瓶里的液体泼洒在他的身上。
  他们在地上翻滚着,厮打着。吴涵的手在孙梅脸上乱抓乱挠,孙梅脸上被烧焦的皮肉一块块掉下来,可是她的手始终紧紧箍着吴涵。
  燃烧了很久的门框终于倒塌下来,正好落在他们身上,吴涵的身上马上窜起火苗。
  “啊——”吴涵惨叫着,身上的火焰却越来越大。
  “救命……救救……我……”他把一只在燃烧的手伸向方木。
  方木看着已经被烧成一团火球的吴涵和孙梅,想动却怎么也动不了。一阵眩晕袭来,方木渐渐地失去了知觉……
  第十八章 孙梅的日记
  方木醒来的时候,已经在医院里了。
  那天晚上的遭遇让方木颅骨骨折加踝骨骨折,身上还有部分地方烧伤。入院的第二天,他是在时而清醒,时而昏迷的情况下向邢至森断断续续的讲述了当晚的所有事情。
  从早到晚都有两个面色阴沉的警察在病房门口呆着。来探视的邢至森也毫不避讳地说,警方已经把方木当作了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调查,方木提到的那把大号军刀,在现场没有找到。
  所有的人都死了,只有你还活着,原因不言而喻。
  一天深夜,方木突然惊醒了。
  病房里满是呛人的烟雾,门外隐隐可见闪动的火光。
  着火了。
  方木想大声喊,可是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来。
  他拼命想坐起来,身体却不听使唤。
  挣扎中,方木突然认出上面是熟悉的老五的床板。
  我在352寝室中。
  门被轻轻的推动了。
  先是一支被烧焦的、皮开肉绽的手,然后是一个焦黑的身体,已辨不清五官的脸。
  胖胖的,是祝老四。
  他走到方木的床前,默默的站住。
  接下来是被烧得只剩下短短一截的王建、面庞破碎不堪的孙梅。
  然后是一个穿着白袍的女孩,手里捧着自己长发飘飘的头颅。
  方木惊恐的张大嘴巴。


  你们……
  死去的人们安静的站成一排,默默地看着床上的方木。
  那些目光仿佛一张网,紧紧箍在方木的身上。
  网越收越紧,方木感觉呼吸越来越困难。
  不要,放开我。
  其实你和我一样。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方木猛地扭过头去,吴涵躺在自己身边,眼睛只剩下两个空空的血洞,嘴唇已经没了,粘连着血肉的牙齿蠕动着。
  其实,你和我一样。
  不——
  方木的身体在床上痛苦的弓起,双手死死地抓住床单,口中模糊不清的呻吟着。
  在床边坐着的妈妈一跃而起,拼命按住方木的身体。
  “别怕别怕,没事的,妈妈在这里。”
  方木的眼睛猛地睁开,下午的阳光一下子刺进来,他忍不住又闭上双眼,眼泪顺着脸颊肆意流淌。
  是梦。他一下子放松下来。
  门被撞开了,外面守候的两个警察冲了进来。后面还跟着邢至森。
  “你们要干什么!”披头散发的妈妈爆发了,“你们把孩子抓走吧,判他死刑吧!”
  她扑向其中一个警察,在他的胸前死命地捶着。
  警察尴尬的抓住她的手,把她轻轻的推开。
  妈妈挣扎了几下,感觉到自己也没有力气了,就放开手,趴在床边大声的抽泣。
  邢至森对两个警察低声说了几句话,那两个警察连连点头,最后说了句“邢队长我们走了”就离开了病房。
  邢至森走到床边,俯身拍拍妈妈的肩膀,“大姐,您别这样,方木没事,我们已经排除对他的怀疑了。”
  “真的?”妈妈抬起满是泪痕的脸,“凶手已经抓住了?”
  “没有。不过,已经搞清楚了,跟方木没关系。”邢至森抓起搭在床头的毛巾,“快擦擦脸吧,瞧您,都成什么样了。”
  妈妈吸着鼻子,不好意思地抓过毛巾。
  “我去洗洗脸。”她不放心的看着方木。
  “没事,您去吧,我在这里照看他。再说,”邢至森转过头看着躺在床上的方木,“您的儿子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
  妈妈的眼睛里浮现出骄傲的神色,仿佛在说“那当然”,她拢拢头发,转身出去了。
  邢至森在床边坐下,手搭在被子上。
  “怎么样?”
