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短篇集)》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亦舒(短篇集)- 第13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家。
    什么童话?人世间遭遇遍地是活生生的悲剧。
    知青斟出啤酒,缓缓地喝,过良久,心情才平复下来。
    电话铃响,是永生把她拉回现实的世界。
    〃回来啦?〃他好象十分关心她。
    知青不说话,只是笑。
    〃知青,我已经考虑清楚。〃
    知青接上去:〃我也是,我也想了好几天,让我先说好不好。〃
    〃请。〃
    〃永生,我们永远是朋友。〃
    〃可是〃
    〃永生,不必把你的选择告诉我,一切已成过去,生活中,有选择的话,便要珍惜
这个权利,你知道吗?有些人生下来一点选择都没有。〃
    〃知青,我根本不知道你说什么〃
    〃以前我也不懂争取主动,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教会我这个道理,你相信吗?〃
    〃知青,我明天再找你。〃
    〃不必了,永生,发帖子的时候,记得给我一份,我们还是朋友。〃
    知青挂上电话,奇怪,永生并没有再拨过来,也许他选的根本不是知青。
    知青站起来,伸个懒腰,走进睡房。
    不知道几时放在那里的,那盒火柴,端端正正搁在闹钟旁边。
    (感谢andyshaw提供此文)全文

何小屏低看头在做功课,天气十分炎热,家中没有空气调节,她到狭小的浴室洗了把脸,又再坐下翻字典,毫无怨言。

大门并没有关上,自铁闸的空隙中,路过的邻居可以看到小屏在用功,不期然都露出欣赏的神色来。

谁都知道她是该座廉租屋里的模范少女,成绩优异,又还不介意帮手处理家务,每天替小学生补习赚取零用,真罕见。

可是,一年前的她,却不是这样的。

那时的何小屏是只怪物,无心向学,结交不良少年,喜欢在街游荡,一天到晚伸手问要钱。

她母亲是个钟点女佣,回家已经很累,还得赶看打点一切,而小屏总是缠看她需索无穷。

那一天,小屏问要一只背包。

“廖德晶与容彩珍都买了,现在最流行名牌背包,张健美说,凡是有身分证的人都该有一只那样的书包,便宜一点的,千把块买得到。”

何太太在洗刷厨房,无言。

小屏先厌恶起来,“一直以来,都是要什么没什么,我讨厌这个家,我看不起你们这种父母,陈伟良叫我离开你们,他包我丰衣足食,他能满足我。”

何太太忍不住,伸手给小屏一巴掌。

小屏没有哭,她掩着脸退到门口,憎恨地看一看母亲憔悴苍老的面孔,以及那简陋挤逼的家,头也不回的奔下楼去。

谁稀罕父母了解,陈伟良说过,他有办法,他认得人,只要她愿意,她可以要什么有什么。

十五岁的她还穿着校服,借用公众电话,与陈伟良联络上。“我决定出来跟你,你有无胆子收留末成年少女?”她咭咭笑。

那陈某大喜过望,“你在什么地方?我马上来接你,二十分钟内到。”

“我家附近的杂货。”

“别走开,我马上来,我们去庆祝,我自然买新衣服新鞋子给你。”

“我要一只名牌背包。”小屏急急说。

“没问题,只有最贵的,最好的,才衬得起你。”

小屏笑著放下电话,父母刻薄她,外头自有人对她好。

她一走出电话亭,便看到一只漂亮的背包。

它的尺寸刚刚好,不大不小,鲜红色,袋盖上贴看一枚金色名牌徽章,四周围吊着十多只金色安全别针做装饰,摇摇晃晃,趣致极了。

哎呀,这正是地想要的背包!

小屏追上去想看个仔细,它的主人转过头来,向小屏嫣然一笑,那是个美少女,比小屏大一点,约十六七岁模样。

小屏笑问:“姐姐,背包在哪里买,什么价钱?”

那少女笑靥如花,“一千--美金。”

小屏啊一声,那么贵,她怀疑甚至陈伟良都买不起。

“不过,”少女说:“我不是用钱买的,我用东西把它换回来。”

小屏好奇问:“什么东西?”

“啊,那东西人人都有。”

小屏忍不住问:“我也有?”

少女笑意更浓,“你当然有,不然,陈伟良干吗来接你。”

小屏惊讶,“你也认识陈伟良?”

少女只是笑。

小屏接看说:“姐姐,我也想换。”

“你若想清楚了,就跟我来。”

小屏哪里还用想,二话不说,跟看那位姐姐就走。

那少女不再言语,低头疾走,穿过闹市,走入一条暗而窄的小巷,终于在一间货仓似大厦门口停下,敲门,说了暗号,推门进去,又是一条长廊,两边都是门。

小屏起了疑心,这是什么地方?只见少女轻轻说:“是这里了。”把其中一扇门推开。

小屏呆住,她看到的是一家装修美轮美奂的大型名贵时装店,店里已经有好几十位男女客人正在挑选衣物,他们都年轻漂亮,人人兴致勃勃。

小屏一眼看到她要的背包,立刻上前,把它自架子摘下,紧紧拥在怀中,大声笑出来,这回可得偿所愿了。

少女此际已收敛笑容,“你真愿意交换?”

