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花时节误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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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花时节误逢君-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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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过后又是晴空万里,四人继续往洛阳去。尽量低调在一家路边小摊用饭时,棚帐有破洞,漏风漏阳光。小小的洞里漏下丝丝缕缕细细碎碎的黄色光亮,落在桌上,斑驳成明亮的温暖。

季微倌给霄凛夹菜,问他可还合胃口。虽然霄凛可以自由行动,但余毒未清,因而身体比较虚弱,看起来倒像是叶予心和微倌初遇他时他的模样,带了几分苍白和脆弱。

霄凛没说什么,夹了菜吃了,点头说尤可。微倌却在尝过后微微拧眉,“以后有机会,还是我做给你吃的好。”霄凛依然没有反驳,虽说会吃别人夹的菜,在他已经是破例了,否则除了一个人给他端茶倒水夹菜送汤他会来者不拒之外,其他人想都休想。

叶予心私下偷偷看了看季无伦神色,他看起来倒是如常,估计很难受吧。本来是打算早点治好霄凛的伤,然后就和无伦一起离开,省得他日日见着这样场面伤心……岂料如今是这般局面,而且是她让霄凛待微倌好些的。虽说如果霄凛待微倌不好,季无伦也不会开心到哪里去。

一种是酸意的难受,一种是怜惜的难忍,貌似哪种她都无法让他解脱呢。

这情之一字,应该是陷进去的人就会痛苦吧。叶予心歪着头喝汤,棚帐外的阳光斜射进来打在她脸上和汤碗里,浮出一层层的柔光幻影。

是夜,他们歇息在一家小客栈。客栈极小,他们照例要了两间房,霄凛和微倌一间,毕竟别人是夫妻;叶予心和季无伦一间,他们是出于习惯。

不过两人也都没睡,出了房对着院子里的空天井,天井里一口井,旁边堆放着店里还没洗的的碗筷和盆子,院子里还架了架子,是用来晒衣服用的,此时已经空了,唯余了一块不知道是什么的破布。

叶予心当着天井坐在了台阶上,季无伦无奈地看看她身边的位置,也坐下了。

“最近不好受吧?”叶女侠侧过脸问身边的人,微倌最近越发对霄凛殷勤,不知是因为霄凛近来不太拒绝她,还是她真是刻意要让季无伦难受的。叶予心是觉得后者居多,自然微倌喜欢对霄凛好是毋庸置疑的,但总爱当着他们的面那样做,就多少带了炫耀和刺激季无伦的意思了。

或许是想让无伦因为难堪和尴尬自己提出来分开行动吧,这样她也会随季无伦一起从她还有霄凛眼前消失。

可她怎会忘了她哥哥是个血性男儿,再如何,这种关头,必然不会弃霄凛而不顾的。

对季微倌的这种自救行为,叶予心有着同情,也有着一丝轻蔑。如果计算的如此清楚,总要让自己的喜欢值得某些回报,那样的行为让叶予心有些反感。因而反观季无伦,他的付出似乎清浅的看不见,但如蛛丝般每一根都为着那个女人而织出。

他从未强求,从未硬夺,几乎是放任的旁观着。若说他不是深爱,叶予心是不信的,这么多年相处,他未曾忘记那个人。他们这些年认识的男男女女都不少,美女自不在话下,而对季无伦有心的美女也未尝没有,只是男子从未动过心。

只因她知,他心里有了人,虽然不是整个盘踞他的心,但他愿分给别人的情感,都给了那一个人。

有时候,她也会有些发酸呢。再如何,也无法胜过那样一个人,让她有些不愉快感。

季无伦看她的脸笼在月辉里,浅浅勾起一抹笑,“怎么,如此担心我?”当初不是最爱拿这个取笑他。叶予心撇撇嘴看着院子里那一口井,没有开口。

“其实……”季无伦忽然顿了一下,看她毫无知觉没理会,反而放开了胸怀,说了下去。

其实,我从未想过和微倌在一起。不论有没有霄凛的存在,不论她会嫁给谁人,我从未想过,那个人是我自己。

季无伦这番话说的叶予心纳闷不已,转头一直盯着他,看到他脸上神色淡漠,不觉想起了第一次见他时他的神情,杯盏在侧,斜倾恣意。

若是没有发生哥哥那件事,我是打算在继承家业后,为微倌寻个好人家好去处,解散了季家,而后云游悟道去的。出家也可,俗僧也可,这红尘,我并无留恋。

父亲说得对,季家的人天生骨子里流的血就是冷的。我从不爱我的家人,不爱我的父母,亦不爱我的大哥。我怜惜微倌,喜欢她不过是为自己寻个生存借口,而越发沉沦进那种人世情感里。人非草木,既然爱了,我就想,这一世,能为她做多少,就尽力而为吧。

停顿良久后,季无伦续了下去,声音变得更为飘渺虚浮。

可是家里剧变,本来想,就算一人抵罪救了家人,能救多少也算是值了。没想到父亲有生以来第一次的保护了我,虽然在我离家前,他就冷言冷语说了我的诸多打算。他一直晓得我无意继承家业,却仍然放任了我,现在想来,父亲对我是很纵容的……

叶予心静静听着,这是不属于她和师父师哥的故事。那样的大家族有着属于他们的勾心斗角阴谋诡计,他生存在那里,自然是一路货色,她清楚得很。可是季老爷可以那般为了子女付出,他一直以为的漠不在乎又被粉碎成哪般?否则季家灭门后他的伤痛又该如何解释?

