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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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屋-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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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把自己在吉尔德兰路的号码告诉了他。
  警察的垂下了手电筒,他好像在考虑问题。这个警察比威莉要小十岁。“是一栋有大门的大楼房,周围有很多树。”
  “这就对了。”
  他冲她笑了笑。“也让我高兴高兴,给我讲讲你干吗要停在这儿。”
  “我是在想问题,”她说。“对不起,我知道这样很可疑。”
  警察的目光移开了,脸上还带着微笑,用手电筒敲打着自己的大腿。“威莉,我建议你开动这辆漂亮的小车,赶快回吉尔德兰路去。”
  “谢谢,”她说。
  他朝后退了几步,眼睛盯着她的脸。“别谢我了,威莉,要谢就谢费伯先生。”
  “什么?你认识米歇尔?”
  年轻的警察转过身去。“晚安,威莉。”


夜屋 第十三章
 
  那天晚上,蒂姆·安德西一会儿愁苦地醒来,一会儿睡着了做噩梦。睡梦中周围的一切,包括脚下的土地,在仔细观察下都是一堆电脑游戏的玩意儿。他在田野上奔跑,在空荡的大楼周围转悠,在鬼魂出没的城市里漫步,可这一切都跟海市蜃楼一样虚幻。脚下的卵石、马赛克、长长的山坡、墙壁和挂在墙壁上的烛台,都是闪光的,卡通一样的电脑效应。
  他起床的时候比上床时还难受。平时起床后冲个澡总可以祛除头脑中的紊乱,今天却只有一半的效果。他哼了一声,用毛巾把身子擦干,从几个抽屉里拉出要穿的衣服,然后坐在床沿上。在这个极为平常的时刻,脑子里的记忆把昨天早上发生的事情又回顾了一遍。
  他双手拿着一只拉开的袜子。袜子对他毫无意义,只是一根用布做的管子。天使的脚落到了人行道上,那只脚美得令人惊讶。他看到了天使腹股沟上光滑的白肉,那展开时发出爆裂声的巨型翅膀,以及辉煌雄伟的起飞。突然,安德西的眼睛里几颗泪珠夺眶而出。他把袜子穿到脚上,来到朝格兰德街的那个窗前,往下张望。灰暗的早晨,不时地下着阵雨,人群中有的举着撑开的雨伞,有的手拿着折叠的雨伞,来来往往。他没有看到鬼鬼祟祟的天使,也没有看到野蛮的贾斯帕·科尔。拐角处那个黄色的东西使他想起科尔丢弃的书。
  “我不可能看到那一切,”他告诉自己。他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贾斯帕·科尔对他的影响超出了他自己的想像。他完全沉浸于这件事之中,焦急异常,怒不可遏,终于使自己的头脑进入到了超现实的境界。睡梦中他四处漫游,在幻觉中的泥泞地带迷了路。他想把昨天看见天使当作是想像力过度发挥的结果。
  他决定第一次在房间里吃早饭,并且不去看窗外。
  他坐在电脑屏幕前,立刻发现自己又惹上麻烦了。前一天由于过度沉浸于故事之中,产生了记忆缺失,因而写出了一页又一页的文字,描写女主人公的艰难境地。他现在似乎需要得健忘症,因为他的语言正变得呆滞和笨拙,女主人公的麻烦似乎是人为地安排的。
  他放弃了冥思苦想,调出电子邮件。现在看邮件也是一种值得打问号的行动,跟眼睛闪亮的书迷交谈也差不多。这些书迷一个个变成了苍老、肮脏的疯子。他担心的事情又发生了,电子邮箱里出现了一大堆没有回信地址的邮件。他删除了垃圾,阅读了正儿八经的电子邮件,答复了需要回信的邮件,然后又取出那些不知从哪儿发来的信。
  一个名字是“伯恩615”的家伙希望跟他传递如下信息:
  不对劲,不公平,你这个同性恋
  我不知道我在哪儿
  蒂姆心想,对不起,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多。(不过有关伯恩615的事情仍在他的脑海里萦绕。)
  “西拉克斯”告诉他:
  耐心点,你很快就会知道这一切。
  看和听,我当你的向导。
  “卡里科基蒂”则提供了如下信息:
  我的身体呼出了气
  我只看见一层烟雾
  还有马达的轰鸣
  有人永远不喜欢你
  可我喜欢
  最后一封信是最让人伤脑筋的,写信的人叫“普劳”:
  你不是那种
  流氓不再
  是哈哈
  “普劳”——能有多少个普劳呢?安德西认识的那一个是他的战友,在比弗中尉手下干,真名叫菲利普·福特勒,但大伙儿都叫他“普劳”。是个脸蛋长得很甜、念狭隘的保守派,参加过比弗中尉在龙谷举行的第二大军事演习。大伙儿都说是在龙谷下游举行的,管他在哪儿吧。普劳不喜欢蒂姆,不过他知道谁跟蒂姆的“花儿们”作对,谁就没好果子吃,也就把那种厌恶藏在心里。蒂姆心想自己从前也许是个流氓。的确,他爱吹牛,爱炫耀,像普劳那样的农村孩子从来没有遇到过他这样的人。
  普劳在龙谷受到六七个小时的火力攻击,身体整个地给机关枪的子弹切成了两半。这在当时是他的不幸,而现在则是蒂姆·安德西的不幸。
  蒂姆站了起来,身体内的一些器官在微微地颤抖,又从桌子那边走到假壁炉跟前。这个壁炉有一个煤气装置,如果打开开关,看起来跟真壁炉没什么两样。接着他又来到壁炉右边漂亮的书架旁边。看着一排排熟悉的书名和作者姓名,他心里可以得到一种安慰。这里有马丁·艾米斯、金斯莱·艾米斯、雷蒙德·钱德勒、斯蒂芬·金、赫尔曼·布洛赫、缪里尔·斯帕克、罗伯特·缪西尔的作品,然后是一大排黑封皮的美国丛书,接着便又是小说,按不严格的字母顺序排放着,有克劳利、康内利、利汉、利瑟姆、埃里克森、欧茨、伊里斯·默多克。伊里斯已经死了,金斯莱·艾米斯、钱德勒和赫尔曼·布洛赫也死了。多恩·鲍威尔,你也去世了。你们这些伙计还互相交往吗?普劳冲进来了,你们害怕涉足吗?
