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 作者:pri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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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 作者:priest-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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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
  小贺也不再试图和他交谈,因为这小崽满脸血一身伤,还杀气腾腾的模样让他有点毛骨悚然。
  直到魏谦冲过来一把抱起了魏之远。
  小男孩好像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抱着他的人是谁,他后知后觉地放松下来,手里的钢管“呛啷”一下落到了地上弹了两下,小贺看见那双布满尘土和血的苍白的小手紧紧地攥住了魏谦的衣服,接着,魏之远整个人都哆嗦了起来,就好像这孩子天生反应比别人慢半拍,直到这会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直到这会才刚知道害怕。
  他像小猫一样叫了一声:“哥……”
  小贺看着小孩猫崽一样小心翼翼地把头埋进魏谦的颈窝里,还以为他要哭,可是魏之远到底没哭,他只是在大哥怀里瑟瑟发抖了片刻,过了一会,仿佛要确认什么似的,又叫了一声“哥。”
  魏谦问:“疼不疼?”
  魏之远从不知道大哥也有这么温柔的时候,几乎有些受宠若惊,先是本能地点点头,而后反应过来,又用力地摇了摇头。
  没想到他这一摇头,两行鼻血就流淌了下来,魏之远立刻抬起袖子,囫囵地抹下去,偷偷地把沾了血迹的手背在身后,生怕大哥嫌弃。
  可是这回,他那脾气臭嘴毒的大哥没有嫌弃,也没有放下他,甚至允许他腻腻歪歪地伸出胳膊搂住自己的脖子,把头靠在自己的肩膀上,一路把魏之远抱回了家。
  魏谦还是个少年,个头已经差不多了,肩膀却没有完全拉开,骨头有些硌人,肌肉没来得及长成型,硬邦邦的。
  可是这硬邦邦的肩膀硌得他越疼,魏之远就越觉得有安全感。
  小男孩不知不觉中,竟然靠在了这么一个硬邦邦、带着些许药味的怀里睡着了。
  
    第十三章

  宋小宝和魏之远这两个崽子的相处模式,比每年妹子身上流行的衣服还要让人费解。
  通常是五分钟之内能在“互掐”和“和好”之间无障碍切换好几次。
  ……比闪电还要迅捷无常,不是愚蠢的凡人们能跟得上的。
  宋小宝在给魏之远起外号上,极尽其稀有的语言天分,她最喜欢的几个外号是“狗崽子”、“大眼灯”、“芦柴棍顶的羊粪球”(简称“羊粪球”)、“小王八”“王八蛋”等等……魏之远则比较简洁,通常“丑丫头”三个字就能眨眼间杀她个干干净净。
  不过那天以后,宋小宝对魏之远的称呼忽然之间不再那么千变万化了,她从此将其精简成了一个“二哥”。
  宋小宝停止了单方面的挑衅,在魏之远面前,她终于从一个讨人嫌的熊孩子,变成了一个可人疼的小丫头,魏之远投桃报李,自然也把对她的称呼精简成了“小宝”,从此,两个小崽子从宿敌关系进化成了正常的兄妹关系。
  然而魏谦没空对这些小孩子们的闹腾与和好喜闻乐见,他们俩只要不动手,即使吵架了他也看不出来,和好了,他也同样没什么感觉,魏谦天生能做到对自己不感兴趣的事熟视无睹。
  那天,魏谦给魏之远的小脸上抹完消肿的药,脸上不动声色,也没什么表示,先别别扭扭地安抚了被他迁怒的小宝。
  小宝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可怜巴巴的小眼神简直让人心碎:“哥,你还生我气吗?”
  魏谦垂下眼,手指无意识地在身侧捻了捻,他脸皮绷得严肃,心里却尴尬又懊恼,面对他的宝贝妹妹,魏谦既没有办法像正常人一样挺胸抬头地说“对不起哥不该打你”,也不能干脆利落地摇个头说一句“不生你的气了”。
  俩人足足僵立了十多秒,魏谦才开腔说:“我……咳,我以后一个礼拜给你们俩十块钱吧,你不是爱吃冰棍吗?”
