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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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卦- 第1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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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洪健长得人高马大,其实年纪还不满十九,心智远没成熟,一听就乐了,嘻皮笑脸地道:“姐姐,要证据嘛一点都不难啊,只要咱们去酒店开个房,我就把证据亮给你看,保证又粗又大,绝对过瘾。”

一众痞子个个笑得打跌,纷纷叫好,秦怡脸上却无一丝愠色。反露出一个温柔地笑容。说实话,从来不苟言笑的人如果偶尔笑一下,那魅力可真是如冰河解冻,阳春融雪,直把这群自以为阅女无数地毛头小子看得目眩神迷。

林水瑶这时也跳下车,站到她身旁,指着洪健娇喝道:“你嘴巴放干净点,不然打得你满地找牙,别以为你是**我就不敢打你。你又不是警察,我打你也不犯法。”

与此同时,正在拘留所里以神念观照地周天星喉咙一甜,气得差点吐血,抱着脑袋呻吟起来:“姑奶奶!不是警察也不能乱打人啊,你要真把省委书记的儿子给揍一顿,我……”

随后却又自我安慰道:“算了,揍就揍吧,反正这种人也欠抽,最多到时候我来收拾这烂摊子吧。哼!我怎么说也是堂堂道家玄门正宗天机宗地二把手。也算是高干吧,大家都是高干,揍就揍吧。反正我现在麻烦够多了,人人都在算计我。这叫死猪不怕开水烫,大不了出国避祸。”

再回到事发现场,正值上午交通高峰时段。又地处闹市。加上还有两个大美女,自然引起了许多行人的围观。

秦怡笑吟吟道:“你既然拿不出证据,那就说明这狗不是你的,你们再不离开,可是妨碍执行公务哦。至于你那个又粗又大的东西,我可没兴趣见识,留着喂狗吧。”

不知怎地。秦怡笑得越甜。林水瑶就越觉得从心底直冒寒气,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是一个不容轻辱的狠角色,一定有人要倒大霉了。

然而,这世上偏有许多不知死活、后知后觉的家伙,这话听在一众痞子耳里,却是另一番滋味。

“嘿!这小妞真够味。”

“健哥,快把你那又粗又大的东西掏出来啊,人家都等不及了。”……

哄笑声中,洪健越发张狂,指着车里的狗道:“要证据嘛,一点都不难,只要把它放出来认一认就行,看看我家黄囡到底跟谁走,不过呢,要是这狗真是我家的,怎么说?”

秦怡收敛笑容,转向围观众人,朗声道:“我是市公安局刑警队的,警号XXX,就请大家做个见证吧,这条狗明明就是我朋友家养的,名字叫小强,可是这些人非要拦着我惹事生非,大家说,该怎么办?”

围观众人早就看出洪健这伙人不是什么好货,其中自不乏血气方刚者,当下就有人高声叫道:“警察小姐,对这种流氓没什么好客气的,现在这世道,没有人可以一手遮天,干脆把这帮小子全抓起来,我们陪你去公安局作证。”

又有人道:“妈地!一帮小屁孩,光天化日下也敢撒野,简直没王法了,开军车就牛啊,这世道,谁怕谁啊!前些时候刚抓了那么多贪官,你们这些毛还没长齐的二世祖就夹着尾巴做人吧,免得到时候一家子都进去了,连个送饭的都没有。”

“小姐你不要怕,现在是法制社会,媒体很发达,我都用手机录下来了,管他娘的多大地官儿,老子到吹泡泡俱乐部上一发,他老子也得卷铺盖滚

不得不说,前段时间一波接一波的反腐风暴极大提振了民气,大大改良了社会风气,要是换了从前,这帮二世祖就算当街强奸妇女说不定都没人管,但今时今日的东海,老百姓地腰杆确实比从前挺得直了。由此可见,大多数老百姓其实并不缺乏正义感,只缺点燃勇气地火星,公道自在人心。

毕竟是一帮没什么真正阅历的二世祖,面对汹汹人群,不禁生了怯意,相互对望几眼,都从心底萌生出一丝退意,一人附到洪健耳边悄声道:“健哥,看样子那个妞挺不好惹的,反正她的警号咱们都记下了,以后找个没人的地方梳笼她算了。”

洪健是自小就颐指气使惯了的,他老子身居高位,天天忙得不着家,根本没空管他,家里主事的只有奶奶和母亲两个女人,极是溺爱,至于大院里那些警卫、勤务人员,以及一帮比他爸官小地纨绔子弟,更是对他百依百顺,否则怎会拥有“洪衙内”这么响亮地绰号。

明知众怒难犯,但他自觉有理,也不愿在同伴面前丢面子,狠狠瞪了那个给他出主意的家伙,骂道:“没出息,这点小场面都镇不住,我还混个屁。”

接着转过头,对秦怡冷笑道:“我也不跟你多说废话,你自己说吧,要是这狗真是我家地,该怎么办?”

