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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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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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个没有开始没有结束的动作,是从一个隐秘地点转移到另一个隐秘地点的侧身躲闪。然后,那个对着手机大喊的家伙继续往前走着,从那家餐馆的窗玻璃上可以看到几个纽约大学的学生,一个流浪汉,还有在西百老汇街奔驰的出租车。我朝前迈了几步,那个流浪汉也朝前走,我心头猛地一震,意识到我正在看着自己。显然我出门的时候没有在意身上的衣服。出门的时候,我在那件灰色运动衫上面罩了一件外衣,很不协调。外衣就像是慈善机构捐献的。蓝色的牛仔裤、运动衫、柔软而几乎没有形状的懒汉鞋是我最舒适的衣服,在我有很多活要干的日子里,它们就好像是两厢情愿似的溜到我的身上,仿佛它们也有活要干。心头的震惊消退之后我再看究竟是什么不对劲,可是那东西已经在我身边隐藏了起来。
  很可能贾斯帕·丹·科尔还在企图惩罚我,因为我没有在他的书上写“我说话实打实”,或者因为我写作中出现了讹误,或者是别的什么事惹恼了他。我在街上继续往前走,不时地扭过头去看身后窗玻璃上的影子。为了引诱影子现出原形,我拐了个弯,在街区中间横穿马路。
  我转身离开第六大道,走进汤姆森街,心里还惦记着有人跟踪,便加快了步伐。身后仿佛有个肮脏的精灵很高兴能离我这么近,欢快地跳着、蹦着、舞着、走着。要想不扭过头去看身后是很困难的事。在有窗玻璃的地方我迅速地瞥上一眼,看到的却是格林尼治村里街道上平常的车辆。妈妈们推着马车似的婴儿小推车,大约五十个留着卷发的纽约人一边漫步一边说话,不时地挥着手。几个饿着肚子的小孩冲着食品匝嘴巴。我往家里走的时候心头笼罩着被人盯梢的感觉。
  到了格兰德街我向右转,朝西百老汇街走去。人行道上的行人比刚才还要多,好像这些人生来就要在这一刻出现在格兰德街上。我意思是说,他们有一种在家里的感觉,而我却没有这种感觉。现在被人跟踪的感觉没有了,但心里还是不踏实。
  还没有走到拐角的地方,我看见一道蔚蓝色碟子的闪光——那是粗野的英国蓝,亚当蓝,爱丽丝蓝!心一下子跳到了喉咙里,原来我看见了街道对面的姐姐,穿着华丽但长相不漂亮的阿普里尔。她把拳头放在髋部,站在自己设定的小圆圈内,瞪着我。朝她走去的人下意识地在离她四英尺远的地方调整方向,从她身后绕了过去。她是一团小小的蓝火,一道蓝黄色的光芒。如果离她太近,她会烧了你的眉毛。我突然地停了下来,一个鼻子上戴着环子的妇女一下子撞到了我的背上。她穿着一件没有袖子的黑皮夹克,露出皮肤上的刺青,脚下穿着一双巴基斯坦的靴子。她说我是个无知的粪块,要用指头把我弹出路面。我的眼睛仍然注视着阿普里尔,对她说:“对不起。”我这完全是出于本能,既不懂得,也没有问,只是把手放在她髋部的上方,推了她一把。她举手打我,骂我。
  阿普里尔正要吐出闪电,她把放在髋部的右手举起来,手指伸开,猛地挥向两英尺外的左边,示意我后退。我退了两步,然后又退了一步,阿普里尔把右手放回到髋部,仰起下巴,好像是看着我这边的上空。
  我抬头仰望,看到一个小斑点从空中往下掉,越来越大。头顶上方附近一栋楼房的屋顶上有人往下望。我踉踉跄跄地又朝后退了几步,大声嚷道:“小心!”六英尺开外的地方,那个戴鼻环的妇女猛地转过身来,张开嘴巴朝我尖叫着。一个物体划过空气,太快了看不清是什么,“啪”地一声掉在我们俩之间的路面上,那个声音笨重、沉闷、嗡嗡直响,有点像炮弹。在一阵沙砾的烟雾中石屑飞溅。
  “你他妈的!”那个女人吼道。“跟我闹着玩吗?”