小屏拼命点头。

“请到这边来。”她示意你到更衣室。

既在此际,一个售货员打扮的男子走过来,在少女耳畔密斟,少女抬起头来同小屏说:“你在这里等一等,我马上就来。”她急急随那男子走开。

小屏站在那一排试身室外,忽然听到一声痛苦的呻吟。

她一呆,怎么一会事;衣服太紧?

轻轻推开试身室门,在缝子里张望,噫,试身间比她想像中大得多,且光线幽暗,有异别的时装店。

她走进去,又听到一声呻吟,小屏毛骨悚然,“谁,谁在里边,发生什么事?”

小屏摸到灯掣,顺手开亮了灯。

灯光并不是十分明亮,可是足够使她看到试身室最远的角落,坐着一个女孩子,她手中拿看一把锋利的手术刀,正在切割胸前皮肉,刀锋所及之处,有血丝渗出,她一边划、一边把皮揭起,小屏可清晰看到皮下黄色脂肪与暗红色肌肉。

小屏浑身颤抖,“你在……干什么?”

那女孩呻吟道:“你不知道吗,这里一切,都得靠皮肉来换。”

小屏魂飞魄散,夺门而逃,也没人阻止她。她哗呀一声扔下那只红色背包,冲出两道门,终于来到街上,重见天日她双腿一软,晕到路旁。

由途人报警把她送到医院,再出母亲把她领返家中,但何小屏无论如何不肯说出那日下午发生过什么事。

不过自第二天开始,她就变成现在这样。

其实她补习所得,已足够她买任何一款名贵背包,但是何小屏似已浑然忘怀那件事,她用的仍是旧书包。玫瑰园


  
——选自短篇小说集《传奇》

我与男朋友分手后,闷得不得了,他们就带我坐夜总会、酒吧。我并不是太妹,即使太妹也还有寂寞的时候,我坐在众人当中,听他们扯谈,摆龙门阵,面前放一杯饮料,始终没有喝醉过,醉了明天还是要起来做人的,又是何苦?所以每次坐得眼困,就打道回府,躺在床上,不入睡,想得太多,入睡之后,梦也太多。 
后来我们找到一个小小的酒馆,只有七八桌台子,有一个弹琴的人,日日奏出很好的曲子,一个菲律宾女人夜夜把她的怨恨唱出来。我们在那个地方一坐可以好几个小时,吃完晚饭来,到睡觉的时候走,周末索性坐到打烊,我们不是最好的客人,却是热心的客人,这个地方叫玫瑰园。 
渐渐我们与老板熟,也与弹琴的人熟,近半夜人少的时候,我们会说:“祖,把那首歌再奏一次!”祖会微笑,抚起琴键,重新的把曲子弹一次。 
渐渐他们以为我已经忘记那段不愉快的事,可是大家还是天天来这里聊天,这一帮人都寂寞。 
祖认识我们。祖是一个长得相当漂亮的男人,年轻,廿多岁,当他弹琴的时候,他穿一件衬衫,外加件小背心,不爱穿外套,有时候这件背心是钉亮片的,亮片一闪一闪,似他的眼睛。他的声音也好,只是他不太喜欢唱。 
我们想把祖请过来喝一杯,但是他不肯,有时候我们买一杯啤酒,放在钢琴旁边,让他小息的时候可以拿得到。祖是有点性格的,他不与人客搭讪。 
有一日,是我的生日,祖为我奏出“快乐生日”。这其实是我最不快乐的一个生日,事实非常的残酷,我不好意思说出来,再多的朋友也比不上一个爱人。 
我把一小块蛋糕拿到祖的琴那里去。 
他坐在那里熟练地弹着琴,微笑地说:“谢谢你。” 
我端张高脚凳子去坐在他身边,我说:“又生日了。” 
他问:“你的心情并没有好一点?” 
我诧异的问:“你几时看出我心情不好?” 
“我当然看得出。”他还是微笑,“女孩子开心的时候都会刻意打扮,除非失意,像你,你不大换衣服,今天生日,还是牛仔裤。” 
我耸耸肩。 
“来,我为你唱一首歌,你喜欢什么?” 
我说:“谢谢你,我不懂音乐,这支歌暂时寄在你那里再说。”我摇摇头。 
“年纪轻总是有希望的,我觉得你要振作起来。” 
“祖,”我无可奈何地笑,“你说话怎么像个老头?” 
他但笑不语,手指滑过去,一首动听的歌又出来了。 
我坐在他旁边喝完一杯啤酒,才回到原来的位置去,这是我和祖第一次交谈。祖在玫瑰园一个星期弹七天琴,很少有告假的时候。有人问他为什么不休息,他微笑的说:“我没地方好去,乐得多赚一天线。”难道他也是个寂寞的人? 
回来还是睡不着,想到去年生日,我穿着一条漂亮的裙子,站在爱人身边,一齐切大蛋糕。那时候我最喜欢看结婚礼服的样子,一副准新娘的样子,所以人的事真是不能说的。 
我在房间走来走去,独自抽着烟,这些日子竟没有把失恋症治好,十分低能。最后很失意地睡着,久久不能甘心,那种感觉像小孩子到嘴的甜食又飞了,生气、失望、沮丧、伤心,人家说起码要三两年才可以忘记,天呵三两年,这一次恋爱已经浪费掉三年,再三年一个女孩子到底有几个三年?谁还敢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