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同奇闻录_派派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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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奇闻录_派派小说-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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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贝贝把瓜子放在一旁,也不客气,接过杂碎汤咕嘟咕嘟灌进了肚子:“说吧,什么事?”
  “也没什么事。”杂碎钱挠挠头,有些窘迫的回话道。
  “没事你会送我杂碎汤?”程贝贝撂下碗,用袖口擦了擦嘴。
  您问,为何一个兼职发号员的谱儿这么大?嘿嘿,您也不瞅瞅,他跟着的主子是谁,那可是霜叶茶馆的掌柜南归。什么,您还不明白?您那……这霜叶茶馆可大有来头,撇开那段天上泉的传说不论,它可是各路诸侯心中公认的忠义堂。虽然没《水浒传》里的忠义堂那么夸张,但却是令众人心服口服的的民间小朝廷,专门解决胡同里发生的纠纷。
  这种江湖组织,并不在衙门里报备,但却照顾到猫耳胡同里各门各户的生意。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所以这头头也不是那么好当的,首先要对江湖中的大小事儿全懂得,要行为正大光明,不畏强权,能解决纠纷,总之一句话,要八面玲珑且公正不阿。
  历任掌柜,都兼任猫耳胡同大总管一职。当然这只是个虚职,重要的是这些响当当的江湖人物都对茶馆掌柜佩服得紧,遇事都听他指挥,服从他的调动。
  这下您明白了吧,别看程贝贝邋里邋遢,流里流气,说起话来嘴里跟塞进俩热茄子似的,但人家后头有南归这座靠山,就不得不让众位英雄好汉对他礼让三分。
  再说那杂碎钱被程贝贝识破了小算盘,不由得假笑几声:“咱就是想问问,昨儿个来的那个俏媳妇,今儿个还见得着吗?”
  “你这个老心不老的色胚,才见过一面就盯上人家了?”程贝贝伸了个懒腰,拖长声音回答道:“趁早还是死了这条心吧,那位夫人,昨晚上就骑马回家去了。”
  “那她……和南掌柜是什么关系啊?”膏药周□话来:“来找南掌柜做什么?”
  “什么关系我哪知道,至于做什么……嘿嘿。”程贝贝故意提高嗓门,吊起了大家的胃口,他见众人都支愣起耳朵一副你小子快说的神情,心里只觉得好笑,他猛地拍了拍脑瓜子说道:“抱歉各位爷,我还有事,先走一步。”说完拔腿就逃,气得杂碎钱指着他的后脊梁破口大骂:“你这个小兔崽子,竟然敢耍爷,别让爷逮着你……”

  第二章:傻小子被整事件

  美艳少妇是一去不复返,却不知从哪块石头里蹦出了一位傻胖小子,大大咧咧地住在了霜叶茶馆里。
  这位傻胖小子约莫二十郎当岁,生得虎背熊腰,一身的囊膪,估摸着一刀下去不会见着血。特别是腰上那一圈肥膘,随着他的走动上下翻飞,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让人犯迷瞪,此人莫非天蓬元帅转世?要不怎么如此之像肥猪呢。
  再往上一瞅,那头剃得真有水平,跟西瓜地似的千沟万壑,倒是那张脸,长得还算对得起观众,小圆眼睛配上胖嘟嘟的脸蛋,倒有几分像出家的小和尚,傻不溜秋,就会咧嘴大笑。但别说,这种诡异的组合却不招人烦,还透着几分喜庆气。
  一细打听,这位小伙竟然是那个美艳少妇的侄子,目前借住在茶馆里。啧啧啧,这是什么世道,那么美的一个人儿,竟然有这么一个猪头侄子。不过胡同里的老少爷们向来不以貌取人,这位小伙姓秦,人又生得肥胖,众人便给他取了个诨名——猪头秦。
  猪头秦的身份倒有些特殊,说是客人吧,也没见南归掌柜对他对客气,可据猪头秦所说,他和南归没什么亲戚关系。
  这倒也都无所谓,只要您有一技之长,还愁在胡同里不风生水起。就连手拿竹板子,且说且唱挨户讨要铜板的穷家门乞丐也算是人才,您那,还真别瞧不起叫花子,想当年始皇帝没当上皇帝之前,还沿街唱过数来宝呢。瞧瞧胡同里的朱家门独眼朱老六,那可是叫花子界的翘楚,人家肚子里可有百八十套数来宝段子,不服不行……这话岔远了,但足以证明,猫耳胡同兼容并包、博采众长。
  可猪头秦这小子……
  没两天,就把把胡同里的众位好汉们给气得鼻子直冒烟。南归南掌柜先是安排他帮肉串刘串肉串,好嘛,他撅折了一百多个竹签子,愣是没串上一块肉。南归无奈只得把他送到鸡眼夏那里,鸡眼夏心眼多,他一见猪头秦这副尊容,就知道这小子笨头笨脑,铁定是学不会挖鸡眼这门手艺。就让他负责烧热水,伺候顾客洗脚,谁曾想,这小子竟然拿着刚做开的水壶照着顾客的脚上浇下去,顿时只听一声惨叫,那位爷的脚变成了猪蹄子。南归给人家点头哈腰赔了误工费,医药费这才算是把事情给了结。到最后,没人敢收留猪头秦,南归只得咬牙把他留在了茶馆里。
