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道之我非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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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之我非英雄-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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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星使面露不悦之色,冷哼道:“就算让那老魔头知道了又如何?你们又无需去与他打交道,到时候他怪罪下来,本使自会出面承担。”

血星使说这话时似无畏惧,其实心里却很是惶惶。青州城里那老魔头出了名的不讲道理,不给面子,即使大家分属同门,但也恐怕没办法以这同门之谊打动他。惊动了那老魔头,不但易剑锋的金身会给他夺走,说不定自己的元阴,也会给他吸了去做补品。

但是对九世金身的垂涎大过了对那人的畏惧,血星使现在眼中已别无他物,只知易剑锋那九世金身了。一想到易剑锋一个普通人,得了九世金身之后,被她一记飞剑劈中后背,斩出那样大的一条口子都未丧命,血星使心中那垂涎之意便又多了几分。

“无论如何,我也要得到九世金身!”

※             ※             ※             ※

易剑锋和小刀的天师组合开张已经有半个多月了。

靠着卢三通夫妇的一万两银子,两兄弟在青州城最繁华的大街上租了一家店面,店面前堂用作谈生意,后堂则是两兄弟的起居室。那店面外面挂着一副金字匾额,上书“天师小易”四个大字。这匾是卢三通出钱造的,那四个金字足用去了两斤赤金。题这四个字的,是青州城著名的书法大家,光是出场费就有两千两银子。四个字,一个字五百两银子。为这副匾,卢三通也是花去了不少钱。

“天师小易”的招牌打出去没多久,凭着卢三通夫妇的大力推荐,两兄弟的名头很快就响了起来。卢三通是青州大富商,自然交游广阔,也帮两兄弟联系了不少生意。

青州城是西北最大的一座城,城里足有近五十万人口。虽然正道三大山庄之一的书香山庄就在青州城外三十里,平时妖邪也不怎么敢在青州城捣乱,但是最近书香山庄庄主的爱女一病不起,全庄上下一片慌乱,没人有闲心来理青州城的事,所以近半个月来,青州城里倒是混进了不少妖物。

而易剑锋和小刀两兄弟也跟着沾了不少甜头,半月来四处降妖。对付的多是一些没什么道行的小鬼小妖,凭易剑锋的挨打功夫和他自己都不知道来历的金缕玉衣,再加上小刀的千多年道行,自然全都是手到擒来。

一时间二人风头大劲,声名大盛,连青州城守老爷都曾请二人赴宴,然后两兄弟免费帮青州城守老爷除了一只老在他七姨太房里搞风搞雨的小鬼。

半个多月下来,两人银子也赚了不少。基本上每次出场费都在三千两左右,当然,这是对大富之家的特别优惠,对于穷苦百姓,易剑锋最多只收取几两银子意思一下,有时候根本就是分文不取。这样一来,二人不仅名声大好,且还存了近三万两银子,算得上是小有身家的富翁了。

易剑锋这半月随小刀学了一门妖魔界的功夫。那功夫叫做“折天五式”,是折天之魔赖以驰骋疆场的征战刀法,虽然粗犷而不细腻,但胜在一招一式均威力十足。不过小刀只知刀招,而不知配合刀招的心法,所以易剑锋练来练去,也只不过学得了皮毛。

但是小刀教了易剑锋吸收日月精华和吞噬妖魔、修道士精元的法门,易剑锋仗着有九世金身,即使依着小刀妖气运行的法门修炼,也不必担心自己会变成妖怪。

半月的时间虽然没办法增强多少功力,但是易剑锋本就有了人界江湖一流高手的功力,学会了如何运行真元之后,现在的他,基本上勉强算得上是个一流好手了。

二月将过,气候转暖,西北虽然向来天气干燥,风大且冷,但是这一日却难得的风和日丽。

午时左右,易剑锋与小刀慢悠悠地踱在大街上,向着自家店面走去。他们俩除妖归来,易剑锋口袋里又多了三千两银子的银票,打算吃完中饭便去钱庄把钱存起来。

易剑锋与小刀已今非昔比,走在大街上随时都有人向他们热情地招呼。二人在青州城风头正劲,名声又好,街坊们很是喜欢这两个小伙子。

现如今二人身上的行头也置办得相当不错。易剑锋内穿自己都不知道其真正来历的金缕玉衣,外罩纯白雪貂裘,披一领黑色披风,腰挎精钢长刀,不看脸的话,倒也是威风凛凛,风度翩翩。小刀内着黑色劲装,外罩黑色貂皮袄,披一领雪白披风,一头长发洗得干干净净,梳得整整齐齐,若是那冰冷的神色和刀锋一般的眼神稍微缓和一下,倒也是一位能风靡万千美少女的英俊少年。

二人走到自家店面门前,忽见那卢家小姐正披着一袭雪狐皮大衣,右手挽着一只精巧的竹篮,站在他们店面门前四下张望。卢小姐顾盼间见着了易剑锋兄弟二人,妙目中流出一股喜色,伸出那嫩葱般的左手,向着二人招了招手。

易剑锋苦笑一声,望向小刀:“她又来了,怎么办?”