秦怡不假思索地道:“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

洪健又望了一眼车里的狗,确定就是自家的“黄囡”无疑,眼中泛起一丝恶作剧的笑意:“那好,只要狗是我的,你就得当街把衣服全脱了,那个妞嘛,也得跟我走。”

秦怡淡淡一笑,点头道:“可以,为了公平起见,如果狗不是你的,我也不要你脱衣服,只要你们几个全都趴在地上学十个小时狗叫,不要急着回答,你不能代表所有人,一个一个来,我要亲耳听到你们每个人的回答。”

几个痞子再次对望一眼,不约而同邪笑起来。

第105章 真的玩大了

几个痞子一一答应条件后,秦怡却正色道:“我还是建议你们最好不要试,因为我朋友的狗会咬人的,要是把它放出来,我可不敢保证它会不会咬了你们。”

洪健冷笑道:“我看是你怕了吧,你放心,就算我被狗咬了,也自认倒霉,跟你没关系。”

“真的?”秦怡不信地问。

洪健脖子一梗,不屑地道:“我说的话,就是一个唾沫一个钉,不信你问问他们。”

秦怡却还是摇头道:“不行,这狗很爱咬人的,你到时候要是赖帐怎么办?口说无凭,立字为证。”

一众痞子顿时面面相觑,又有一人凑到洪健耳边道:“我怎么觉得那妞不安好心,说不定有什么……”

这回就连洪健自己都有点犯难了,他虽然是个二世祖,可也不傻,知道什么事都能做,就是字不能乱签,然而思前想后,又实在想不到对方究竟能用什么阴谋算计自己,一时只剩下望着车里的狗发愣的份。明明就是自家的狗,还没听说黄囡咬过人的。

林水瑶刚刚亲眼见识过秦怡驯狗的手段,心中极有底气,正盼着好好惩治一番这群恶棍,于是在旁冷笑道:“你们还是不是男人?不敢就说一声,我们走了。”

“这可不行,人可以走,狗得留下。”一个痞子蛮横地道:“真是没王法了。一个小警察就敢跟我们这么牛,识相地就把狗交给我们,不然我就打电话给你们领导。”

秦怡眉毛一扬,冷冷道:“你打给国家主席都没用,这狗是我朋友地,在没有得到她允许前,谁都抢不走。”

那痞子怔了一下,一咬牙,掏出手机就要拨号。却被洪健的手按住,他现在的表情宛如港片中的黑道大哥,居然还从怀里摸出一根雪茄,象模象样地叼在嘴上,自然有知情识趣的小弟给他上火。只可惜,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除非是真正从尸山血海中爬出来的,否则,再怎么想充老大,都会画虎不成反类犬。

他吐出一口烟圈。底气十足地道:“写就写。”

这群痞子身上自然不会带纸笔,秦怡的警车上却有,当场回车上拿了一个记录本和笔出来,然后刷刷刷写下一份保证书。

保证书是以对方的口气写地。内容很简单:“某年某月某时某地,为验证狗权归属,本人自愿接近牌号为XXX的警车所载之黄狗。该狗体貌特征为……如发生任何被该狗咬伤事件。均和旁人无关,特此保证。”

秦怡一挥而就,然后把本子和笔都交到洪健手中,道:“签字吧。”

一群痞子传阅一遍那保证书,都没有看出任何破绽,于是又有人开始疑神疑鬼:“健哥,不要中了人家的套啊。万一那条狗真不是你家的。只是长得象,被咬了怎么办?”

洪健冷哼一声。不耐烦地道:“那又怎么样,最多被咬一口,回去打针好了,你们放心,我要是把自家的狗都认错了,还有脸出来混?”

人的一生中,一般都有几个至为关键的时刻,足以影响今后几十年的人生轨迹。当然,这往往是事后总结出的结论,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当时并不自知。比方说,一个赌徒输光了所有家当,也许就是从他第一次踏进赌场起就注定了的结局,如果他当时不踏出这一小步,就不会产生那样悲惨地结局。因此,他首次踏进赌场的那一刻就是他人生中的一个关键点,这一当时看似并不起眼的事件决定和衍生出了无数后果。

此刻地洪健自然不知,此时此地,他在记录本上签下大名时,就已经踏出了他人生中最重要的一步,也是最悲惨的一步。

秦怡收起保证书,终于折身打开车后门,那条大黄狗便摇头摆尾地跑下来,没有看洪健那群人一眼,便把狗头贴在她裤管上挨挨蹭蹭,极是亲热。

这一幕令几个痞子个个看得目瞪口呆,洪健失声道:“这明明就是我家黄囡啊,黄囡,快过来,跟我回家。”

那狗却依然对他不理不睬,只在秦怡腿间打着转,有时还跑到林水瑶脚边,翘着尾巴讨好卖乖,直把洪健地叫声当成了空气。

洪健急了,大步走上前,一脚踹在那狗屁股上,骂道:“养不熟地狗东西,作死啊。”

这一脚其实踹得并不重,然而不知怎的,那狗却被激怒了,一双狗眼突然变得血红无比,发出愤怒的咆哮,腾地扑到他身上,“嗷呜”一口,死死咬在他胯下。

“啊!”

洪健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嚎,再去看时,下身已是血流如注,裤裆处被撕下一大块布料,里面血肉模糊。

其余几个痞子顿时红了眼,再蠢的人这时也该明白,这完全就是一个圈套,虽然他们根本无法想象,天下怎么会有咬主人的狗,但不管其中是什么原因,现在想都太迟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虽说是一帮纨绔,平日交情却极好,这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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