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隋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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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隋唐-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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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妹妹,怎么还没睡?”我转过头,只见平大哥拿着斗篷从屋内走出。我微微一笑,说:“天色不错,原想出来赏月的。”他一听,走过来为我披上斗篷,吃吃地笑起来。“傻丫头,今天是初三,哪有什么月亮可赏?”

我调皮的笑着说:“所以,我就赏星星啦!”

平大哥抬起头来,看着满天繁星。忽然叹了口气说:“妹妹,我心中一直有个疑问。”

我疑惑地看着他:“是什么?”

“今天我问陈叔的问题,这五年来我每次下山前必问。陈叔少年时跟我父亲一起从军,两人是沙场上结下的患难之交,曾发誓一起保家卫国、抛头颅洒热血。但后来他却选择隐居山林。父亲当时劝说过他,但终因两人所持观点始终不合。他今天所说的这番话,自有一番道理。但难道就眼看着国家这么沉沦吗?你说,我这次去从军,是否也如叔叔所说的不值呢?”

我一时间不知如何回答。寻思了一阵才问:“你说,这国是谁的国?”

“自然是天子的国。”

我淡淡一笑:“那谁是天子?”

平大哥一怔。我接着说:“悠悠历史长河,朝代更替,你说谁才是天子?这‘国’又是谁的国?以我看来,但这‘国’归根到底是老百姓的国。换句话说,天子只是为老百姓治国,不能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的天子,那只是马上要下台的天子。”

我顿了顿,又问:“陈叔不愿为杨广效力,正是他觉得杨广不能使国家大治。眼下虽然揭竿者众,但却无明主,这正是陈叔宁愿归隐山林的原因。他空有一腔热血,只是无处可洒。”

平大哥定定地看着我,双眸在星光下闪动,慨叹着说:“想不到你能说出这番道理来。那你认为,我这次从军,是否也如陈叔所言,只是‘不值’之举?”

我一笑:“时势造英雄,自会有能者统领天下。那要看你所为的主,是否对了。要是你认为自己有能力成为这个英雄,那么你大可把着江山取下来治理好。”

平大哥吓了一跳,说:“我可没这等雄图伟略。我只希望天下百姓过的安生。”

“那么小妹送你一句话,‘效力明主而不尽愚忠’。”

平大哥长呼一口气,若有所思地说:“雪妹妹真是我的知己。”说完,侧过身来搂着我的腰:“天气还是很凉,早点回去睡吧。不要着凉了。”

我靠在他肩上,幽幽地问:“我们多久后才能相见?”

平大哥神色黯然地说:“好妹妹,恕哥哥还不能给你个答案。但哥哥答应你,等天下太平之后,必定来接你。”说完,他从脖子上摘下个吊坠,挂在我脖子上。“希望它能替我守着你,祝你平安快乐。”

我低头看去,只见是块骨头,却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上面用阴文刻这些线条。我问:“这是什么?”

平大哥笑着说:“这是海马的骨头,小时候父亲刻给我的,上面刻的是‘平’字,据说可以避邪。”

我慌忙要摘下说:“这是哥哥的护身符,我不能要。”

平大哥把我的手拉下,紧紧抱着我说:“我只要你平安。”

★ 生离死别

三月初六这日天还没亮,平大哥便已经收拾好了行装。

这个晚上我压根没睡着,坐在床上看他打包裹,心理实在堵得慌。这几个月来,我一直受着他大哥哥般温暖的照顾,实在不舍得跟他分开。更何况他此次离去即将从戎,沙场上刀枪无眼,而他只是个十三岁不足的小孩,前途吉凶未卜,说不好便要马各裹尸了。

在我胡思乱想中,天色开始发白。这意味着平大哥该起程了。他下山之后,还要赶几十里路才能到渡口,去乘三天一趟渡船。到了河对岸,又要走几十里路才能找到落脚的村庄。如果在天黑前还赶不到,他就要露宿山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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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强忍着大哭的冲动,与陈叔一起送他出门。走了几步,眼流却不由自主地啪哒啪哒往下掉。我冲过去从背后抱着他,呜呜的哭了起来。

平大哥回过头来说:“傻丫头,只是暂别而已。我走后可不能哭鼻子了,哭了也没有人哄你了。”我听了,鼻子一酸,干脆“哇”的放声大哭。

陈叔拍拍我的头说:“好丫头,错过了时辰,你平大哥可没法赶路了。”

我听了,只好乖乖的擦干眼泪,点点头说:“平大哥,你放心去吧。我在这里等着你成为凯旋归来的大将军。”

平大哥扯出一个安慰的笑容,轻轻地拥我一下,然后挥挥手说:“都回去吧。”说罢毅然转身。

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身影,最终消失在起伏的山峦间。我高声吟道: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

兄之将归,远送于野。

瞻望弗及,泣涕如雨。

燕燕于飞,颉之颃之。

兄之将归,远于将之。

瞻望弗及,伫立以泣。”

未毕,已是泣不成声……

不知道站了多久,我跟着陈叔回到屋里,垂头丧气像被霜打蔫了的黄瓜。

我花了近三个月才渐渐习惯平大哥不在的日子。在起初的那几天,我总是在梦里看到他笑语盈盈的抚摸着我的头,温和的说话。霎时间,却是狂风大作,黄沙漫漫,他转眼间换上了戎装,手执盾牌在乱军中左冲右突。忽然乱军中飞出数根乱箭,从他胸口贯穿而过。我“啊”的尖叫着从梦中惊醒,发现只有陈叔在黑暗中炯炯的目光。我伸手入衣,掏出胸前的吊坠,抚摸着,胡思乱想到天亮。

