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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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青-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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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顾知桐回答得很快,说这话的时候脸色有些凝重,“事实上他才来我们这里毒瘾就犯了,所以问完话第二天我们就把他送戒毒所的。但不知怎么回事儿,押送他去戒毒所的路上警车出故障了,居然让他给跑了。其实这几天我们一直在找他,没想到找到他的时候,他已经让人杀了。”
  
  虽然之前顾知桐说得比较隐晦,只说存在他杀的可能。但听他现在这么说,阮筝已经敢肯定,这个霍明远绝对是让人谋杀了,而且谋杀的证据相当充足。
  
  阮筝不无惋惜地叹道:“如果他不跑多好,在戒毒所老实待着也许就不会死了。不过这或许就是命中注定吧,劫数来的时候逃也逃不掉。”
  
  顾知桐:“想不到你还信这个。”
  
  “我也就这么一说罢了。有时候吧人还真不能不信命,你觉得自己能斗得过天,可世事总是无情地打击着你,必定要你沿着既定的轨迹走下去。”
  
  顾知桐仔细地盯着阮筝的脸,沉默片刻后道:“那你觉得我们两个认识是不是也是天注定的?”
  
  “不是。”阮筝摇头,“是霍明远牵线。”说完她自己也笑了,转移了话题道,“那辆警车为什么会突然坏掉,有没有调查过?你那天有负责押送吗?”
  
  “没有,那天我没去,跟我没有关系。警车的故障正在调查,可能是零部件老化造成的。你知道我们警局的车,平时不怎么保养,开得又凶猛,出故障也是常有的事儿。只是摊上这件事的两个同事有点麻烦,如果只是跑了一个吸毒者问题还不大,可现在他死了,这事情的性质就变了。”
  
  顾知桐说到最后长长地叹了口气,脸上露出郁闷的表情来。他发愁的时候更显得稚嫩,真像个没长大的孩子。阮筝看着看着,脱口而出道:“你今年多大了?我怎么觉得你还像个高中生。”
  
  “高中生?我都警校毕业了。不过我年纪确实不大,今年二十岁。我念书比较早,我爸妈都是老师,他们希望我早点念书。而且我小学的时候还跳过一级,所以二十岁就毕业工作了。”
  
  居然跟徐启琛一个年纪。阮筝不由佩服自己眼睛毒辣。难怪他们两人给她的感觉如此相似,都有一种弟弟般的亲切感。二十岁,正是阮笙活着该有的年纪,阮筝发现自己对这个年纪的青涩小男生简直没有抵抗力,每每见到他们,身体里那股子长姐对幼弟的感情就会不由自主地泛滥。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她虽恨徐天颂,却从未恨过徐启琛。
  
  顾知桐见阮筝沉默着不说话,便问道:“怎么了,突然不说话了?你也不怎么吃菜,是饭菜不合胃口吗?我刚才忘了问你,听你的口音不像本地人,是不是吃不惯甜腻腻的苏州菜?”
  
  阮筝摇头笑道:“我是香港人,不过你点的菜很好吃,我很喜欢。”
  
  “香港人?难怪我一见你就觉得投缘。我父母年轻的时候在香港待过一段时间,我妈做得一手好吃的港式甜点,我从小吃着那些东西,真觉得比本地菜还要对胃口。你身上有香港的味道,大概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我。”
  
  顾知桐只顾这么说着,完全没品出自己话里其他的味道。阮筝却从他飞扬的神色间读出了点什么,默默把头低了下去,盯着面前的那碗腌笃鲜出神。
  
  顾知桐还在那里介绍他母亲的拿手菜,说到兴起时直接向阮筝发出了邀请:“这样吧,改天有空你去我家里,让我妈做点心给你吃,也请你这位正宗的香港人评价一番。”
  
  阮筝一时无语,他们这才见第二回,这么快就要登门见家长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什么情况,我昨天刚说要日更,今天JJ居然就抽了。刚刚一下子不能发文了,吓得我小心脏都停止跳动了好几秒。

☆、流血

  阮筝回到徐家时已经快十一点了。
  
  顾知桐是个很随兴的人,听说她是香港人之后非要请她吃粤菜。阮筝以菜已经点了不能退为由硬是把他拉住了。可吃过饭后他依旧不肯放过自己,非说请她来警局很不好意思,硬拖着她去吃了港式甜点。
  
  阮筝并不排斥那种味道,事实上她也很久没吃过了。在美国的时候很多店里的东西味道做得不正宗,为了迎合老外的口味多少经过了改良。回了国后她又没时间去吃,上次去香港也只是短暂停留,喝了杯丝袜奶茶就匆匆回了S市。
  
  顾知桐挑的这家港式甜品店味道很不错,听说老板是正宗的香港人,每天亲自下厨做甜点,确保店里的味道是正宗的香港味儿。
  
  阮筝和他边吃边聊,一时聊得兴起就忘了时间,等到想起来时已经晚了。顾知桐叫了的士送她回家,坚持要陪她到家门口。
  
  他是这么劝阮筝的:“你一个女孩子半夜三更坐车回家不安全,我是警察,要是有坏人我可以保护你。”
  
