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吧!火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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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烧吧!火鸟-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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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我们去淡水吃海鲜,看渔船出海,看沙滩海浪和岩石。”“不会太远吗?”“远?什么意思?”安公子皱眉头。“从台北开车到淡水,来回也不过一小时!”嫣然耸耸肩,心里想:天灵灵,地灵灵,你这老爷车可别抛锚!否则,别说一小时,多少小时都没用!车子往前驶去,似乎听到嫣然的祝祷,它平平安安的到达了淡水镇。

安骋远停好车子,和嫣然走进了一家靠海边、有阁楼的海鲜店,在靠窗的雅座上坐了下来。倚著窗子,可以看海,几艘渔船在遥远的海面飘荡,落日刚刚沉落,天空被彩霞染红了,连海水都红了。有几只白色的海鸥,在岩石上低低的飞翔。“这儿没有香槟,”安骋远说:“我们用啤酒来代替好不好?毕竟,今天是个不平凡的日子!”

嫣然点点头。啤酒送来了。桌上还有新鲜的乌贼、虾、蛤蜊和红鱼,嫣然端起酒杯,对安骋远诚心诚意的说:

“祝你生日快乐!”“呃!”安公子喝了一口酒,含笑看她:“谁告诉你今天是我生日?”嫣然大为惊讶。“你不是说,明天不是你的生日吗?”

“是呀,”他扬著眉毛。“明天不是我的生日,并不代表今天是我的生日呀!我只说,今天是个伟大的、特殊的、不平凡的日子!”“哦,”嫣然瞪著他。“今天是什么日子?”

“一个纪念日。”“哦?”“我和你认识到今天,刚好是五十三天,”他看看表。“严格说,是五十三天零四小时又二十五分钟。那天是五月二十日,星期三下午两点半。我每星期三下午都放假,所以去图书馆借书,你那天穿了件雪白雪白的丝衬衫,领子上滚著大荷叶边,一件同质料的裙子。你坐在柜台里面,若有所思,眼睛望著窗子,窗玻璃上都是雨珠,你只是静悄悄的看著,眼光好温柔好温柔,神情好沉静好沉静,我必须鼓起勇气,很残忍的把你从遥远的世界中拉回到现实。我从不在刚认识的女孩面前失态,但,那天,你让我很失态,我记得,我拚命卖弄文学知识,只是想给你加深印象。而你回答了我几句话,却使我又惊奇又惊喜,我回到家里,傻瓜兮兮的拿了一把伞,又在图书馆门口站了足足一小时。从那天到现在,是五十三天四小时又二十五分,不,二十七分钟了。”

她听著他这篇话,惊奇,感动,而迷惑。

“五十三天!”她喃喃的说:“为什么五十三天是纪念日?”

“因为它不是五十二也不是五十四!因为它正好是五十三!因为——每一个认识你以后的日子都是纪念日!明天我们庆祝五十四天,后天我们庆祝五十五天,大后天我们庆祝五十六天!”她凝视他,眼眶湿润。

“你太会说话!”她叹息的。“你这种男孩子很可怕,请你坦白告诉我,你这一套纪念日,有没有和其他女孩子共度过?”

他啜了一口酒,紧盯著她,眼光炽烈,神情虔诚,虔诚得像面对自己宗教上的神只。

“我发誓,你是唯一的一个!”

“哦!”她轻叹。眼眶更湿了,她大大的喝了一口酒。真的,这是个纪念日,纪念日应该干杯。这一刻,她忘了凌康,忘了巧眉,忘了打电话,忘了父母,忘了很多很多东西,她心目中只有面前这个人:安骋远。

接下来,是一个最最难忘的晚上。燃烧吧!火鸟8/27



那真是个充满了温馨,充满了激荡,充满了柔情的夜,令人永难忘怀的夜。吃完了海鲜,嫣然已有些薄醉,她坚称鱼虾中有料酒,这料酒加上两杯啤酒,就使她醉了。安骋远说他也醉了,他醉是因为她醉了。“你为酒醉,我为人醉。”他说。

她摇头叹气,对他的擅长言辞而感到惊讶。然后,他挽著她,他们信步穿过淡水镇,沿著新建的滨海公路散起步来。海洋就在身边浩瀚的波动,浪花扑打岩石,发出汹涌澎湃的声浪,气魄万千。而天际,月亮只有一点小牙儿,还忽隐忽现的。但,星星呢,却满天满天的璀璨,在黑暗的穹苍里放射著迷人的光亮。水面,是黑色锦缎般的流动玻璃,彷佛有许多星星跌进了海里,跌碎了,就在海中也璀璨起来了,把海面点缀著无数闪烁的光点。

他们终于在海边一块大岩石上坐下来了。海风扑面吹来,有些凉意,他把他身上的外衣脱下来,披在她的肩上。她微侧侧头,下巴就碰著外套的衣领,他衣服上有种男性的味道,她第一次接触这种味道,像海风的韵味,咸咸的,粗暴而又温柔的。他紧偎在她身边,用他大大的手掌握著她的手。他弓著膝,头半倚在膝上,半转向她。他的眼睛在夜色中闪烁。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有关我所有的一切?”他问。

