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想见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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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想见公主-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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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凌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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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最初凌淑芬

这本小说动笔於五年多前。

是的,这是一个失而复得的故事。

话说当年写完第一本古代小说“爆笑侠侣”之後,我开始写这本“王子想见公主”,断断续续约莫写了三章的量,硬碟挂掉了。没关系,我向来有保存备份的好习惯,便把硬碟Format掉送修。谁知,我突然找不到那块备份磁片了!

无奈兼沮丧之下,我转头去写其他稿子,这个故事就这样被我束之高阁。

前几天,我看到书架上几盒老旧的磁碟片,想整理一下,没想到竟然翻出了当年的备份磁片!

我把它放进A槽里试读——磁片居然还是好的,呜!太感动了。

我用几乎是虔敬的心,看著早期的自己所写的东西。当下我就决定,我要把这个故事写完!

各位读友,这可是很不容易的。毕竟时间过去这麽久,我的写作习惯和笔法都已稍有变化了。我看著当年列出来的故事大纲(果然我曾经是个用功的乖宝宝啊),心里有一种见到老朋友的喜悦。

好,既然要写它,我开始想,我要怎麽写?

我要用现在的心境来写,还是去接续当时的调调?

看完大纲,我自己找出一些小bug,想了想,决定把一些地方修正一下。可是,就在我要动大纲的时候,当初写“灰雪”的那个念头又冒出来了。

喂喂,好歹这也是我当年的一个想法,应该要加以尊重才对吧?

最後年轻的那个凌淑芬获胜,我决定依著完整的纲要,把故事补上去。

当时我是跳著写的,从第一章到第七章几乎都片段,而现在续写,我保留了当年的所有片段,只修改一下句子,让它流畅一点,所以或许有些老读者会在其中看到从前那个嘻笑怒骂的影子。

这木书没有任何主题,只是单纯写一个快乐好笑的故事。

提到这点,我不禁要说,最近我接到一些信件,不约而同告诉我:凌某人近期的作品越来越“有思想”了,啊?是这样吗?

好吧,那就来写一本没思想的……啊,不是啦。(赶快躲开四面八方丢来的烂水果。喂,那个拿手榴弹的,不要以为你把它漆成白色,我就会误以为它是鸡蛋,OK?)

其实,我不认为“思想”要用很严肃的笔法来包装,也不认为嬉闹型的作品就“没思想”呢!从开始写小说到现在,几乎绝大多数的作品都有一些我当时想表达的东西,只是呈现的手法不一样而已。大概是我以前写得太隐晦了吧,哈哈。

本书没有太多情绪上的包袱,也没有太多严肃的元素在里面。我只是单纯想写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一个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两个男女互相掳获对方的过程。

在写的同时,也让我一直想到一件事,关於当初以前写作的初心。

以前只是为了快乐而写,现在则多了些情绪与经历的抒发。其实这也不见得不好,只是,每当写完一些经历时,心里总免不了要跟著感叹一番。

写作好像不必弄得太沉重,或许,我应该试著拾回当时写作的初心——单纯为了快乐而写,写一个快乐的故事。

因著这样的想法,我写完了这本,六年前开始动笔的书。

第一章

“独孤失败”已经成为江日暖的另一个代名词——她很孤独,她又很失败。

噢不,别把她想成另一位“成事不足败事有馀、满肚子草包”的富家千金——或许“富家千金”的这一点还算符合,然而亲朋好友都不会用“草包”来形容她。

虽然她不是那种读北一、念台大,一路过关斩将的超级读书机器,凭著实力也念到一张不错的文凭。她高中考上板桥中学,大学读进辅大,学生时期很少拿到第一名,但是维持在十名上下通常不是问题。

资质中上,脚踏实地,诚恳认真。这是老师给她的评语,周围的人也会点点头跟著说:“没错,没错。”

“可是,为什麽我永远都在失败呢?”江日暖瘫在和式茶几上,大声哀叹。

两年前父亲买下这间小套房送给她,做为她独立自主的开始。

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她一开始是不愿意接受的,宁愿去外面租那种一个月五千元的小雅房;可是父母亲联手施压,她单拳难敌双掌,只好厚著脸皮住下来。

这间小套房约莫十七坪,全间打通,以她最喜爱的日式风格为设计主调,睡眠区及活动区以充满古意的木棂推门隔开,玉檀木地板及米黄色墙面永远让人觉得舒缓自在。

然而,现在她太过沮丧了,再优美的环境也无法将她拖出绝望的。

“啊——”她放声大叫。呼,舒服多了。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江日暖开始全面检讨。

身为一位大学毕业两年的社会新鲜人,她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努力在职场上求生了,然而,永远会有一些出乎意料的事情发生,打断她原本的计画步调。

举个例来说,她上上一份担任售车小姐的工作——

“……後来我气到不行,趁店长的视线看不到我们这个角落,抬脚踹下去,那个家伙才乖乖把手从我的小屁屁收回去。”

“漂亮!”

