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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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魂-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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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无数次浴血的山海关再次见证了战争的悲喜剧。10月17日,奉军主力入关,直军面临的形势急转直下。18日下午,直军总预备队骑兵独立旅出击,做孤注一掷的反扑,在滦河铁路桥以东展开激战。骁勇的马队终不及猛烈的炮火,人与马匹的血肉横飞,焦煳的味道在空气中弥漫,败落者的心抽搐不已,恐惧罩住了整个天空,世界末日也不过如此。骑兵旅冲锋的时候,天空飘零起小雨来,夹杂着腥涩,分不清是血还是海风。突如其来的雨丝淋湿了本该雄浑悲壮的战场,浇灭了本该震天动地的呐喊声。骑兵方阵排山倒海似的奔腾,士兵接二连三地栽到在地,连同翻滚的战马。对手是训练有素,强大的火力编制成一张网,而这网就是死神的口袋。这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的战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直军损失惨重。黄昏来临的时候,冲锋者的意志彻底崩溃了,剩下的事情就惟有夺路而逃。作为旅长,金首志的任何命令都毫无意义,犹如大堤轰然坍塌,马队洪水般溃散下来。如果不是在风雨交加的夜晚,金首志本人也难以脱身。他犹如惊弓之鸟,策马狂奔,耳边风声雨声呼呼而过,汗水雨水湿透了全身,所有的英雄气概都抛之九霄云外。当坐骑瘫软在地的时候,四周没有了枪炮声,也没有了随从,金首志胸腔腥热郁闷,大口大口地喘气。清寂而浓郁的泥土气息覆盖着他,雨滴落在路边衰草丛中,发出了沉重而密集的鼓点声,敲得四野那么辽远寂寥,秋夜里没有眼泪。寒意逼人,他冷得打起了寒噤。饥渴难耐,摸到一块萝卜地,拔出一个啃起来……

二十三师和骑兵独立旅双双覆没,来自前线的战报说,旅长金首志下落不明。三天以后,一瘸一拐的金首志出现在唐山。无人能认出他是声名显赫的少将旅长,从疲惫的面容上看,形同失魂落魄的伤兵。金首志混在溃兵中间,一身伙夫打扮,他明白,现在想宰了他的不止是张氏父子,就是吴佩孚也恨死了他,真可谓丧家之犬,无路可寻了。在唐山街头,金首志看见了奉军的通告,败军之将均被悬赏捉拿,严词敦促潜逃者投案自首。金首志感觉如芒在背,怕得厉害,因为街上肯定会有骑兵旅的溃兵,一旦被认出来,后果不堪设想。不敢去车站,又不敢露面,就躲进了一家小旅馆。旅馆老板是他在天津认识的朋友,见对方吃惊不小,金首志竟哈哈一笑,说他的兄弟多着呢,言外之意就是他还有东山再起的日子。老板不知所措,只好硬着头皮留他住下,亲自去买了套长袍马褂以及红伤药,好在只是一点外伤。焕然一新的金首志,行伍之气顿消,看起来蛮像是商人。在僻静的小旅馆里,他读着报纸,对局势有了大致的判断。报上说冯玉祥政变了,卖了口子给张作霖,直系在河北的势力被驱逐,吴佩孚率残部从海上逃往南京。

第十四章(4)

一连多日,金首志形单影只,躺在客房里。他一边将息身子,一边反反复复地思寻,惶恐而焦虑,心怀久捂不温。人安静下来,免不得回首往事,少年的情形历历在目。想到当年爹娘救助的那人那马,猛地有一道电光划过:莫非是张作霖?一定是他,张作霖!命运真会开玩笑,一匹马竟改变了他的一生!哦,那匹马的名字叫“踏雪嚼云”吧?阴错阳差间,他成了张作霖的敌人,在两军阵前撕杀。金首志连连苦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颗石子,在岁月之河的冲刷下,忽而处在河的中央,在漩涡里挣扎,忽而又偏移到了岸边,缄默无闻。历经

了太多太多的磨砺,身不由己,起伏不定。窗外面孩子们在嬉戏,童音声声入耳,他第一次发现,自己有些老了。

潮水峪回不得了,悄悄写了封信寄去。提笔时想,秋月还不得急疯了?但是他忍住没留下地址,只称自己在唐山。无所事事中,盘缠见少,旅店老板的脸越拉越长,金首志清楚,这里不是久留之地。心里打着腹稿,盘算如何脱身。不想,有人找上门了,来人是吴金贵。两人见了,抱头痛哭一场。吴金贵带来了新消息,说奉系军队已退回关外,通缉令已经作废了。吴金贵结清了欠账,两人上街去吃饭。两人高兴,不免贪杯,话说的也多。吴金贵说他去了潮水峪,读了金首志给胡秋月的来信,猜测到了他的藏身之处。吴金贵有意谈起将来,说旅长凭你的文武韬略,得做番大事业才是,切不可心灰意冷,更不可终老田园。说到激动处,拍着桌子叫道:“大哥,该不能给他们卖命了。”

金首志点头:“你说的是,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天下大乱,国将不国。”

金首志说:“唉,列强环视。”

吴金贵打断了金首志的感慨,说:“有人想请你出山。”

金首志问:“做什么?”

“办报纸。”

“办报纸?”金首志笑了,“不是开玩笑吧?”

