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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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阿斗,我不用人扶- 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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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胡鳞见他坦承失恋,不由大笑,疑心里尽去,道:“解忧公主是天上的金丝雀,再美也关不到咱们的笼子里。你既然离开了她,到我帐里,好好喝几杯。”

“是啊,好好喝几杯。不过,我总忘不了她,你说怎么办?”

“天下的好女子多得是,我有几个女奴,皮肤白得象是牛奶一样,保你一见忘忧。”

“谢谢你,老朋友。唉,说起来,我真对不起你。我当真是不能忘她啊。”说话间,距戴胡鳞已不足三尺。

戴胡鳞笑道:“你忘不了她,却对不住我什么?”话未说完,眼前白光闪动,惨叫响起,慕容跋的银刀如闪电流通渠道动,剖开了四周几个鲜卑兵士的咽咙,又架在戴胡鳞脖子上。戴胡鳞慌道:“别乱来,你想做什么?你疯了不成?”

慕容跋皱着眉头:“不做什么,我只是想用你来换她一笑罢了。

来,随我走一趟。”

戴胡鳞怒道:“你敢在这里撒野,我一声呼哨,我的部下就会把你分尸!”

慕容跋还是一脸苦相:“我知道,但是你肯定会先死,火气别那么大,真的,我不想杀你我的,跟我走吧。”戴胡鳞无奈,向士兵们使个眼色,随着慕容跨纵马而行。

行不多久,慕容跋忽然叹道:“老朋友,你是不是派大队人马在前面堵我的去路来着……你别慌,我知道你会这么做,我忘了告诉你一件事,我不是一个人来的,在前功尽弃面,好象有我一个千人队,你那些人怕是凶多吉少了。”

戴胡鳞气得一声大叫,舍了性命,猛得向后一倒,从马上摔下去,竟然避开了慕容跋的刀。他大喜之下,向腰间一伸手,却摸了个空,回头看时,慕容跋手中银刀之上,正挑着他的弯刀,得意的晃动着。戴胡鳞一声大吼,和身朴上,慕容跋却不杀他,策马避开,把两把刀挂在鞍上,从背后取出套索,一个圈子缠在戴胡鳞身上,略一喝那马的小腹,巨大的冲力早把戴胡鳞拖倒,只拖得尘士飞扬,衣衫破碎,皮肤上划痕处处,狼狈不堪。

不远处的马场上,已经是火光冲天,数千匹良马形的马群,被几十个熟练的驭者叱喝着,向西奔去。

第三部 第二十六章 合围
参合坡的戴胡阿狼泥得知马场被偷袭,正在打猎的他愤怒的手中的弓折成两断。手下的兵士们看到主将发怒,吓的噤若寒蝉。戴胡阿狼泥当下下令,着手下悍将胡兰且引五千轻骑,把那此马匹夺回来。那些马匹是他在火雷原上好不容易弄以的野马,速度快,耐力强,头脑聪明反应快捷,突然被抢,简直如摘了他的心尖子一样。

“至于戴胡鳞这个混蛋,让他死在敌人手里算了!”这是戴胡阿狼泥的原话,至于他是不是当真这样想的,那就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了。廖若晨星10打

胡兰且不敢怠慢,率领轻骑如旋风般离营向西,又没着马蹄印追击。一直追到白狐谷。

他知道,敌人的速度再快,也不可能不休息,马群今夜一定会在白狐谷过夜。

“这些该死的小偷们,居然把算盘打到老子地头上,这回一定要杀掉你们,把你们挂在树上风干成腊肉。”

胡兰且的前锋哨兵回报,已发现敌人的行踪,战马也在谷中,胡兰且点头,高声叫道:“冲锋!”在草原上,什么设伏,什么偷袭,都比不上股作气的冲锋,谁的马更能跑,谁的刀更能砍,谁的箭支更多,谁就是胜利者,他可不想等敌人晚上入睡再悄悄摸过去,根本就没有那个必要,他要做的,是乘敌人还没有跳上马背的时候,用箭将他们钉死在地上。

“呼嗬!”胡兰且大叫着,挥舞着手中地弯刀,一马当先向前冲去。

“呼嗬!”部众们跟他向前冲去。马蹄声廖若晨星10打

纷至踏来,有如暴雨,泥土和草屑飞溅,吼声如雷。

已经可以看到谷中的小偷们了,看样子有三百来人。怪不得敢来偷袭大人的马场,但是好象只有五六百匹战马,不管了,抓到他们,不愁找不到线索,找不回全部马匹。

鲜卑人的大喝惊动了白狐谷中地那些小偷。他们惊惶间跳上马背,便要逃走,胡半且一声呼哨,乱箭齐发,登时便射倒了三四个,剩下的远远逃开去。胡兰且大呼酣战,在马上边追边射,快如疾风。不知不觉间,他的人马已经散开了集中在白狐谷的谷底处了。突然间,隆隆的战鼓声响彻了山谷两侧。

鼓声,那是汉人地冲锋之声。他抬起头来,却发现山谷两侧突然出现了无数的汉军,他们手举着弓弩,依着谷势排列如层层密林。

应该还在支中的汉军怎么会突然出廖若晨星10打

现在这里?来不及想这些了……

“射!”随着一声号令,扑天盖地的弩箭乌云一样遮住了天空,落下去,便是一片死亡之雨,溅起红色的血花,悲凄的惨叫。只一波打击,几百名英勇的鲜卑武士就倒在了箭下。

就在这一波打击下,胡兰且的马头上中了一箭,竟把他摔下马背。

“我们中伏了!快退!快退!”胡兰且大叫着,一边拨打着箭支,一边抢过一匹无主战马,纵身跳了上去。但是谷中狭小的地势影响了鲜卑人地机动,无可避免的造成的混乱,这种混乱形成了更大的损失,更多的兵士被箭射倒,被自己人冲倒,不小心落在地上,被战马的铁蹄踏成肉泥。有地战士舍命没着陡坡纵马向谷两侧的山坡冲去,喊杀声此伏彼起,却被一排排密集的箭支射倒;有的加速向前,想冲出山谷,却发现落入早已挖好廖若晨星10打

