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盘皆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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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盘皆输-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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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终于问她:“方小姐,能不能请你吃晚餐?”

    她知道不该答应,上司就是上司,虽然他是位随和的老板,但一面对他,她仿佛就中了魔一样,头脑迟钝笨嘴拙舌,总是忘记种种职场大忌。不是在他面前说实话,就是答应不该答应的要求。

    出人意料,他带她去吃官府菜。

    并非时髦的餐厅,环境古雅,她没想到在市区还有这样的地方。如同旧时的私邸,三进三重的庭院深深,假山亭台,重重竹帘隔开水声潺潺,重帘深处有人抱琵琶弹唱,字字句句曼妙婉转,她听不大懂,但知道是唱着粤剧。食客并不多,但菜式一流,连最俗气的鱼翅捞饭都十分出色。她吃过无数次广东菜,第一次发觉鱼翅亦可以做得这样鲜香醇糯。他微笑对她说:“这里颇得谭家菜三味。”

    她有些沮丧的样子:“原来台北还有这样的地方,我是本地人,却要你带来。”

    他笑:“我也是本地人,不过很少有机会回来。”

    空气里燃着线香,很清雅淡远的香气,外头水声涓涓,仿佛是在下雨,琵琶声又铮铮响起,隔帘人在雨声中。

    吃过最后一蛊燕窝雪蛤,她不知不觉放松而慵懒,深深的叹了口气:“还是从前的人会过日子,什么都是享福。”

    现代人要起三更睡五更,名利当前,谁还敢享福。

    他若有所思的时候,总是下意识的转动着右手无名指上一只样式朴素的指环。她留意许久,方才认出那只铜色指环是MIT的毕业戒指。她不由道:“你真不像是MIT毕业的人。”他有些诧异的扬起眉,不知为何,这样细微的动作总令她觉得有几分眼熟,不知道是在哪里看到过。他问:“你怎么知道我的母校?”

    她简单的答:“你的指环。”

    他明白过来,哑然失笑:“为什么觉得我不像?”她忘记在老板面前装糊涂,如实答:“你像是念HBS出身,实在太学院气。”

    他反驳她:“HBS才不学院气,他们铜臭气。”

    她笑出声来,他跟着也笑了:“其实当年差一点去念HBS,两间大学的入校许可都已经拿到,但最后还是挑了MIT。”

    她有点意外:“一般人都会挑哈佛。”

    “大姐当年也希望我选哈佛。”

    她没想到他会在自己面前提及家人,但他态度轻松,仿佛只是随口一句话。她忽然觉得耳廓发热,极力的将思想拉回正轨,所以说:“这间餐厅客人真少。”他说:“老饕餮才知道,所以客人少。”正说着话,突然看到长廊那头,穿暗蓝绫旗袍的侍应小姐正引着客人迤逦而入。当先一人被人众星捧月般簇拥,格外醒目,正是简子俊。她的心忽然往下一沉,其实许久没有见他,上次见面还是在他的办公室,也不过说了三两句话,自己照例要顶嘴。结果当然气得他大发雷霆,吓得秘书张太太忙进来劝架:“三小姐,少说一句吧,三小姐……”一边生拉硬拽,将她硬是劝了出去。她提高了声音反驳:“什么三小姐,叫我方小姐。”明知他在门里也可以听得到,果然哗啦啦一声响,听到他又掼了什么东西,大约是花瓶。

    张太太做了简子俊许多年的秘书,对简家的人还是旧派的称呼,可是她又不是简家人。还是七八岁的时候,简子俊的司机每逢周末都会去接她放学,不便称呼,只得含含糊糊称她一声“珊小姐”,后来叫开了,差不多的人于是都这样呼称她。年月一久,竟渐渐变成了“三小姐”,因为简子俊还有一儿一女,她咬定了牙也不肯认一声,她又不姓简。

    简家人都不喜欢她,因为简子俊太宠她,她越是倔强,他反倒越是肯迁就。也不见得是内疚,但从小对她就格外好一些。出国谈生意总记得给她带礼物,粉红缎子小洋裙配粉红小漆皮鞋、限量款的芭比娃娃或是泰迪……越长大收到的礼物越是贵重,大学毕业礼是一部莲花跑车,她连碰都没有碰,车钥匙用快递送回他的办公室。实习时她不肯往富升去,反而选了这家投资公司,后来渐渐做出眉目来,更不肯离开。商业竞争上头,一点也不留情面,几次富升名下的投资公司被她挤兑得落在下风。他气得狠了:“生你养你有什么用处——”她顶回去:“我不是你养的。” 
    这句话大约真正伤了他的心,好久一阵子不再派人找她见面。直到她成天累月的加班,熬得胃出血住院,他才匆忙赶到医院去。

    他在走廊里和医生说话,语气竟然焦虑而担忧,她睡在病床上,断断续续的听见,几乎觉得刹那间心底的坚冰有一丝融暖。可是医院里特有的味道扑头盖脸的涌上来,消毒药水、氧气管、蒸馏水……叫她想起母亲死的时候,急救室里人影幢幢,保姆带着她在走廊上等待着。保姆紧紧攥着她的手,她惶然的张望,连哭都忘记了。那天也许下着雨,或者是阴天,所以在模糊的记忆里,医院永远是阴冷的天气,走廊上只开一盏小小的灯,雾从窗外涌进来,大团大团,又湿又冷,堵得人哭都哭不出来。

