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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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风- 第2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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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难道说,你是……”唐风的声音都有些颤抖起来,天啊,自己刚刚所想的竟然是真的!这个在和自己说话的家伙,竟然是:“这棵大树!”

“小伙子,不要用‘这棵大树’这么不礼貌的名字称呼我!”对方对于唐风的反应很明显不太满意:“我的名字叫做生命古树!”

“生命古树?”唐风指了指身前又恢复了原状的枝条:“这些……都是你的身体?”

“没错!”生命古树的声音之中充满了自豪:“整个妖精森林之中,所有的植物都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就是妖精森林真正的守护者,精灵一族的引路人!”

“那么……您认识小雪?”唐风将怀里昏迷不醒的精灵美女紧了紧:“那您为什么不赶快救她?”

“不需要!小雪只是生命力耗费过度而已,算不得什么大毛病!这妖精森林里生命力浓郁无比,你随便将她放到什么地方睡个十天半个月的,自然就没事了!嘿嘿,吸取生命力这种事情,可是我的拿手绝活啊!”生命古树不在意的说道。

“您的拿手绝活?那和小雪有什么关系?”小雪可不是一棵树,只要放在那里就能吸收生命力?唐风有些怀疑这位生命古树大人是不是脑筋有些问题了。“她自己会收生命力么?不需要您帮忙?”

“我和思雪这丫头有什么关系?她可是我的女儿!吸收生命力这种最最基本的事情,她怎么可能不会?如果这么简单的事情还需要我帮忙的话,她还不如干脆一头撞死算了!”对于唐风的话,生命古树很是气愤。

“什么?小雪是你的女儿?!”唐风差点跳了起来!

小雪不管怎么看,也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活生生的精灵,怎么可能会是一棵树的女儿?纵然这棵树再厉害,年龄再大,也不可能啊!小雪平日里不拘言笑,倒是有几分木头的样子,可……可……反正,不可能!

第201…202章 … 精灵领地

对了,你叫唐风?”就在唐风震惊的时候,生命古树“思雪这丫头这一阵倒是常常念起这个名字,看来你们的关系不错哦!”

“念起我的名字?”唐风很有些奇怪,明思雪这一阵几乎都和自己在一起,根本就没有回过妖精森林,对方怎么会知道她经常念起自己的名字?而且生命古树说起这个话的时候,语气很是有些暧昧,联想到对方刚刚自称的小雪是他女儿的说法,唐风居然莫名的感觉有些尴尬。

这话说起来,怎么听都有些象是“女方家长”的语气啊!

“呵呵,你不相信?”生命古树呵呵的笑了:“莫非你认为我在骗你?算了,就这么说也说不清楚,干脆你过来我们面对面谈吧!”

“好啊!”唐风二话不说就答应了下来。他在这个老林子里转了大半天,都有些感觉到头晕脑胀,对方提出这么个建议简直就是瞌睡送枕头。只是他看了看四周的景色,又有些疑惑了:“只是我该怎么过来?”

“坐上来吧!”他的话音刚落,一张椅子突然从天而降,让他生生的吓了一跳。仔细一看,原来是由几根树枝的末梢纠结在一起盘成的,树枝的主干延伸到高高的树顶,根本就看不到到底是从什么地方伸过来的。

反正这一大片地方都是生命古树的底盘,就算对方真的对他有什么恶意,根部就不需要使用什么手段。而且因为小雪的缘故。唐风对于精灵这种种族有着莫名地信任感,加上生命古树又是精灵一族的守护者,所以唐风也没有什么戒心,直接一抬脚就坐了上去。

腾云驾雾。这是唐风在坐上了那把椅子十秒钟之后,心里涌上来的第一个感觉。

长长的树条牵着那把看起来简陋却是舒服又牢固的椅子,在密密的林中穿梭。一下子荡起来,下一刻又立刻的落了下去,忽高忽低之间,仿佛就像是在冲浪一般。加上耳边呼啸而过的树叶和枝条。着实的让唐风好好地体会了一把人猿泰山的生活。

甚至好几次,唐风都以为对方是在考验他。——巨大的枝干横在前方,好像下一刻就会直接碰到他的脑袋,将他砸个头破血流。可每每就在间不容发之间,树条轻轻的抽动了一下,立刻就让唐风从极小的缝隙中闪了过去。开始的时候唐风出于本能还躲闪了一下,后面他干脆就压住自己的本能反应,冷眼看看这老树精到底想玩什么花样。

生命古树可能也真地是个小孩子的性格。看到这种恶作剧吓唬不到唐风,立刻就转变了方式。原本还只是荡秋千而已,到后来简直就变成了空中杂技表演了!翻滚、失重、接力……几乎唐风前世所有见过的空中杂技表演中的花样,这位都一样不少的演示了出来!

好在唐风从小就经受过近乎苛刻的锻炼,加上只是生命古树一个人在作怪而已,并不需要他进行什么配合,一路上以不变应万变,倒也撑了过来。只是到了最后。饶是他已经经过重新强化的身躯,仍旧有些天旋地转的感觉,而且要不是新形成地消化系统十分强悍的话。他都差点吐出来了。

“好小子,不错么!”眩晕过去之后,唐风发现杂技表演已经停止,他也站在了一堵一眼都看不到边界的墙边。而在耳边响起地声音,竟然是从这堵墙里发出来的!

