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叶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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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叶如鱼-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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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的氛围。

    来到南宁国,最繁华热闹的商业大街多集中在宫城的东南西面,尤其是南面,譬如东华大街、东角楼街、宣德楼外大街、御街、马行街、十字街、晨晖街、相国寺外东门大街、朱雀门外大街、西大街和封丘门大街等等。

      其中又以东角楼街最繁华,相国寺外东门大街最热闹,但晨晖街却是最为人所知晓。原因无他,因为整条晨晖街都属当今皇上的亲弟儒敦王爷司马麟所拥有。

      自从司马麒夺回朝政以来,民间便广为流传着两句话,“麒天下之贵,麟天下之宫”,其中的麒当然是指南宁皇室的当今皇上司马麒,而麟即是指全国首富的儒敦王爷司马麟。总的来说,在南宁国里无论是政权亦或是经济命脉都牢牢的掌握在司马家两兄弟手里。

      岭南地区的布帛、米粮贸易,江、浙地区的纺织业,南方的瓷器,还有东南沿海的进出口贸易,特别是几可支配全中国的钱庄事业。儒敦王爷司马麟是商业天才,以他独特的远见、精准的眼光、诚信道德的经营手腕,以及皇室后盾,将自家迅速地推上首富之位。

      司马麟自幼天资骢慧过人、学优登仕,人品更是文雅俊逸、景行维贤、礼别尊卑、上和下睦。他不但从小就聪敏好学,六岁即能作诗赋,八岁更已博览群书。及长愈是学识渊博,上自天文,下及地理,旁涉诸子百家,琴棋书画、谈古论今,他无一不通,无一不精。理财经商对他来请更是雕虫小技,精辟独到的见解每每令自家的财富迸增、财路愈广,成为皇室重要的经济支柱。

      司马麟虽贵为儒敦王爷,可甚少管理朝中之事,只专心经营自家的商业,皆因他天生体弱,生来即带有哮喘之痼疾,没事喘两口,多走几步路就上气接不了下气,情绪稍一激动便晕厥了事,严重时夜半时分还得坐着睡觉,否则他无法呼吸。而且年岁愈大,他的病况就愈严重。皇上司马麒十分担心其弟的病情,到处遍寻名医,万分辛苦之下寻到了神医鬼谷子愿为其弟医治。几年下来,司马麟的哮喘之疾基本医治好了,但因为此乃先天性的病症,很难完全去除根患,除了到风寒天气会比常人容易咳嗽外,其他与人无异。皇上司马麒知其弟无心朝野便不再勉强他去朝政一起统治南宁国,只愿他能够健康生活。

      城南大街上,一个穿着朴素却面容十分清秀俊雅的年轻人背着一个像似包袱的奇怪东西,手中拖着一个类似木匣子的东东游逛在大街上。更让人诧异的是,他怀中抱着一只人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过的黑白相间的蓝眼长毛猫。

      没错,这位英俊儒雅的年轻男子便是我——慕婉姗装扮而成的。经历整整三个小时的奋斗终于走出山林来到人气旺盛的街道,满心的欢愉和万分的好奇早已促使我忍不住畅游这个据闻全国最为繁荣的城镇。对于这个陌生的古代街道产生浓烈的兴趣,街上哪有一个摊档是不吸引我的,哪有一件物饰是不诱惑我的?答案是没有,拥有女性同胞天生的shopping因子,不顾外人惊异的目光悠然自得地走游。

      唉,真是我不找烦恼,烦恼却偏偏寻上我,依然是最老套的情节。三位一看便知道是面恶心更恶的大汉不怀好意地挡着小女子我的路。

      “哟,我说这位人兄啊,见你骨瘦如柴、面颊瘦削,想必你的生活一定过得很艰苦的。既然这样,为了减轻你的负担,不如放下你怀中的小猫给兄弟我领养去算了吧。”一个右眼有着丑陋刀疤的黑熊大汉跩跩道。那只特别的猫如果卖给权贵中人,肯定能够赚笔够的银子。

      “在下自问从没有结交过如此影响国容的人啊,而三位长相实在有够‘谦虚’的,在下‘高攀’不起你们啊。”我看似温文儒雅地道。居然说我骨瘦如柴、面颊瘦削,简直找死。

      “你…,废话少说,今天你非得要把这只小猫给留下来。”那个刀疤形黑熊大汉恼羞成怒地嚷道。

      “敢情你们是光明正大的打劫我了?真想不到,天子脚下,居然还有这等狂妄之徒肆谑作奸犯科,还真有没有王法可言啊。”我颇觉无奈嘲笑道。

      “哼,皇帝才不会管理这种小事呢。王法?在这里我们就是王法,要想活命就快把你手上的小猫交出来。”大汉俨然一副不知死活的狂气道。

      小胖子愤怒地看着面前的三个大汉,我明显的感觉到怀中的它生气地吼叫道。

      “乖啊,小胖子别生气,露馅了可不好啊。这些小瘪三,我还是可以轻而易举地搞掂。”我轻柔的安慰着盛怒的小胖子,然后便慢条斯理地放下它。

      然后仍旧镇定如云,平静地对着面前的三位彪形大汉假设道:“那如果我说…不呢?”

