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时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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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时衣-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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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褥是临时从柜子中取出来的,带着一股衣箱木柜里的气味儿。平时也不会觉得怎么样,可是这会儿却觉得这气味特别的刺鼻,一个劲儿往鼻子里钻,刺得她心神不定。
  她辗转半夜都没合眼,时时探头看一眼里间。
  可是小冬睡的十分踏实,一直都没有要茶水或是要起来小解。红绫翻了个身睡下,快到黎明时终于模模糊糊打了个盹,一觉醒来就在心里叫一声“糟”。
  起晚了。
  太阳已经照到脸上了,她匆匆忙忙起身,挽一把头发,掀开帘子进了里间。
  庄子上屋高房阔,里间当时因为怕小冬摔倒,铺了一层枇杷藤的地席。
  她听着里间没动静,只当小冬还没醒。
  等她转过屏风才看见,小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起来了,披着被子坐在窗前。阳光从敞开的窗口洒进来,小冬的头发上身上都带了一层薄薄的光晕,小小的脸庞显得晶莹剔透,细小的微尘在她的指隙间浮动飘舞。
  小冬转过头来朝她笑笑,红绫站在那里挪不动步。
  有那么一下子,她觉得郡主好象一个成年人一样。
  而且,郡主……她将来,一定会成为了不得的大美女。
  不过她很快就回过神来,小冬只穿着冰纨素丝的里衣,脚也露在被子外面。
  到底是秋天了,地下还是很凉的。
  红绫在小冬面前蹲下来,捧着衣裳。
  小冬笑眯眯地看着她,没松开被子,脚丫伸了起来,小心翼翼地踩在她的膝盖上。
  踩踩,再踩踩。
  红绫觉得小郡主真象一只小猫,轻盈,可爱,还有一点猫咪似的小小狡猾。
  “胡妈妈要过来喽。”她小声吓唬。
  小冬果然马上缩起头,朝门口看看,然后乖乖地站起来让红绫给她穿衣。
  红绫忍着笑替她穿衣。
  嗯,搬出胡妈妈来,比说什么都管用。
  棉绫白单衣,外面罩的是桃子红的襦衫罗裙。红绫捧出妆盒,揭开镜袱,用青角梳将小冬的头发细细梳拢。
  窗外已经满眼秋意,绿草渐衰,山野泛枯。
  也许是换了地方换了心情,小冬觉得在城外,连太阳都和在京城里看到的不一样。好象更高,更远,更热辣,有种无拘无束天高皇帝远的感觉。
  胡氏一直担心小冬不适应山庄的生活,怕她问起京城,问起王府。
  可是她白担心了,小冬一点儿都没有表现出惶恐不安。她好象比在安王府时更自在,歇了两天,就趁上午太阳好的时候饶有兴致出去散步。
  和安王府的精致富丽不一样,闲云庄显得有一种坚实和野趣。院墙高而深,墙边的野草灌木长得都比小冬还高,草穗已经熟透,象芦花一样轻盈而洁白。
  小冬想起了野草闲花,那好象是一部曾经的老电影。电影中有个莺声呖呖的卖花女,可惜红颜命薄。
  而这座闲云庄的曾经的女主人,她的母亲姚青媛,一样是红颜,一样命薄。
  小冬想折,红绫哪敢让她动手。别说野草,就是粗糙一点儿的纸边儿都会在小冬的手上留下红痕。
  沈蔷小声说:“这些草怎么也没人拔?”
  红绫一边拧着草杆,一边笑着说:“所以才叫闲云庄啊。这些野草爱怎么长就怎么长,没人来拔的。”
  草杆已经干黄,可是依然坚韧。红绫掐了几下,也没有掐断。她反手从头上拔下一根簪子,轻轻一划,草穗终于被割断了。
  沈蔷看着有趣,也拔了簪子来帮忙,两个人把这片墙角的草穗都割了,满满一把。
  “拿回去可以插瓶。”
  这里可能离厨房近,她们一起闻到了煎饼香味儿。
  “肯定是老宋妈。”红绫在山庄住的时间不短,堪称老马识途。她笑盈盈地从夹道过去,没一会儿果然端着一盘煎饼回来了。
  焦黄的圆圆的煎饼,又脆又薄,摸着还烫手,应该是刚刚出锅。
  小冬和沈蔷两个人干了在王府绝对不会干的事儿——坐在路边的石头上,掰煎饼吃。
  又焦又香,还带着丝丝甜味儿。
  小冬也拿了一块儿递给红绫,红绫笑着摇摇头,没有接。
  小冬让自己不去担心城里的事。
  即使担心,她也做不了什么。
  小说里面写的,穿越者通常会左右身边的人的命运,也决定大事和朝局的走向。
  骗人的。
  小冬看看自己的手,手上一点茧子也找不出来,又白又嫩,比新出笼的小包子还软乎,皮肤薄而脆弱,连抓块煎饼都被烫得微微发红。
  她不会做饭,不会缝衣,识字不多,出了闲云庄的门连路都不认识——唔,不,就算在闲云庄里头,路她也认不全。
  真是百无一用。
  不管怎么说,也得让自己变的有用一点。
  最起码,离了旁人,没有乳娘,没有婢女,没有护卫,没有……如果哪一天没有安王和赵吕的保护,她,希望能靠自己的力量活下去。
  而且,如果可以,她也希望能帮得上安王和赵吕的忙。
  他们是她的,父亲和哥哥呀……
  ————————
  阴了两天,没下雪。
  北风一刮,天放晴的同时也降温了~~好冷。


第四十八章 夜雨
 

 胡氏发现,小冬不但没有不安,日子过得反而比在安王府还踏实起来。
  以往轮三歇一不上学的日子,小冬总要在床上多赖一会儿,这会儿却早早儿一到平时要上学的钟点儿就自己爬起来,扭扭胳膊踢踢腿的,好象是学打拳,又象是学跳舞的模样,反正是挺怪的。
  小冬腹诽:这叫健身操啦。
  不管到什么时候,都要保证身体结实健康。
  用完早饭,开始看书,习字。沈蔷是一定陪着的,姚锦凤是一定恕不奉陪的。姚大姑娘对书本一向是有多远躲多远,能不去学堂到庄子上来,最高兴的人就是她,自然不可能再和自己过不去,都离了学堂了还拿着书本苛待自己。
  其实她不是不聪明,很多时候,读一遍两遍书就会背诵,字也写得挺拔飞扬,单看那墨迹淋漓力透纸背的字,倒看不出是女孩儿家写的。
  人生得又美,又那么聪明。
  小冬正抄诗,末一句正是“凤去台空江自流”,想到姚锦凤,不知为什么忽然想起另一句话来。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她的手抖了一下,纸上顿时多了一个黑团。
  也未必都是这样。
  她把纸撤了,再换一张纸写。
  沈蔷探头过来看:“你临的这是什么贴?”