“你在哪里?不是说要面对面的谈谈么?”唐风心头一愣。他原本以为这下可以见到那个神秘的生命古树的,却不料人家还是躲在墙里和他说话!

“远方地客人,欢迎来到妖精森林!”就在唐风恼火的质问的时候。耳边突然又传来一个清脆地声音。“妖精森林可是很久都没有人类进入过了!”

唐风这一惊可是非同小可。身为一个盗贼,敏锐的感觉是最基本的要求。在地球上,自从他成名之后,唐风便再也没有让人不知不觉的潜入身旁十米过。来到这个世界之后,虽然能人异士层出不穷,可经过了这么多事情之后,唐风的实力也非同小可。在看过教宗和诺特伯克的实力之后,唐风甚至有那个自信:便是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神灵,能够避过自己感知潜到他身边的人物,也绝对是屈指可数!

大惊之下,他的第一反应就是一把将怀里的小雪拉到了身后,全身上下所有的肌肉在一瞬间都紧紧的崩了起来,手一扬,一把寒光闪烁的匕首横在胸前,摆出了一个完美的防御架势之后,才抬眼朝声音传来的地方看了过去。

在他的身前五六米米远的地方,站着三个身穿华丽长袍,面目清秀的身影,从那裸露出来的尖尖耳朵可以看出他们的身份——精灵。而且从这三个精灵身上,唐风赫然感受到了一股极度危险的气息!在一瞬间,唐风在心里就对这突然出现的三人的实力有了一个最基本的评估。

单打独斗,这三个家伙的实力或者比不上他,但是如果三人联手,自己绝对只有抱头鼠窜的份!

而更让他觉得郁闷的是,他居然死活看不出这三个家伙,到底是战士还是魔法师!正因为这个,唐风对于对方的实力,没有办法再精确的分析下去。

精灵不管是服饰还是武器都和其它的种族有相当大的不同。其它的种族中,不同职业的服饰都有严格区别的,战士和骑士就身披盔甲,而魔法师和祭祀穿的则是法师袍。至于唐风这种盗贼,反而是随便穿什么都可以——不过盗贼的技能特征让他们没法穿上金属的盔甲,否则的话就没法潜行了。当然并不是没有混穿地现象,可混穿之后身上的装备对于本身的实力非但没有加成。反而可能会有削弱。

因为魔法元素对于金属有着天然的抗性,所以魔法师若穿了盔甲,十有八九是连个最低级的小火球都发不出来,而常常作为肉盾冲锋在前的战士和骑士,如果不穿盔甲而穿上没有任何物理防御力的法师袍的话……除非这件法师袍和教宗的那件金色袍子一样有神灵加持,否则地话基本上就是找死了。

可是精灵却不同。精灵不管是战士还是法师,他们的所穿着的防具都是同一种类型的。

因为精灵对于艺术和生命的热爱,他们并不喜欢笨重的铠甲,也不喜欢单调冰冷的法师袍。他们中意的。是那

夺目地衣服,上面或是绣、或是画、或是镂空着繁复纹,如同春天树林中的草地一般,五彩缤纷,美不胜收。可惜,华丽也好,夺目也罢,再好看的衣服。不能够提供足够的防御或者不能给穿着者带来足够的增益,终归也只是一件华而不实的东西而已,身穿这种服装的精灵在战斗中却是还没开打就已经吃了个老大地亏。

值得庆幸是,精灵一族同样也是一个对于魔法造诣非常深的种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精灵族中那些天才的魔法师们,终于在美丽和实用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他们竟然将精灵族中那些大受欢迎地装饰花纹和魔法阵结合起来,发明出了一种全新的魔法阵!将这些看起来是装饰实际上却是魔法阵的花纹弄到衣服上之后,原本只能作为华丽服装的东西。竟然拥有了铠甲和法师袍的功能!

而且因为是布料制品,和金属没有丝毫地关系,所以就算是魔法师也能够穿着拥有很高的防御力。而衣服上面所附带的魔法增幅作用也让许多战士有了魔武双修地梦想。按理说这种好东西应该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风靡整个泛大陆——精灵虽然将妖精森林划为禁地,但那些能够自由出入的矮人却是整个泛大陆上最有名的装备和武器商人。不过很快,人们便发现,这种东西只适合精灵。因为它们的防御力远比不上真正的铠甲,魔法增幅能力比法师袍也差了很远。纯粹就是为了迎合精灵那种奇特的观念而弄出来的鸡肋而已。说是两者兼顾,却是两者都不能做到最好。

而且精灵那奇特的审美观也让其它种族的人接受起来有困难。那些衣服美倒是美了,可想要穿出来的话。真的需要莫大的勇气。孔雀很美丽,但估计没有几个正常思维的人敢穿成孔雀一样的出门。

实际上,在遇上小雪之后,唐风不止一次的庆幸过,小雪是个弓箭手。作为远程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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