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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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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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亮饱经践踏的尸体。刚刚还热火朝天的战场,转眼间便沦为凄凉冰冷的地狱。

大雨瓢泼,刘秀等人站在雨中,一动不动,张大嘴巴,为眼前的奇观所惊吓。雨水斜飞,灌满嘴巴,噗,吐出来,然后继续张大嘴巴。他们就是没法将嘴巴闭上。这也太神奇了,难道战争就这样轻易结束了吗?

刘秀等人百无聊赖地抚摸着肱二头肌,惆怅着英雄无用武之地。这场战争,他们猜到了开始,却绝对没有猜到这样的结局。他们胜利了,而且是一场做梦也不敢奢望的大胜,胜得如此干脆,如此彻底。难道是天意不成?就算是天意,那老天爷也未免太慷慨了些。刘秀等人不可置信的互相打量,很久才敢确认胜利的事实,于是笑声和雷声混响,泪水随雨水飞扬。

当雷声渐止,战场上的嚎啕与呼叫也渐渐稀少,刘秀等人这才听到一阵沉着而坚定的战鼓声,隔着雨幕望去,便看见一个胡人,浑身湿透,擂鼓不休。那是官兵的司鼓手,无视周遭无数尸体,无视战场一片狼藉,在天地之间,在雷雨之下,忘我独奏。他根本就浑然不觉,他已是昆阳城下官兵留下的最后一人。汉军围上前去,静静听着胡人击鼓,没有人想到要去伤害他,他并非战士,手中也无寸铁,然而他和他的战鼓,却响彻到了最后。

战鼓声如此激昂,却又如此绝望,刘秀忍不住大叫道,战争已经结束!胡人见是敌军,鼓声丝毫不乱,大叫道,只要还有一个官兵在战斗,我都要陪他到底。刘秀大叫道,一个官兵也没有了。胡人停下鼓槌,举目四望,除了尸体,还是尸体。胡人呆立半晌,全身不住颤抖,半是寒冷,半是悲伤,良久,向刘秀道,“男儿死异乡,请奏安魂之殇。”说完,也不等刘秀同意,径自击鼓。

鼓声再次在昆阳战场回荡,为那些早逝的魂灵,为那些横死的儿郎。低沉压抑的鼓声,穿越凄风冷雨,穿越闪电惊雷,在每一个生者和死者的耳畔奏响。鼓声之中,不再有敌我双方,不再有胜兵败将。所有人皆为一体,每一个死者都是生者的哀伤。何必问鼓声为谁而响,它正在为每一个人而响!

胡人从战役开始一直擂鼓到现在,早已筋疲力尽,随着最后一个鼓点的落下,胡人潮湿的身躯缓缓倒地。昆阳城下最后一面战鼓,就此安静下来。

再说王邑逃至安全地带,回马眺望身后的昆阳战场,望不几眼,忽然悲从中来,披发狂笑,如歌如泣,似疯似魔:

毁了,全他妈的毁了。有史以来最为强大的百万之军,说没了就没了。遥想当日,我曾有怎样的降临?那时我是黑夜,我是战魔,我将抚摸河山,征服所有。而如今,数十万将士,在眼前这片战场同时毙命,更可笑的是,他们不是死在汉军手上,他们是自己将自己摧枯拉朽地残杀了个干净。远方的亲人,关上那敞开的门吧,不必再等,儿郎们不会再回来了,他们将永远留在昆阳,留在这个被诅咒的地方,他们再也不能在肩上托一朵小云,他们再也不能在喉间蓄一缕歌声。

王莽已经什么都依了他,王莽这回够哥们,他还有什么借口可找?没有,一万个没有。三个月时间聚集起来的百万大军,毁灭却只用了两个时辰。失败,窝囊的失败,而且是败在刘秀这么一个无名小辈手上,还提什么不朽名将?还提什么万世流芳?

 第155节

火光在天地喷涌,将人命归零,一如从未诞生。那些惨死的尸首,只是假造的伪证。荷叶上的蜻蜓,来不及闭上它那太多的眼睛,只能牙一咬,腿一蹬,决意自沉。当少女捂起明媚的小脸,也许是因为腮腺发炎。当露珠发现自己的晶莹,意味着离破碎已经不远。

如何渡过这一生,实在是一门最为艰深的学问。

天气略有好转,汉军即刻趁胜分头追击。对一场战争而言,更大的战果,往往是通过追击才能获得。刘秀领一军,西追数十里,截获严尤、陈茂残部百余人。严尤自知反抗毫无意义,命部下放下武器,接受汉军发落。汉军正待一拥而上,大动屠刀,刘秀伸手止住,打马邀严尤道,“新朝气数已尽,严公何不归降?”

严尤望着刘秀,想当年长安之时,他贵为大司马,而刘秀只是一名年轻的穷太学生,寒风中苦苦守候在他的府前,只为能见上他一面。如今故人重逢,形势颠倒,贵贱易位,他反成了刘秀的俘虏,抚今追昔,情何以堪,只能强笑道,“击溃百万大军,只在反掌之间,如此伟业,千古未有,而小子竟办之。吾老矣,无降,愿死。”

刘秀一心想要招揽严尤,不仅仅出于私人情谊,对汉军来说,以严尤的才能及威望,一旦归降,无疑将是一巨大鼓舞,对新朝则是一沉重打击。于是再劝道,“民心思汉,刘氏当复兴,严公与我叔父刘良乃是至交,倘能投汉,日后必为社稷之臣。望严公三思。”

严尤苦笑,他已经一大把年纪,不可能再忍受羞辱,和他眼中的一群流氓无赖为伍,与其折节下之,毋宁一死,于是答道,“多谢文叔美意,吾意已决。宁死不降。”

刘秀嗟叹不已,严尤于他有知遇之恩,真要杀严尤的话,他如何下得了手?一挥手,命部下闪开一条道,道,“当日恩情,小子未敢忘也。严公请便。”

严尤也不道谢,率众而去。去不多时,单骑而返,语刘秀道,“再见不知何时,临去,有一言不得不表。王莽虽不能用人,犹胜过汉军之不能容人。我观汉军,其中小人多有,共患难易,共富贵难,今虽大胜,不久必起内讧。宜未雨绸缪,早作防备为幸。”

刘秀悚然道,“多谢严公教诲,小子自当谨记!”