  “还好。”隔了好久,方木才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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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眼睛始终看着天花板,头和脚踝在隐隐作痛。
  他的眼神空洞落寞,里面透着无以名状的恐惧。邢至森轻轻的叹了口气,他把脸埋在手掌里,用力地搓了一把脸。
  “我们已经排除了你的嫌疑。”
  “晤。”
  方木的冷淡,让邢至森有些无所适从。他从口袋里拿出一盒烟,抽出一支叼在嘴上,想了想,又插进烟盒中。
  “你是不是还在埋怨我?”他试探着问。
  方木毫无反应。
  “我是想对你说对不起的,那晚我在郊区……”
  “我没有埋怨你,我没有埋怨任何人。”方木突然开口了。
  是的。我没有理由埋怨任何人。
  是我发现了借书卡。是我没有及时赶回学校。一切都已经来不及。
  邢至森低下头。
  两个人沉默的坐了一会。妈妈回到病房,看到屋里的情景,又退了出去。
  邢至森又叹了口气,开始在提包内摸索,须臾,他把几样东西放在床头。
  “我们在孙梅家里发现了这个。”
  方木第一次扭过头来,那是三个硬皮的笔记本,其中一个质地精良,价值不菲,另外两个是十分普通的便宜货。
  “这是什么?”
  “孙梅的日记。在这里我们发现了一些重要的证据,所以,排除了你的嫌疑。”
  邢至森看到方木目不转睛的看着日记本,轻轻笑了笑。
  “想看看么?”
  方木把目光从笔记本上转移到邢至森脸上,虽然没有说话,但是邢至森从那目光中看到了曾经熟悉的东西。
  坚强与狂热。
  “你看看吧,不过要保管好。”邢至森站起身来,冲他挤挤眼睛,“反正我也不是第一次违犯纪律了。再说,”他顿了一下,“你有权知道真相。”
  他把手放在方木头上,他的手厚重有力。
  “方木,”他盯着方木的眼睛,“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你始终比我想象的要坚强,别让我失望。”
  说完,他就拉开门走了出去。
  第一本日记。
  1998年7月14日,晴。
  今天是克俭的忌日。心情不好。
  上午请了假,带着凡凡给她爸爸扫墓。给她穿上了他最喜欢的那件小花格裙子。当时好贵呦,要一百多块钱,可是克俭毫不犹豫地买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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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幕,好像就发生在昨天似的。
  凡凡已经8岁了,裙子有点小,撑在身上紧绷绷的。
  凡凡很听话,一句话也没有说,还早早的帮我收拾好东西。
  孩子长大了,不像前两年,扫墓的时候像春游一样,只顾自己东跑西跑的玩。今天不仅很安静,还给爸爸磕了两个头。
  1998年7月29日,小雨。
  后勤处带来了一个男孩,叫吴涵,说是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人长得瘦瘦的,营养不良的样子。
  我不太高兴,说是帮助我管理舍务,却分给我一个这么瘦小的,能干什么?
  吴涵人怯生生的,说话的时候,眼睛也是低垂着,不敢看人。可我却注意到他的眼睛始终在乱转。搞不好又是一个心眼很多的小子。
  总之,我不喜欢他。
  1998年8月3日,多云转小雨。
  孙荷给我介绍了个男人,这个多事的妹妹。
  实在拗不过她,就去见面了。很久不穿高跟鞋了,磨得脚很疼。
  对方是个退休的中学教师,和我一样,丧偶。
  人倒是长得很精神,体体面面的。刚开始我说我在师大后勤处工作的时候,他还挺客气,后来知道我是宿舍管理员,马上就是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
  吃饭的时候,我要了清蒸桂鱼,他居然一副心疼得要死的样子,最后给我换了锅包肉。
  后来下雨了,他极力邀请我去他家坐坐,哼,以为我不知道他打什么鬼主意么?
  1998年8月4日,大雨。
  昨天心情不好,吴涵下午来干活的时候,就把一肚子火都撒在了他的身上。
  外面明明下着大雨,我偏偏让他去擦厕所的玻璃。他却一声不吭的拎着水桶走了。他可真有劲,满满一大桶水很轻松的拎起来了。别看我瘦,骨头里面全是肉,这句话是谁说的来着?
  傍晚的时候,他满头大汗的回来了,怯怯的说外面雨太大,窗户外面怎么也擦不干净。我的心一下子软了。
  1998年9月17日,晴。
  今天早上洗脸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白头发又多了几根,眼角的鱼尾纹也更深了。
  我老了么?
  1998年10月22日,晴。
  小吴今天情绪不高。我问他怎么了,他吞吞吐吐的说自己丢了300块钱。
  我吓了一跳,300块钱,这相当于他一个月的生活费啊。
  我问他怎么办,这孩子倔强的很,强笑着说没关系,大不了吃一个月的馒头蘸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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