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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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寸-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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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风随意地扔进了5米外一个垃圾箱里。

商场里果然出现了几个可疑的人,他们是狗仔队和一些大陆的娱乐记者。小洁的保镖已经发现了这些人的存在,在王风和小风他们解决几个混混的时候,已经站在他们的周边,观察着有没有更大的威胁,也顺便挡住了狗仔队的拍摄角度。

一切很快结束,他们才意外发现王风和小洁所站的位置,有衣服架子挡着,狗仔队和记者根本就看不到。

几个狗仔队的人也郁闷无比,他们跟了这两女一男有一段时间了,在这家商场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可是当他们想用手中的秘录摄像机、照相机摄像和拍照时,才发现他们所在的位置根本就无法达成他们的愿望,因为这是一个观察死角,那个男子的也只是露出一点头部。

【第103章 这个杀手有点懵】

搏斗时间很短暂,两个保镖回身的瞬间,一切已经结束了。小风的动作够快,是一个合格的卫士。令保镖惊讶的是王风的站位,两人都是特种部队里的精英分子,在部队的时候,就已经经受过非常严苛而残酷的训练。特种部队的训练,可以用“魔鬼”训练来形容。负重长跑25分钟内跑完5公里,做单双杠一二练习各200个以上,400米障碍不超过1分45秒,投掷手榴弹数百次,每次须超过50米,一分钟内,俯卧撑100个或70斤杠铃手推60下。以上这些,是成为特种兵的初考,进来之后还要进行下面的专业训练。

特种兵,由于执行的任务各异,在日常训练上也有所不同,但基本科目都体现了一个“严酷性”。每一个特种兵要熟练掌握本军和外军的各种武器,包括各种枪械、手榴弹、枪榴弹、小口径火炮和反坦克武器,徒手格斗更须技艺超群。每个特种兵都能适应巷战、夜战,并能搜捕、脱险逃生。各种车辆的驾驶固然不在话下,熟练地排除故障和使用机动工具上的设备及武器更是基本要求。跳伞、攀登、穿越雷区、识图标图及远距离越野行军。要学会观察潜伏、窃听、捕俘、审俘、照相等多种获取情报的侦察谍报技能,必要时还须使用密码通信联络。中国特种战士有了上述基本功还不够,做到上天入海地上跑,玩熟声光电波和电脑。有幸进了特种部队也只是一个开始,每天武装跑10;000公尺和500个伏地挺身是必修科目,射击百发百中,擒拿格斗只是基本要求。开船、潜水必须达到专业水平。特种兵能够乘坐运输机、武装直升机或驾驶动力伞和滑翔伞长途奔袭。

进入保安公司后,又经过了更加严格的保安专业培训,他们掌握了各种技能,巡逻、防盗、防护、警卫等各种训练科目都经过名师指点过。而这个被小姐称为云风的青年怎么会如此站位?是巧合,还是经过精心计算?如是巧合倒也没有什么说的了,如是精心计算过,那么这个人必定受过专业保镖培训或者某种更加特殊的训练,不然是难以达到这种绝佳防卫效果的,这叫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如果把他放在特种部队里,凭借这份悟性,也一定能够很快崭露头角,成为部队里的顶尖高手。能够做到如此护卫动作的,也应该很了解杀手这一行的特点。如果把刺客比喻成是一把尖刀,保镖就是一只盾。不了解尖刀的性能、钢口,怎么能很好地防护呢?

一个杀手要想刺杀目标,首先要有一个能够刺杀目标的环境,这个环境不单单只适合刺杀,也应该适合杀手逃离现场,这是一个双向选择,既能够达到刺杀目标的目的,也不能使自己身陷绝地,这不是一个高手所为,这种同归于尽的做法,是优秀的杀手所摒弃的。

选择刺杀环境,是杀手刺杀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刺杀的过程很短暂,甚至只是一个瞬间就可能结束,而选择刺杀环境却可能是几天,甚至是几个月,这其中包括了解目标的性格、生活习惯、接触的关系、出入的场合等等。这一切是怎么得来的?是通过一番秘密跟踪、观察等程序,最终确定在什么样的环境实施刺杀行动。比如选择在人员杂乱的场合,广场、舞厅、歌厅、影剧院等等,可以在与目标擦身而过或者接触的时候动手,只要出手够快,就能够轻易达到目的。比如在安静清雅的场合,咖啡厅、宾馆、饭店等等,杀手会选择一个合适的身份事先进入环境,埋伏好,刺杀后悄然离去,如遇到围捕,则制造混乱后撤离。正如保镖猜测的那样,王风对杀手行业的熟悉,就像熟悉自己身上的肢体给部位的功能一样。

王风怀疑自己曾经做过杀手,是有道理的,加上小洁的证实,自己在香港出现,一定去刺杀谁了。还一副几天没吃饭的饿鬼样,难道自己被追杀?杀手也有反被追杀的时候,人有失手,马有失蹄。哪怕你是杀手之王,也有掉脚之时,这才符合客观规律的发展。

史上失败与成功的刺杀案例都很典型,王风都研究过,究竟是在哪里,跟谁研究的,或者是谁教授的,都很模糊。王风甚至还写过关于荆轲刺秦那个失败的案例的分析报告,他所总结的荆轲刺秦失败三条可以借鉴的经验,很受重视。

