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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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徒-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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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瑞希尔既不否认也不承认,只喝了一杯清水便端坐不动。

沈之默给他倒了一杯麦酒,笑道:“不管精灵还是什么,来了就是客人,干了这杯。”

泰瑞希尔摇摇头,表示拒绝。

“连酒都不喝,你还到底是不是个男人?”沈之默刚才明明看到他在酒馆里鬼混,现在回到家里却不喝酒,按照江湖上的规矩来说,那就是“不给面子”,做为主人是要生气的。

泰瑞希尔仍是没半分表情地说:“我不喜欢喝酒。”

沈之默盯着他,手按在桌子上,低沉着嗓子说:“我不喜欢罗嗦,当我是朋友就马上喝下去。”

哈马尔紧张地看着沈之默,心想这家伙怎么脾气如此古怪,非要人家喝酒,不知道麦酒很贵吗?酒馆里二十铜币一杯,都抵得上一天的生活费了。而且看这样子,似乎对方不喝,他就要动手打人了,见过强奸的、逼赌的,就没见过逼人喝酒的,这小子有点不正常。

沈之默咄咄逼人,横眉倒竖,气氛十分紧张,眼见这个优雅恬静的精灵便要惨遭他的殴打,两个孩子都不敢做声。

泰瑞希尔沉默半晌,接过酒杯一口气喝干。

沈之默展颜欢笑:“这才是好朋友,嘿嘿,从今天开始,你只要在库泽斯卡尔港说是我沈……撒加的朋友,没人敢拿正眼看你。”哈马尔心道:“还没喝醉就开始吹牛了,库泽斯卡尔港谁当我们是根蒜啊?”

沈之默自己也干了一杯,说:“明天,我和你去集市四处走走,反正一看你就是个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没什么事可干,不如先跟我混一段时日吧。”打定主意把盘踞在集市的毒瘤猛虎佣兵团赶走,自己当老大。

泰瑞希尔不置可否,依旧坐着发呆。

第二天一大清早,沈之默兴致勃勃地起身,洗脸漱口,拿一点昨夜的火腿当早餐。吃饱以后,找出前日打制的解腕尖刀,在磨刀石上来来去去,开了锋口,拇指试一试锐利程度,自言自语笑道:“好家伙,今天能不能捞到好处,全靠你了。”那刀尖长,背厚,刃薄,柄短,拿在手里非常灵活,正是近身搏斗的最佳利器。

翻出一片硝制牛皮稍微绑了一下,做成个简易的刀鞘,插进后腰裤带里,衣襟一拉下来,谁也看不出他身藏凶器。

走过天井,跨进铺子内,发现里面坐着个黑黝黝的背影,竟是泰瑞希尔。

“小子,起来得挺早啊。”沈之默打了个招呼:“吃过早餐没?我还剩有半只火腿在厨房,你不吃的话我就留给两个孩子了。”

“不吃。”

“咦,你小子一夜没睡?”沈之默看到他与昨天的姿势一般无二,几乎没有动过,不禁暗暗称奇:“哈马尔说精灵喜欢黑夜和月亮,我还不信,原来是真的。”

泰瑞希尔说:“艾露恩给大地上所有种族以自然的赐福。”

“艾露恩是谁?”

“月神。”

“明白了。”沈之默心道:“也就和我们那里的菩萨、老君一样,都是拿来骗人的。”

让两个刚起床的学徒拉开风炉,交代几句,走出门口,对泰瑞希尔说:“既然你不吃东西,那我们去集市看看热闹。”

第10章 电系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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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提醒,请保持耐心,阅读到第4集,相信小宝,相信《超级教师》,相信《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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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忙碌的港口,太阳才刚升起来,街道已经非常热闹了,巷子外人来人往,推着独轮车的商贩急匆匆经过,朝熟人打个招呼便各自忙活生计。

巷子的台阶高低不平,到处坑坑洼洼,有人的小推车车轮卡了一下,整架车子弹起来,上面堆放的陶器全部倾翻,碎片落了一地。泰瑞希尔跟在沈之默后面一言不发,也不管他要去做什么,反正叫跟着就跟着。

沈之默把手插进裤袋里,摆出一副很无聊的架势,冷笑道:“哦,看起来猛虎佣兵团的人比我想像的要快一点。”只见路口站着一堆人,为首的赫然就是昨天的手下败将西蒙。

大约十余人横在当道,威风凛凛,统一皮甲装束,腰间挂着长剑,每一个人都眼神不善,透出凶恶的光芒,一看样子就是要准备寻衅滋事的流氓,路过的行人都小心避开。

猛虎佣兵团有自己的徽章,绣在衣襟的左胸,图案是一只黑色斑纹的剑齿虎,脚下踏着挣扎的猎物。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是一个整体。

但除了徽章,他们似乎并不完全一样,站在前面的西蒙皮甲鲜亮,长剑刺眼,脚下环绕着一个若有若无的“虔诚光环”,一眼就能看出是名骑士。而他旁边的一名男子目光猥琐,时不时游离飘动,皮甲式样简单,没西蒙那么厚重,各处关节还特意留出空挡方便活动,腰间是两柄冒出绿色寒光的匕首,沈之默依稀可以判断,这人是这个世界特有的职业:盗贼,也可以把他们叫做刺客。盗贼与街上的小偷、流氓并不相同,他们常年与阴影为伴,凭借老到的计谋,过人的本领,以及优秀的欺诈和隐藏能力,他们在从事偷窃,谋杀,间谍和暗杀方面的工作时游刃有余。

