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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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物-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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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渐渐西斜,月亮缓缓东升。我占据黑山为众妖之首,嚣张跋扈惯了,总是忘记现在的处境,容易冲动行事。如今心里各种担心害怕,偏偏苏仲景还没有回来。破庙外面蟋蟀齐鸣,开始孤单几声,后来此起彼伏,吵闹得猫无法静静思考。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狼嚎,在惨淡月色下,树林里处处都是阴谋的气息。
    我爬起身,用所剩无几的妖力,准备在庙里布个鬼打墙阵法,牵制住敌人的行动,然后找地方躲藏。
    我已有好多年不做这种低端的工作了,正在努力回忆阵法怎么画,苏仲景回来了。他脸上挂着汗珠,草鞋早被跑破,脚趾上挂着几滴被草丛划出的血珠,左手拿着一包米,右手提着一块肉,背上的竹篓里还传来阵阵腥气,里面装的是一条大鱼。我愣愣地看着他,他麻利地将东西统统放下,生火做饭。两个火堆,一个烤肉,一个熬鱼粥。然后他拿出更好的伤药和白布,替我换去身上的绷带,道歉道:“那个玉扣是家母的遗物,犹犹豫豫,一直舍不得卖掉,害你跟我受苦了。以后我会努力工作;努力挣钱;好吃的都给你,你不要偷东西好不好?”
    我警惕地在他身后观察许久,没发现有跟踪收妖的家伙,迟疑地问。“你为何不生气?”
    苏仲景反问:“我为何要生气?”
    我结结巴巴道:“我在欺负你……”
    苏仲景摸摸我的头,温柔道:“嗯嗯,你很好,是头好妖怪。”
    “胡说八道!”妖怪被人类夸奖是丢人现眼的亊情,我顿时急了,“谁是不要脸的好妖怪?!我可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黑山之主!”
    苏仲景摇头道:“你是猫,遵循的是妖道,与人类善恶是非相差甚远,有些事我不应苟责于你。你是个妖怪,这些日子跟着我连续吃了几天窝头,根本填不饱肚子,却忍住没把我一口吃了。今天抢的烧鸡,本可以去角落偷偷吃完再回来,偏偏把鸡拿去我的竹篓里,是想和我一起吃。而且,你 刚刚发脾气骂人;其实是在关心我,担心我懦弱无能,难以在世间好好生存。”
    我怒:“你想太多了!我留下来,纯粹是因为你好看,待在帅哥身边比待在丑八怪身边强!”
    苏仲景的模样比我宣布自己是妖怪时还吃惊,他摸者自己受伤的容颜,不敢置信地问:“我好看?”
    “那是相对凡人而言,”我鄙夷,“比起黑山妖怪们的美貌,还是差远了!我对这个话题不予置否,转身去看他放在烤架上的肉,香喷喷的,似乎挺好吃。
    苏仲景追上来问:“你不觉得我长得很可怕?”
    “比起五千年前霞山那条黑心烂肺的混账蛇,你哪里可怕了?”想起蚩离君原身那两个脑袋浑身鳞甲的模样;我就打寒颤,连带着他变成人的模样我也不喜欢。
    苏仲景开始傻乎乎地笑,嘴角几乎咧到耳根去了,还喃喃道:“也是,你是猫妖,审美不同,自然不会讨厌我,怪不得你愿意留下来陪我,和我做朋友。”
    “什么朋友?‘人妖不两立’这句话听过吗?妖怪和人类做朋友,会被嘲笑三百年的!”我见他自作主张确立了朋友关系,觉得面子丢大了,赶紧冷嘲热讽,“你的身份是仆人!人类统统都是讨厌的家伙,给点颜色就开染坊!我一时半会没走,是因为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家伙服侍,别乱攀亲戚!过几天,等我的伤势好后就走了。”
    “你要走?!”那瞬间,苏仲景那双欢喜的眼睛沉寂下来,就像漫漫黑夜里两颗最孤单的星星。我忽然发现他的年龄在人类里面不过十六七岁,他读过书,可是残缺的身体剝夺了他科举考试的权力,丑陋的面容半夜出门都被人以为碰到鬼,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受人类待见的他,性格还内向不太擅长和人辩驳的他,独自居住在这荒山里的破庙不知多少年,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那座泥雕的菩萨像;永远沉默地陪着他。
    这世上;处处都是惨事,比他更可怜的人我见过很多。
    可是苏仲景不同,他以为我说的好看是指外表,其实我说的好看是指灵魂。
    我遇过很多像他一样身残面毁、穷困潦倒的人类,他们不是愤世弃俗就是绝望痛苦,可是苏仲景的脸上没有对自身遭遇而产生的怨恨,他无欲无求,随遇而安,不管是挨骂还是挨打,残酷的生活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反而塑造了他强大的心。透过难看的面貌,我能看见他的灵魂,干净清澈得就像被蓝天倒映着的湖泊,那是比宝石还耀眼的美丽,让人挪不开视线。