    她最恨的是他不爱母亲,他不爱她还这样害了她。她永远不能忘记自己缩在门外,听到母亲的声音凄厉尖楚:“你根本不爱我。”本就没有名份没有保障的姻缘,最后连爱情都没有,那么还余下什么?母亲终究绝望了,所以才会在浴室割开自己的动脉,她开着水喉,水放满整个浴缸,一直溢出来,从浴室的门下溢出来,红的血,红的水,漫天漫地的红……漫过她的脚面,漫过她的整个人……到处都是血一样的红……

    他害死了母亲,所以永远不原谅,永远不。

    简子俊亦看到了她,怔了一下便径直走过来。芷珊咬着嘴角不吭声,只站了起来。简子俊望了她一眼,却只和承轩握手,两个人寒喧着说些场面话,来来去去,那样虚伪客套。到最后他也没有同她说话,大约有外人在场,亦或对她彻底失望了。


    第5章

    吃完饭后承轩送她回家,上车之后他才说:“对不起。”

    她没想到他会道歉,反倒十分意外:“没什么。”

    他其实没有必要向她解释,她只是他的下属,但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歉疚:“我并不知道会遇上简先生。”她相信他说的话,正因为相信,只觉得心里很不自在,仿佛是不安,她于是岔开话:“看,有月亮。”

    他抬起头,霓虹闪亮,街灯如珠,森林一样参差的高楼间夹着一轮月亮,模糊而朦胧,仿佛大理石上一团晕纹,并不清晰,可是深入肌理。她呢喃一般低声:“三十年前的月亮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他自幼在国外长大,也知道这是张爱玲的一句话。眼前的她精明能干,日日做事都似冲锋陷阵,典型的都市事业女性,没想到还会读张爱玲。他长年在国外,见到的华裔女子大多连国语都已经不会讲了,难得她这样有故国的精致与娴雅。她说:“台北污染太重,再过几年,只怕连月亮都看不清。”

    他忽然说:“有一个地方可以看清。”就在下一个路口,突兀将汽车掉转了方向,并没有对她再说什么,她心里隐约猜到了一点,果然,他将车一路开出双溪外,一直开上了阳明山。

    山道上的车并不多,两匝路灯一盏接一盏跳过窗外,仿佛一颗颗寂寞的流星。许久才看到对面两道灯柱,又长又直,是对面驶来汽车的大灯,不过流光一转,瞬间已经交错,迅速被甩到了后头。无数的光与影飞快的被抛到了身后,又有更多的光幢幢地迎上来,车子像在迷离的雾气中穿越,拐一个弯,再拐一个弯,顺着山路,一直往上驶去。其实根本没有雾,路两侧都是树,枝枝蔓蔓的影子映在车前窗玻璃上,像是冬日里薄而脆的冰。她在欧洲读书的时候,早晨起来宿舍玻璃窗外会有晶莹的霜花,那样美,可是不持久。她亦不愿往深处想,只是任由他将车往前开去。到了山顶,他才缓缓将车熄火停下来。

    她推开门下车,夜凉如水,路旁草丛里有唧唧的虫声,风像是无数细微的手,浩浩的穿过衣襟直扑人怀。山下的城市是一片灯的珠海,像是打翻了万斛明珠,累累垂垂,堆砌出晶莹剔透的红尘深处。抬头果然能看到月亮,被底下那片浩如烟海的灯火衬着,月亮仿佛更小,更远。那月色是青灰色的,照着人的身上,仿佛是一层银脆的纱,稍一摩挲就会沙沙作响。但那响声也是悦耳的,会叫人想起象牙白的塔夫绸,缀着摩洛哥玻璃纱,长裙曳过草地,是那样的窸窣有声。

    她不声不响,走到路阶上坐下来,双肘支在膝盖上,仿佛小孩子郑重其事的在想心事,浑不顾身上的裙子是万来块的名牌,理它呢,人生就是用来奢侈的。他也走到她身边坐下,隔得并不近,可是也不远,像小孩子排排坐过家家。

    他不说话,她于是也不说话,两个人坐着静静看月亮,远远的,小小的,明亮的一团白。不知道它曾经照见过多少人的人生,明月不谙离恨苦,斜光到晓穿朱户。它其实亦是知道的吧,可是看得太多离合悲欢,所以终于硬起来,脆起来,光也是薄薄的,冷冷的,不带一丝怜悯。

    风大起来,吹在人身上有点凉意,他也觉得了,脱了外套替她披在肩上,手落下时迟疑了一下,仿佛想握住什么,但终究还是缩了回去。他的外套有他的气息,干净的剃须水与浴露的味道,她将下巴缩进衣领里去,挺括的西服领子,令她像一只寄居的小蟹,壳里是安稳的,妥贴的,而外头波澜壮阔的海洋,太广袤太无垠,反让人生了怯意。

    “芷珊。”

    他终于唤她的名字,她极快的转过脸来,连她自己都疑惑,其实自己是在等着的吧,一直在等着的吧,等着这一声。他没有问,然而她自己说出来:“我母亲吃了很多苦头,我只是她的女儿。但如果可以选,我绝不选再当她与他的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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