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尽的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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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的缘-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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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恒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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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相关 前 言

 在写本书以前,正如大家所看到的,我失恋了,个中原因和书中前面提的一样,是真实的,才决定去的南京,

 菲菲这个人物菲菲有着显赫的家世,又有聪明的头脑,坚强的性格和善解人意的心,可以说是她帮助主角成材的。最初我只把她当个过度的人物,当主角来到南京后让这个十全十美的美女疯狂的追求主角,不过我写到后来很喜爱这个角色,于是我改变了初衷,也改变了菲菲。在缘中她一次也没当着主角面前表白过自己的爱意,而是从一些小事上看出对主角的爱恋,并用小小的计谋使得我们的主角对她表白。我想这是身为美女应有的自尊。我想这样我的菲菲会有点血肉吧。

 丽丽和萍是真人真事,这也是愿望树大大书中带给我的灵感,我想在书中怀念一下我心爱的人儿。老实说在写这书的时候我很伤心,丽丽在我选择她时放弃了我,所以我想写主角和万世对决中死去,不过后来一想这样对菲菲太不公平了,于是又写杨林飞仙回到现实的结尾,来个大团圆的结束。

 太极与修真是我本来不想写的,可如果不这样写,杨林会非常难做人,他二十四岁才上大一,只有修真后才可以像个学生一样年青。修真中我把它分成了七个形态,每个形态都各不同,主要是功用上,比如脱胎吧,他可以让主角变得帅气和年青,换骨可以让主角变成个美女形态,我觉得这个变形是最有趣的。

 本书的主角是我的原形,书中的主角保守自卑和懦弱。对爱想爱又不敢爱,还常常错失爱,所以他这种人是很难有人爱的。现在的女生要求太高,一要有金二要帅三要幽默四要有本事。所以我到现在也没找到爱人。估计是要孤独终老了。^…^

 在书中还有个七年的现实问题,丽丽只爱了我七年就离开了我,菲菲也爱了主角七年,但却一直没变,我想这七年情节在现实中真的有这个规律,那就是女人爱男人不过七年吧,男人也许能有十年,这有待学者研究哦。

作品相关 答读者恒永远

 本人对全书做了一点小调整,先看过的朋友可以不必理会,谢谢大家支持。

 写足球只不过是过度而已,而且我也不打算写体育,只是那时是世界杯,本人也跟风写写。

 至于男主角的性格,我在前言中说了,他是个懦弱,自卑和保守的人,这样的人当然弱势了。可是人无完人,这世上都是强者牛人,那还有什么意思。

 要是你性格坚强,做什么都不会失败又有能够决定人生死的力量,你会选择做个受道德伦理约束的英雄还会是做个天地不怕的鬼雄呢?谁也不知道。

 所以主角是保守的,他有他坚持的东西,有这点就够了。

正文 楔  子

 2016年6月8日凤凰山,天空下着瓢泼大雨。深山的山坳地里,突然出现了一个泥人,泥人缓缓昂首,任大雨清洗他满身的泥泞。

 泥人悲情的转首看了一下身后断残的灵羽,笑了笑摇头走了。

 上海依旧繁华,白天的地铁站人山人海川流不息。每个人来去匆匆,生命不断延伸。一个男人衣衫褴褛的站在地铁出口处,这时走来一名金发的外国女子,女子看了男人一眼,从手包中抽出一张10美元丢在男人身前。男人朝她一笑,伸手拾起美元。然后吃午饭去了。

 在他走了之后,过来两个乞丐,两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人道:“我说小六,这年头站着也能够得钱?今天真是开了眼了”。另一人道:“管他的,站着比坐着累多了,那人好像没见过。可能是别处新来的菜鸟”。“嗯,要饭要到我们地头上来了,一会老大可能会找他的”。“别说了,你在这我去那边,晚上打鸡去”。“嘿嘿好的”

 杨林一睁眼又回到了这个世界,但已然是5年后,在那个深遂的空间里,看到的,听到的,在来到这个世界后又全忘记了。他的灵羽已然断折,他的真元已然枯竭。曾经的功名利禄早已烟消云散。他没有后悔,他想起了菲菲,她现在好吗?

 没有目的的流浪,还好会有人给他饭吃,给他钱花,当然他只用站在人流拥挤的地方。他没有去找菲菲,他不想打乱她的生活。现在他已是个消失的人,国家可能以为他已死亡。

 今天有个外国MM给了他10美元,这够他半个月的生活了,不过刚才遇上了几个乞丐,钱又被抢走了,他还被揍了一顿。如果他们知道他们抠打的是一个仙人的话,不知他们会有何感想,不过杨林很开心,这种生活他觉得很自由。十年前他离别了亲人独自一人上南京,当时他也没想到十年后会成为一个乞丐。

 他倒在地上,眼前出现了个七岁左右的小女孩,小女孩好奇的看着他,他朝她一笑,小女孩一惊叫道:“妈妈,妈妈,这个叔叔睡醒了”。杨林看到了她妈妈,是丽丽,想不到在这会遇到她,今天他的灵觉感应到有种熟悉的感觉来临,原来是丽丽来了。

 丽丽已经做了母亲,她身后站着的还是高建,呵呵,他们样子很恩爱。丽丽变了好多,脸上有了脂粉,穿着一身名牌正装,是个高级白领吧。丽丽看了一眼杨林,皱眉道:“琳琳来妈这里,建你给那人点钱,我们回家去,家里还热着饭呢”。

 再见已枉然,此情成追忆。

 丽丽已经不认识我了,她终于过上了她想过的生活。如果当初是自己和她在一起呢,那我现在是不是会像高建一样幸福满足?

