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次逃婚(出书版手打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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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次逃婚(出书版手打完结)-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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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迪大叔虽然感到有些吃惊,但他毕竟是个聪明人,知道有的事自己不该多问。不过看到阿布杜拉伸手将刘芒拉到身边时,他才像是蓦的想起了什么,面有喜色道,“殿下,难道您的病已经好了吗?”
    阿布摇了摇头,望向刘芒的眼中流泻出了几分眷恋,“只有她才不会令我犯病。”
    这一刻,法迪大叔已经心明如镜——王子,爱着那个异族的姑娘。他笑了笑,“殿下,我的小女儿丽玛和这姑娘年纪相仿,要不要安排这位姑娘和丽玛一起住?”
    阿布杜拉思索了几秒,问了一句,“丽玛她懂英语吗?”或许是有了前车之鉴,他的潜意识里已经不再小看刘芒的逃跑能力了,所以将她隔绝在一个语言不通的环境才是最保险的。就她那几句三脚猫当地语言,根本无法达到正常的交流。更何况,这里说的还是部落方言。
    “英语?当然不会。我们这里的姑娘只会本民族的语言。”法迪大叔隐隐约约也猜到了些什么,王子似乎并不希望这姑娘和其他人有更多的交流。
    果然,听他这么说,王子颇为赞成地点了点头,“那是再好不过了。”
    “那我就先带你们去休息吧,另外叫他们准备晚饭。”法迪大叔摸着自己满脸的络腮胡直笑,“今天我真是太高兴了!”
    当他们往村子里走的时候,从橄榄树林的方向突然斜地里冲出了一匹棕色的骏马!几位保镖脸色微变,立刻挡在了王子的身前做好了防御的准备,可那匹马儿却好像是在和他们闹着玩,不等保镖再做出下一步的行动就稳稳停了下来。马背上的肇事者还没开口,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已经飘散在了空气中。
    刘芒抬头望去,才发现那肇事者是个不到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她那新月般迷人的眉毛下,一双如小鹿般温存的浅褐色大眼睛正忽闪忽闪地注视着大家,红扑扑的脸蛋上渗出的晶莹汗珠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最令人意外的是她居然穿着一身骑马装束,与众不同的头巾包扎法令她看上去更是清丽明朗英姿飒爽。
    看惯了那些在长袍下将自己掩藏起来的当地女人,此刻出现的这位姑娘就像是炎炎夏日下一汪清亮的泉水,不禁令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只是这么一眼,刘芒就对她有了说不出的好感。
    “殿下,对不起,这就是我的小女儿丽玛,这孩子实在太淘气了。”说着,法迪大叔又朝着那个姑娘厉喝一声,“丽玛,还不下来!”
    那个叫做丽玛的姑娘嘻嘻笑着吐了吐舌,潇洒地从马上一跃而下,冲着法迪大叔撒娇道,“父亲,我只是开个玩笑嘛。”她的目光落在了王子的脸上,大大咧咧问道,“这位就是您说的要来这里住几天的王储殿下吗?”说着,她脚下朝前走了两步。
    “停在那里不要动!我不是和你说过要不许太靠近王储吗?”法迪大叔惊慌地挡在了她的面前。对于王子来说,丽玛无疑就是一枚“定时炸弹”。
    丽玛做了个鬼脸,耸了耸肩,又将目光转向了刘芒,“咦?这孩子又是谁?”
    “行了行了,你把这姑娘带到你的隔壁房间,这几天她就暂时和你住了。”法迪大叔头痛地扶额,显然希望这个喜欢惹事的小女儿早点从眼前消失。
    丽玛歪着脑袋打量了刘芒几眼,笑着点了点头,“好啊,我正愁没人和我玩呢。”她冲着刘芒眨了眨眼,大大方方道,“我是丽玛,你叫什么名字?”
    刘芒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只好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王子殿下。
    “她是村长法迪大叔的小女儿丽玛,”阿布杜拉淡淡道,“这几天你就和她一起住。”
    刘芒对那女孩很有好感,所以听王子这么安排倒也没有意见,只是这个小地方前不着村后不挨店,想要从这里逃跑看来又是件不可能的任务。
    王子就是王子,仅仅凭她的一个眼神就猜到了她的那点小心思。他微微扬起嘴角,趁别人没注意低下头在她的耳边低声道,“别怪我没有提醒你,如果从这里逃走的话,起码要在沙漠里走上七八天才能看到人烟。若是不怕死,你大可以去试试。”
    刘芒顿时感到一阵胸闷,不服气地转过头想要表达不满,正好看到他看似漫不经心实则幽深如深潭的眼神,以及,嘴角那丝不易被人察觉的笑意。她忍不住狠狠瞪了他一眼,明明白白用眼神告诉他,“我,就要逃给你看!”
