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无殇1,2完结,番外晋江新完结高分文[1].绝对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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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无殇1,2完结,番外晋江新完结高分文[1].绝对好看-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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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浞飏挑眉:“带你去?”
  我一甩衣袖,嗔道:“不带算了,让我在太子府里憋闷死。”
  浞飏一脸无奈的苦笑中我看到了妥协。
  学士府。大门外立棵杉篙,上涂白粉,下人男左女右依次立好,幡杆杆顶装一纸糊的“童子骑仙鹤”。众人皆是丧服,面色暗沉。
  许是来人太多,下人手忙脚乱。浞飏携我径自入内。
  堂屋正中挂白底黑字“奠”,下设灵堂,灵前安放一张桌子,悬挂白桌衣,桌上摆着供品、香炉、蜡台和长明灯等。
  “下官拜见太子殿下,不知殿下驾临有失远迎,望太子恕罪。”一白须老者身着白麻丧服,带扎肚子,面上略带伤感。旁站一位青年男子,着同样丧服,面容憔悴,下巴上满是胡渣,但不可否认他是英俊的。
  “尚书、状元请起。”
  一干官员见是浞飏纷纷围过来,王尚书拉着浞飏诉苦。
  见浞飏一时无法脱身,便冲他眨眼,自己转出灵堂四处逛逛。
  穿过拱门进入后院,来到一间大屋,应该是原王氏生前所居,此时用来停放尸体。一屋薰香浓腻的气味,黑色幡布条自顶棚悬下,窗户被自内封死,加上长明灯的昏暗灯光,室内透着恐怖的压抑。
  棺木停放在屋内中央,未盖棺盖。见屋内没人,我大胆的走近,死者衣着端正妆容精致的躺在棺内,颈部没有勒痕,神情平静安详应该是死于睡梦之中。我把五指插入她的头发内,头盖骨也完好无碎裂,只是头发内有一片细小的硬物,借着灯光我看清那是一块断裂的指甲,涂了大红色的花汁。而死者的指甲是玫瑰红的。
  “你是谁?”略带颤抖的声音。一丫鬟发式的女子站在屋内,脚下是烧纸钱的火盆,应该是守灵的丫鬟,刚才幡布遮挡加上屋内昏暗没有发现她。
  我咧开善意的微笑,彬彬有礼道:“叨扰姑娘了,在下本是出来方便的,无奈府上太大没寻到茅厕,见此处开着门便想或许有人可以给在下指个路。”
  女子防备的表情有些松懈:“随我来我指给你。”
  我真诚的说:“劳烦姑娘了。”
  “举手之劳,穿过前面的院子右转便是茅厕。”
  “姑娘还请节哀。”
  女子颇为动容的看着我,当然此刻我是一位相貌出众的翩翩佳公子。
  所处之地恰能望见旁边一处相邻院落内的庭院布置,假山辅以亭榭流水,遍植绿草,眼所及处一片绿意。可是,心里有个小小的声音告诉自己忽略了什么。
  我漫不经心的问:“敢问姑娘,那处庭院中为什么不种花卉,只有绿草?”
  女子脸上浮现愤怒的表情,嗤之以鼻:“那是杀人凶手住的地方,那贱人对花敏感,所以没有种花。夫人生前可不吃她这一套,有一次硬逼她喝下花茶,让她半个月没下得了床。”说到这她也察觉到自己失言赶忙住口。
  我适时的告辞。
  回到前厅,见浞飏面色不善的立在门边,赶紧上前拉住他的胳膊道:“我们回家。”
  李清既然对花粉过敏,自然不会涂花汁的指甲,那死者发内的指甲是谁的?直觉告诉我重重伪真相后隐着一位女子,涂蔻丹红指甲的女子。李清,此刻身处地下城怀着满腹冤屈的女子,我知道她的委屈,而她知道我过去这二十年间缺失的发生在苍砻的点点滴滴,我需要衷心的帮手,她需要重生,我们不过各取所需而已。
  是的,我要救她性命,但不是还她清白,至少在我看来她已经不需要证明自己的无辜了。
  地下城,令每个人毛骨悚栗的名字,只有罪孽深重的重刑犯才会被关进地下城,从此生不如死,因为那是一个不容许人拥有灵魂的地方。掌管地下城和犯人生杀大权的人就是赤色判官昊殇。而我需要一名帮手,只有身处地下城死过一次的人才会值得信任,但是除了昊殇谁也不能从地下城带走活人,这正是我当初用“冰刃”的目的,否则一府内家眷如何见得到朝廷忠臣,又谈何生生的带走重犯。
  所以,我要李清,只有昊殇可以帮我,恰好的是我知道昊殇的秘密,不能对人言的秘密,只因二十年前我们曾经相识。
  

  三分春色,两分愁,更一分风雨

  三分春色,两分愁,更一分风雨(二)
  三个月的太子府生活平静而安稳,春日已过,眼下炎炎夏日正是百花争奇斗艳之时,明亮的艳阳照的一院紫阳花分外明媚娇鲜。
  正午,烈日当头,空气中弥漫着蒸腾的热气。浞飏知我怕热,特地命人在园中建造冰池,每日补给北寒之地的冰块。各式冰镇汤水果品也是不断。可我依然耐不住,整夜整夜的枯坐在冰池旁,汗流浃背。莫非这是体内的罡天正气作祟,以当日瑭姻的武功修为根本驾驭不了如此博大精深的武功,这二百年来我也只是勉强参悟使用,以前运功激烈时也是气血翻腾的厉害,却不曾像如今热气积聚体内无法排出。
  昊殇走进来时,我恰巧从冰镇酸梅汤中抬首,口中是残留的丝丝香甜,嘴角依稀有琥珀色的汤汁,一滴汗珠从额头滑落,沿鼻翼顺势而下,几缕发丝被汗水粘在额头。甚是狼狈不雅。匆忙扯来汗巾擦拭。
  昊殇不窘不惊,脸上挂着笑意,眼睛却深沉冰冷决无半点愉快。五官也是如雕刻般的出众,不似浞飏美的桀骜张狂,他美的深沉宁静,温润美玉般的洁然,一袭月白色长衫干净的仿佛不沾染尘世。那样安然的神情,好似旷古山间涓涓流淌的山泉,清澈见底,五彩斑斓的鹅卵石,石间不时游过扭动身躯的青鱼。侧耳细听,谷间微风阵阵时而拂面,却是似有似无,轻手轻脚的怕惊了这一番美景。在烈日肆无忌惮的烘烤下,昊殇却让我仿佛看到了遥远的天山,白雪皑皑,冰雕雪砌中淌着的一条山泉,如玉带横贯山间,绵延千里。在天地洪荒的动荡中独立于世的安然自若。原本在体内跳动的燥热顿时平息不少。
  昊殇,竟是这样的人。只是眸子中彻骨的冰冷提醒着我他的狠厉作风。
  “不知夫人叫昊殇来所为何事?”