  小冬顺口说:“我也不知道,我从哥哥那里拿的。”她说完了才怔了一下,拿起字贴细看。
  沈蔷小声说:“这……是王爷的字吧?”
  小冬只见过两三回安王写字,倒是没注意这上头的字是不是安王的手迹。
  如果说是安王的字,倒也真象。
  小冬知道的安王,从来都是儒雅俊透,周身上下透着一股闲云野鹤般的超然脱俗。这字贴上的字迹如行云流水,恰似满纸云烟。
  “那,也借我临临。”
  小冬嗯了一声。
  庄子上有马,下午她换了衣裳去骑一会儿,照例前面是有人牵着马走的,太阳晒得人身上暖洋洋的,说不出的舒服。
  秋天是个繁华的季节,满山红黄翠绿,各种果实次第成熟。
  秋霜繁华之后就是严冬凋零。
  天气一天天冷起来,进了十一月下了两场小雨,山庄里渐渐有些人心惶惶,只是胡氏严厉,庄里庄外的人都传不了什么消息。
  沈蔷心里没底,虽然吃还是照吃,睡还是照睡,可是整个人好象蒙了层灰似的,怎么都显得没精神,就算在笑,也能让人看出重重心事来。
  连红绫都有些撑不住似的,有天端水的时候居然走了神,水泼了一些出来,连裙子带鞋都湿了一片。
  小冬倒是气定神闲。
  怕也没有用,要是天真塌下来,那跑也来不及。
  好吃好睡的,小冬倒是觉得自己好象还长了个儿——
  呃,个儿未必真长,可脚是真长了。夏天时胡氏本来量了她的脚做鞋的,结果现在天凉了,把鞋样儿又拿出来一比,短了。
  胡氏捏着小冬的脚笑着说:“长长(zhangzhang),长长(changchang)。这一年大二年小的,郡主真是长大了。”
  小冬别扭地把脚往回缩缩:“光长脚可不行。”
  虽然这时候不时兴缠足,可是姑娘家要是长一对大脚板子也不是什么好事。
  沈蔷抿嘴笑着说:“哪能呢,你的脚可是算小的。”
  小冬的脚是不大,胡氏握在手里,象是握着小菱角一样。为着她的脚小巧玲珑,胡氏特别喜欢给她做鞋,一双比一双下功夫。
  姚锦凤对着一盘核桃,慢慢的敲核桃仁儿吃,她喜欢这些香脆的东西。
  说着话,小冬觉得有些凉浸浸地,红绫从外头进来,身上带着一点潮意:“外头落雨了。”
  外头天色果然早就阴了下来,胡氏忙着张罗人开箱子取厚实被褥。
  三个姑娘这段时间在山庄里,感情倒是更亲密了。姚锦凤剥了一把核桃仁儿,捧给小冬。小冬抓了一半儿,沈蔷也抓了一半儿,三个人咯吱咯吱地嚼核桃,屋里倒是显得融融洽洽的,很有生气。
  小冬在这屋里住过,那是她刚刚醒来的时候,就是在这间屋里。可是那时候压抑得很,连一个大声说话的人都没有,屋里特别静,静得让人不敢大声喘气。庄子外面有山,有树林,风野得很,晚上刮起来呜呜响,象虎咆狼嚎一样,她那时候满心惊惶,可比现在凄惨多了。那时候什么都不知道,身边的每个人都不认识,这间高而阔的屋子里好象到处都是冷风——
  和那时候比,现在又有什么难熬的呢?
  吃了晚饭,三个人凑在一起玩了一会儿拼竹,这已经不是当时沈蔷从河东带来的,而是赵吕看小冬喜欢,另找人给她做的,一盒里面怕没有几百根,比沈蔷当时带来的更加精致规整。小冬用拼竹拼字玩,拼的就是她白天刚背过的文章。姚锦凤挑挑拣拣,她没有耐性,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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