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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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行-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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敌人前派的长刀已经落下,这是一个绝好的反击机会。

可还没等杨志发出命令,可怕的声音再次响起,“后排!”

后排的铁甲怪人同时前踏一步,中的长刀如风车一样砍下:“杀!”

杨志采用的正宗西军战法,后面大车之后是王府家丁们的弓弩,前排是二十个悍勇的重甲步兵。而敌人的队型也采取同自己一样的阵势,大家的队型都一样密集。不需要瞄准,只要手中武器一挥而下,肯定能砍出目标。

只是,龙卫军身上的铠甲实在太坚固了,杨志手上的朴刀砍上去根本着不了力。而他手下士兵身上的盔甲一遇到敌人手中那件奇怪的长刀就如纸糊一样,根本没有任何防御作用。

陌刀砍进肉体,砍断骨骼。惨烈的叫声响成一片。

“前排!”

“杀!”

眼前且是雪亮刀影,刀于刀之间没有半点缝隙。

“该死啊!”杨志手中扑刀架开两把陌刀,身上一阵剧烈震荡,敌人那沉重的武器几乎将他的身体都震得酥了。

敌人的攻势如暴风骤雨一样无休五止,恍惚间如同一面锋利的墙壁,任何敢于栏在前面的东西都要被绞杀成粉末。

这是什么刀阵啊?

他心中不禁有些发寒,禁不住退了一步。

在此战之前,他本信心十足。在他看来,龙卫军也不过五十人,虽然在数目上占据一定优势。可杨志手下这二十人可都是王黼从西军中挑选的亡命之徒,虽说不能以一抵十,抵五总是可以的。再说了,禁军是什么德性,杨志实在太清楚了。不过是一群老爷兵而已,一旦开战,只要抢先杀他们几人,自然就散了。

可今天的情形实在太古怪,一动起手来,杨志和手下的精锐根本就没有任何动手的机会,一开始就被人家压得死死的。

退了一步,杨志脚下一绊,环视四周,哪里还有一个活人。

脚下全是鲜血的热气,满地都是尸体,很多人都是被人一刀两段,死得极其惨烈。

为首那个浑身钢铁的人又是一声大叫,“李鹞子!”

三匹战马突然顺着山坡冲下,马背上的三人也未着甲,只手持一把似刀非刀,似剑非剑的短兵器,清风一样从大车后面的人群中拂过。三人手中的刀子连连挥下,“刷拉!”一声,不断有人头跃上半空。横刀的锋利已经大大超过了同时代的短兵器。

“降者不杀!”李鹞子尖锐高亢的声音响起。

杨志差点将眼睛闭上了,战斗到现在已经没任何悬念了。事已不可为,还是早些逃命要紧。

他猛地跃上一辆大车,四下看去,“恩相,恩相,快随杨志杀出去!”

可人仰马翻中哪里找得到王黼的身影。

“杀!”又是一排刀影排山倒海地斩来,劲风扑面,吹得他无法呼吸。

杨志抖擞起精神,手中扑刀舞成一团雪光,脚一用力,背着身子往后一跃。

可终究是慢上一拍,三把陌刀同时斩中他手上扑刀,铿锵颤鸣中劣质扑刀断成碎片。眼前全是那种古怪武器的亮光,甚至能嗅到敌人兵器上鲜血的味道。

冰凉的刀刃破甲而入,剧烈的疼痛激起了杨志的凶性。他大喝一声“呔!”身体腾空而起,再次背身往后一跃。身体重重地撞在地上。

“唰!”一排陌刀落在大车上,将车上的箱子“碰!”一声砍开,里面的金银珠宝如水流淌。

这个时候,到处都是王府中人的求饶声,睁眼一眼,那群家丁已经跪了一地。

骑在马背上的那个小个子刀尖上跳着一颗血肉模糊的人头,尖声大笑:“王黼已被我杀了!”

“罢了,罢了!”杨志心中一阵冰凉。从开战到现在,他都在这阵暴风骤雨般的攻击中疲于招架,到现在居然没有发出一招。

敌人的武艺并不高,如果单独挑出一个人来,他都有信心在三招之内将之击倒。

可问题是,他没有机会。

就这么被动挨打。

无力感从心中浮起,竟有些遍体发寒。

他本是一个功名心极重之人,一心想恢复祖上的威名。这才投靠到王黼府上,本以为搭上了当朝宰相,日后定有大好前程。就在前一段时间,王黼已经答应推荐他去淮西路做一个从五品的州团练使。却没想刚一换皇帝,王黼便被罢相流放。这个时候,他还对王黼抱有幻想,认为只要护着他逃到太上道君皇帝身边,日后往相公官复原职,自己也算是立下大功。翌日,飞黄腾达指日可期望。

现在,王黼已死,那点幻想自然随风而去。杨志只觉得灰心丧气,哪里还有半点战意。他在地上一滚,顺着河堤落进滚滚的河水之中。

在落水的一瞬间,杨志还在郁闷,打了这么久,自己居然只来得及砍出一刀。这仗打得还真是憋气呀!

按说,杨志一身铁甲,落水之后再无生理。可杨志本就武艺出众,顾不得身上的伤口疼不可忍,猛一挣扎,居然将身上那具铠甲扯成两半。

手中拿着两片如朽木一样的铠甲,杨志浮出水面,心中苦笑,“这样的铠甲遇到龙卫军锋利的长刀,不败才怪!”