  再说那猪头秦打碎了第三十三个盖碗之后,饶是一贯冷静的南归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他拽着猪头秦那肥硕的胳膊,把他扔到了后院,让他跪在地上把杂草都拔干净,还威胁他说弄不好就不许吃饭。
  刚开始猪头秦还咧嘴傻乐,可是跪久了,只见他左摇右晃,随时可能轰然倒下。雁落对这位突然出现的猪头秦也抱着几分好奇。特别是无论别人怎么挤兑猪头秦,他都一副乐观开朗的样子,让雁落觉得好像是在照镜子,从心底油然而生了一股亲切感。
  雁落见已经是晌午了,南归还没有让猪头秦吃饭的意思,她心生不满,偷偷揣了两个白面豆包溜到了后院。
  猪头秦一见有人来了,连忙仰起脸,咧嘴冲雁落大笑。雁落斜眼看到猪头秦的肥手上已经被野草刮破了许多条血口子,手指头盖被染得靛青。她从袖口里掏出一块干净的手帕递到了猪头秦手上,猪头秦不解其意,拿着手帕就往嘴里塞。雁落抢过手帕,把那两个大豆包送到了猪头秦嘴边,猪头秦一怔,随即接过豆包大口吃了起来。趁着功夫,雁落用手帕简单擦拭了猪头秦手上的血迹。
  三下五除二,那两个豆包就被吃得连渣都不剩了。雁落又去舀了一碗天上泉,递给了猪头秦,猪头秦也不客气,一饮而尽,临了还吧唧吧唧嘴,十足的懒猪相。
  雁落见他脸上还沾着少许豆沙,迟疑了片刻抬起手帮他擦拭干净。这有爱温馨的一幕全然落入了南归的眼睛里,只见他身轻如燕,落地无声,悄然出现在雁落身后。雁落只觉得的一股子阴气从脚心直奔到脑顶儿,心知那位难缠的爷儿距离自己铁定不到十公分。雁落先是冲猪头秦憨憨一笑,然后不着痕迹的挪动着步子,想要溜之大吉,却被南归一侧身拦了下来。
  “谁准许你拿食物给他的?”南归语气不善。雁落尴尬的撇撇嘴,正要张口解释,却被南归一记犀利的冰刀眼给吓了回去:“不该你管的事,少管。”
  雁落皱皱眉头,小声嘟囔道:“就算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你也不能让人家饿着吧,不就几个豆包,至于这么吝啬吗?”
  雁落说得声音虽小,但还是一字不差的落进了南归耳朵里。南归实在是搞不懂,眼前这个低着头,装出一副温顺敬谦模样、实际上随时准备伸出爪子挠你一下的姑娘到底是何方神圣。刚开始,南归误认为她是耍性子离家出走的大小姐,可见她干起活来手脚利索,经验十足,不像是被娇生惯养长大的贵小姐。但也不像是寻常人家的姑娘,首先是初见她时身上穿着的锦绣袍子,那绣工手艺可值不少银子,她待人接物拿捏的恰到好处,谈吐温文尔雅,像是见过世面的女子。
  不过每次她面对自己,就好像是小刺猬,随时随地竖起尖刺准备袭击自己。估摸着是对自己把她强行留在店里不满,虽然那确是自己一时气愤的无心之举。不过自从她来到茶馆之后,季宝不用再忙得四脚朝天、气喘吁吁了,自己的耳根子也清净了不少。在雁落没来之前,季宝这小子可是天天在眼前晃悠,你瞥他一眼,他就来了劲,不停地向自己控诉说要再不添加人手,他就甩手不干了。所以,雁落的出现,无异于天上掉下了一块免费馅饼,焉有不留下她的道理。
  当然,即使是免费馅饼,也要搞清楚它到底是什么馅的。南归派季宝去和雁落套磁,借机打听雁落的来历。雁落只说自己是离家出来闯荡,全然不提离家的原因。她和季宝一番周旋之后,季宝无奈地败下阵来。不过南归在雁落的老家云岭也有不少熟人,他决定等忙完手头上的事情之后好好查一查这个叫雁落的女子。
  当然,这些心理活动南归是不会告诉旁人的,对于雁落的工作态度,南归绝对是相当赞许,但其他方面,比如雁落这种小声嘟囔的行为,就让南归觉得很不爽,南归觉得他有必要拔下几根雁落身上的尖刺,以示警戒。
  “雁落,厨房里的木柴不多了,你去买些回来吧。”南归一挑眉对雁落说道。
  “木柴还有很多啊,而且都是清晨马二小子驾着驴车送过来的,为什么要出去买?卖柴的地方在城门口,一去一回要花费两个时辰,更何况,今个儿茶水也卖得差不多了,没必要……”雁落下意识地回嘴道。南归也不说话,而是冷漠地瞅着她,雁落扭过头,冲猪头秦歪嘴笑了笑,便头也不回地从后门离开了。
  南归目送走了雁落,这才把目光转向傻愣愣蹲在地上吃手指头的猪头秦,他见到猪头秦的哈喇子都流到地上了,不由得轻声叹了口气。
  就因为眼前这个窝囊种,闹得南归一整天都心情欠佳。
  自打猪头秦到了猫耳胡同之后,总有些无聊的闲杂人等到茶馆来打听他的底儿。
  “南掌柜,这位小猪哥是哪里人氏啊?听口音像是北方人。”
  “不知。”
  “总不能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吧,那他以前住在哪?”
  “也不知。”
  “我说南掌柜,这可就是你不对了,怎么能一问三不知呢。”
  眼瞅着南归南掌柜那双冷眼又有要冻成冰杀人的趋势,老茶客们只得面面相觑,生硬的岔开话题,人人皆知,和南掌柜硬碰硬,受伤的肯定是自己。反正看南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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