她生长在山林间,和树木花草相伴,与鸟兽虫鱼为邻,她爱恋自由,最憎恶那种男女之情。可忽而自心底生出的喜悦,比看到昙花咋开咋凋还要来得快速直接。

他对她讲这些,让她如此欢喜,她有些明白了。

认真看着男子好看的眉眼,十八岁的清俊到如今的棱角,叶予心轻轻开口,“无用你知道吗,我忽然觉得自己很喜欢你。”

季无伦微微皱眉,看她笑着靠过来倚在自己怀里。

“若我让你一世陪我悠游,你可愿?”叶予心眉眼含着笑,然后慢慢闭上,靠近男子怀里,听他呼吸心跳平稳如常。

伸手抱住了怀里的人,下巴抵在她发顶,季无伦心里荡起一抹温存,这么多年相陪,即使她不开口,他也未想过离开,何必如此问他。

只要维持现有的关系,她去哪里,他必会同行的。

夏天衣衫单薄,很快,女子温热的体温熨烫着他的胸口,闻到夏荷的淡淡香味,季无伦也轻轻阖上了眼。

42

42、第四十二章 。。。

相思,古人口中深邃入骨的一种情感,她记得,自己也曾读到过那位姑娘的情诗,不知从哪流传出来,但可能已经面目全非。

即便是被扭曲后的诉说,也让她觉得心肺俱伤。

那样的一种情绪,究竟是如何才能从那般渺小的人之躯体孕育而出?

她一向无法知,虽偶然也向往,但多数时候,都不想亲自体验。

那一晚是如何说出喜欢,她已经不记得,不过好在无用那笨蛋也没当真,只以为是她配合来演给另两人看的好戏。

因而,最近这月来,他们四人看起来倒像是两对夫妻。

她看到微倌对霄凛好,就会刻意有样学样去伺候无用兄,不过看得出她是闹着玩而已,带了几分对微倌的讽刺。无伦什么也没说,她做什么他只是配合就是了,倒偶尔和霄凛交换个无语的表情。

虽说目的地是洛阳,但一路躲躲藏藏,还偶尔要应付追踪者,走得极慢,经常还会往回退。等他们到洛阳进苏家已经是中秋节过了。

看了佩玉,当时苏家的家主没说什么就让他们住下了,而后叫了叶予心去聊天。

洛阳苏家当时的当家人是已经年满三十七的苏素,玉佩上镌刻的名字,是他不为人知的哥哥的名字。“姑娘由何处得来?”这么多年,从哥哥年满二十二叛姓离家,到如今已有二十一个年头。

叶予心摩挲着玉佩,那个故事里的人们啊,似乎一直被大家惦记着,哪怕她根本没见过,不曾相识,却仍旧舍不下这一丝可能的牵连。

“是一位叫清秋的小姑娘送给我们家无用公子的。”叶予心开口时却开了玩笑。

苏素也微微勾起笑,他少时就与哥哥不同,天生带些随性和浅浮,“如此说来,这可是定情信物?”

叶予心端起桌上的杯子轻笑浅酌,“自是。”苏家家丁少看来是得到证实了,刚才上了茶就立刻四处都没有人了。

怎么说她家无用兄弟也长得人模狗样的,虽说不咋中用,但也配得起清秋小丫头的吧。再说了,江湖儿女,不过是投缘而已,清秋看来蛮喜欢无用的。

“那姑娘要置自己于何地?”苏素接着问了句,也端起杯子悠然品起了茶。

叶姑娘唇边扬起一抹得逞的笑容,“怎么苏大侠也觉得予心和那个无用很般配吗?”

苏素看她神色得意,笑了下没再谈这个话题,不过有些想起自己那个小侄女。清秋和陈曲前两年路过洛阳时曾来家中作客,摆的是一副我不认识你们的架势,但清秋喜欢亲昵地叫他叔叔。

既然住下了,叶予心就把霄凛的情况对苏素讲了,想问他当如何解决。

男人听完沉思片刻后却说,苏家与你们无亲无故,断不能护着你们一辈子的,除非那位霄公子入赘苏家,否则你们迟早要离开,至于你们暂住期间能发生什么逆转形势的事,就要看你们自己了。

“那苏家可愿出手相助?”叶予心睁着大大的眼睛望着男人成熟稳重但总含笑的面容。

苏素点个头,“且请姑娘把玉佩留下,否则日后予取予求,苏某可没那么多给得起。”

“……”叶姑娘饶是不舍,也无法,磨磨蹭蹭把玉佩还了,只觉得大大的上当。

在苏家那场仗打得还算顺利,苏素那人看起来虽然不太可靠,做起事来还是很靠谱。霄冷碰了大钉子之后,曾冷语如此评判了这江湖第一武林世家——什么人不人鬼不鬼的世家,居然毒不死。

苏家不知为何,藏药甚多,可能和某些家眷偏好医药有关。

江湖风传,凤仙寨毒物天下第一,苗疆巅峰,但苏家这次的全身而退,让许多武林人士对此评判改观。这之后很多年,直到凤仙寨下一任传奇寨主诞生前,江湖百晓生都言,凤仙寨不敌洛阳苏家。而武林志上也如此记载,洛阳苏家一脉历时一百三十余年,百毒不侵。

其时滇西的局势也有很大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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