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卷云纱 作者:木悦君(连城vip一星2012-10-01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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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卷云纱 作者:木悦君(连城vip一星2012-10-01完结)- 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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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我还以为你跟着周老板和夫人回大汉去了,想不到这几日部门不出竟是折腾这个来了!”
    晓云累的只想趴在柜台上,微抬了下眼,笑道:“怎么样?可还好吧?”
    卡其东摸摸、西摸摸,赞道:“好云姐,这那里是还好,我还以为闯进了另一个世界呢!”
    晓云满意的掩嘴笑道:“许你在这个世界里多停留些时间!”

半卷云纱 第三十三章 粉色珍珠
    月牙如钩,星光璀璨,那些属于外面的光芒照的铺里明亮如白昼,只在茶几上放了一盏油灯,昏暗的灯光下,反而有一种踏实的感觉。
    淡淡的酒香从茶几上飘出,那些茶具早就被束之高阁了,取而代之的是三杯两盏淡酒,晓云忽然很想加一句:怎敌他,晚来心忧!
    素手执杯,一仰头,一口喝尽,原来酒也是个好东西,最喜欢喝酒的女诗人的是李清照,不管是少年时“沉醉不知归路”,或者“婚后浓睡不消残酒”,还是老年时”三杯两盏淡酒”都是诗意的,不是酗酒,不是借酒消愁,反倒是一种雅极的消磨,酒入愁肠反转为相思泪。
    相思泪,留人醉!
    晓云痴痴的瞧着手里的玉杯,自从来到这里一切节奏都放慢了,以前被自已忽略的古诗、古词、茶艺、品酒居然都通通的学了一遍,有些事情尽量让自已不要去想起,可是偏偏在这夜深人静时一切都清晰的印在脑子里。
    没有过不去的槛,也没有一定要面对的痛苦。
    一口饮尽杯中残酒,吹熄了油灯,起身回了屋,将一室的月光留在这里,带走了孤寂的心。
    ——)(——
    楼兰王进来的时候,晓云正坐在柜台后算账,今日总算是清静了些,自从街头巷尾的人知道她买一送一后,每天来的人多不甚数,可多是选些不贵的小玩意,但是却万万想不到他来的是这么早。
    她抬起头有些愣然,其实近了看,他虽不帅,也不丑,但是终日生活在大汉和匈奴的夹击下,眉头间的皱纹陡升,肃然时感觉甚是忧心。
    侍卫模样的人已经示意晓云站起答话,晓云看得出来他们是微服,必也不愿透露身份,只是与生俱来的威吓已经让他们忘记了收敛。
    晓云得休的站起,温和笑道:“贵客光临,轻恕小女子招待不周,两位想选些什么?”
    楼兰王眼睛一直在四周闲瞟,丝毫没有注意到最在柜台后身形小巧的她。当她忽然说话时,才转过头来,略略一看,却忽然愣住眼神,直直的盯了她一会儿,眉心皱纹更深,道:“果然是汉人女子!这里的一切都是你布置的?”
    晓云笑回道:“是!小店叫竹韵!竹子在大汉随处可见,可是在大漠却是没有,它通常是翠绿的一片,修长圆润,若是长在大漠,比不过仙人掌的耐旱,比不过胡杨的强壮,不能像红柳那样巩固沙土,但是却青青翠翠的,像是无垠沙漠里的一池碧绿湖水,见之生凉,希望这样清凉的竹可以给楼兰带来好运!”
    楼兰王轻叹口气,“我这辈子就去过一次大汉,还是在少年时偷偷去的,虽短暂,却永生难忘,这铺子的装扮……忽然让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事!”他转过头来盯着晓云:“你!也让我想起了一个人,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你们便是这么的相像……”
    晓云以为他说的是阿伊纱,只淡淡笑笑,正要回答他人有相似,何况他只见过阿伊纱一次,而且还隔着面纱,总不会那样就印象深刻吧?
    谁知他却忽然幽幽叹息一声,说道:“可惜她已经离开很久了!”
    “离开?”晓云低头想了想,不确信的问:“您说的是谁?”
    楼兰王颇为惘怅的叹道:“是啊,她早不在世上了,是我对不起她!”
    晓云有些晃神的看着他,这还是她见过的,印象中的楼兰王吗?怎么忽然变得这么感性?若不是晓云对他印象深刻,倒真以为自已要认错人了。
    正出神的想着,楼兰王已经走到了放置珠宝首饰的架子前,背着手,细细看着眼前的东西,晓云赶紧走过去,介绍道:“这把匕首是中原最出色的铁匠打造的,虽然是用作佩戴的,但是同样削铁骞如泥,上面的镶嵌的蓝宝石也是独一无二的!”
    楼兰王淡淡的说了一句““果然不错!”却没伸手去拿,只是看了一眼,便看向下一个,晓云乖巧的跟在他的身后,也不多言,只是当他在一件物事前停留久点时才介绍一二,但看他的兴趣都不大。
    楼兰虽然不是很富足,但是作为一国之主,也该看过不少价值不菲的珠宝,她这家小店的东西虽然也是在周飞扬处辛苦选来的,但是跟价值连城相比差了不是一节两节,只是都很精致,大部分也都是设计者的匠心独具。
    除了特别和别致,她这里的东西大概也没有多少出色的地方。
    但这里无论是衣服还是首饰的样子都是大汉的款式,在这里便是独一无二的,那些柔滑的丝绸,精美的刺绣,巧妙的首饰,绝对能让大多数爱美的楼兰女子心动。
    而全楼兰最最爱美的女子又在哪里呢?如果不出意外,应该会在楼兰王的后宫里,那些美人应该早就听闻有这样一间铺子了吧?也早该厌倦各自上供的没有新意的饰品了吧?
    她在这段时间里累死累活的做,就是要将自已的名声打响,更何况她还兼当珠宝设计师呢?她从周飞杨的仓库里整理出了一大筐在路上碎掉的玉石,命人重新打磨,重新穿孔,虽然都不是很名贵的玉石,但是经过晓云重新编缀早已经焕然一新,各种独特的手链、项链就挂在窗外的竹帘上,吸引着过往的路人。
    晓云没在跟着楼兰王的脚步,径自走到一排架子上,从最里面取出一个方扁的盒子,朝着楼兰王一笑,走到了茶几边,楼兰王看了她一瞬,朝着这边走了过来。
    晓云请他坐了,随手倒上一杯茶,也没等他喝上一口,便打开了盒子,柔和的光泽从盒子里透出来,没有什么珠宝比它的光亮更让人感到温和,更让人感到柔软。
    没有钻石那么耀眼夺目,没有玉那么温润内敛,美好的恰到好处,
    “这是……珍珠?”见惯珠宝的楼兰王也是充满怀疑的问着。
    晓云点头微笑,楼兰王更加惊讶,就像当初她看到这颗珍珠,说它是无价之宝时周飞扬的反应,因为这颗珍珠是粉红色的。
    多么少见的珍珠颜色竟然被她淘到了,真不知道是不是运气来登了,本来想过,只用银丝穿好,因为配上别的珠宝都会影响它的光亮,可是重新打定注意后,她又摒弃了这个想法,要将它打造成很美很美的一条项链。
    银丝上镶嵌着大大小小不一的珍珠,错落而穿,有椭圆的,又浑圆的,颗颗**莹亮,虽然都只是白色,但是更加突出了项端那颗最大最粉的珍珠,而且周围的珍珠也因为它泛着粉粉的光芒。
    “珍珠生于大海或是淡水湖,算是水的女儿,楼兰缺水,愿给贵客家里带来好运!”
    “水的女儿?”楼兰王喃喃念了几遍,道:“姑娘说的太好,太珍贵,就怕戴的人不配!”
    晓云急道:“怎么会?只要是贵客送的人,就一定会是值得戴的!”
    “哈哈哈哈哈……”楼兰王忽然哈哈大笑起来,他的嗓音很是洪亮,晓云只觉得震得茶杯都在轻晃,说道:“我女儿说话都没你这么讨得我的高兴!”
    “你女儿必定是冰雪聪明之人!”
    楼兰王苦笑一下,道:“若都是冰雪聪明之人,只怕日子是不好过的!”
    晓云讪笑道:“贵客多虑了!”
    楼兰王把玩着手里的珍珠项链,道:“这条项链我买下,你也不必另外送东西了,这样下去你岂不是亏本?”
    虽然只是极寻常的一句话,晓云却忽然觉得心中一暖,像是一个极疼爱自己的长辈对自己的关照,忙点头称是。

