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面公子》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千面公子- 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不是霹雳堂?”向定没有听懂。如果不是因为霹雳堂的参与,凌云山庄怎么会说灭就灭了?何况这空气里还残留着浓浓的火yao味,除了霹雳堂又有谁能利用火器破阵?

“凌云山庄有内奸。”石波清肯定道:“若不是凌云山庄有内奸,就算霹雳堂的火器再厉害,也是有败无胜。”

他指了指面前的焦土,道:“你们仔细看看,这些zha药可不是胡乱埋设的,几乎全埋在阵眼上。再者,这么多zha药是怎么埋进来的,庄里的人怎么可能没有一点察觉?就这么稀里糊涂让他们闯进了七情阵?这不可能。所以只有一种解释,这zha药是霹雳堂的,但毁了凌云山庄的却另有其人。”

听了这话,向定才恍然。再看那些爆炸点,果然错落有致,另有玄机。

石波清又扶起肖云天的尸体,抬起他的手臂道:“你们看,义父的指甲呈紫色,腋下有暗红的斑点,这是中毒的迹象。他全身有二十三处伤,最早的那道伤却是在背后,从血渍的颜色深浅来看,这处伤至少要比其它伤早半柱香的时间。”

“想是有人在他饭菜或茶水里先下了毒,算准了毒性发作的时间,外面的人点燃zha药,毁了迷情阵,杀了进来。义父积威日久,下手的人想是对他极为忌惮,唯恐义父还有力反击,趁他震惊之下,从后面刺了他一刀。我义父深受重创,武功又被毒性浸蚀,在半柱香之后再也无法支撑,才遭毒手。”

向定见他悲愤之下,却依然不乱方寸,述说种种情状,有如目睹,心中暗自佩服,不知不觉中已唯石波清马首是瞻。他问道:“依石公子来看,这内奸却又是谁?”

石波清冷笑。能够学会迷情阵,而又不离肖云天左右的,当然只有一个人。

肖云天的女婿。

遮月云钱世命。

钱世命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实石波清过去并不了解。他只知这人也是贫苦人家出身,他先是丧父,幼年时相依为命的母亲又得了一场大命,撒手而去。在这乱世之中,不知怎么钱世命偏偏存活了下来,而且混进了丐帮。

这人有一个好处,就是能言善道,逢人就是一张笑脸。

就是因为这个,肖云天的女儿肖淑珍才会喜欢上他。

只有人有两面,她看到的只是好的一面,却不知钱世命有一个坏处。那就是爱财,爱财如命。

穷人家的孩子,又有谁没有吃过钱的苦头?

市井人家大抵都有些爱财。

只是钱世命不同。

为了钱,他可以不惜与亲朋好友撕破脸。

为了钱,他可以厚起脸皮死不认帐,不要脸。

为了钱,他甚至可以与人拔刀相向,以命换钱。

问题不在于他多么在乎钱。

而在于,这些不要脸、不要命的钱,其实都是不值一提的小钱。连一文小钱,他都必争必得。

久之,丐帮的人都怕了他,对他敬而远之。

背地里,大家都不叫他遮月云钱世命,而叫他要钱不不要命的钱世命。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所以当不知真相的肖云天提出想招他为上门女婿的时候,他毫不犹豫、毫不迟疑地一口答应。

倒让肖云天一愣。

肖云天没有儿子,只有一个女儿。眼见肖家的烟火便要断了,他也顾不得其他了,只求孙子随肖家的姓。

急则乱,乱则变。

这才埋下了这个祸根。

上门女婿这种身份,对一个能够自食其力的大男人来说,无疑是奇耻大辱。

许多仰慕肖淑珍的丐帮弟子,就是因为这个望而却步。

而钱世命则不然,他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在他眼里,恐怕肖家的钱比肖家的女子更让他难以自持。

石波清曾在凌云山庄住过一段时间,他察觉这位兄长虽然人前依然一幅笑脸,背后却总是皱着眉头,似乎很不快乐。

不过他和他并无深交。

他对他既无好感,也不厌恶。

只是他没想到,钱世命对肖家的积怨会这么深。多年的隐忍让他疯狂,他终于现出了他的本来面目。

“我要去烈马堂。”

当石波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向定吃了一惊。

这个人难道疯了?

他难道想单枪匹马杀进烈马堂?

“你不用担心,我自有办法。”石波清说得很肯定,很绝然:“烈马堂我是一定要去的。”。

因为他相信,钱世命一定躲在烈马堂。

这个人,恐怕早就投靠烈马堂了吧。他甚至比烈马堂更想除掉肖云天。

他是罪魁祸首。

他不能让他逍遥法外。

“石公子,你若执意要闯烈马堂,向某愿率兄弟们一路追随。”

“那倒不必了。”石波清摇头道:“我要进去,自然有我的方法,你们去反而会成拖累。若你真心想要帮我,不如帮我想想,这塞北可有什么地方,可阻断健马追击?你们是本地人,地形自然比我熟络一些。”

烈马堂之所以取名烈马,皆因这些人皆是马匪出身,纵马之术个个老练。进去虽然容易,想摆脱他们却难。

石波清不得不想好退路。

向定思寻片刻,才开口道:“我倒知道一个地方,在烈马堂南十八里,有一面斜坡,叫做獭子坡。那里獭子成群,马匹不敢经过。”

石波清大奇,他原以为向定会说某一河流,或某一山涧,谁知他却说出个獭子坡。

他虽来过塞北,却是浮光掠影,并没听说有这等事。旱獭以草籽为食,又不似狼群以袭击马群裹腹,马匹怎么会怕这小小的獭子?