      “哼,小子,识时务者为俊杰,别敬酒不喝喝罚酒。如果你不把它留下,就休想要活着命,除非踏过我们三人的尸体。”大汉的嚣张地嚷嚷。

      “那既然阁下那么想早死,我不成全你,好像就很对不起你哦。承蒙各位‘错爱’,在下只好选择踏过你们的尸体罗。”切,虚张声势,本小姐才不会怕你们。

      周边围观的百姓对着这三个大汉只能敢怒不敢言,同时对着我这个不畏恶势力的年轻人不觉摸了一把汗,他们似乎预料到我将会命丧于大汉手里。

    “兄弟们,上。”

      吆喝一声后,三个大汉便冲到我身边,举起粗状的手臂眼看就要落到我纤细的身体上。说时迟那时快,我伸手紧紧捉住欲落下来的拳头,顿时那手臂动弹不了。大汉不以置信我一个瘦弱的年轻人能够挡住他的拳头,而且自己的拳头在我小小的手掌中居然无法动弹。欲拔出自己的拳头,不料我猛然给了个过肩摔,完全不给他有任何反击机会将他狠狠摔在地上,顺脚一踢,把他给踹到一边。被我狠摔到地上外加踹了一脚的大汉,痛苦的呻吟着,久久不能站起来,想必刚刚一摔伤了内脏。

      其余两位大汉见自己的兄弟被我伤的如此痛苦,也一哄而上。我不慌不忙地闪躲着大汉落下来的拳头,弯腰一个横扫。两个大汉显然不料到我有此一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庞大的身躯一蹶不稳地翻滚到地上。趁此时机,我再次抬起右腿狠狠地压打到其中一名倒地大汉的肚子,承受不了我右腿的猛力,他口吐白水,眩晕过去了。抓紧机会,弯起右手,露出手肘狠厉地朝另外一个倒地的大汉撞去,狠狠地冲击了他的肚脐处,不堪我猛击的大汉也很没姿态的昏了过去。

      我悠闲地站了起来,顺道拍拍手掌和衣物上的灰尘,胜利道:“看你们以后还敢不敢小看我,居然横行霸道到如此地步,不收拾一下你们我岂不是白活了二十年。”

      这时,回过神来的百姓们,纷纷鼓掌,还有人大声赞道:“干的好啊年轻人,这三个人在这里横行霸道已久,因为跟官府有交情所以没有人敢招惹他们,你刚刚的行为可谓是替我们这些老百姓狠狠地出了口气。”

    “谢谢,谢谢各位的支持。”我潇洒对众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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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了,偶忽然觉得没有什么灵感了,面壁思过去~~~~呜呜~~~~~~~~~~~


 

  




                        白衣美男       
      于此同时,城南大街的迎宾酒楼是这里最大的食宿打尖,楼高三层,一眼望去豪华气派,而里头的装溃布置富丽堂皇,飞桥栏槛、明暗相通,珠帘绣额、灯烛晃耀,口袋里没银两的客人则不敢随意蹈人。坐在三楼的是一个颀长潇洒,穿著一身的儒衫的男人,散发出一种无人比拟的华贵气息,儒雅气质和翩翩风度, 如此令人心折。他将刚刚的情节尽收眼底,平淡的眼神中透露着一丝丝兴趣的波纹。

      “沈凌,去请下面的小兄弟上来。”如贵公子般的男人儒雅的命令道。

      “是,公子。”名叫沈凌的护卫转眼睛翩然跃出围栏外。

      唉,肚子饿了,找间酒楼吃一顿先。

      “走吧,小胖子,咱们去觅食了。”再次抱起小胖子,想着那间看似富丽堂皇、楼观飞惊的迎宾酒楼走去。

      “喂,你干什么啊?”眼前一个俨然是店小二的人挡在酒楼门口,看了看我的衣着打扮鄙视道。

      “你这不就废话啦,来到你们酒楼当然是来吃东西的,难不成来这里嫖妓吗?”看见他的跩样我就有气,故意讽刺他。

      “你…你以为我们这里迎宾楼是什么地方,怎能与妓院相比。哼,告诉你,我们迎宾楼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进来的,像你这么穷酸肯定付不起这里的饭钱,要饭不要要到这里来,你过主啦。”店小二恼怒地对我说。

      “难道迎宾楼就是以你的形象作为待客之道,在下今天真可谓见识到什么叫做狗眼看人低。麻烦你们把这只乱吠的疯狗拖走,否则有损你们酒楼的形象。”我冷冷地嘲讽道。

      “你说谁是疯狗啊?”店小二愤怒道,欲有动手打人的倾向。

        此时,一个健硕的黑色身影飘然的挡在我身前,冷漠地对着店小二道:“不得无礼。”然后转身对着我恭敬道:“公子,我家公子有请。”

        虽然充满疑惑,但是为了要在那个臭小二面前扬威,我得意地说:“请。”只见刚刚那个狗眼看人低的店小二立刻垂下了脑袋,胆怯而又恭恭敬敬地将我迎进贵客跨院的三楼。

        来到三楼,映入眼帘的是一位白衣儒衫的男子,年貌约是刚及弱冠,身形修长,风流气度,不在话下。相当俊美的面容让人有种不能识别他性别的错觉,剑眉星目、唇红齿白,实在是俊俏极了。他没束冠,只在头顶发髻上插着洁白铃缨提花簪子,面如美玉,眼似清泉,唇角带着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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