  我看着街对面刚才阿普里尔站着的地方,然后看看屋顶的边沿,那个黑色的小脑袋缩了回去。人行道上一个破碎的水泥块把地面砸成了一个大坑洞,把整段路面都震裂了。
  “你真的听到了吗?”那个妇女朝我喊。
  我什么也没说。
  “你听到了吗?你就是为这个推了我一把?”我这才注意到她讲话带英国口音。
  “是这么回事,”我说。周围的人涌上前来,指指坑洞,指指天空。
  她从一个带拉练的口袋里掏出手机。“我要911。我们差点没命了,你耳朵跟他妈的蝙蝠一样。”
  一个小时后,一个名叫麦克门纳敏的警长没精打采地告诉我,贾斯帕·丹·科尔没有参过军,没有参加过选举,没有办过借书卡,没有购买过房地产,也没有签过使用电话公司的合同。他没有护照和驾驶执照。他没有地址和信用卡。他没有汽车。他没有被逮捕过,没有按过指纹。看样子他从来就没有出生。说到这里,麦克门纳敏中尉命令我离开警察局。
夜屋 第十八章
 
  摘自蒂莫西·安德西的日记:
  昨天我花了那么多时间刚刚讲到离开“911”现场之后发生的事情,还没有抽出时间来叙述主要的话题,那就是我的写作情况。今天我决定把这个写下来,因为这样可以帮助我考虑正在做的事情——我主人公正在做的事情,以及我是怎样处理的——不过,在没有进入正题之前,我得讲讲我最近跟弟弟的一些事。
  我弟弟对他儿子的失踪漠不关心,都快把我气疯了。他过早地放弃了希望,简单地以为马克死了。要是换了别人,这可能是现实的;对于菲利普来说,放弃希望是为了保护自己。他受不了那种焦虑、提心吊胆的生活,于是就干脆作罢,首先在自己的心里置儿子于死地。我受不了他那个样子,我讨厌他那样子,跟背叛没什么两样。菲利普放弃了孩子,我不知道是不是能原谅他的懒惰和自私。我在最悲痛的那几个月当然没有兴趣跟他交谈或者跟他在一起。他给我打了两次电话——令人惊讶的是,我记得他以前从来没给我打过电话——说的不是他个人的私事,他想告诉我,他在我最近那本新书里发现了一些讹误和前后矛盾的地方。可能这对于他来说也算是个人的私事。
  接着他告诉我,他要在九月中旬跟一个叫契娜·比奇的女人结婚。这个女人最近刚刚改信基督教,自称原来是跳“外国舞”的,不过我知道那说穿了就是脱衣舞。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话很感人。这个现年五十三、大腹便便、头上几根稀稀头发、令人生厌的家伙对自己的工作厌倦了,对他俗丽的女朋友入了迷,想用双手抓住幸福,把幸福搂到自己醉醺醺的怀抱里。契娜·比奇一定激发了他身上异乎寻常的技艺,一定在他面前展示了从未探索过的领域,使得他眼泪汪汪、卑躬屈膝,对她俯首称臣!为此,比奇小姐得到了补偿,可以住他那栋不算华丽但很坚固的屋子,可以花他这个副校长的薪水,还能得到新近改信奉基督教的那些人所看重的那种尊重。
  我以前一直很喜欢也很尊重马克的妈妈南希。她的自杀就是我心头的一个伤口。我的弟弟本应该对再婚问题多考虑考虑的。菲利普以他固有的方式通过发脾气来宣泄心头的悲痛,把那一揽子事全抛到了脑后。随着契娜·比奇的到来,漂亮、贤惠、贞洁的南希·安德西被送到了深深的地底下,成了一个早到的“扎马尼”。事实上,阿普里尔死后,蒂姆的爸爸也是这么干的。爸爸想忘了阿普里尔,把她的痕迹从他的生活中彻底抹去。葬礼过后,爸爸从不再提起姐姐的名字,也不承认她曾经存在过。
  就在菲利普婚礼前后,我为了写书要出差去米尔港。他的婚礼是九月十二号。我原来打算去参加他的婚礼,那也只耽搁两三天的样子,可我不敢说我对新娘和新郎会有太多的好感。
  菲利普的第一个电话是三天前打来的,也就是收到那封排印跟谜语差不多、把他婚礼日期通知我的电子邮件之后一个月。西拉克斯在那封信中痛斥我丧失了所有的礼仪和善良,于是我想到要跟弟弟打电话,在写作的时候长时间地望着电话机。当我拿起话筒听到弟弟的声音喊我的名字时,我在那一秒钟时间里对他捷足先登有点恼火。
  “喂,蒂姆,”他说。“你好吗?我想来看你。你的新书怎么样了?”
  这番寒暄打破了他两个终生未改的习惯:他在询问我健康的同时还表达了,至少是假装表达了,对我的书有兴趣。我有点慌张,第一反应就是他可能要跟我借钱。菲利普从来没有跟我借过钱,即使是在我的收入比他多十倍的时候。
  我也支吾其词地说了几句。
  “昨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你的名字。新叶书店每月发行一份通讯,他们请你过来朗读自己的作品,就在我婚礼的前两天。契娜和我希望你能来看我们圆房。”
  来看我们圆房?这个说话的人是谁呀?我弟弟说话可不是这样子。
  “当然我会来的。我换了机票改在仪式过后那一天返回。”到了该说“你们婚礼”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不会说了,便用了个“仪式”。“我以为你已经知道了。”
  “嗯,我想你不会很在乎是哪一天的。不过我知道你在外出差日程一定很复杂。我们很高兴听说你能来。毕竟,我就你这么一个哥哥。事实上,你是我惟一的亲人,我想让你知道那对我是多么重要。”
  “菲利普,真的是你吗?我真不知道是在跟谁说话。”
  他笑了。“伙计,我们年纪不小了。我们得弄清自己,弄清我们的家人,弄清上帝。”
  他的这番话需要进行解码。“我们年纪不小了,”是纯粹的菲利普口吻,他喜欢用陈词滥调;“伙计”则来自另一个星球;至于要弄清上帝这句话是从哪儿来的并不是什么深不可测的事情。
  “这个姑娘好像对你影响很大,”我说。
  “契娜·比奇为什么要嫁给我这样一个顽固的蠢老头子,这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我估计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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