《光华》报是家地方报纸,发行量不大,读者群主要是知识界和小市民。金首志做了报馆的老板,公开的身份是社长,一贯持枪纵马的他,居然舞文弄墨起来。一想起这个,自己都觉得可笑。《光华》报是由吴金贵出资开办的,金首志纳闷吴金贵哪来的这么多钱。吴金贵不想说破,就打个马虎眼,说大哥别问了,为老百姓说话会有人撑腰的。吴金贵现在住在天津,很少来唐山,报纸的事情一古脑地交给了金首志。尽管如此,他对报纸的情况仍十分了解,因为采编人员几乎都是他招募来的,所以消息灵通得很。

《光华》报馆是处独门小院,庭院里绿荫匝地,头顶上的核桃树柿子树上悬挂着青青的果子,总让人想入非非,使人总有跃起来摸一摸的念头。从春到秋,茂盛的枝叶伸到墙外去,空气中传播着一种让人兴奋的东西。新兴的工业城市总是那样的繁忙,有开滦煤矿、有工厂还有海港。早晨和黄昏,城市弥漫着浓郁的煤烟味,煤烟味把城市呛得沉甸甸的。在充满浓重而时髦的工业气息里,来来往往的行人,一律步履匆匆,看上去呆头呆脑。

《光华》报馆在闹市区里,离铁道线还有一段距离。但是,金首志还是能听见汽笛的声音。不过在嘈杂的氛围里,汽笛的声音显得很微弱而有韵致,简直像秋月的梳妆盒发出的声响。金首志送给老婆一个漂亮梳妆盒,描金的漆面,内设八音盒,打开之后就会发出悦耳的声响,叮叮咚咚的像是溪水潺潺。秋月喜欢这个梳妆盒,梳妆之后,必定要拧好发条,不多不少要拧上六圈。这样,每天早晨,流畅的溪水声就会如约而至。在轻灵的乐声里,金首志一边洗漱,一边饶有兴致地打量天色,映入眼帘的是教堂以及水塔的尖顶,还有那围着尖顶飞翔的鸽群。胡秋月来唐山一年多了,已经做了母亲。她全身心地沉浸在安宁之中,咿咿哦哦地和怀中的小儿说话,儿子小名叫铁蛋,大号金铁磊,孩子爹说好男儿都是铁,男孩子就得结实些,抗摔打才是。

金首志手头阔绰,常买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回家。胡秋月看了心疼,又不便说什么。其实在骑兵旅的时候,金首志纵容部属倒卖烟土,发了不少横财,只是老婆不知而已。家里新添置了一架留声机,曼妙的歌声低吟浅回,像什么东西在五脏六腑里挠动。听得最多的歌曲是那首《燕双飞》:

画栏人静晚风吹,

记得去年门巷风景依稀,

绿屋庭院,

细雨湿苍苔,

吊梁晨冷春如梦,

且衔得亲泥筑新巢,

傍翠微夕厢隐出,

英花老景物全非,

杜语声声唤道不如归……

淡淡的忧伤随着旋律蔓延,感动总是扑面而来。有几回,金首志神色黯然,倏然似有领悟。想到生命的脆弱,想到世事的阴晴圆缺,不知多少岁月已流走,而又有多少时光还在消逝?季节轮回,风雨涤荡,红尘依稀可寻。沏一壶热茶,沉浸于留声机颤颤播放的曲调,想象那春华秋月、满城雨声。眼里慢慢飘来一柄油伞,俨如云朵般游走。路柳摇曳,雨滴清新。油伞之下,玉手高擎,眉睫盈盈……

胡秋月看着丈夫出神的样子,忍不住问:不好听吗?她指的是曲子。金首志摇头,所问非所答地说:“一枝折得,人间天上,没个人堪寄”。胡秋月不懂男人的话,但是直觉告诉她,男人又在想那个苗兰了。她不好说什么,止不住有泪雾袭来。金首志看看妻子,叹曰:“落落海角天涯,萧萧两鬓生华”。

第十四章(5)

新习惯居然这样容易养成,安逸确实比流离舒坦,这是金首志一生中最安稳的时期。整个神经松弛下来,就禁不住想起老家来,接连去了几回信,大体知道了家中的变故,父亲早故去了,母亲和姐姐的生活还不错。他托付可靠的人专程去了老家,送去了银票,略解内心歉疚。故乡遥远着,但足够亲切,他在信中诚挚地邀请他们来唐山作客,路资由他来付。秋月是娴静的,总会恰倒好处地递茶倒水,体贴到无微不至。金首志时常诧异,他发觉自己也不过是世俗之人,太容易满足了,原来的压抑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消散了。他甚至想到,生活

本来就是简单的,为什么非要把它弄复杂呢?但是金首志常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既是鼓动下属,也是勉励自己。这些年,他又读了不少书,人更添了儒雅之气。印刷厂是每天必到之所,他喜欢浓郁的油墨清香,喜欢那些有趣的铅字,看着一张张报纸从印刷机里翻滚出来,就感觉安稳。金社长本不是写文章的高手,半路出家却有极高的悟性,可以说有与生俱来的新闻敏感性,常让同事吃惊不小。金首志讨厌花里胡哨的文风,推崇单刀直入似的思辩。那天有一个瘦得像钢笔似的男人来报社,和金社长探讨新月派诗歌之主张,请求开个专版予以声援。形销骨立的诗人恭恭敬敬递上几首爱情诗,金首志并不怠慢,逐行逐句地拜读,很是认真,他从来不怠慢作者。诗人眼巴巴地等着金社长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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