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步生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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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生莲-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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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种地绝对是最赚钱的生意。北方的鞑子年年寇边,西北的游牧民族每逢天灾人祸,也常常袭扰我们的边界。朝廷在边界地区驻扎了大批的军队,军队驻扎在这儿最大的消耗就是粮食……”

丁玉落大概也想借聊天排解一下自己紧张的心情,耐着性子向丁浩解释起来。

丁浩作为生活在现代交通运输条件下的人,的确是不太理解古代远距离运输的难处的。粮食在中原的时候或许还不太贵,可是从中原运到边界,那就是天文数字了。

打个比方说,如果要出动十万军队,辎重占去三分之一,能够上阵打仗的士兵只有七万人,就要动用三十万民夫运粮。这粮食运到前线去得价值几何?如果用牲畜运,倒是可以运的多些,可是一旦牲口死了,那连它驮的粮食也得一起抛弃。何况许多地方根本不容牲口、车马出入。

然而就近征调那就不同了,如果在西北地区开荒恳粮,就地种植,然后将所产粮食供应军方,那么朝廷所费就将大大减少,所以朝廷是非常鼓励在西北地区开荒种粮的,他们对这些恳荒种粮的大户,低税纳赋、高价收粮,以鼓励他们种植。种地在西北,绝对是有地万顷的大地主家一项滚滚财源。

丁玉落正向丁浩解说着,柳十一骑着一头骡子赶到车前:“大小姐,已经连着赶了两天路了,前面就是清水镇,得让伙计们进去歇一宿,要不然大家都要吃不消了。”

丁玉落点点头,虽然有一身好骑术,可她的身子也快颠散了架,更不要说许多骑着劣马的民壮或者赶着大车的车夫了。尽管她恨不得插翅飞到广原去,也知道无论如何是得让大家歇歇了。

她点点头,吩咐道:“柳管事,你前行一步,把清水镇所有的饭馆子和客栈空余的房间都包下来,咱们这么多人这么多车,恐怕光是客栈是住不下的,天寒地冻的也不能让大家露宿在外,你带些人去访问一番,不管谁家肯腾借屋子的,都比照客栈双倍价钱给付,尽量让大家住的舒坦。”

柳十一听了欣然道:“大小姐真是体恤大家伙儿,小的这就去办,一定让大家吃的痛快、住得舒坦。”说完赶着骡子飞快地跑开了。

清水镇不是很大,不过因为地处西北交通要津,所以倒也颇为繁华。刚刚过完大年,一进镇子,还有满地的碎红,那都是燃过的炮仗碎屑。大过年的,出门在外的旅人极少,所以镇上的客栈饭馆儿大多空着,再加上一些人家借出了空闲的房子,经过一番忙碌,这一行运粮人马倒是都安顿了下来。

冯大掌鞭约五旬的年纪,满脸刀削斧劈的皱纹,两眼有神,落鬓连腮的大胡须已经微微发白,身板却始终挺得笔直,身子骨硬朗的很。他跑长途习惯了,这清水镇也是常来的。进了镇子,他忙前忙后地帮着没有指挥过这么多人马的丁大小姐还有柳执事等人安顿了大家,这才到安排他住宿的长风酒馆进食。

丁浩到了这个时代,才知道自己比古人多学过一点什么公式定理、多知道一点社会政治、经济走向趋势,当他处身于如此卑微时全无什么用处,要想出头就得多吃苦,他是有意识地跟在冯大掌鞭身边,学习一点安身立命的真本事。所以他主动跟在冯大掌鞭身边帮着忙碌,冯大掌鞭很喜欢这个勤快的小伙子,这时丁浩和薛良也已饥肠辘辘了,三人就像老朋友似的说笑着进了酒馆。

三人走进酒馆时,大部分车队的人已经匆匆就食完毕,回房歇息了。一进酒馆,丁浩就注意到饭馆里还有几个人就餐,他们不是自己车队的人。如今还没出正月,出门在外的人可不多,所以丁浩着意地看了几眼。这几个人分成三伙,一个穿着青布棉袍、既不显寒酸,也不显阔绰的青年人满面风尘之色,刚刚在左墙角落座。另一个眉清目秀的年轻人,半敞着一件羊皮袄,隐隐露出里边的锦衣,坐在右墙角正在自斟自饮,看他桌上菜色,都是寻常乡间菜肴,不过在这样的小地方倒也算是丰盛了。

另外两人一个中年一个少年,都坐在酒店正中的一张桌前,中年人方面阔目,眉如涂墨,双眼顾盼炯炯有神。冯大掌鞭和丁浩、薛良走进酒馆时,他抬眼上下扫视了他们一番,目光带着审视,颇有些不怒自威的味道,待三人落座,这才收回了目光。坐在他旁边的少年却只埋头吃喝,不管谁人出入,并不抬头去看。

冯大掌鞭三人找了个桌子坐下,位置就在那个刚入店的棉袍青年旁边,只见那青年双手扶桌,正对小二抱怨道:“你这里挂着几十道菜名儿,可我点一样没一样,哪有这样做生意的?”

那小二因为今天生意红火,眉开眼笑地道:“真是对不住啊客官,年节时候来往的客人不多,酒馆里备的菜有限,这不您也瞧见了,今儿又有一支车队经过,这菜料可就不齐了。”

“行了行了,这些菜我也不点了,给我来碗热汤,四个馍,半斤羊肉。”

“呵呵,热汤和馍馍就有,羊肉嘛,没了,厨房还有半个猪肘子,您看……”

那人苦笑摇头:“成成成,有什么上什么吧,只要填饱肚子就成。对了,你说年节时候来往的客人不多,想必有什么人经过,你还记得的?”

