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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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状元-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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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桃花状元?你快说来我听听。”

    “桃花状元姓伍名秋别,她和人称周公的周不华原本是一对住在乡下的夫妻。她女扮男装和周不华一同进京赴考,这两人才情绝顶,居然双双夺魁,把天下才子都给击败了。这女扮男装,欺君罔上,可是大罪呀!伍秋别数次想辞官,可先帝就偏偏特别喜爱她,将她留了下来。听说伍秋别美得压倒御苑的桃花,因此得了『桃花状元』这个雅号。说来这伍秋别也是个奇女子,先帝要将公主嫁给她,她是女子不能娶妻,推辞不纳也就罢了,反而请先帝改赐给周不华。世上女子哪有不善妒的?她此举可就奇了吧?奇的还在后面呢!钟灵毓秀,不独尔辈。这伍秋别是个贤妇,周不华却也是个义夫,让妻子给比了下去。他迫于无奈,娶了公主之后,半步也没踏进公主房间──”他说得口渴,拿起酒杯喝了一口。

    “后来呢?”青衣男子催促着。

    矮壮男子接着道:“后来纸包不住火,伍秋别是女子的事,被公主发现,揪上金銮殿问罪。那时各地闹饥荒,周不华倾家荡产救济灾民,周公这个名号就是那时来的。可金山也有挖光的一天,数万灾民他一人之力怎救得来?有些灾民忍耐不住,集结起来到皇粮库要抢米吃,幸好周不华及时赶到,灾民们尊敬他,肯听他的话,才没发生事情。周不华动之以情,说服了守仓的官长,大赈灾民,并劝请他们另住良田沃土之处落地安居。他一举而救得上万生民,功德浩荡,但也犯下了未奉君令、擅动国库之罪,同时被押上大殿。”

    矮壮男子又停下来喝酒止渴,青衣男子不耐烦的道:“怎么你说不到两三句就要喝酒,快说下去。”

    “你没见我说得嘴巴都干了,你总得让我喝口酒吧?”矮壮男子大发怨言。

    “好好好,你快喝,喝完快说吧。”青衣男子不敢再多牢骚,亲自为同伴斟酒,道:“后来怎样?”

    矮壮男子续道:“后来啊,先帝迫于纲纪不可乱,忍痛要处死两人,赐他们毒药自尽,让他们不用身首异处,算是保全。他们是不是死了,却没有人知道。有人说,他们两人真死了;也有人说,这是皇帝使的障眼法,其实私下偷偷早把两人放走了。也有人说,皇帝知道伍秋别是女子之后,有心要把这位绝代佳人占为己有,正好借着这个因由,处死周不华,将伍秋别纳入后宫。种种说法,纷纭不一,真相如何,恐怕只有到地下去问先帝才知道。可『周公与桃花女』,可就成了咱青龙王朝又一桩凄美无解的传说了。”

    两人不胜唏嘘,没注意到另一头灰袍男子凝视倾听他们的交谈。

    楼上大谈故史乡谈,楼下走进一个庄稼打扮的男子,背上背了一竹筐的菜蔬,黝黑的皮肤可知是长年在日头下工作的结果。仔细一看,这个约莫三十出头的男子面貌十分俊逸,举止行动斯文儒雅,不像是个乡野村夫。

    姓黄的店家看见,忙从柜台内走出来,招呼道:“元宝哥,送菜来啦?”

    那叫元宝的男子笑道:“是。我帮你送到厨房里头。”

    “不用不用。小施,把菜抬进去。”远远一头小伙子应声,过来接手送进厨房。

    里头黄店家的妻子彩云听见这男子来,菜也不炒了,用个木盒装了东西走出来,道:“元宝哥,上次你说嫂子爱吃山药糕,我特地又做了些,你拿回去给嫂子吃。”

    那男子摇手道:“这怎敢当?妳留着吃吧。”

    彩云把盒子往他怀里一塞,那男子不好接受,推拒回去。彩云佯怒道:“这又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值得你推来推去?嫂子爱吃,我就不能做点糕饼送她?还是你瞧不起我送的东西,嫌它寒酸?”

    “我没那个意思,我收下就是。”那男子感她盛情,只得收下。“多谢。”

    “这才是嘛,跟我客气什么。以后嫂子想吃什么,尽管告诉我。”彩云转嗔为喜。

    三人絮絮家常,不外是田里最近新收成了什么瓜果蔬菜之类的事。这时有一个窈窕纤丽的女子跑了进来,店内众人抬头一看,忍不住看得呆了。那女子虽着粗衣布裙,不施脂粉的脸上还沾着尘土,饶是如此,仍掩不住她天然生成的艳光。

    “元宝,我找到你了。”那女子绽开笑容,飞奔过来搂住男子。

    这女子看来大约二十多岁年纪,一开口,却像个未解世事的少女,举止颇为天真拙稚。

    “妳怎么跑出来了?”那男子轻轻责问,脸上却是一片爱怜横溢。

    她扯着男子衣袖摇来摇去,以有点“哀怨”的表情看着他道:“你出来好久了,我一个人在家很无聊,所以我出来找你啊!”