 离别了这痤不属于自己的城市,他又踏上了开往南京的列车,还是7月21日。

 菲菲家已然人去楼空,银杏树下只留下杨林独自在荡秋千。我心爱的菲菲你在哪?

 雷氏大厦楼顶,杨林双手交叉环抱,眼神温柔的看着林林立立的群楼,月亮高悬。看了看身后六片七彩灵羽,发着圣洁的光芒。杨林满足的一笑,完成了最终百日的苦修,他终于成为了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飞仙。空中展了展灵羽,翩然升起,翱翔于月空……

第一卷梦的初始 一 破碎的生日

 今天是丽丽的生日,杨林一早起来洗漱之后就做车去找丽丽去了,他今天决定告诉丽丽,他是喜欢她的,他要娶她做他的老婆,他要和她一起去上海发展,他要和她一起吃苦,一起幸福。

 他没有读过大学,只不过中专毕业,在家待了一年,然后找了份银行工作,成为了工行的职员,干了两年失业了。他很后悔当初没有去考大学,老实巴焦的父母只想让他早点工作,硬是要他读那让他没有兴趣的中专,之后他再也没有读书的心情。甚至十分害怕考试,他从心理讨厌学习。这些年来他早已甘于堕落,整天在家待着。

 丽丽和他是中专同学,毕业后在一次相逢后丽丽开始主动追求杨林,但当时他心里只有暗恋三年的萍,直到现在,他才打算放下萍,和丽丽在一起。

 在车上他就想好了,今天他要问丽丽三件事:一是她什么时候毕业,二是她什么时候去上海,三就是问她同意做自己女朋友吗?他好久没这么开心了,他已想过,他想先去南京发展一下,然后在转去上海找份工作,能和丽丽一起奋斗他觉得这是爱她最好的表示。

 下车后,杨林先买了一束红玫瑰,然后去接下班的丽丽。到了丽丽公司门口,丽丽已经等着他了。杨林微笑着递上玫瑰。丽丽带着一丝惊喜的眼神看了杨林一眼,然后大方的接受了玫瑰。今天天空下着绵绵细雨,但却无碍相恋的男女,细雨轻轻扶揉着杨林,杨林的心海也被雨水润湿而澎湃。

 丽丽打着伞和杨林并肩走着。

 “现在去哪里”:杨林笑着问着。

 “当然是回家”:丽丽也笑着道。杨林一愣。家?难道是金竹镇她的家吗,他没见过她父母,难道是让他们见面?可那也太尴尬了,以前丽丽叫他去她家时他都拒绝了,但现在他也想去了,不过心中还是很忐忑的。

 杨林放下了心,又和丽丽一起谈谈笑笑的走着,每次和丽丽都这样的走,他也习惯了这种‘约会’的方式。丽丽是很能侃的女孩,整天叽叽喳喳的说过不停的那种。每次杨林只要听她说就可以了,杨林自己却是个不善言语的人。也许这就叫做互补吧。

 聊着聊着杨林终于问她:“丽丽你毕业了没有”。丽丽笑得很开心道:“早毕业了,你和我老爸老妈都现在才问我。”汗!这些年自己正如她所说的自己都不会关心关心她,杨林心中暗暗对自己说,从今以后自己会对她向她对自己一样那么的好,自己要照顾她一生一世。

 杨林笑问:“你不是说你要去上海吗?什么时候啊?”丽丽道:“不走了”。杨林一惊道:“你不去上海了吗?为什么?”也难怪他不惊,丽丽要是不去上海了那自己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丽丽甜甜的道:“为了男朋友啊,我决定以后再去,或者就不去了”。

 男朋友?她有了男朋友了吗?怎么会这样?杨林一下子太多问号,反而有种大脑空白的样子,丽丽又说了几句,但是说的是什么可他却没去听。她有男朋友了,那她以前说过会一直等我,直到我喜欢她。可她现在竟然有了男朋友,莫非她是暗示自己我就是她男朋友?她是为了我而不想去上海的吗?杨林不敢往坏的地方想,他怕了,有谁不怕呢?

 丽丽把伞交给杨林来打,然后转到杨林右手边用手轻挽着杨林的胳膊。杨林一下子开心起来,看来自己猜对了。杨林是第一次被女孩手挽手,触觉由手臂慢慢侵略入整个心灵,一刹那魂为之夺,分不清南北东西。丽丽边走还边用手拈掐杨林的胳膊。痒痒的,麻麻的。呵,杨林啊,你还真幸福。

 丽丽笑道:“你好瘦啊”。杨林开玩笑的说:“还不是因为想你想的”。丽丽笑得花枝乱颤。

 好不容易两人挤上了车,不过不是金竹镇而是市里的一个小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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