半卷云纱 第三十四章 利器
    前方有一丝光亮,却分不清是日光灯还是月光,刺得眼睛睁不开来,脚步不停使唤的往前走,像是飞饿扑火,以为那便是幸福的终点,却永远不知道那就是毁灭。
    耳畔回响的是谁的呼唤,深深哀切,深深期盼,她捂住自己的耳朵,尽量不去听,但是那个声音不透过耳朵,也能被她听见。
    痛苦的蹲下身子,眼睛里已经蓄满了泪,口中喃喃道:“不要……不要再叫我了!我要在这里办完我要做的事情,请你们千万不要想起我,不要……”
    “云儿,你总归是去了么?”接下来的话深情而凝重,是古谚低沉的嗓音,带着丝丝惘怅,“我以为我们都会摒弃所有,糊里糊涂的过一辈子,想不到命运终究不肯放过我们,要是你心中永远也过不了那个坎,就算上天入地,我也要找到你!”
    “云儿,你总归是去了么?”
    “总归是去了么?”
    ……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已经让她的心碎成了一片,总归是觉得自己太过执着,要是糊涂一点,也许就如古谚所说,一辈子就这样过去了,平平淡淡,也许再次过忘川时,就会毫不犹豫的接过孟婆手里的汤一饮而尽。
    下辈子,谁也不认识谁,互相找到各自喜欢的人,各自……欢喜!
    这样才最是干干净净,不愿再牵牵绊绊。
    “云儿……云儿……”
    清晨醒来时,耳畔似乎还回荡着那一声声的呼唤,一声声的思念。
    忽然觉得今早的阳光好刺眼,明明隔着帐子,光芒仍是大盛,心里一惊,连忙低头看去,只见一股刺眼的光芒从枕头底下发出,晓云愣愣呆在哪儿。

    “昨夜……是你吗?你几乎灼痛了我的眼睛!”
    她伸手从枕头底下拿出它,握在掌心,那么小小的一块,居然光芒强烈的如同太阳,以为它只会在夜晚发出如夜明珠一样幽蓝的光芒,没想到在白天才是它最耀眼的时刻。
    可是为什么偏偏要在这个时候发光呢?
    隐隐的,她觉得自己的手无法离开碧血珠,忙一下子将它抛在了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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