他开始回忆起一些细节,那个故事在记忆深处的印象实在是太深了。荆轲刺秦王是国与国之间的仇恨,属于一场政治刺杀。秦王政一心想统一中原,使燕国丢了好几座城。燕国的太子丹原来留在秦国当人质,他偷偷地逃回燕国,一心要替燕国报仇。但他既不操练兵马,也不打算联络诸侯共同抗秦,却把燕国的命运寄托在刺客身上。他把家产全拿出来,找寻能刺秦王政的人。后来,太子丹物色到了一个很有本领的勇士,名叫荆轲。他把荆轲收在门下当上宾,把自己的车马给荆轲坐,自己的饭食、衣服让荆轲一起享用。荆轲当然很感激太子丹,从这时起,荆轲的命运已经被决定,刺客很多都是为了生存。

失败的原因之一,雇主太子丹的刺杀决心不够坚决。对刺杀心存幻想,将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刺客身上,先要挟退还土地,不答应就刺杀,为刺杀失败埋下伏笔,可见雇主是个弱智,你靠要挟得回土地,但你有能力守护这片土地吗?显然没有,秦国可以立即毁约,继续抢回土地。荆轲拿到秦王悬赏通缉的秦将樊于期的头颅,和督亢的地图去献给秦王,荆轲以一把锋利的用毒药煮炼过的匕首,作为行刺的武器,谁只要被这把匕首刺出一滴血,就会立刻气绝身死。又派了个勇士秦舞阳,做荆轲的副手。刺杀的条件终于成熟了,于是太子丹和少数宾客穿上白衣白帽,到易水边送别。临行的时候,荆轲给大家唱了一首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大家听了他悲壮的歌声,都伤心得流下眼泪。荆轲的决心很大,如一个死间一样,不成功便成仁。

失败的原因之二,助手秦舞阳只是一个13岁的少年,也许是古人长得都高大,13岁能长成什么样子?跟姚明一样高?现在的孩子13岁还赖在母亲怀里撒娇呢。

【第104章 够快!够帅!!】

找一个心智不够成熟的孩子去帮忙,注定是越帮越忙。果然,一见秦国士兵盔甲鲜明,斧钺刀叉耀眼刺目,大殿两侧的金甲武士凶神恶煞般威严,朝堂上寂静无声,阴森可怖,就是太子丹来了也得害怕呀,何况是一个孩子?由于小秦同学心理素质太差,害怕得浑身发起抖来。秦王没令卫士去搜身已经是捡着了大便宜。秦王政有点怀疑,就做出了一个对他自己生命来说,对大秦帝国一统江山来说,最为英明的决定:“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一个人上来吧。”这样,原本两个人干的活,变成了荆轲一个人去干了,难度无形增加了很多。

失败的原因之三,荆轲执行雇主命令太死板,不知随机应变之理。在秦王已有怀疑,并且失去助手(哪怕10岁,也是助手啊)帮助的情况下,做为刺客的荆轲应该当机立断,抛却幻想,放弃要挟,直接刺死秦王。秦王旁边虽然有许多官员,但是都手无寸铁。台阶下的武士,按秦国的规矩,没有秦王命令是不准上殿的。匕首露出来了,绝佳的刺杀机会出现,荆轲却还想着抓住秦王要挟其退还土地,于是荆轲围着大殿的柱子追杀秦王,秦王被荆轲追得没有喘息之机,哪有闲工夫喊武士帮忙?后来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秦王寻个机会找到自己的宝剑,荆轲将匕首当飞刀用,没射着秦王,到丢了防身利器,秦王开始反击。荆轲反被重伤,受了八处剑伤,临死前荆轲苦笑着对秦王说:“我没有早下手,本来是想先逼你退还燕国的土地。”总结的很好,这是血的教训。所以说,荆轲是一个合格的勇士,不是一个合格的刺客。

其中一个保镖一直在心里合计着今晚的事情,机场的惊鸿一瞥,奉命跟踪,挂着总参12345特殊牌照的军车,到后来他下车与自己见面,这个人一直很从容淡定,仿佛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没有任何危险的跟踪者,这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让自己产生了一种想法,如果跟这个人作对,一定会死得很难看。而另一个保镖,则在心里给这个叫云风的青年下了一个定论,这人绝不是一个简单人物。印象最深的还是那双眼睛,那里面就是一汪潭水,深不见底,只看了自己一眼,就好似已看透了自己的心里所想,这人会读心术?这简直是世间少有。

两个保镖在商场中间位置,离王风几个人的距离不远不近,他们的全副心神都放在了控制狗仔队和一些记者上,主要是防止他们进行偷拍。根本就没看清王风夺枪的动作和小风打倒四个人的全过程,不然就会有另一种猜测了。

一场原本应该是很麻烦的事,被迅速制止。小风三拳两脚就打倒了四个大汉,动作简洁干净,毫不拖泥带水,看得那个女收银员目瞪口呆,一个售货员更是将手中的衣物掉在了地上,都不知道。竟然有这样的女孩?这就是武侠小说里的女侠吧?那种功夫很实用,动作太快,只是一眨眼间就倒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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