“你填过一张表,你陆续也说过,我想,我对你已经知道得很多了。”“哦,不不。”他静静的说,“那是太少太少了。让我告诉你,我是家里最小的儿子,我上面有一个哥哥,两个姐姐,都已经结婚了。我妈四十岁那年才生下我,所以我父母都是七十岁左右的人了。我爸在大学教文学,母亲是典型的贤妻良母,他们中年得子,对我这个小儿子宠爱得无以复加,完全达到溺爱的程度。尤其,哥哥姐姐们结婚以后,都搬出去成立小家庭了,爸妈就更疼我了……”

“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她轻声打断他,这夜色,这海边,这星光,这醉人的海风轻拂下,谈家世未免有些扫兴。

“因为你需要了解我的家庭,”他清晰的说,抬起头来,他伸手托起她的下巴,使她面对自己。“因为——我计划在这几天内,带你回我家去。”他紧盯著她的眼睛。“因为我也要我的父母认识你!”她有些不安,挣脱了他的手,她转头去看海。

“你未免太急了吧!我并不想去你家,我并不想见你父母,我认为——我们认识的时间还太短,我觉得,我几乎还不太了解你!”“你刚刚才说,你对我知道得已经很多了。”

“知道和了解是两回事,我知道海水是咸的,不了解它为什么是咸的。我知道蝙蝠洞里的蝙蝠昼伏夜出,不了解它们为什么昼伏夜出。我知道海滩都是细沙,不了解为什么都是细沙。我知道安骋远二十七岁,能言善道,未婚。不了解他为什么到二十七岁,能言善道,还未婚?”

他注视了她好长一会儿。

“因为以前没遇到你。”

她涨红了脸。“外交辞令!你知道吗?当你撒谎的时候,你会讲得一点诚心都没有。而且,我提出这个问题来,并不是在向你……在向你求婚,你别自作多情呵!”

他凝视她,沉默了片刻,然后转头望著大海。

“小时候,我是个很害羞的孩子,我不敢和女生说话,怕被哥哥姐姐取笑。进大学,我到了台南,第一次离开了台北的家。第一次学习独立,学习生活,学习接触同学。那时我和现在不一样,现在的我比较坚强,比较成熟。那时候,我仍然乳臭未干,我很想家,想父母,对住校极端的不习惯。这时,有位大三的学姐,比我大两岁,因为同系,她常常照顾我。有次我们去露营,带的棉被不够,我坐在火边发抖,她居然去偷了一条同学的棉被来裹住我。于是,我对她就大大的倾倒起来。”“哦,”她喉中梗了梗:“毕竟,你那套纪念日还是和别人先度过了的!”“我发誓没有!”他低嚷,有些急促。“我可以不告诉你这件事,你也不会知道有这么件事,但我不愿对一个我在认真的女孩有所隐瞒。你听我说,我和那学姐交往了一阵。她比我老练太多了!她是系花,拜倒在她牛仔裤下的男生可以组成军队,她的恋爱故事足以写上一百万字。但是,我对她完全不了解,我很嫩,很幼稚,很傻。她教了我许多事,包括——接吻,和肌肤之亲。然后,她甩掉了我,又找上别人了,这让我痛苦了好长一段时间……”他深抽口气,低垂下头去。“……这是我唯一的恋爱史,从此,我很怕女人,也不想追求任何女人,我有保护色,我怕再受到伤害,直到我认识你。五十三天前!保护色也不见了,害怕也忘了,什么话都敢说了……好像一只重生的火鸟。”

“火鸟?”“相传有一种鸟叫火鸟,它是永生不死的。但,它的生命只能维持五百年,到五百年的时候,它就把自己投身到烈火里烧成灰烬,这灰烬就变成一只重生的火鸟,再活五百年。”

“你是重生的火鸟?”“为你重生。要为你活五百年。”

“你不怕又遇到第二次伤害?如果你和我也无疾而终,你就可以再烧一遍,变成第三次重生的火鸟。噢,”她微带伤感的低呼:“火鸟是永生不死的,你大可左烧一次,右烧一次!”

他握住了她的手腕,把她粗暴的拉向自己,他的眼睛死死的盯著她,里面冒著炽烈的火焰。

“我在向你诚心诚意的坦白我自己,这些事,我连对我的父母、兄弟姐妹、至亲好友,都没透露过一个字!你不能嘲弄我。你回忆一下看,我们认识以来,我都是嘻嘻哈哈的,爱笑爱胡扯的……我几时这么坦白过!”

她迎视著他的目光,她眼里有激动,有热情,有温柔,还有份令人难解的悲伤……这眼光使他心脏狂跳了,使他血液沸腾了。他无法思想,无法在这眼光下静止不动,他俯下头来,轻轻的吻住了她的唇。

她不动,身子几乎是僵的,嘴唇抖索著,冰冷而无生气的紧闭著,鼻子里沉重的呼吸著,她似乎有些不知所措。

他推开她,抬起头来,再度凝视她的脸庞,她的眼睛,她的嘴唇。他用手捧著她的脸,用大拇指抚摩著她那娇娇嫩嫩的皮肤。他眼里闪著受伤的困惑,低低的问:

“你不愿意?如果你觉得这是一种冒犯,我不会勉强你。”

她的眼睛大大的睁著,里而闪烁著一股无辜的委屈。

“这不公平,”她从齿缝里轻哼著,面颊变得滚烫了,睫毛悄悄的垂下来,半掩住那纯净的眸子。“这不公平,你有接吻的经验,而我——没有。我嫉妒那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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