却听向定道:“石公子,你不要小看了这獭子,不管任何事物,一旦多到了极限,都是极其可怕的。旱獭这东西擅长打洞,草原上的多少健马折腿而废,皆是因此而来。獭子又善生,一窝便是六七只,獭子坡的獭子数以万计,整座山几乎都被它掏空了,延绵几十里全是掩在草皮下的獭洞。牧人到了这地方,都要绕道而行。”

石波清大喜道:“竟有这样的地方?好,你们且多备干粮和弓箭,这段日子便在獭子坡上埋伏。万一我被识破,便逃往那里,也趁机射杀一些烈马堂的马匪。”

上部烈马风云:第六章空白的记忆

昏迷的连启云是在离烈马堂一里外的荒地里被巡查的探子发现的。

他似乎受了很严重的伤,内伤。

他的伤很怪,太怪,除了脉象有些紊乱,竟看不出究竟伤在哪里。

不过,好在冷凋零已收到烈马堂的飞鸽传书,对事情的前后也稍有了解。所以这伤的怪,反而不足为奇了。

因为唐门的惊天指流传几百年,历经数十代,却只有一个人练成。谁也不知道为什么惊天指修炼的不是内力,而是所谓的:潜龙之力。

根本无从见识,无从猜测的武功,就算造成再诡异的伤口也不足为奇。

冷独孤很想问他一些话,例如他是怎么逃出囚笼的,又例如那个老人究竟是怎么伤得他,用得是什么样的方式?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这一次与江南霹雳堂的合作,成败的原因,他也分析过。

他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他们早就谋划在先,早在三年前就收买了钱世命为烈马堂效力。他们根本就没指望霹雳堂的人卖命,所借重的只是他们的火器。才会一举成功。

霹雳堂之所以败,不是因为他们实力不够,而是仓促起事,根本就没有一个一击必得的计划,才会一再遭受意外。攻败垂成。

所以了解对方,比什么都重要。

他急于知道一些事情。

可惜却不能问。

因为他一直昏迷。

*************************************************

连启云醒来的时候,已是黄昏。

睁开眼帘,他第一眼看见的是一个棱角分明、白白净净的年轻人。

他似乎一直守在连启云身边,所以连启云一睁眼,他就有了反应:“小云,你醒了?”

小…小云?

“小云是谁,你又是谁?”

出人意料的,连启云有些惊讶,也有些茫然。

“我是赵乱红啊,你不认识我了?”高大的年轻人顿时慌了,伸手去抚连启云的额头。

连启云却避开了,尖声叫道:“不要碰我,让我想想……赵乱红,赵乱红……这名字好熟,可我怎么想不起来他是谁?……我的头好疼!……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我怎么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赵乱红还要再问,连启云却忽然一把掐住了他的脖子,恶狠狠地道:“你对我做了什么手脚,我怎么会在这里,你到底想干什么?”

赵乱红一张白净的脸憋得青紫,却又不敢挣扎,连声求饶道:“小云,你听我说呀……你放手……。”

连启云终于缓缓松了手,冷冷道:“在我面前你休想装神弄鬼,若让我发现一句假话,我就剁了你的一只手。若是两句,手脚一并剁去!”

赵乱红打了个寒颤,连小云也不敢胡乱叫了,恭恭敬敬道:“连堂主,你难道忘了,这里是塞北的烈马堂啊。烈马堂现有九个堂,你是六堂主。前段日子,你奉二堂主之令,去江南办一些事,怎么回来连家都不认识了?”

“江南么,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连启云头痛欲裂,手抚额头,烦恼地摇摇头,道:“我这是怎么了,怎么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赵乱红倒是听说过这种病。叫做失魂症。传说人有六魂七魄,若惊吓太甚,就会失魂落魄,或者成为没有知觉的人,或者失去忆忆。

连启云此时样子,与这病症却十分吻合。

他正心里嘀咕,又听连启云道:“你叫赵乱红是吧,大堂主现在可知道我这状况?”

“大堂主曾经来过,只是那时候你仍在昏迷之中。”

连启云叹了一口气说:“那你还不去把我现在的形状禀吿他们?烈马堂人才济济,或许有人能够医治我这病,也未尝可知。”

医治失魂症?笑话。赵乱红从没听说过失魂症是可以用药石医治的,不过禀告大堂主这事可真耽误不得。

他匆匆而走,没有察觉连启云唇角挑起,浮起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过了片刻,赵乱红带着一个人回来了。这人身材高大,犹胜铁塔,说话如雷鸣鼓震,震得人耳朵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