“呵呵,镇上可不止咱们长风酒馆一家,要是人家没到我们的酒馆,那可不一定记得。不知客官要问什么人?”

青年道:“若他们来过镇上,就算没住你的店,你也应该看见过的。他们……应该有三四辆大车,都比较豪绰。随行有二三十个侍卫,主人是一男一女,男的有四十上下,姓李,女的才只十五六岁,姓唐,你可见过么?”

冯大掌鞭和丁浩、薛良落坐后,没去听人家说些什么,只是笑道:“看这光景,能吃的都已吃的差不多了,咱们也不用点什么菜了,小二,有什么吃的给咱们爷们端上来。”

冯大掌鞭说完,从袍下摸出一个紫红色的葫芦来,又道:“再把酒给我灌一葫芦,要好的,若是酸的或是掺了水,爷们可不饶你。”

这时那个内着锦衣、外罩羊皮袄的清秀男子站起身来,把皮袄紧了一紧,从袖中摸出一串铜钱,叮叮当当地摞在桌上,他仿佛只是随手一撒,可那金灿灿的铜钱却摞成了一根立柱,看起来端地潇洒:“掌柜的,三十五文饭菜,都给你摞这儿了。吃饱喝得,我也得歇着了,一会儿,叫小二给我房里送盆热水来。”

“晓得了,客官您请回房歇着,水正在伙房烧着,一会开了锅就给您送去。”

那人呵呵一笑,离开座位从丁浩他们身边施施然地走了过去。丁浩抬头瞧了他一眼,心道:“这人长得倒是眉清目秀的,就是一对天生的桃花眼,长在男人脸上,水汪汪的,总叫人觉得别扭……”

第一卷 霸州丁家 第014章 一个也不许走

丁浩和薛良、冯大掌鞭一个房间,晚上要了热水烫了脚,这才上炕睡觉。今天整个客栈客满,所以火炕烧得实在,酸乏的身子一躺上去,火烘烘的热力熨入骨缝,十分的解乏。可是临到睡觉,丁浩却连哭的心都有了。

原来冯大掌鞭的呼噜打的实在是太响了,其实臊猪儿也打呼,可是跟冯大掌鞭比起来,可真是小巫见大巫了。冯大掌鞭的呼不但打得惊天地而泣鬼神,而且呼噜声像唱歌似的,每声呼噜都不在一个调门上,忽高忽低、忽粗忽细,这一来丁浩本打算等呼噜声听疲了就能入睡的念头也打消了。

明天一早还要赶路,这样瞪着眼扛一宿也不是法儿呀,丁浩发愁的坐了起来。他一动,一旁臊猪儿便悄声道:“咋,你也睡不着?”

丁浩吓了一跳:“你还没睡呢?”

两人静了静,都是“噗哧”一笑,过了一会儿,臊猪儿小声说:“要不我把冯大爷叫起来?让他换个姿势,也许动静能小点儿。”

“别,冯大爷也挺辛苦的,别叫他了。”丁浩说着,悉悉索索地开始穿衣服,臊猪儿悄声问:“你干啥去?”

丁浩道:“这么大动静,我实在是睡不着,我出去转转,看看能不能寻摸个地方睡觉。”

丁浩抱着铺盖卷儿出了屋,炕头上还算热乎,可这一出屋,深更半夜冷气袭人,哪有地方睡觉?丁浩抱着铺盖在小院里转悠了一阵儿,看到从前边饭馆到后边客房中间的过道儿,旁边还有许多条凳儿,丁浩心想:“要不我把凳子拼在一块儿,在这凑合一晚上?不行呀,这要是晚上有人出入,瞅见个人直挺挺的躺在这儿,还不把人家吓着?再说这里太冷,一宿下来就得冻病了。”

万般无奈,丁浩抱着铺盖又往回走,到了廊下一个人影儿攸地钻了出来,两人一打照面,都吓了一跳。借着廊下的红灯笼仔细一看,那人正是吃饭时见过的那个长着一双桃花眼的年青人。

那人道:“嗬,这深更半夜的,你干什么呢,吓我一跳。”

丁浩干笑道:“同屋的伙计呼噜太响,我这不是睡不着么,你这是?”

那人吃吃地笑了:“你这人还挺讲究的,撕开被角弄点棉花塞住耳朵不就成了?出门在外,凑合一宿吧。我嫌屋里大解有味儿,跑出来入厕的,天这儿冷,屁股都快冻掉了,得赶快回屋暖和暖和,明儿见。”

“明儿见。”两人打完招呼,那人一溜烟的走了,丁浩回到屋里,照着他的法子悄悄撕开被角,扯出两小团棉花往耳朵里一塞,呼噜声果然小了,起码不是那么让人无法忍受了。他赶紧把这法儿告诉臊猪儿,两人勉勉强强,总算是迷糊过去了。

天刚亮,冯大掌鞭就精神抖擞地起来了,还唤起丁浩、薛良,很是关心地问道:“昨夜睡的还成吧?”

两人哈欠连天地爬起来,相视苦笑,口中却道:“还成,炕烧得暖和,挺舒坦的,就是出门在外,睡的……不是太踏实。”

“呵呵,习惯了就好了。这家店主是个厚道人,要不我咋挑了他的店住呢。住的舒坦就好,快起来吧,拾掇拾掇赶快吃饭,咱们还得赶路呢。”

古人洗漱起来比现代还麻烦,因为男人也得梳头束发。这时代已经有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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