右边一人身高只及西蒙的胸部,身材矮壮,有个硕大的鼻子和长长的结成辫子的胡须,胳膊几乎和小腿一样粗细,拎着一把比他脑袋还大的方形锤子,看起来不下四五十斤,拿在手里轻松自如,居然浑若无物。

后面还有一个,灰色的皮肤,鼻子又尖又长,下颔两颗与野猪有得一比的獠牙岔了出来,身材瘦高,只是老弯着腰,让他看起来很像野兽。沈之默听说过这是南部黑雨丛林的食人族,嗜血、残忍,手段令人发指。塞尼亚帝国的战士曾说宁可遇到十个兽人也不愿碰上一个食人族,撞在他们手里,可不止是死那么简单。

以沈之默独特老到的眼光来看,这群人当中最厉害的还是西蒙和食人族。西蒙自然不用多说,手下败将不足道哉,那食人族眼神凶厉,虽然长得瘦,但裸露的肌肉充满爆炸性力量,绝对不是可以忽视的对手。看得出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一场恶战,把泰瑞希尔叫来,似乎是个错误的决定,一个流浪的精灵能帮得上什么事?不用老子分心照顾他就万幸了。

两帮人马相对站立,虎视眈眈,行人争相走避,中间长长一条巷道形成真空地带,比起来沈之默才区区两个人就显得寒酸多了。不用说西蒙肯定是来寻仇的,长着黑头发的陌生年轻人,很容易打听到住址,不过一名曾经视荣誉为生命的骑士居然沦落到纠集人手群殴的地步,真让人感叹。

晨风吹乱了沈之默解掉发髻的长头发,只一件松松垮垮的白色短腰衬衣披在身上,前襟还特意松开几颗扣子,露出宽阔胸膛,平淡深沉如水的面容,漫不经心的表情,令这家伙看起来有几分吟游诗人的气质,若是腋下再夹着一本《风车骑士历险记》,手里拿着竖琴的话,就更让少女喜欢了。

矮人粗哑暴躁的嗓音说道:“西蒙!他就是昨天故意扰乱集市秩序的人吗?”声音之大,好像在扯着喉咙拼命吆喝一样,周围人都不禁粥起眉头。

西蒙严肃地点点头,不自觉抓紧剑柄。昨天被卸脱关节,其中被沈之默灌注内力,痛得死去活来,连请了好几个神职牧师都得不到有效治疗,以为这双手从此不再属于自己,不免又痛又恨,直到半夜来了个精通肢体结构的兽族萨满才帮他把关节接上。一夜的折磨,心里早对这人十分惧怕,于是找来帮手备言敌人强大,猜测可能是内海“剑与玫瑰”海盗团派来的,为挽回颜面,言辞中对沈之默夸大十倍,引起团长重视,这才让高手派他一起出战。

矮人说:“天啊,西蒙,你不是脑子进水了吧,这个人能把你打得喊爹叫娘?哈哈哈!青鸟骑士团的人果然都没什么真实水平。”

西蒙咬着牙说:“你尽可以找他单挑。”

“当然,我会让你见识矮人无与伦比的力量。不要试图轻视矮人,否则你会后悔终生!”

矮人大踏步向沈之默走来,腰肢一摆一扭,肩极宽,手和腿都很粗,仿若硕大的肉球,连带手里那把锤子的重量,每一步踏下来都扬起尘土,果然极有威势。

沈之默对泰瑞希尔说:“这里许多人我照顾不了你,你先回铁匠铺去吧。”泰瑞希尔话不多说半句,扭头就走。沈之默心下一凉,暗想:“市井中每多奇人义士,我却看走眼了。这精灵算不上什么人物。”原来这是他的试探之语,传统侠客心中不在乎结交之人武艺如何,而是看对方的义气深厚程度,那精灵面对强敌随手抛弃同伴退避,虽然是因为他的一句话,却不是他想看到的。——沈之默自信以自己的功夫,即使泰瑞希尔留在这里,也不会造成任何阻碍。

矮人喝道:“你就是打败西蒙的‘剑与玫瑰’海盗团成员吗?”话音刚落,大锤夹着呼啸的风声朝沈之默当头当脸砸下,隐带雷电闪烁,震荡着空气,让人看到都忍不住心惊肉跳,只觉这一锤子下去沈之默化成肉泥是免不了的事。连西蒙也是又怒又喜的神色,怒的是肯定要被矮人取笑了,喜的是沈之默这个仇人终将“伏法”。其他佣兵团都不动声色,没有上前插手的打算。

沈之默不敢高估自己,硬接这一锤是可以,但代价太大,接下来很难应付食人族和西蒙的挑战,还是留点力气为好,于是轻轻巧巧向后跃开。矮人收不住手,大锤抡空,重重击打地面,砰的一声,大地似乎在晃动,坚硬的石板显出龟裂纹,碎石渣纷纷飞溅。

沈之默正要用七伤拳进行反击,这时矮人眼前一寸距离突然凭空闪出一团白荧荧的电光,浮空几秒后立即炸开,沈之默还道是对方使用的障眼法,没想到那矮人仰后飞开,鼻子歪过一边,胡须全部烧焦成光秃秃的一片,脸上血肉模糊,还有电花跃动哧响。

三四米外的泰瑞希尔静静看着矮人说:“不准打他。”

魔、魔法师!电系魔法师!西蒙等人全都愣住了,呆在当场动弹不得。

魔法师拥有超越自然的力量,他们可以娴熟自如地掌控元素为自己服务或是作战,有些魔法师经过修炼以后还能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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