当噩梦渐退的时候,山上的天气已经变得热起来,山花开得灿烂夺目。更有趣的是,在院中休息的时候,可以看到各式各样活蹦乱跳的动物,宛如置身于一个野生动物园。——是夏天来了,这么一个鲜活的世界,比那个阴阴沉沉、狂风怒吼的冬天有趣多了。到处都散发着青草的香味,树木郁郁葱葱的像把巨伞,在地上洒下大片大片的阴凉。

我平时除了舞枪弄剑,最大的兴趣便是到花丛中逮野兔子。不过从来不射杀它们,追赶着它们玩耍,逮到之后拍拍它们的屁股又放走。——因为我从来不愁没有野味吃,陈叔每次打猎从来不会空手而回。在这山上半载,我几乎吃遍了所有的山珍,真是大饱口福。

陈叔每天看着我顶着乱蓬蓬、沾满杂草的头发回来,总会笑骂:“你这个疯丫头,简直是越来越不像话了。怎么还没有长大的感觉?”

我指着他同样乱糟糟的头发说,“哈哈!没办法,近朱者赤!”

这日我刚在午后的灌木丛中把一直小兔子抓拿到手,便听到陈叔在前院大喊:“雪丫头快来,看今天给你猎回来的好东西!”

我提着兔子的耳朵,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只见院子里躺着硕大一只灰色的动物——脸似马非马,蹄似牛非牛,角似鹿非鹿,尾似驴非驴。“麋鹿!”我惊叫。

“没错!”

“哇塞!”我感叹一声,听到了自己吞口水的响声,“这可是一级保护动物耶,这回赚大了。”

“什么保护动物,别说疯话了。快过来帮忙!”陈叔敲着我的脑门。

我放下手中惊得瑟瑟发抖的兔子,往它屁股上一拍,说:“快跑吧,小心被我吃掉!”小兔子听懂了似的,飞快逃进草丛中。

“打算怎么个做法呢?炖?煮?焖?”我上前围着麋鹿转圈圈,一边流着口水动歪脑筋。

“烤!”陈叔权威的说,一边提着尖刀麻利的放血、扒皮。“你口福还真不错,麋鹿在这一带很少出没的。”

“这么珍贵,吃了不要折寿才好。不对,就算折寿也要吃。”我嬉皮笑脸的说。当然了,在二十一世纪生活的那十七年,什么都讲生态、保护濒临绝种动物、可持续发展,让我觉得除了人,什么都碰不得。在这可不讲这一套,适者生存、弱肉强食嘛,嘿嘿嘿!

经过一个时辰的努力,一大盘香喷喷的烤鹿肉摆在我的面前。还没等我动手,陈叔已经在鹿腿上割下一大块放到了我的面前。

“太好吃了!”我狼吞虎咽的几乎没把舌头吞下去。

陈叔不停的最好的部分挑出来推倒我面前,最后已经高得向座小山了。我抬起头,瞅着陈叔的脸研究了半天。他被我灼灼的目光烤得浑身不自在,终于忍不住呵斥:“臭丫头,看什么呢?!”

我讪讪的说:“我刚才忽然觉得你跟我父亲长的好像,可是细看怎么又一点都不像呢?”

陈叔被我一番莫名其妙的话弄得哭笑不得。我说:“不如我认你为义父吧!”

陈叔看了我一阵子,笑道:“这主意不错,乖女儿,以后你就帮义父做饭洗衣吧。”

“哼,这是你夫人要做的。”“难道当女儿的就不应该尽尽孝道?”

我白了他一眼,说:“少跟我来孔夫子那套。”然后,我恭敬的起身跪下说:“请义父受女儿一拜。”

陈叔扶我起来,声音居然激动的略略颤抖:“想不到我今生还能得此好女儿,上天真是待我不薄!”

我不知羞耻的回答:“我还要给你找个好女婿呢!”

义父立刻被烤鹿肉噎到了,半晌才顺过气来:“好丫头,年纪小小就想出嫁了?告诉义父,想嫁个什么样的人?”

“我要嫁的人,自然是个大英雄、大豪杰!”

“那你注定要做饭洗衣了。”

我不服气的说:“我要找的是温柔体贴的大英雄!”

这回义父的下巴几乎没掉到地上,笑了好一会,终于叹息说:“看来我的乖女儿是要嫁不出去了。”

当晚,我美美的睡了一觉,觉得从来没有过的踏实。

某个夏日的午后,我懒懒的躺在屋前一颗大乔木下,看着从树叶缝里洒落色彩缤纷的阳光。自从认了义父之后,我便理直气壮地得到了更多的疼爱。每天基本都在过着猪一般的日子。我拍着肚皮,在阵阵凉风吹中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迷糊间觉得耳边传来低沉、缓慢的脚步声,地面一颤一颤的极为诡异。我警惕的睁开眼,发现一只大黑熊马上就要走到我跟前!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猛兽,不禁吓得尖叫起来。

幸好我还没有吓傻,嗖地站起来。但感觉到一阵眩晕。就在我稍稍定神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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