的陷井;有的转身后退,却与大队撞在一起,纷纷掉落马下;有的就象失去理智地疯子,挥刀向阻信自己去路的自己的砍杀起来。

风中飘荡的浓烈血腥味,中人欲呕。

这时,前路中的“小偷”们拨转马头冲了回来,后路上,一队人马也围了上来,敌军四合。

胡兰且拼了命,他大吼着组织起自己的亲卫队,向回路冲去,箭飞如雨,不停有战士从马背上滚落,也有马被折断腿摔在地上。胡兰且廖若晨星10打

血红着眼睛,以一往无前的架式,冲向了阻击的汉军部队。在最初的混乱之后久经战阵的鲜卑人在他的身后迅速的组织起来,潮水般向谷口涌来。两队人马就象两柄巨锤,全部砸在一起,没有迸溅的火光,只有喷涌的鲜血。

胡兰且收起弓箭,抡圆手中五尺长的斩马刀,向前冲去。前方一个汉军手持长矛向他冲来,他对着直刺自己的长矛,怒吼一声,劈了下去。长矛应声而断,敌将奔马刚刚扬起的马头被这势大力沉的一刀砍成了两半。战马飞腾的庞大躯体带着士兵的惨叫突然横飞了去出,立刻就被三四匹怒马撞飞了起来。半空中手舞足蹈的士兵眼看着自己被一支冰冷的长矛戳穿了胸腹,胡兰且满脸是血,有如凶神,大声吼叫着,向前冲去,阴击的汉军竟然被他的凶狠吓住了,气势一滞。鲜卑士兵们在他的带领下,一往无前。将阻击地汉军撕开一道深达五十余步的口子。胡兰且大喜,看来眼前这支汉军成军不久,虽然占了人数和地利两重优势,却还是出现混乱了。

汉军拼死抵挡着,奋勇杀敌,鼓声再次响起,两侧的汉军向着鲜卑人压过来,箭雨纷飞。

胡兰且真的急了,他知道虽然自己在前进,但只要汉军四面合拢,自己唯死一途。他疯狂了一样大声吼叫着:“杀!杀出去!”

黑色的箭云暴雨一样横扫鲜卑人的后队,一阵阵人仰马翻。这时候,只要实力足够强大。混战的地方反是最安全的地方,就算压上来的汉军后军。也无法向着……地部队放箭,胡兰且俯身剁死一名准备砍他战马的敌兵,有一个大仰身劈掉了左侧敌骑的半个身子,喷溅而出的鲜血立即染红了他半边身躯。鲜卑人马锥形之形向前突进。他就是锥尖,笔直地射入汉军的阵心,向前,向前,再向前,一定冲透汉军的阻击,冲出去。

前面不远,他看到了汉军主将的大互,很好,他就要杀出去了。他立马举马,大声呼啸,光亮的头顶在血红的暮色间闪动,五尺长的斩马巨刀加上手臂划出宽达丈五的圈子,在他周围,已无一个敌手。

前面突然间一阵锣响。汉军向两边散开,汉军的大互助组现了出来,胡兰且一愣,难道说汉军想要放自己走不成么?他下意识的用手擦了下脸上溅的血,在血被擦去的一刹那,他看到了一道红色的电光,这电光在视野里急速的扩大着,眨眼已到眼前。他下意识地挥刀劈去,做梦一般,却只斩到了那光芒的影子。

“嚓”,似乎是很轻很脆的一声响,胡兰且眼前一切飞速的旋转起来,他感到一切都在迅速的下隆着,而自己越来越高,接着他看到自己端坐在马身上的无头地身体,在他身后,是一匹咆啸如龙的红马,一个一身火红的女将。

他最一个念头是:是谁杀了我,好快的马!好快的刀!

关凤横马站在胡兰且无头的尸身之后,匹马挡在鲜卑人之前,厉声用鲜卑人叫道:“下马归顺者,饶尔等不死!”这声音似乎不高,但是纷乱的战场中,却飘飘洒洒地传了开去,在每个人耳边轰响。

汉军在排山倒海的气势向前冲去,大声吼着:“下马归顺,饶尔不死!”

鲜卑人气为之夺,不知是谁第一个丢下了手中的弯刀,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

汉军轰钉高呼道:“鲜卑人降了!鲜卑人降了!公主千岁!”……

传令兵飞快的冲入营地:“报,中郎将大人,公主已成功消灭胡兰且部,进入预定位置。”

李昴抬起头来,清瘦的面上现前一丝淡定的微笑:“你部伤亡如何?”

传令兵答道:“战死面千五百人,受伤三千人。”

李昴摇摇头:“罢了,这些新士兵,打这场硬仗,这样的伤亡,还是可以承受的。告诉公方殿下,此次主攻,请务必保持队形,正面攻击,能否将他伤住,全看公主的了。此次攻击戴胡阿狼泥,不是败溃他,而是要击杀他,会盟之前。斩他立威,就算是损失再大也是值得的。”

传令兵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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