  我望过去,正对上他宁静冰冷的眼神:“大人当日救了泫汶一命,泫汶理应拜谢大人的。”
  他依然警醒的看着我,显然不相信我所言:“职责所在夫人不必过于介怀,夫人还有事吗?”
  “泫汶要去地下城,烦请大人带路。”索性开门见山。
  “此地并非夫人可去。”他并没有对我无理且不和情理的要求显示出多大的惊讶。
  我微笑,意料之中。年少得志执掌生死大权的赤色判官岂是泛泛之辈,怎会听我一介女流调遣。他颇有传奇色彩的前半生,即便是胆子最大的丫鬟给我讲述时也是一脸惧怕。
  那一年天灾大旱,粮食短缺。整个皇宫节衣缩食,也只是三餐温饱。民间百姓更是饥肠辘辘,食不果腹。开仓放粮存粮却所剩无几,再加上地方官员中饱私囊,整个王朝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我中原富庶之地尚且如此,西北蛮荒贫瘠之地面临灭族的威胁。于是死亡激发了孤勇,近百年安守西北一隅的蛮人大举南下入侵,他们本就是马背上生活的斗士,每日都在草原上追逐驰骋与自然搏斗。而我朝百万的金戈铁骑早在盛世太平的繁荣中刀弯驽钝了,又是天灾人祸军需不足,事出突然毫无准备。胜负已料。可是难料的是蛮人血腥的屠城,每每提及这段历史,人们总是咬牙切齿。蛮人每攻下一座城便杀光城中所有生命,把尸体检查洗净,把肉砍下,用我们腌制猪肉的方法把人肉处理保存,日后食用。想必是怕极了那段饥饿的日子。那以后,举国上下的年夜饭桌上再也没有腌制的猪肉。
  那是一个国家的耻辱,如果说这一年还有什么是值得纪念的,便是成就了少年英雄,今日执掌刑罚的判官昊殇。他以一种惨烈的方式祭奠着那些无辜的、尸首无存的平民百姓。
  在一座边防重城就要失守的时候,出现了一位疾驰而来的少年,少年面容宁静长发及腰。胯下坐骑不是骏马而是一头皮毛皎好的青狼,少年仰天长啸,是天地震动的狼嚎,群狼呼应。少年策动群狼,以近身肉搏的方式歼灭蛮人先头部队,近一万人无一幸免。守城的将领只听见少年说过一句话,平静地对狼说的,那个面容温和如玉,清新如泉的少年。
  昊殇当年对狼说:“尸体不留,吃不下就撕烂他们。”
  那一役不仅重挫敌军,更是振奋人心,人民同仇敌忾。昊殇则成为争相传颂的传奇英雄。被封为将军,率十万大军迎战蛮人。那真是一呼百应的胜景。昊殇不仅仅能够驱策群狼,更是将相之才,仅一个月便击败了来势汹汹的虎狼之师。本是可以封候拜相的功绩。可是昊殇不尊圣旨,不顾众将反对,率一千精兵深入西北,夷平了蛮夷部落,痛下杀手,所到之处未留活口,直把蛮夷逼入茫茫戈壁。朝中也是争议连连,反对的说昊殇野性难驯,杀戮太重,残暴不仁令生灵涂炭,抗旨不遵,目无法纪……维护的道昊殇救国于危难,人民于水火,且有旷世之才,民心所向……在争持不下时,当朝太子以不容置疑的口气作了决定,他说:“既然野性难驯,目无法纪不如就让他掌管刑罚,作地下城的赤色判官。”
  众人震惊,还是少年的太子浞飏所表现出的性情已经是喜怒难料,其实我更愿意相信这是掩护的自己的一种方法,别人料不到摸不透你的性情自己才是安全的。可是刑罚的生死大权就如此轻易的给了一个刚刚血腥屠族的在狼群中长大的少年?后来昊殇也是极为出色,用实实在在的成绩回报了浞飏的知遇之恩。
  我想,浞飏骨子里是欣赏昊殇的狠绝的,他的血液里也流着嗜杀的暴虐,如若换作他大概也会不留活口,以祭他的子民。当日在朱家寿筵,他也是眉目不动的横尸满屋。虽然他从没表示过,但我知道,他是置疑他父亲以仁治天下的治国之道,他要严正国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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