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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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神- 第4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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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是业界最好的制作人,他舍得?”那人道。

“业界最好的制作人会在咱们公司?”主管撇嘴道,“好了,别贫了,干活,干活!”

“唉……”有气无力地叹声气,众人坐在了自己的桌子前面,但是现在他们实际上无活可干,又在打屁,“你说,我们的新老板,会不会是个大美女,然后看上了我……”

“做梦吧你。”一脚把这个白日梦的家伙屁股下面的椅子踹飞,让这个家伙一屁股坐在地上,然后那人回到了自己的电脑前。

一辆车在雨娱乐的大门前停了下来,一个彪壮的驾驶员跳下车,然后打开了车后门,道:“少爷,小姐,到了。”

“就是这里吗?”少年看向了眼前的建筑,虽然看起来还算可以,但已经很老旧了,看来这家娱乐公司之前混得很不好。

不过,能够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地方拥有一栋大楼,或许这娱乐公司也有其辉煌的时刻。

“进去看看吧。”少女道,他们手挽着手,向大门走过去,门口的门卫看了他们一眼,并没有说什么,里面的一个接待员站起来道:“各位如果是来参观的,展厅在西边。”

司机想要说什么,少年拉了拉他,道:“好的,谢谢!”

这三个人,自然就是任潜悠、小雨和刘威了。

现在整个雨娱乐公司已经没有多少人在了,大部分的人都已经在公司走下坡路的时候离开了,现在还停留在这里的,都是对公司特别忠诚,希望公司能够起死回生的人,但是公司的发展还是让他们失望了。

而之前这里曾经门庭若市,出入皆豪客,保安严密到一只狗也进不来,现在只剩下两个看门的保安,作用也仅仅是防贼而已。

“比我想象中差了一点。”任潜悠摇摇头道,小雨笑道,“挺好的!看起来还不错。”

展厅里面有一大半都已经空了,这里的大多是非常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而所有的员工离开公司的时候,有权力无偿带走一样自己争得的荣誉,所以什么白金蝶,什么奖杯大多都已经被摘了下来,现在墙上最多的,是各色的海报。

那琳琅满目的海报,有手绘的,有凸版的,有烫金的,有黑白的,有老到发黄的,也有崭新的。那上面是一些或者熟悉或者陌生的人,不知道多少人在星海中淹没,而又有多少人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少女和少男手挽手慢慢前进,在每一幅海报前驻足停留,而刘威则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警惕地看着四周。

虽然这里已经搬空了大半,但是还有一些人在参观,这里平时是不对普通人开放的,但是今天却例外了。

走到一整面洁白的墙边,任潜悠看着上面微黑的四方形印迹,道:“这里大概之前挂了一幅巨幅的海报吧,以后就把小雨你的海报挂在这里。”

“我才不挂,羞死人了……小雨脸红了。

任潜悠哈哈大笑:“那有什么害羞的,我的小雨以后会是很多人的梦中情人……”

“坏小悠!看我怎么修理你!”小雨的粉拳已经扬了起来。

“不过……小悠,谢谢你……”小雨突然道。

“为什么?”任潜悠愕然道,“该我谢谢你才对。”

“不,是你让我发现,我还有这种价值,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双手,通过自己的嗓子来赚钱帮助那些可怜的孩子们,而不是用别人的钱。”

“那是我的钱,不是别人的。”任潜悠道。

“不,那不一样,所以,小悠,谢谢你,我感觉我现在特别有动力……

“从雨……”

“沐悠……”

刘威忍住笑,转过头去看向其他方向,这两个陷入了热恋的少男和少女和其他的情侣一样,随时随地可以陷入无限甜蜜的境界,这时候的任潜悠就跟变了一个人一般,让刘威忍不住发笑。

从那天晚上回来,两个人几乎就从来没有分开过,基本上可以用如胶似漆、蜜里调油来形容,本来别人听了就很肉麻的话,偏偏两个人说得那么自然,这两天刘威的鸡皮疙瘩都已经塞满三个大号垃圾袋了。

摸摸自己的大脑袋,刘威无奈地想,我这个要身材有身材,要肉感有肉感,要钱有钱的钻石王老五怎么还没有人喜欢呢?

现在的刘威和王秘书一样,都有大量的股份在公司,对刘威,任潜悠没有把他当成外人,现在在任潜悠看来,刘威也已经是不可缺少的伙伴了。

不管这边拿肉麻当有趣,另外一边,小七皱起了眉头。

因为猎犬的能力必须在地面上才能发挥,而现在的很多的交通工具都不准携带宠物,所以小七他干脆开了金铁刚刚做出来的房车,一路追踪。

这头大狗对小七很和善,只是经常会眺望云城的方向,似乎是在怀念他的主人。

正所谓匹夫无罪,怀璧自罪。他那可怜的主人不过是一个普通人,却因为拥有一只这样的狗,而被人监禁折磨。

而现在,他们所在的位置,正是省城。

省城是小七“有记忆”时,就生活的地方,而这条狗却带领他们来到了省城,这说明他的记忆并非是错误的,也不是通过某种方法强加给他的。

那换心诀是很厉害的技巧,当时的黑衣带着任潜悠进入白衣的内心世界,使用的就是这种技巧,也就是说,如果使用方法得当,这种技巧完全可以控制一个人的神志,严格来说,最早的白衣其实是被任潜悠控制了。

再来到省城,小七很有一番感慨,就是在这里,他遇到了任潜悠,也改变了自己的一生。

五二九章:寻找过去

离开这里的时候,还是一个以偷窃为生的小混混,但是再回来的时候,却已经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富豪,一个绝对的高手,这种感觉,就叫做衣锦还乡吗?