    刘芒跟着丽玛不一会儿就到了将要借住的房间,一路上她也指手划脚地将自己的名字告诉了这个小姑娘。两人虽然语言完全不通,但可能由于外表年龄接近,所以相处得还是挺愉快的。
    这里的房子结构看起来与魔鬼沙漠旁的绿洲相似,但里面的摆设显然好了很多。房间的地上铺着漂亮的地毯,小小的矮桌上刻着藤蔓的花纹,就连洗手的地方也放了肥皂之类的清洁用品。丽玛热情地给她煮了一壶咖啡,并且拼命地往里面加了差不多大半壶的糖,直把刘芒喝得五官统统扭曲,一听到甜这个字就犯恶心。
    倒完了咖啡之后,壶底还剩下了一层厚厚的咖啡渣。丽玛想都没想就准备去扔了它,刘芒赶紧制止了她,示意她把这些咖啡渣留下来。这个下意识的行为完全是出于刘芒本身的条件反射。
    丽玛一头雾水地坐了下来,不知道刘芒想要做什么。
    刘芒朝四周看了看,发现角落的那个木橱上放着个铜制的挂盘,由于长时间和空气接触,那个挂盘上已经沾了不少斑斑铜锈。她顺手扯下了自己的面纱,将一撮咖啡渣放在了里面揉了揉,利用残余的咖啡油轻轻擦拭起了那个铜盘。没过多久,那个铜盘就变得焕然一新了。
    丽玛瞪大了眼睛,显然不相信一贯被当做垃圾的咖啡渣还有这样的妙用。她哪里会知道,在她眼前的这位姑娘可是一分钱掰成两个花的超级节约女王哦。刘芒笑着对她摆弄了几个手势,想要告诉她咖啡渣的用处还不止这个。丽玛倒还真看明白了这些乱七八糟的手势,忽然站起身就冲了出去。
    刘芒一时也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等到她回过神来,才发现面前不知何时已经坐下了一圈高矮胖瘦齐全的女人们!
    刘芒懵了,这……这是怎么回事?她被围观了?
    只见丽玛拿起了那个被擦得亮晶晶的铜盘,叽哩咕噜地冲着那群女人说了几句方言,女人们轮流摸着那个铜盘,露出了惊讶的神色,热烈地互相讨论起来。为首那个年长的女人拿起了铜盘仔细看了看,听丽玛又说了几句话后朝刘芒笑着点了点头。
    丽玛也将剩下的咖啡渣挪到了刘芒的面前,似乎是想让她再指点几招。刘芒会意之后不禁哑然失笑,原来这是集体来上培训课了呀。也好也好,她这“英雄”总算有了用武之地。既然有人欣赏,那就早好不过。
    她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被调动起来,于是干脆将怎么用咖啡渣做成芳香剂,怎样用咖啡渣腌制牛肉,以及怎样用咖啡渣美容等方法悉数相授。没一会儿功夫,她就得到了这些大妈们的欣赏。就连丽玛望着她的眼神里,也充满了亮闪闪的崇拜之光。
    连刘芒自己都不敢相信,她的超级节约术居然在沙漠的某个小村庄——红了。
    



第101次逃婚16 节俭之风满绿洲
    从第二天开始,在众位大妈的强烈要求下,刘芒无私贡献出了更多的宝贵经验和大家分享。这里天气炎热干燥,人们容易出汗,所以她还特别教给大家如何延长衣服寿命的方法。其实也非常简单,每次穿了以后先用毛巾吸去汗渍,这样就能延长衣服的使用时间。这个方法对于缺水的沙漠地带是再适合不过了。碍于无法用语言表达,刘芒只能用肢体语言和眼神进行解说,幸好大妈们还是基本看懂了她想要表达的意思,反正只要按着她示范的照做就没错。
    尽管语言不通,文化不同,但有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东西却是彼此共通的。所以这也让刘芒更加深信自己那个节目策划方案的可行性,坚定了她一定要将这个节目做出来的决心。
    当阿布杜拉的保镖来请她过去时,刘芒正热火朝天地向大家演示着如何延长肥皂寿命的方法。众大妈对于保镖在这个时候来请人很是不满,面纱下齐刷刷射出的鄙视眼神令英俊高大的金发保镖很是受伤。
    刘芒一走进王子的房间,就看到阿布杜拉正斜倚在窗前打手机。窗外吹进来的沙漠热风轻轻拂起他垂落在额前的褐色发丝,不知怎么回事,那些柔软的发丝仿佛能轻扫到她的心口,让她瞬间有种被莫名触动的微妙感觉,痒痒的,淡淡的,似有似无,却又好像无处不在。
    阿布杜拉收了线之后也没有抬眼看她,只是随口问了一句,“昨晚在这里住得还习惯吗?”
    “不习惯,睡在地上有点腰酸背疼。”她如实地回答了王子的问题。这也不能怪她太娇气,因为在这里根本没有一种叫做床的家具。
    他的视线落在了她的脸上,像是发现了什么目光微微一动,带着几分促狭的口吻问道,“昨晚被虫子咬了吧?”
    刘芒郁闷地摸了摸自己的嘴唇上方,被咬了已经够倒楣了,最可恶的是还偏偏咬在这个部位,看起来就像是一撮猥琐的小胡子,也难怪对方要取笑自己了。
    “还不止呢,你看看这里,看!”她索性撩起了袖子,大大方方地将自己白皙的手臂伸到他的眼皮底下,“都不知是什么虫子,咬了我好几口呢。”
    他的神色似乎变得有些奇怪,飞快扫了一眼就帮她将袖子卷了下来,颇为不悦地说道,“在我这里就算了,但是在外面不要随便把袖子撩起来,尤其是有男性在场的时候。听到了吗?”
    对于他这种大男子主义的论调,刘芒一般都是当作耳边风。
    “对了,你把我叫过来有什么事?应该不会是只为了这个吧?”她赶紧岔开了话题。
    阿布杜拉走到桌子前给自己倒了杯水,喝了几口才慢条斯理说了一句,“想不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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