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国 作者: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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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国 作者:跳舞- 第2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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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果然来钱了!毕竟这野火镇里,乞讨的不少……但是他妈的,就算是在见多识广的人,你见过一个地精当街乞讨么?!
  这么新鲜有趣的事情,自然吸引了不少路人,那些路人看着新奇,也颇有大方的人就随意打赏,很快不到半天,天攻面前的那只破碗里就装满了铜板!
  天攻大爽,却不知道已经惹来了麻烦。
  原来这世上任何地方,有人的地方就有纷争,野火镇上无好人,就连这些乞讨的家伙也都自由组织。每天乞讨所得,大家晚上回去之后再由首领平均分配,这样所有的乞丐大家都有饭吃。
  天攻这么一出面乞讨,占了街头最好的地方,还吸引了大部分路人的目光——道理就是这么简单:镇子里一共就那么多行人,大家都把身上的零散钱施舍给这个地精了,那么其他的乞丐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这还了得?!敢抢咱们堂堂的野火镇乞丐团的生意?!
  结果,天攻得了一大碗铜板,还没来得及去买些吃的,刚走到街尾就被一群乞丐给围住了。
  若是往常,它天攻的本事,还怕这群泥腿子?
  只是这个时候,已经连续饿了那么多天,走路都两腿发飘,多少天没沾过肉尾了,每天就吃两口面饼硬撑,肚子里那么多天没见油水,身体软的仿佛一团棉花,又没有了趁手的铁棒武器……
  结果,世界上最悲惨的事情发生了。
  堂堂的地精领主天攻,曾经和奥丁武神黑斯廷都正面抗衡过的地精强者,天攻大人……却被一群乞丐打得抱头鼠窜,这一天,野火镇上的人看见了一副有趣的场面:一个地精被一群乞丐追得满城乱窜。
  这镇子里乞丐实在不少,其中身强力壮得足足有一百好几十人!而且又是本土作战,道路熟悉,最后把天攻堵在了一个巷子里狠狠暴捶了一番,把个堂堂得地精领主打的满头包,临走的时候,那丧尽天良的乞丐团的头子眼看天攻穿的那条裤子是军中作造,料子相当不错,居然还把天攻的裤子给扒了走……
  可怜天攻连最后一条活路也被断掉了。跌跌撞撞起来之后,光着屁股在镇子里转了一天,最后找到了一条破麻袋,捅穿了之后套在身上,就算是勉强代替裤子了。
  它这下是真的走投无路了,城里的乞丐团视它如仇敌,它连乞讨都不能,如果再敢当街乞讨,直接就是一顿暴打。
  天攻心中气苦郁结,想起自己在家里的时候前呼后拥,威震红色旷野,现在落魄如此,不由得悲从心来。
  这要是换了别人,干脆就抬腿走人,回家算了!只要回到部落里,它就又是一个风光的领主。
  但天攻可不这样,它越发的执着起来,心中一片痴心,只想找到“老婆”,最后咬牙:老子都吃了这么多苦头了,如果不找到奥克斯就这么回去,岂不是全部都白费了!不回去,坚决不回去!!
  大概是这份痴情,终于感动了老天,今天天攻这天坐在城门外的城墙根子那儿,眼巴巴地看着道路的前方,终于等到了夏亚的到来!
  夏亚一问才知道,在见到自己之前,可怜的地精已经饿了三天没吃一口东西了,每天就只能在城里的水井旁灌上一肚子凉水——总算混一个水饱吧。
  如果再见不到,恐怕这位威震红色旷野的地精猛人,曾经力扛黑斯廷的地精强者,真能在野火镇这种地方活活饿死呢。
  “可怜,实在太可怜了。”夏亚也唏嘘了一番,拍了拍地精的肩膀:“想吃什么,和本大爷说!今天遇到了我,以后,管饱!”


  第178章 加仑斯商团

  重回野火镇,夏亚这次回来可以算得上是真正的衣锦还乡了。当年从这里走出去的是一个身无分文的野小子,手提一把生锈的砍柴斧。可现在夏亚一身锦绣华服,上等的鹿皮靴子,一等一的军中骏马,更是一跃成为了拜占庭帝国的年轻贵族,统领一郡军务的一方豪强。
  在野火镇上寻了一个旅店住下,第一件事情就是让店里的仆人打来几桶水,叫天攻这个家伙痛快的洗了个澡——否则它那一身腥膻的味道,隔着几步远就能将人熏个跟头,连夏亚也有些受不了了。
  天攻吃饱喝足,换洗之后穿上一身夏亚匀出来的新衣服,地精领主虽然生得丑陋,但是养足精神之后,眼神里就有了光彩,终于恢复了几分当初夏亚初见时候那种连黑斯廷都敢硬扛的彪悍风采了。
  不过天攻一旦恢复了精神,就抓着夏亚纠缠,说来说去,就是要求夏亚带它去找奥克斯。
  说起奥克斯,夏亚也有些心虚——自己上次出门之后,就巧合之下参军进了罗德里亚骑兵团,然后经历了一次奥丁人和拜占庭人的战争,积累军功,在这拜占庭帝国军队里混得也算是如鱼得水,后来更是机缘巧合,居然混成了一个男爵贵族,更当了拜占庭的地方高官,虽然从前对拜占庭这个国家没多少归属感,但是此刻心态已经大不一样了,心中多少就有了几分好感出来,眼看在拜占庭的官方体系之中越混越得意,渐渐就打定了主意准备在拜占庭帝国里就这么一直混下去了。
  至于奥克斯……可怜的地精王妃被他扔在了老家山里的蜗居里养马,夏亚离家之后,到现在已经快一年时间过去了,很多时候,几乎把那个留在山里看家的地精仆人都给忘掉了。
  而且……以地精对自己那种不保险的忠诚度,自己离家大半年,说不定奥克斯早就跑掉了,现在回去,多半留给自己的是一个空荡荡的破房子吧。
  夏亚无奈之下,只能先答应了天攻,只是依然补充道:“我只负责带你找到奥克斯,但是它如果不愿意跟你走,你也不许强迫。怎么说它现在也是我的仆人,如果你敢强迫它,我也不答应。”
  天攻瞪着一对小眼睛望着夏亚:“仆人?不是!!奥克斯,老婆,我的!”