还有,这种心中横亘着的,无法理解的想法,就叫做近乡情怯吗?

虽然,这里算不上是自己的故乡。

现在的小七和刚刚离开的时候的小七有一点决定性的不同,那就是眼界,在见识过了最顶级的高手之间的战斗,甚至自己都已经成为了绝顶高手之后;在拥有了绝大部分人一辈子也无法拥有的财富,拥有了易悠公司的股权,见惯了大人物之后;在住惯了豪华别墅,做惯了豪华汽车之后,再看到老城,小七发现,这以前见过的最大的城市,竟然如此的破败,灰扑扑的,如同蒙尘百年的模型。

而现在的小七再不是之前那没有知识的小混混,他一直在努力学习,或许比同龄人还有些差距,但是他的见识和才智却弥补了这一切,现在的他心中,再也没有那深深的自卑,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自信,如同当初刚刚被潜恒熏陶过的潜悠,还不知道收敛自己的这种自信,整个人显得格外神采飞扬,即便心情有些不好,也不过是看起来有些犹豫而已。

半年的时间,先是身体得到了充分的锻炼,然后拥有或者说寻回了自己的能力,现在的小七足足长高了半头,不再是之前矮小的少年,皮肤虽然依然有些黑,却不再是之前那毫无光泽的黑,微黑的皮肤泛着健康的光泽,好像茁壮生长的黑麦。

这样一个穿一身黑色运动服,身材适中,皮肤微黑,相貌颇为俊秀的少年带着一条狗,有些忧郁地站在街角,还是颇为引人注目的,频频有少女的目光探究一般射过来,却没有回应。

“穆祥,你先带猎犬去找个旅馆住下来,然后打电话给我,我一个人转转。”小七道,穆祥也知道小七的心情不是特别的好,所以点了点头。

在穆祥的身边,还有一个人站着,那就是土行孙了。

求寿山的入口非常隐秘,看起来和周围的空间没有什么不同,而且在高空,所以绝大部分的人都不可能有离开求寿山的机会,而小七回来的时候,土行孙恳求小七能够把他带出去。

在求寿山随时都有生命危险,在外面却要安全的多,而代价就是土行孙的忠诚。

小七并没有完全信任他,现在土行孙还被小七的丝线缚住心脏。

这两人也就是小七的直属手下了。

看穆祥两人带着那条狗走了,小七轻轻叹了一口气,直了直背脊,沿着街慢慢前行。

是不是……该回去看看呢?

他这么想着。

既然猎犬带自己来到了省城,那就说明妹妹也在省城呆过,或许妹妹就是和自己在这里失散的,虽然希望渺茫,但是说不定能够看到见过自己妹妹的人。

已经是傍晚,在街上游荡了几个小时的小七抬起头,发现自己竟然来到了一处小小的胡同。

陌生的熟悉感席卷他的心,他左右看了半晌,突然发现,这里竟然是潜悠第一次传授自己武技的地方。

从那天开始,三个少年天才走上了各自的武学道路。那时候刀法凌厉绝伦的任潜悠,终于放弃了双刀,而走上了长枪宗师的道路,现在的任潜悠在枪法上的造诣早就已经超越了双刀,或许他本就是堂堂正正,光明磊落的人,而且想象力丰富、思维敏锐。正面搏杀,威力绝伦、宜守宜攻又变幻莫测的长枪,确实是最适合他的武学,程老师在任潜悠身上费心最多,一直惦记着给他寻找一条最好、最合适的路子,只是程老师算对了初一,没有算对十五,他给错了任潜悠枪谱,却没有传错武学,枪法“岁月’遇到了任潜悠那绝佳的悟性,再加上任潜悠本身拥有的岁月轮回的能力,打造出了现在最强的炽天使——任潜悠的战斗力,有一大半在这骇人的枪法上。虽然程老师还是低估了任潜悠,因为他本来为任潜悠打造的战斗方式是纯技巧的“大黄蜂”而不是现在强大到让人恐怖的炽天使。

而金铁,则是一直走着自己以力为主的老套路,他脾气比较直,不适合复杂的技巧,但是力气却有的是,加上他几乎不会受伤的身体和那无坚不摧的能力属性,只要横冲直撞就可以发挥出所有的力量了。而对金铁而言,任何一种东西都是武器,所以他一直没有专精某个方面,从这方面来说,金铁深得程老师的一个“博”字,金铁参加了云大的篮球队,平时和程老师的接触最多,程老师抽空教给了他什么东西,没有人知道,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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