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倒老公大人·在遗忘的时光里重逢作者:吉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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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倒老公大人·在遗忘的时光里重逢作者:吉祥夜- 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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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庄竟然知道她喜欢吃茄子……
    要知道,宁晋平和宁震谦都是不吃茄子的,这道菜算是完全为她一人而做……
    自己总归是幸运的,世上能像她这样拥有这么好的婆婆的人,该不多吧……
    盖上饭盒正打算回办公室吃晚饭,身后又响起了汽车驶近的声音,她回头一看,只觉车十分眼熟。
    待车上的人下来,她才想起,这是骆东勤的车。
    下车后的骆东勤,一身深灰色系商务正装,短发一丝不乱,和在老家遇上的他完全不同的两种风格,不变的却是他的笑容,不过于张扬,亦不过于收敛,手里提了好几个纸袋,可丝毫不影响他举手投足的风采,此时正风度翩翩朝她走来,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人,她没留心看,亦不知他是谁。
    “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请救命恩人吃顿饭?”骆东勤笑容潋滟,走到她面前。
    “这个……谢谢,我家人给我送了饭。”陶子举了举手里的饭盒,对骆东勤的态度跟从前一样不远不近。
    忽的,一个人影从骆东勤身后窜出,兴奋的吼声亦同时响起,“死丫头!见了我居然声也不吭!不认识我了吗?”
    陶子盯着眼前的人,微微蹙眉,而后亦欣喜异常,“林昆?居然是你!林昆!”
    “死丫头!总算你还有点良心!”多年不见,林昆怎不开心?上前居然抱起了陶子,抱着她打转。
    陶子倍感意外,兴奋地笑着叫着,“啊——你这臭小子!快放我下来!”
    林昆岂肯听?一直转圈,转够了才把她放下,啧啧端详着她,“怎么这么轻?感觉你越长越轻了?还是小时候胖乎乎的样子可爱!”
    陶子也笑盈盈地打量他,嘴上不服输,“你才越长越歪,怎么就长成长豆角了?还是被虫驻了的!痘哥!”
    痘哥是林昆的外号,高中时的他脸上总是长痘痘,所以同学们都叫他“痘哥”。有一回吃了辣椒,一夜之间脸上百花齐放,陶子还极损地吟了句诗,“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一时间广为传唱。如今奔三的人了,随着年月的增长,痘痘亦有所收敛,但总有那么几个顽固分子,在他脸上蠢蠢欲动。
    林昆喷笑,“东勤哥,你看看她这张嘴,还是这么不饶人!”
    其实,陶子的话夸张了,如今的林昆,除了脸上那几颗碍眼的痘子,长得瘦瘦高高的,一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白牙,典型的阳光男孩。
    幼时的冤家对头,各自成长为美好的样子,仍然记得曾经斗得你死我活的往事,却早已不是那份情怀……骆东勤看着陶子发自内心的兴奋和笑容,目光渐转柔和,笑道,“人家是著名女主播,你和人家斗嘴皮子,不是不自量力吗?”
    林昆听了,大声惨呼,“两人合伙起来欺负我一个人!不行!这可不行!”
    陶子再一次大笑。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笑容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职业,能这样毫无城府地大笑一次,有时候想想,也是一件奢侈的事了……
    “胖囡!说吧!兄弟我大老远的投奔你来,这晚饭你打算怎么办?”林昆赖上了。
    高中时的林昆其实已经有小男子汉的品质了,非但再没欺负过陶子,反而给了陶子许多的帮助,那时候爷爷年纪大了,家里许多重活都是林昆帮着做的,尤其爷爷去世的时候,林昆在安葬和出殡的事情上都给她帮了许多忙,如今许久不见,陶子亦觉她该尽尽地主之谊才是,于是道,“那是当然!走吧,我们……”
    “我看这样!”骆东勤打断了她的话,“今天北京的天气不错,这个时候夕阳正好,陶子家里也给她送了饭,不吃的话挺浪费的,不如我们温习一下青春的滋味,林昆,你去跑跑腿,买些吃的来,那边不是有个小花园,还有长椅吗?我们就在那小花园晒夕阳野餐吧!”
    “好主意啊!”林昆马上附和。
    “可是……这样会太怠慢了……”陶子还真没见过这样请人吃饭的。
    “我俩谁跟谁!说啥怠慢!差点成了我媳妇儿的人!”林昆不知死活地开玩笑。
    “说啥呢!痘哥!”陶子狠狠瞪他,最不喜的就是别人开这种玩笑。
    林昆嘻嘻一笑,“你不知道吧?我爹说的!小时候我皮,我爹揍我,我还跟他杠,结果我爹说,你再皮长大了就把囡囡说给你当媳妇!让她揍得你服服帖帖!”
    “……”陶子无语,这是要黑她吗?她一直是被欺负的好吗?
    骆东勤一听哈哈大笑,“林昆,你小子就丢人吧!这话听着,像是只有桃子一人才管得了你似的!”
    林昆亦笑,“可见她小时候有多横!我们几个男娃被她揍得浑身是伤!你看,你看,这还是她小时候咬的呢,这疤去不掉了!我告诉你,胖囡!我这可是破相了,如果找不到媳妇儿,你就真把你自己赔给我!”林昆指着脖子上一个疤印给骆东勤和陶子看。
    骆东勤勉强绷住笑,对林昆道,“快去买吃的去!啰嗦!”