“厉害厉害!”

“还是阿美够呛够辣!”

喝采声从化妆室里爆出来。

“反正我下个月起调到北二店去了,以後大概没什麽机会碰到那只肥猪,你们自己多多小心吧!”阿美得意地说。

“我是不担心自己啦,日暖比较可怜。”众女开始议论纷纷。

“对对对,日暖跟阿美是同一型的,白白净净,长发披肩,看起来就像个文静的女学生,张大胖最喜欢这一型。”

“他不怕死就尽管来,姑娘我等他!”江日暖对著镜子冷笑。

二十四岁,正是芳华最盛的时期。严格说来,她并不算什麽绝世大美女,五官分开来看都很平常——眼睛不够大,鼻梁不够笔挺,唇片不够丰满,然而组合起来的效果还不错,很有几分清秀佳人的味道。

女孩子只要五官清秀,皮肤够白,通常就构得上中等美女的资格了,更何况她幸运地拥有一头黑溜长发,以及一六二的窈窕身段。所以,与其说江日暖是个美女,不如说她很懂得突显自己的优点。

她早就发现艳丽造型并不适合自己,因此“清秀佳人”一直是她的主打路线——虽然这实在和她活泼爱闹的个性相差很远。

嘿!她只是外表看起来很文静而已,骨子里可是钢木兰一枚,不怕蹦断牙的色胚尽管放马过来。

她工作的汽车公司代理一款欧洲的新车系,走中高价位路线;这间敦南分店总共有业务员十名,男女各半。公司规定,每天由两位业务员轮早晚班驻店,其他日子则各自出门跑业务。

做售车小姐这行,让日暖著实见识到了台湾的“消费奇迹”;虽然人人大喊经济不景气,可是有钱的人仍然相当有钱,随便出手砸两、三百万买部车的人比比皆是。再加上他们大老板的二哥在科学园区经营高科技产业,自家人的员工来买车当然有折扣,所以除了业务员自己出去开发的客户之外,来店的案例几乎都是园区新贵。

这几年,竹科的光环渐渐没落了,可是,还是老话一句——富者越富,所以他们这间“北一店”,向来被其他分店视为猎金龟婿的黄金地带。

既然金龟婿云集,难免会出现几只小臭虫,她们口中的“张大胖”就是代表人物。

“奇怪,每个人都知道张大胖喜欢对女业务员动手动脚的,为什麽不找上头的人投诉?”日暖放下长齿梳。

她分派到这个销售点才两个月,只遇过张大胖两次,而这两次还正好都是另一个男业务员回来和她交班的时候,所以没有机会见识到张大胖的手段。

“别开玩笑了,他可是“二哥”的爱将,堂堂业务部协理耶!”二哥是大家对那位竹科高层的别称。

“而且他也算是客户,又不是我们公司的人,你没听过“顾客永远是对的”?老板怎麽可能为了几个小业务员,对他祭开山刀。”

“更何况这家伙在园区满吃得开的。别说他带自己公司的主管来,光是去年一年,他带其他公司的人来,就替我们做了'奇''书''网'快两千万的业绩。”阿美扁扁嘴。“老板八成觉得,除了让他抽点小佣金之外,我们美丽的小屁股也是他的“慰劳品”之一。”

“对了,千万不要对张大胖带来的人掉以轻心,上次连那个跟他一起来的家伙都一直瞄我的胸部,还偷摸我的手臂。”阿美警告。

“哇靠!”日暖冲口而出。

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任何让她痛恨的事,“职场性骚扰”铁定排得上前三名。

“你们几个在里面做什麽?开同乐会?”主管臭著一张脸冒出来。

哗,一群人当场鸟兽散。

“今天轮到我驻店,”日暖对其他三人抱拳作揖。“姊妹们,江湖上一片腥风血雨,大家行走在外,请各自珍重。”

“嗯!”四人同仇敌忾,一起踏上战场。

她的运气“不错”,当天下午,张大胖就带著另一名面生的竹科新贵派来店里看车。

张大胖人如其名,反正就是一般电视新闻上都看得到的商场人士,气质呛俗,头顶半秃,一脸猥琐。

而他今天带来的客户……唔,不是她以貌取人,这位仁兄还真是只有一个“土”字能形容!

“土先生”挺魁梧的,身高一八○左右,本来应该很符合白马王子的形象,偏偏他非常懂得如何彻底毁掉自己。

他戴著一副粗边黑框大眼镜,年龄介於三十到三十五之间,暂不可考。除了三○年代的连续剧里,她不晓得现在还有人戴这种粗边黑框眼镜。

他一身小领子黑西装——是的,那种五、六○年代曾经流行过的小领子。虽然日暖很想说服自己他只是赶上复古风,但是她实在很怀疑。

看他把西装浆到那麽挺,她不得不去想:如果他的人没有穿在里面,它自己也能够站得起来。

叹为观止!真是叹为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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