  夏亚只是含笑不说话,天攻瞪了他一会儿,终究知道自己是没办法了,只能叹了口气,愁眉苦脸的样子:“索索,你的,赎金,我付!赎金,索索,交换,奥克斯!”
  要赎身?夏亚一笑,心想如果你出得起钱,老子也不在乎用奥克斯这个只会吃饭不会干活的地精还给你,不过,只怕奥克斯自己是不肯的。毕竟跟了我一段日子了,老子也不好意思把它丢出去卖了。
  “黄金!很多!黄金!交换!老婆!!”眼看夏亚只是怪笑不说话,天攻一咬牙:“黄金,很多!”
  夏亚看了看地精领主,冷笑道:“你欺负我不了解你们地精么?你们地精穷得勘比乞丐,就算你是部落领主,也不可能有多少财富的。黄金?我才不信。”
  天攻急了:“黄金,我有!树林!东边!扎库!”
  一说到扎库,不但是夏亚,就连多多罗的眼睛也亮了。
  “扎库土人?”夏亚略一沉吟:“扎库土人倒是听说占了一个什么金矿,不过你怎么会有他们的黄金?”
  天攻焦急,满头大汗,它的人类语言不是太灵光,手脚并用,比划了半天才说出了一个所以然来。
  原来天攻身为红色旷野之上一名威名赫赫的地精领主,因为它的武勇,它的部落在红色旷野上也堪称是最强大的部落之一。地精这个种族毫无团结可言,就算是部落里的地精,对它这个领主也只有敬畏,实在谈不上多少忠诚可言。部落一大,自然需要养活众多的人口,如果领主不能带领大家存活,那么说不定地精们反叛起来,管你什么天攻地攻,管你什么领主还是首领,也一样把你先煮了吃掉。
  而地精智商低下,一盘散沙,多年以来,也实在没有什么管理的才能,但凡一个部落壮大之后,却往往因为红色旷野上土地贫瘠,部落一大,却反而养不活部落的地精,最后反而生出内乱来——所以,红色旷野上,总是无法出现真正的地精王者,一旦部落壮大,最后却反而会发生内乱而崩溃掉。地精天性不团结是一个原因,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地精的智商低下,不懂得如何经营。
  但是天攻的部落却是一个另类,除了它本身个人武勇被成为地精之中第一勇士之外,部落里部众对他敬畏臣服,而另外一个得天独厚的原因,使得它的部落解决了粮食问题。
  它拥有的部落位置处于红色旷野的西北地区,占据了相对富饶的河滩地带,而同时,还拥有一片树林——最妙就妙在这个树林了!那片树林虽然不大,但是却拥有一口天然的泉眼。
  那泉眼长年泉水不绝,既便是寒冷的冬天,也不冻结干涸。可惜的是,对于地精来说,那泉眼本身毫无用处——那泉水苦涩难喝,想来是什么地下水涌出来的,水质里也不知道含了什么地下矿物成分,苦得别说是地精自己了,就连它们抓捕回来得牛羊也是一口不喝。
  天生万物,总有神奇之处,那泉水在树林正中,苦涩的泉水无法被饮用,但是却反而滋润得周围的土地之中,生长出了一种别处没有的植物。
  根据天攻所说的,它拥有的那片树林,靠近泉眼正中心的周围一圈,生长着一片奇异的树木,那树木想来是因为饱吸那种古怪泉水生长出来的,木质极为坚硬,勘比金属!夏天的时候,一片一片的巴掌大的树叶挂满枝头,听说就连那树叶也都坚硬异常。天攻的部落里,有地精想出了法子来,将那些奇怪坚固的树叶采集下来,风吹晾晒之后,几片树叶叠加起来,坚硬的程度几乎就比普通的铁甲甲叶差不了太多了,而且分量还轻便,适合地精这种身材矮小脆弱的生物使用。
  用这种奇特的“铁树叶”编成铠甲,用铁树的树枝削尖当作长矛,这就是天攻的部落地精士兵们的常备装备了。
  更妙的是,生长在那苦涩泉水周围的这种铁树,树干上每年都会生长出大片奇特的菌类蘑菇——这菌类蘑菇奇香异常,但是吃却是吃不得的,有地精胆敢吃上一口,不到一夜就会被毒死。
  但是偏生是这种毒蘑菇,却让天攻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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