小刀扭过头去,一脸无辜:“大哥……她是来……找你的……与我……无关……再说……摸胸脯……的是你……不关……我事……”

卷一 梦之城里梦如烟

第三章 天师小易 第四节

以卢玉莹富豪大小姐的身份,如此勤勉地往一个男人家里跑,自是大为不妥,甚至有可能会被别旁人用唾沫星子淹死。但是卢三通夫妇却好像默许了卢玉莹的行为,对她的举动未有任何阻拦。而街坊邻居也因为易剑锋兄弟的人品,从未在背地里说任何闲话。

平心而论,以易剑锋这般模样,能得卢大小姐这般美人垂青,实是三世修来的福分。用易剑锋自己的话说:“老子时常说自己帅惊天下,可是心里却是清楚的很的。就凭我这狗啃了剩下的模样,连俺们村花刘翠花都不愿意多看我一眼,似卢家小姐这般比刘翠花俊了不止百倍的美人,她能看上我实是老天开眼。”

易剑锋自小无父无母,养父又早死,小时天生天养,没少遭人白眼。卢玉莹虽然已非清白之躯,但那也不是她的本意。易剑锋对此并无任何嫌恶,只是易剑锋表面乐达豁达,可是骨子里,却藏着一种别人轻易察觉不了的自卑。

他易剑锋是个穷小子,虽然最近时来运转,很是赚了一些银子,但是他的身份摆在这里,怎样都改变不了的。而卢玉莹却是大家闺秀,又是少见的美人,两人之间身份的差距,不是用钱就能填补的。

更何况,小刀曾用天听之术窃听了卢三通夫妇的谈话。

用卢三通的一句话总结就是:“玉莹现在已失了清白,不少人都知道了。要讲门当户对,是没有与我们家门当户对的人家愿意娶玉莹的。若讲相貌美丑,玉莹虽然生得貌美如花,可是又有哪个英伟少年愿意娶她?易先生丑是丑了点,可是心地善良,又有本事,玉莹既对他有好感,那咱们索性成全了他们。”

易剑锋对些许愤怒莫名。

卢三通的话表面上听起来没有任何恶意,可是“门当户对”、“相貌美丑”这八个字却像针一般地扎痛了易剑锋的心。在他看来,卢三通的意思显然是把他易剑锋当成了乞丐,把别人不要的卢家大小姐塞给了他易剑锋,表面上却好像给了他莫大的人情。

自卑之人往往自尊极强,所以尽管易剑锋对卢玉莹的美貌颇为心动,心里对她也无任何嫌恶,可是因卢三通话里的意思,即使卢玉莹对他易剑锋再有心意,往他这里跑得再为勤勉,他也不愿与卢玉莹过于亲近。

他易剑锋,不是乞丐!

只是,这些话儿易剑锋却不愿说与卢玉莹知道。卢玉莹已非清白之躯,可是心却是纯得跟雪一般,干干净净。狐妖附身之时,卢玉莹意识并未丧失,对自己的遭遇一清二楚。狐妖被除之后,她拿回了自己身体的控制权,醒来第一件事便是寻死,还好被易剑锋劝阻。易剑锋苦口婆心劝了整整一夜,才打消了卢玉莹寻死的念头,却也是自那一夜起,她对这相貌丑陋,却心地善良纯真的少年,产生了深深的依恋。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易剑锋又怎忍心直言伤害一个本就受伤不轻,又对自己有好感的纯真少女?

怀着矛盾的心理,易剑锋和小刀慢吞吞地挪到了店面门前。小刀头扭向一旁,嘴角却勾着一抹高深莫名的微笑,易剑锋则摸着已长出半寸头发的头皮,讪笑着道:“卢小姐,你来啦?”

小刀心中狂笑,暗道:“大哥真不会与女人打交道,这种废话中的废话他也说得出来!果然是天真得可怕!”

卢玉莹嫣然一笑,她虽笑靥如花,可是眉宇中却深藏着我见犹怜的哀愁。易剑锋对她的若即若离,她便是再愚钝也察觉得出,更何况她本就相当聪明?只是她性子颇为执拗,一旦认准了便不会回头,易剑锋对她再冷淡,她也要努力争取。

“易大哥,”她比易剑锋大了一岁有余,却叫他大哥,只为尊重爱戴,“我今天给你和小刀兄弟炖了一锅甲鱼汤,还给你带了一些市上买不到的水果,快进屋吧,我乘汤给你们喝。”

“这怎么好意思呢?”易剑锋继续讪笑,继续摸头皮。

“易大哥救了小妹的命,小妹当然要感谢大哥了。”卢玉莹笑着,从竹篮里掏出一个大红苹果,递到易剑锋面前:“这苹果是我家冰窖里藏着的,新鲜得很,已经洗干净了,你尝尝看。”

易剑锋嘿嘿干笑着,接过了苹果:“那就多谢卢小姐了。”

卢玉莹道:“大哥干嘛还叫妹子卢小姐啊?叫我玉莹就行了。”

“那可不行。”易剑锋正色道:“卢小姐是大家闺秀,直呼其名岂不失礼?此事卢小姐休要再提,小子担当不起。”

卢玉莹脸上掠过一丝黯然之色,旋即又强颜笑道:“那好吧。易大哥,你尝尝苹果吧,这苹果很好吃的。”

易剑锋握着那大红苹果,想了想,道:“这两天我肚子痛,不宜吃生食。”将苹果塞到小刀手里,道:“小刀,这苹果你吃吧。”

小刀接过苹果,默不作声地塞进了怀里。

卢玉莹脸色顿时变得惨白,她强颜欢笑道:“易大哥,那咱们不吃苹果,进屋喝汤吧。你和小刀兄弟整日里驱鬼降妖,定会耗掉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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