  他一面说一面硬挤上了车,前头的司机师傅听得满头黑线,赶紧解释道:“警察同志,我是好人,我不干违法的事情。”
  
  他的语气很有意思,阮筝跟顾知桐都笑了。到了徐家门口,顾知桐让的士司机等他一下,转身下车替阮筝摁门铃。阮筝没他手快,想拦没拦住,小声说了一句:“家里人都睡了,我本来不想吵醒他们的。”
  
  顾知桐不好意思地摸摸鼻子:“是我没考虑周到,下次我注意。”
  
  还想有下次?阮筝看他那样子,多少也猜出了他的心思。说实话,她并不讨厌顾知桐,相反还挺喜欢他的。但这种喜欢跟爱情不一样,是一种姐姐对弟弟的喜欢,不是女人对男人的那种爱情。
  
  阮筝想跟顾知桐把话说清楚,但人家既没有明确的表示,她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万一对方只是热情过度并没那方面的想法,她这么说了反倒显得很失礼。
  
  想想他们两个以后也未必再有见面的机会,阮筝没说什么,只是冲他摆了摆手,转身推门进去了。
  
  顾知桐站在徐家大宅前凝视了片刻,暗夜里虽然看不清楚,看这座宅子的基本轮廓他还是看得出来的。这一片小区是高档住宅区,刚才进来的时候警卫还出来核对过身份,阮筝住在这种地方家境一定相当优越。看刚才来给她开门的显然是个佣人,这年头住这么大的豪宅,家里还养着佣人的人家已经不多见了。
  
  顾知桐下意识地又做了个老动作,听到身后的士司机在叫他,赶紧上车离开。车开出小区后司机跟他没话找话说:“年轻人,你这朋友家境不错嘛。这可是咱们S市最高级的小区了,听说里面一套房子至少九位数,十几亿的也不少呢。啧啧这年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哪。年轻人你可抓紧了,别把到嘴的肥肉给弄跑啦。”
  
  他一面开玩笑一面扯闲话,顾知桐只是偶尔回一两句,并不愿意深谈下去。他先前并不知道阮筝是什么身份,只是看她的言谈举止不像个普通的上班族。那只他帮着抢回来的名牌手袋顾知桐多少也知道价钱,再看她身上的衣着打扮,顾知桐猜想她要么赚得很多,要么家里很有钱。
  
  今天坚持送她回家也是为了一探虚实。从车子开进小区的刹那起,顾知桐的心里就琢磨开了。这个小区本地人是很少入住的,价钱太高承受不起。住这里的全是S市乃至全国有名的实业家,普通人根本连门边儿都摸不着,去哪里买都不知道。
  
  今天跟阮筝吃饭,顾知桐感觉她也不是那种非要吃顶级餐厅的千金大小姐。她吃东西口味不挑,好吃就行。说话谈吐也很自然,一点儿不像用金子堆出来的感觉。
  
  如果她父母真住这样的地方,顾知桐只能感叹有钱人中也有家教森严门风严谨的。但如果不是呢?想到这里顾知桐不由打了个冷颤。像阮筝这样的年轻女子,如果不是家境优渥,那么出入这种地方就只有一种可能了。
  
  这年头有钱人包/养情人已经不算新闻了,那基本上就是标配了。阮筝长得很漂亮,是那种看一眼就忘不了的类型。他还记得那天带她回警局时,满屋子大小伙子看她的眼神,那赤/裸裸的爱慕和对他的羡慕嫉妒恨简直都不用提了。
  
  年轻、漂亮、身材好,外加知书达礼谈吐不凡,这样的女人被人看上真是再正常不过了。顾知桐自小家境还算不错,父母都是知识分子,在S市也有几套房产。他本人也争气,警察局的铁饭碗端得牢牢的。外加身材高大相貌堂堂,这样的条件拿到相亲市场上去简直就是单身女性疯抢的对象。
  
  因为这些条件,从前的顾知桐也有几分傲气。可那仅有的一点傲气在徐天颂的超级大别墅前被打击得无影无踪。顾知桐突然觉得自己真是个穷光蛋,阮筝要是能为了他的三室一厅放弃上千平的大别墅的话,她还真是脑子被驴踢过了。
  
  想到这里,顾知桐原本不错的心情终于烦燥到了极点。耳边只剩的士司机唠唠叨叨的声音,还在不停地聒噪着。
  
  阮筝进了花园后一路往前,身后的佣人慢慢地跟着,等到她进了客厅后那人说了句“小姐早点休息”吧,就闪得连人影都没了。
  
  家里空荡荡的,所有人都已经回房休息了。阮筝不想开灯,借着不知道哪里透进来的一点点光线摸索着上楼。黑暗中她有些不熟悉地形,避开了这个却撞上了那个,几次之后终于没能保住琉璃台上的古董花瓶,咣当一声砸在地上碎了个彻底。
  
  “呲……”阮筝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徐天颂家就没有不值钱的东西,这种随便拿出来摆的货色说不定都有几百年的历史。砸碎了要不要赔呢?
  
  她还在那里琢磨花瓶的价格,一个声音冷不防在客厅里响了起来:“你这是打算吵得所有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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