  竖着耳朵旁听的三胖听了简直要绝倒,服了这头顺毛眯眼逆毛炸的驴。
  魏谦擦干了小宝的眼泪,把她哄好,又把俩孩子赶去睡觉后,他这才走出家门,和三胖他们说:“找到这个人,我必须要废了他。”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和语气收敛得几近于平淡,就好像随便一句“我要去楼下买包烟”。
  大概就是从那时候,少年魏谦开始学会了喜怒不形于色。
  三胖觉得,出于哥们儿义气,他应该附和,可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有一点隐隐地恐惧,当着其他人的面,他没好意思说,说出来显得自己很怂。魏谦眼下是乐哥那的红人,小贺他们多少有点巴结的意思,一个个信誓旦旦地说一定帮他找到这个人,三胖在旁边拍了少年瘦削的肩膀,一个字也没说。
  表面上,是别人把话都说尽了,三胖他一切尽在不言中,实际上,在三胖的内心世界里,某种巨大的忧虑开始浮现出来。
  打架,闹事,甚至小偷小摸,这些都是混小子们的日常,尽管都不是好事,可捅不出大篓子,可魏谦只说了那么一句话,就不再提这件事了,转身去和小贺他们客套地道谢。
  三胖了解他,知道他这是在憋着大事,他感觉到那种孤注一掷、无法无天的杀意,觉得魏谦这是要疯的前奏。
  那一瞬间,三胖衷心地希望那个变态躲远一点,永远不要被魏谦找到。
  魏谦确实要疯,第二天就拆了石膏,转到了妖魔鬼怪的夜场,这样,他就能在白天继续接送俩孩子。
  那时候摇头丸之类的新型毒品还没能流行起来,相关的监管也不严,夜总会里什么都有,有早期的性工作者,也有病病歪歪的瘾君子,有年轻人疯狂的舞池,还有摇滚青年深夜狂欢的剧场。
  通宵达旦,酒气熏天。
  两碗黄汤上了头,几乎每天都有闹事的。
  魏谦对付得就是这一帮人。
  他的胳膊刚长好,就开始了新一段密集的干架生活,他几乎每天都要带人打一架,每天凌晨都是一身酒气一身伤的回来,短短的两个月,魏谦就以疯狗一般的姿态,横空出世,成了一个颇有名望的打手。
  乐哥不亏待有本事的兄弟,那段时间让他收入颇丰,而那个变态的消息,也一直有小兄弟在给他打听。
  可不知道是不是三胖少年的祈祷感动了上苍,竟然真的一直没找到。
  魏谦的身体在一次又一次激烈的冲突中变得结实起来,也开始有人叫他小魏哥,他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染上了真正的打手的危险的气场,和当年那个中午偷偷溜出学校跑到台球厅蹭饭的少年判若两人。
  暴力,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在这种行为中,它能不断地自我奖励,自我加强,最后改变一个人的人格。
  没有接触过的人,永远也不会明白为什么会有人沉迷于暴力。它就像一剂毒品,能在一瞬间点燃身体里的肾上腺素,能用一种剑走偏锋的方式建立起扭曲的自尊和自信、安全感、归属感、乃至于在小兄弟们畏惧的目光下,魏谦能在其中找到某种程度上的自我“价值”。
  它能带给人一种类似于“成功”的体验,而就如同“成功”会在潜移默化中把一个人变成“成功者”思维,“暴力”也会在潜移默化中把人变成“暴力者”思维。
  沉迷于其中的人,会不由自主地开始自我膨胀,规避正常人对“后果”的顾虑,规避其他的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畏惧与负罪感会在自我否认的情况下率先瓦解,而后自我控制力开始崩塌,直到最后,这个人所有的良心、道德感与温情,都会一同在内心泯灭,终于落到一个“不可救药”的地步。
  有人说所谓“亡命徒”大多是为了钱连命都不要的人,其实并不准确,他们不要命换来的东西,远比单纯的“金钱”的价值复杂得多。
  而魏谦,就步履清晰地走在这条康庄大道上。
  他无知无觉,冷眼旁观的三胖却简直心惊胆战。
  三胖终于忍不住,第二次私下里和魏谦说:“你别干这个了,还是去看网吧,那多轻松,白天还能休息一会,咱弟弟妹妹上下学我替你接送好不好?”
  当时已经是深秋了,魏谦仗着年少火力壮,傻小子睡凉炕,丝毫不讲究地把脑袋伸进水龙头下面,用凉水冲洗,听见这话的时候,正好抬起头来。
  他拎起一条毛巾把自己劈头盖脸地乱擦一通,然后用力左右甩了甩脑袋,回答说:“不用,你别多事。”
  三胖只好再次闭了嘴。
  三哥看着魏谦长大,了解这小子,说一遍可以,他知道是好意,也知道领情,说多了他那驴脾气上来,真能六亲不认地急。
  三胖只好岔开话题:“哎,你说那麻子怎么回事?神出鬼没的。这街坊邻里地住着,我还一天往医院跑一趟去看他妈,可愣是半个月没见过他了,怎么回事?”
  麻子他妈在重症监控室住了好长时间,高昂的住院费弄得这哥仨差点砸锅卖铁,最后麻子把他们家房子给抵押出去了,借了一笔钱,好歹让他妈捡了一条命,可是她烧得不像人样了,一条胳膊和一条腿彻底截肢,再也站不起来了,估计以后也要这么不人不鬼地过一辈子。
  以后他们再也没地方吃她做的豆浆油条了。
  魏谦一愣,他白天没事的时候也会去医院,看看账上还有没有钱,尽自己能力补上些,但他也有半个多月没见过麻子了——他还和麻子在同一家夜总会工作呢。
  三胖皱起眉:“你说那孙子二百五兮兮的,不会出什么事吧?”
  被他一提,魏谦上了心,有一天晚上他正好值后半夜的班,魏谦特意磨蹭了一会,在监控室里等着,等到了三点多,魏谦已经快睡着了,他看见麻子打扫完第一批退了的包厢走出来,监控很不清晰,魏谦看到距离麻子不远处还有另一个人,长什么样看不清楚,但是一直和麻子保持同样的距离。
  好像竭力不让别人发现,他和麻子是一起的。
  魏谦一激灵,他从监控室出去,留了个心眼,避开了摄像头,小心地跟上了麻子。
  他不敢跟太近,和麻子一起的那个人太警觉,几次三番地往后看。
  麻子和那人走进了一个避风的小胡同,天还没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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