  他走到窗前往下张望,什么也没看见。今天的普劳怎么可能是1968年记忆之中的普劳呢?这不可能。
  直到目前为止,蒂莫西·安德西过着半宁静的生活,如今这种生活似乎崩溃了。昨天他在幻觉中看到姐姐和那个愤怒的天使;昨天一个发疯的家伙假冒书迷前来监视他,惹他生气;今天一个死人给他发来电子邮件。街道上,汽车和卡车冒着大雨就像铅垂线一样垂直地朝东爬行。
  他估计真的还有一个叫普劳的人。那个叫西拉克斯的人说蒂姆很快就会知道是怎么回事。也许正是这个西拉克斯操纵了这些邮件。蒂姆无法说服自己去相信西拉克斯能够安排在“炉旁餐馆”和街道上发生的所有事件,不过毫无疑问,一个居心叵测的家伙能够用很多不同的名字发送好几吨古怪的电子邮件。
  蒂姆终于使自己平静了下来。走到桌前时忽然记起今天收到的第一封电子邮件。圣物匣中学橄榄球队的中锋是一个叫比尔·伯恩的人,他体重250磅,是个反社会者,经常用今天邮件里那些骂人的名字称呼蒂姆。什么“同性恋”啦,“鸡奸”的。蒂姆那年十七岁,还不大懂事,听到之后并没有生气;只是有点尴尬,内心有一种说不清的羞愧。他并不想成为那种人。直到第一次性体验之后,他才感到可以接受。跟他相好的是个名叫结城加藤的美籍日本人,阴森森的样子,虽然只有十七岁却老于世故。后来蒂姆找的“花儿们”都是以这个人为样板的。跟加藤好上之后,他极力使自己感到罪恶和羞愧,可这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用。性的体验是那么美妙,蒂姆无法说服自己这样的事会是邪恶的。
  另一方面,比尔·伯恩对他的偏见丝毫没有改变。他们在圣物匣高中的那几年里,这个家伙每次跟他说话都带刺。比尔·伯恩还活着吗?当然,蒂姆没有证据表明这个“伯恩615”就是当年高中橄榄球场更衣室里的老对头,但他很想知道伯恩现在怎样了。他在米尔港最好的朋友汤姆·帕斯莫尔只要不到一分钟的时间就可以告诉他。汤姆·帕斯莫尔是个私人侦探。不过,蒂姆不想为这样的事浪费朋友的时间。他自己就可以查出比尔·伯恩的现状来。
  这时一个叫切斯特·芬尼根的人浮现在他的脑海里,这个人可以告诉他与高中那个班级有关的所有事情。许多高中毕业班都有一个班级秘书,对这些人来说,学校的前四年生活十分得意、顺利,充满了田园诗意,是成年阶段的生活无法比拟的。他们上的大学跟班里其他的人都不一样,他们只能在想像中经常重返中学校园,在那可爱的走廊里去散步。切斯特·芬尼根就是蒂姆在圣物匣高中最后一年时自封的班级秘书。当时谁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现在就不同了。
  他从互联网里查到了切斯特的电话号码,立刻就开始拨打。两年前从州立农场保险公司退休后,切斯特·芬尼根把全部时间都花在圣物匣中学的“档案”管理上。蒂姆想像他每天坐在家里,放映别人自制的橄榄球比赛和毕业典礼的录象。
  (尽管蒂姆对切斯特有这样的看法,需要指出的是:芬尼根长期从事保险业务,度过了三十四年幸福的婚姻生活,有三个已经成年的孩子,其中两个毕业于著名医学院。第三个孩子叫西莫斯,被认为是败家子。他带着从父亲那里继承的漂亮脸蛋来到洛杉矶。在当演员的工作之余给人按摩。三个孩子都毕业于圣物匣高中。另一方面,切斯特·芬尼根是这么说的:)
  “喂,是你呀,蒂姆!接到你的电话太好了,真是太好了!哎呀,这简直就像是心灵感应,因为我刚刚想到你,还有你读三年级那年在化学课上耍的花招。我是说,你对化学老师的议论。哇,他一家子都是讨厌鬼。你怎么样?最近写什么新书了吗?你知道吗?咱们同学当中数你的名气最大。天哪,我记得在《今日》节目里看到过你,是什么时候,去年?”
  “是前年,”蒂姆说。
  “啊呀,当时我看着你,对自个儿说,乖乖,就是那个伙计,当年差点没把洛克斯利神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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