身上的血不住流淌,河水也冷得刺骨。杨志顺水游了几里,见再没追兵,这才爬上岸去,回开封取了家眷往东而去。

开封他是不敢再呆下去了。

第三卷 金瓯

第七十五章 屠戮

天开始阴沉下来,先前的大雪突然停止,但黑色的乌云已同灰色的河水沾在一起。湿漉漉的潮气在光滑的板甲上凝结出一层水珠。

转眼间就诛杀了二十个精锐西军汉子,敌人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这也是杨华新训练出的陌刀阵的第一场实战,战果非常惊人。这也不是才五十人,假以时日,再招收到合适的士兵,一千多陌刀兵纵横于战场,哪又是何等的光景。

残酷的杀戮吓坏了王相府的家人,在这种压倒性的优势面前,所有人都放下手中劣质的武器,双手抱头蹲在地上。

“哈哈,哈哈!”杨华掀开面具,纵声大笑,感觉扑面而来的冷风清爽之极,前些日子在开封时的郁闷一扫而空。

再看看自己手下的士兵,一个个都神情亢奋。这次战斗,没有一个人阵亡,唯一只有一个运气不好的家伙在冲下山坡时摔了一交,把脚踝扭伤了。到战斗结束,这个倒霉的家伙都还没来得及站起身来。

走到李鹞子面前,看了看他刀尖上挑着的那颗头颅,他甚至还伸出手指翻开那家伙的眼皮,看了看里面那颗粒金黄色的眼珠。

说起来他同王黼没有任何个人恩怨,加上又不熟悉历史,并不是很痛恨这个所谓的奸臣。奸臣这种东西任何时代都存在,也可以理解。但是,皇帝要他死,而杨华现在不过是以皇帝为代表的国家机器中的一颗螺丝钉,自然要随着这台机器的巨大惯性运转。

但不可否认,这场酣畅的杀戮让他心中大感兴奋。

军队,军队就是要杀人的,只有杀人才能保持战斗力。嘴角带着一死冰冷的笑容,就让王黼的头颅来做我的进身之阶吧。不管从公私哪方面来看,都是一次值得庆贺的胜利。

李鹞子小心地将王黼的头颅用一张锦缎收好,跳下马来,指着那群俘虏问:“杨将军,这群俘虏怎么处置?”

“还能怎么样,都屠了!”满手都是鲜血的古松突然冷冷地说。

杨华倒被古松的杀心吓了一跳,不过,古松这话一说出口让扬花长松了一口气。他也有想法将这群人都给杀了,可做为一军之主,这样的事说得却做不得。又古松来决断自然是最好不过,或许,在他心目中,奸臣死有余辜,奸臣的家丁也不会是好人,杀之理所当然。

这群家丁和脚夫留不得,一旦让他们走脱,回开封之后必然到处宣扬龙卫军杀王黼一事。虽然皇帝深恨王黼,可北宋有不杀士大夫的传统,王黼一死,大可报个路遇金人被害。

现在若留下人证,将来被有心人一利用,皇帝需要给天下人一个交代。到那时,倒霉的可是杨华自己。

杨华不是傻子,再说,他也不愿在新旧两党中陷得太深。到靖康二年,两个皇帝,新旧两党被金人一网打尽,现在依附他们任何一方都没任何意义。他只对龙卫军的弟兄,对自己负责。

这是一个危险的世界,在古中国,走差一步就是一个你死我活的下场。杀戮,也许是解决问题的最直接手段吧。生存就是战斗,战斗就是杀人。

因此,即便这群人都已经放弃抵抗,杨华还是默许了古松的屠杀。

古松命令所有的俘虏将手中武器扔进滚滚的河水当中,然后用细麻绳将他们一个个捆起来,让所有人都跪在地上,一一用陌刀砍死。

没有人帮忙,所有人都沉默地站在一旁边看只古松一个人动手。刚开始时,古松还砍得上劲,几乎是一刀一个。渐渐地,他动作不那么流利起来。显然,这重达十五斤的陌刀让他双臂酸麻。到最后,他只得无奈地放弃了陌刀,只抽出腰上的横刀,随便在俘虏脖子上一抹,然后一脚踢下河去。

“这家伙够狠!”李鹞子有些悚然动容,“妈的,比我们党项人下手还毒。”那群俘虏号叫着死去,河面上浮着一层鲜红的液体,转瞬就被浊浪吞没。

“可惜了……”杨华摇摇头。

“可惜什么?”

杨华不想再说下去,他突然被自己心中的一个念头给惊住了:如果现在有新兵就好了,让他们也见见血。

低头看了看满是茧子的手,上面全是鲜血,敌人的,自己的血都曾经在这双如生铁一样的手上流过。杨华心中突然有些难过,这还是我吗,这就是我所想要的生活吗?

“打扫战场,我们回城。”

即便皇帝已经下诏查抄六贼的财产,可开封府的人一直没敢动手。因此,王黼虽然被流放,可财产并未受到损失。房产固然只带不走了,但府中金银细软却装了满满六大车。

杀人花不了多少时间,但打扫战场却很是麻烦。

等古松带人清点完毕,数据很快报了上来。一共有白银九千两,黄金四百两、绸缎三车、各色玉器四百二十一件、珍珠六盒、皮裘一百一十三条,还有不少叫不出名字的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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