    “爹也在家啊,妳不是一个人。还有,”他摸摸她头顶,道:“妳脸上的尘沙怎么来的?我出门时妳脸上还干干净净的。”

    那女子语塞,她在路上边走边玩,尽往草丛树林里钻,才弄得一身狼狈。她一时想不出理由搪塞,只是嘿嘿傻笑。忽见他手上捧着一个木盒,好奇的道:“你拿着什么?”老大不客气掀开一看,喜呼出声:“山药糕。”也不管手脏,捻了一块就往嘴里放。

    “慢慢吃,别噎着了。”男子忙道,轻顺她的背,呵护备至。

    这时客店内的客人都看出这女子心智幼弱,她是天生如此,还是后天造成?这样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竟然是个傻的,真不禁要对天大声疾呼:天妒红颜!

    那女子吃完一块,又要再吃。男子给了她一块,柔声道:“好吃吗?这是彩云做给妳吃的,妳该跟她道谢。”

    “谢谢彩云。”她嘴里塞着山药糕,支吾不清。

    彩云笑道:“不客气。妳喜欢吃吗?我下次再多做点给妳吃。”

    “好啊!好啊!”那女子拍手笑道,模样天真无邪。

    “咱们回家吧,别打扰人家做生意。”牵起女子右手,那男子向黄掌柜、彩云点头致谢,低头对那女子道:“走了。”

    两人并肩走出客店,只听门外传来那女子的声音:“元宝,你再捏个泥娃娃给我好不好?”那男子不知回答她什么,二人走得远了,听不清他说的话。

    中年男子下楼结账,随口问黄店家道:“请问店家,刚才那个女子,似乎有点傻病,你可知是什么原因?”

    彩云正要进厨房,见问掉回头来,狐疑的上下打量灰袍男子的来历,道:“你问这个做什么?”

    “两位放心。”男子忙辟疑:“在下景知常,行走江湖多年,略通一点医术相理。是想不知是否有在下可效力的地方,别无歹意。”

    彩云风尘打滚数年,识人的眼力不差。看他不像是个坏人,他是出自一片热肠,才来问上一问吧?

    “多谢你啦!大夫看过十几个,都说嫂子吃药伤到脑子,没办法医了。承你费心。”

    “刚刚那位是她的丈夫?”景知常有一项特长,只要见过一次面,他就永远不会忘记。

    这一对夫妇,他十多年前曾在京城见过一次。他看出两人灾劫重重,曾劝他们不可赴考。

    “是啊,元宝哥对他妻子很好,他很爱他的妻子,待人更加好得没话说。”彩云亦是曾受过那男子恩惠的人之一。

    那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彩云为救家难,将自己卖入青楼,卖身钱却被偷了。她一时想不开要跳河自尽,是男子路过救了她,并赠她一大笔银子。彩云入了青楼,一直念念不忘男子恩德。数年前从良嫁了黄店家,没想到再度遇上昔日的恩人。黄店家听妻子说过这件事,对男子便格外不同,把他也当作自己恩人一般。

    景知常记起当年相赠的卜言,又想到刚才楼上所听之事。万事天注定,他们终究没听自己的劝告吧?

    景知常无声叹息,忆及方才那男子对待妻子的殷殷情意。一个天真烂漫,不知人间疾苦,一个照顾爱妻甘之如饴,无怨无悔。旁人看来或许可怜可叹,对他们来说,又何尝不是幸福?

    撒开步子,曼声长吟:

    二人力大顶破天,

    一女田中分半边;

    我王头上双生角,

    千连田来土连田。

    走出店外,不知所踪。

    彩云推推丈夫问道:“喂!他在念什么?”

    黄店家念过几个月书,读了些杂学旁道在肚里。幸好这四句诗不太艰深,没能难倒他。他一边翻着账本,一边回答妻子的问题:“他在出谜题给咱们猜,一句射一个字,合起来是『夫妻义重』。”扶起算盘,滴滴答答打了起来。

    “夫妻义重?”彩云俯声复诵几遍,反复咀嚼着这四句诗的含意。

    《全书完》

    ·精彩内容载入中·
后记
    ·精彩内容载入中·素心比较喜欢写古代小说,文笔不是顶好,写起来常恐用了现代用语,错装了景物;拼拼凑凑写了两本古代稿,嗯哼,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不敢说拍案叫绝,但是自己很满意。

    不是满意写的文词精练优美啦!每次下笔为文,总是自恨书读得少,(放心,至少小学毕业了)啦啦啦,这个扯远了。素心的意思是说,在下我很喜欢剧情走向及男女主角的性格。

    就如同前一本书名《情义无价》,素心比较希望笔下人物在感情纠葛之外,另有一崇高优美的情操人格呈现出来。我希望每个人物写出来,能从各重角度去描绘他(她)的人性,令读者有活生生如在目前之感。

    这个故事是素心骑机车时胡思乱想想出来的。比起前面几本故事情节变了又变,这一本一开始大纲就定好了,写的过程也很顺。像《情义无价》原定是个诙谐的江湖爱情故事,写到一半觉得有够乏善可陈,丢了大半年之后,才接在《终结花心大少》之后写。由于以前所预想的结构早就被关静兄打忘了,再续写时只好重新沙盘演练,最后居然双双惨亡,这个结局还真不是当初所料想得到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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