    这是全天下最美丽的灵魂,若是机缘,必能成仙。
    尘世中,许多达官贵人,妄想成仙。有些手眼通天之人,经过精心安排,也能认识妖界天界的人物,求得机缘,他们才发现自己的灵魂早在钻营与权势中变得污浊,浊得无法让攀登天界的云朵承受。而许多灵魂清澈的人,却因为没有野心,混迹田野,很难被慧眠识珠的仙人发现,故机缘难得,难以登天。
    修仙是个怪圈,想成仙的不能成仙,能成仙的无人发掘。
    苏仲景是一颗能成仙的沧海遗珠,世人只看皮相,将他错过。
    我是妖怪,和天界没勾结,也不舍得用魔道污了那么美的灵魂,很是遗憾,却无能为力。
    苏仲景这些年来很难交到朋友,我脾气虽烂,说话喜欢冷嘲热讽,还喜欢耀武扬威地说自己在黑山的威风史,但毕竟能蹲在他身边,听他说话,陪他说话;而且我从不歧视他的外貌,对他的处境也不怎么在意,说骂就骂,说打就打,这些妖怪的豪爽行径,反而让很讨厌被同情的他欢喜,并引以为知己,除了不肯偷东西外,对我几乎百依百顺,只差没把心肝挖出送我下酒。
    尝过蜜糖;怎愿再喝黄莲。
    有人陪伴,总比一个人强。
    苏仲景明明舍不得我走,却没有强留,还帮我打包了行李和干粮,方便随时偷溜。我却是喜吹和人唱反调的家伙,越是不准我走的人越是留不下我,遇上个无所谓走不走的家伙,我心里反而没有负担,能安心留下来。更何况我欠他救命和十几顿饭的恩情,虽然口头上说不在乎,心里还是有点在乎的。觉得就这样丢下这个没用的家伙,很过意不去,再加上妖力没有恢复,若回去黑山,唯恐被窥视我地位的妖怪们发现,对我痛下杀手什么的,左右思量,权衡利弊,我还是留下来,呆在他身边,只是没有言明什么时候会走。

4
    玉扣换的几吊钱在我的旺盛的食欲面前不经花。纵使苏仲景很努力一省再省,还是花完了。我的金银在黑山,为防有坏心眼的妖怪要趁我伤时来取性命,暂时也不方便回去拿。洛阳是天子脚下,天界监管甚严,留在这里的妖怪都是安分老实的种类,规规矩矩做着生意,很少互相欺负,遇到事情需要争执,自有妖怪地头蛇调节。这种和谐的环境,也很适合我养伤,于是我决定留在洛阳,直到伤好。
    放弃这个没用仆人,换个有钱仆人,对我而言,不算太难。
    可是比起那些思想阴暗,手段狡猾的人类,我宁可呆在他这种灵魂干净的人身边,起码不需要琢磨会不会被暗算,出卖什么的。他支摊子写字的时候,我就躺旁边晒太阳,听着他的读书声,会有整个世界都安详的错觉。
    偶尔我会跳上巷角的围墙,听三姑六婆们的八卦,收集情报。
    苏仲景不太喜欢说自己过去的事情,可惜他前些日子被人察觉了身份,成为最近的热门话题。我东凑凑西听听,也大约了解了整个事件的概况。
    五年前,洛阳苏家也是名门世家;太爷爷德高望重,走时风光大葬,宗族纷纷前来观礼。未料,守灵之夜,仆人瞌睡,没留意烛台,半夜不慎起火,当时正是风高物燥的时节,火势顺着木质房屋的房屋蔓延,众人从睡梦中惊醒,待要救火时已无法扑灭,酿成惨剧;半座洛阳城被焚毀,许多人家破人亡,死在火中。苏家处火海正中,更是逃亡不及,努力抢救,却几乎满门灭绝,唯年方十二的苏仲景住在靠池塘的屋旁,被义仆带着往外逃,两人都被烧伤了,义仆死了,他虽活着,但原本一个天资聪颖,前途无可限量的读书人,却被火烧得面目全非,在科举考试必须全人的时代,再无前途可言了。
    火灾起因在苏家,祸及诸家,损失巨大,官府责令赔偿。
    苏太爷诗书传家,素来积德,也不知为何会有此大灾。苏家宗室未免牵连,竟抢先一步,毫不留情找出各种理由,将苏仲景父亲的分支逐出族谱。受灾群众对苏家恨之入骨;苏仲景年纪虽小,也懂礼义廉耻,他以弱冠之身,为苏家当起责任,变尽家产田庄,竭尽全力赔偿众人,然后不知所终。所有人都认为他不会傻得把家产全交出;至少还会留着些体己银子;远走他乡过活去,却不知他真那么傻,落得身无分文、寄居破庙、卖字为生的下场。
    原本是有钱人家的读书郎,除了满肚子的酸腐书;还能有什么一技之长?
    苏仲景唯一擅长的就是读书写字作文章,可惜生意惨淡;想去货栈帮忙运东西,可惜别人看他那风吹就倒的身子骨,个个都不想要;他自己想搬大包,才走了三步路就栽倒,幸好货栈老大还不算黑心,丢了十个铜板算是医药费。
    “还是用偷的吧。”我第四十二热情建议,“刚刚踩过点了,城西有家布庄,看起来生意不错,偷偷拿他们几十两银子,不会被发现的。”
    苏仲景早已放弃从道德上教育我,改从实际出发:“布庄失窃会报案;大家都知道我是住在破庙里的穷人;忽然有钱大鱼大肉起来,会怎么想?到时候再查出点赃款来,就得去吃牢房了;牢里的老鼠可不好吃。”
    天界监管太严,妖怪们生活在太和谐的地方,也不好混饭啊。
    我郁闷……
    最后,我堂堂黑山之主,唯一能做的就是跑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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