严尤扬鞭而去,刘秀也收兵回返昆阳。晚风劲吹,夜色渐深,新月如钩,高挂天际。一路之上,伏尸百余里,踩死的,挤死的,吓死的,淹死的,战死的,其状各异,其惨同一。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此情此景,刘秀心中忽起胜利者的悲凉。

回抵昆阳,一副繁忙景象,官兵溃奔之时,抛下所有军实辎重,汉军此刻正在月光下哄抢,刘秀部下惟恐后人,一哄而散,也加入到哄抢的行列。

刘秀想去寻邓奉,却发现邓奉早已不告而别,正如他不告而来。刘秀感到一阵无比的寂寞,突然来临的胜利,显得是那么不可思议,强大的百万官兵,何以一时间便溃散无余?难道真是冥冥中的天意在眷顾自己?

思索然后顿悟,刘秀浑身滚烫,他想他终于明白了蔡少公所说的那句大谶。

大谶曰:刘秀当为天子。为什么不说刘秀必为天子、刘秀且为天子、刘秀将为天子?一字之差,其中大有深意。当者,选择之意甚明,上天选择了他,要将天下托付给他。以前,刘秀和他的长兄刘縯一样,将天子视为权力、财富和地位,视为家族失去的荣誉。而如今,刘秀明白了,天子其实意味着责任,赐苍生以安宁,为万世开太平,让眼前的惨剧不再发生,让天下远离灾荒和纷争,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然而,刘秀不敢再多想下去了,在这句谶语当中,他已经隐隐感到了一种难以启齿的罪恶。而这种强烈的罪恶感,甚至让他有了立刻自杀的冲动。幸好姐夫邓晨及时赶到,将他从自我折磨的深渊中拯救出来。邓晨车马满载,显然是在哄抢中收获颇丰,见刘秀正在发呆,笑问道,“你不拿点什么?”

刘秀摆摆手,道,“此皆将士搏命而来,自当由他们分去。”

邓晨道,“你不拿,部下岂敢先拿?”

刘秀无奈,于众多金银珠宝中,独挑出一块黝黑的石头。邓晨笑道,“好眼光,此乃天外陨石,用以铸剑,必远胜干将莫邪。”刘秀大喜,即命铁匠铸剑,献与长兄刘縯。

以上便是历史上著名的昆阳之战,最为以少胜多。千余年后,东坡兄途径昆阳,触景生情,感动于中,为前人及后世留下一首《昆阳城赋》,赋曰:

淡平野之霭霭,忽孤城之如块。风吹沙以苍莽,怅楼橹之安在。横门豁以四达,故道宛其未改。彼野人之何知,方伛偻而畦菜。嗟夫,昆阳之战,屠百万于斯须,旷千古而一快。想寻、邑之来阵,兀若驱云而拥海。猛士扶轮以蒙茸,虎豹杂沓而横溃。罄天下于一战,谓此举之不再。方其乞降而未获,固已变色而惊悔。忽千骑之独出,犯初锋于未艾。始凭轼而大笑,旋弃鼓而投械。纷纷籍籍死于沟壑者,不知其何人,或金章而玉佩。彼狂童之僭窃,盖已旋踵而将败。岂豪杰之能得,尽市井之无赖。贡符献瑞一朝而成群兮,纷就死之何怪。独悲伤于严生,怀长才而自浼。岂不知其必丧,独徘徊其安待。过故城而一吊,增志士之永慨。

日期:2010…04…0603:58:38

【第十三章,手足之断】NO。1…2(基本原文)

NO。1:一夜成名

且说王邑昆阳大败,收拾残众数千人,一路狼狈逃归洛阳,因为这场惨败,加上又死了王兴,吓得连长安也不敢回。王邑此番征战,战果全无,后果倒是一大堆。官兵溃败之后,士卒各还其郡,再也不能聚集,帝国军力丧失殆尽,从此只能被动防御,再也无力主动进攻。昆阳惨败的消息传来,关中震恐,盗贼并起。海内豪杰翕然响应,皆起而造反,杀其牧守,占其州郡,自称将军,用汉年号以待诏命。旬月之间,遍于天下。

昆阳大捷,既成全了汉军,也让两个年轻人一夜成名、威震天下。人们记住了百万军中力取巨无霸人头的邓奉,也记住了指挥若定、谈笑间官兵灰飞烟灭的刘秀。更难得的是,这两人还都是年少英俊,唉,真是要命。

世人汲汲经营者,不外乎名利二字。利,钱财也,真金白银,实在。名,名气也,气者,飘渺而虚。

世人爱财如子,唤金银为金子、银子(近世行纸钞,则曰票子),铜铁锡之类,则无此待遇。钱财固佳,然土鳖财主,终究只能为害一方。名气虽虚,却能憾近动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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