    “是!”林昆这才撒开腿跑了。
    只剩陶子和林昆俩人了,陶子被林昆揭了老底,难为情地红了脸,“你别听他瞎说,我可没那么凶悍!”
    “女孩儿凶悍一点没什么不好啊!至少可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不然,你难道由着林昆欺负你?”骆东勤轻柔地道。
    骆东勤讲话的声音总能给陶子一种错觉,就好像时光突然静止下来不再忙碌流淌;就好像置身于烈日下的菩提树荫里,闭目沉心,焚香梵唱……
    陶子将之归为错觉,是因为,她的习惯和潜意识都不允许自己对任何除了宁震谦以外的男人产生不一样的感觉,而这种感觉却真真实实的来了,虽然不强烈,更不热烈,可是,却足以让她全身的防御系统自动启动,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
    她稍稍退了一步,莞尔,“也对!林昆那小子就不是好货!”
    骆东勤提着纸袋,晃了晃手腕,“先过去坐着等林昆吧!”
    也是,他提着这么多东西老在这站着累,于是和他一起先走进了小花园。
    长椅还算干净,骆东勤却犹不放心,先擦了擦,才让陶子坐下。
    “谢谢!”一个细心的,有绅士风度的男人。对骆东勤的认识,又多了一层,可是,距离感也加大了一寸。
    没有了林昆在中间搅和,陶子觉得无话可与骆东勤说,冷场,让她觉得尴尬,想起上次他的车送她回京的事来,道,“谢谢你送我回北京,你的脚好了吗?”
    “不用,只是顺路而已。脚没事了,不然我今天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他轻轻地道,目光间或扫过她的脸。
    两人又说了些无关痛痒的场面话,骆东勤暗笑,索性谈起了自己的建厂计划,陶子一听,兴趣就来了,一时和骆东勤侃侃而谈,提出了自己的很多想法,骆东勤居然对她的意见很认真地对待,一一还做了记录。
    陶子有些难为情,“我也就是一个外行,随便瞎说的,你别当真!林昆可能懂得更多一些,他念的是农大,在这方面很有研究。”
    “怎么会是瞎说,当地的情况没有人比你们当地人更了解,可惜当地的百姓却没几个肯说或者能说出来的,你说的这些很有价值,我会在高层会上提出来的,至于林昆,我已经请他在厂里任职了,你有兴趣吗?我诚挚地邀请你加入我们。”骆东勤一脸认真。
    “这个我可不行!我也就能瞎说!所谓狗肉上不得正席就说的是我这种!”陶子呵呵自嘲地笑。
    骆东勤也不坚持,而不远处,林昆提了几袋吃的,往这边跑来。
    “来,吃晚餐了!绝对丰盛的一顿!”林昆把吃的一一摆出来,啤酒、汉堡、盖码饭、烧烤、面包蛋糕、还有一只大烤鸭,而且还是没片的……
    “这真是中西合璧啊……果然丰盛……”陶子惊叹。
    林昆撕下一只鸭腿来,递给陶子,“来!记得我们从前偷了村头王婆婆家里一只鸡在山上学武侠剧里烤叫花鸡吃吗?那叫一个香啊!我们几个馋得口水直流,可小震哥太偏心了!两只腿两个翅膀都给了你,鸡胸肉也给了你,我们几个就光啃骨头了!”
    陶子正绽放着笑脸,骤然而来的这个名字如一根针芒扎入了她的心里,她整个人都被钉住了,笑容也在脸上定格。
    “接着啊!”林昆道。陶子头微微一歪,笑容复苏,也不和他客气,接过鸭腿,和他们一起开了罐啤酒,泡沫汹涌而出,淋得她满手都是,可那有什么关系?难得张扬一次,难得青春一回,三罐啤酒在空中一碰,黄色的液体飞出,夕阳下透着不一样的颜色。
    “干杯!”陶子畅然大笑,仰头喝了一大口,啤酒酸涩的味道沿着喉咙一直落尽心里。
    低头放下啤酒罐时,眼前忽然多了一张洁白的纸巾,还有握着纸巾的白皙的手。
    “谢谢。”她接过纸巾来,轻轻地擦着手上的啤酒。
    林昆过瘾似的狠命咬了一口鸭胸肉,道,“还是小震哥当年说的对,这鸡鸭就得整只整只捧在手里咬,这才叫大口吃肉大碗喝酒,过瘾!自从那次以后就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鸡了!可惜,一次就足够了,我被我爸揍得一个星期下不了床,小震哥也挺惨,赔了钱不说,还去王婆婆家帮忙干了好几天的活,不过,他是主动的!说什么男人大丈夫敢作敢当……咦,囡囡,你在北京这么久了,见过小震哥没有?”
    陶子听他一声又一声地提着“小震哥”这三个字,一直闷不出声,突然问到她头上,她一时还不知怎么回答,“见……见过……”
    “是吗?带我去见见他吧!他现在是级别很高的军官了吧?一定威武极了!”林昆对宁震谦一向崇拜,此时眼里升起向往的光,“他最后一次来村里那回,他还叮嘱我呢,让我千万不可再欺负你,还要多照顾你!现在都在北京,轮到他照顾你了吧?”
    她低着头一笑,淡淡的,并不愿多提,“是啊!正团,上校。很厉害。”对于他是否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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